突然,一股思乡之情涌上心头,也许,该是回家看看的时候了吧。

虽然罗格对自己的家没有多少眷恋,最近一年来也完全断了联系,但毕竟是与自己血肉相连的亲人啊。幼年时候,老里弗斯每次喝醉酒,都会拿下人出气,有时罗格倒霉遇上了,也会挨顿狠揍。但是不管怎么样,他毕竟是自己父亲,回家看看吧。

回家。这个念头一起,就再也不可抑制了。也许自己只是需要一些亲情或者是感情来填补心中的这个空白吧。但不管怎么样,还是回去一次吧。

小时的花树,还在茂盛的生长着吗?那小镇上的民众,还是一样的朴实和好欺负吗?还有家里的婢女苏拉,自己的第一个女人,还在吗?

新年祭礼很长,足足有两周的狂欢,是莱茵同盟最重要的传统节日。

罗格抓紧时间与一群损友们聚了聚,言明自己准备离开十天,回家看看,众人也都表示理解。其后罗格一边通知奥菲罗克,一边收拾行装。费斯熬了一个通宵,终于将罗格原先的全身盔甲改造完毕,刚好赶得及第二天清晨罗格的起行。

新年第二天,罗格跨下一匹通体乌黑的高头大马,一身雪亮的圣骑士全身甲,身披猩红的天鹅绒披风,造型古拙的长柄战斧挂在马股上。罗格身后是十个全身披挂,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龙与美人骑士。这些骑士都是属于孤家寡人类型,就算是新年也无亲人可以团聚,这段时间又在军营里被训得狠了,听得队长大人要衣锦还乡,拼死拼活的跟了上来。

众败类们本来也想去游山玩水一番,但听罗格家乡穷山恶水,民不过数千,兴趣就有些缺缺。再者战神之锤正是创业之时,也的确不能离开,是以都留在里尔城,出则练习屠宰之技,入则苦修杀人之术。

相送千里,终有一别。一众贵族恶少们各自订下了需要的土产之后,心满意足的回城了。罗格一行则拨马疾驰而去,此去路途遥远,沿路多有艰难险阻,土匪强人自也不少。只是罗格等人也今非昔比,虽说习惯了以多欺少,但对付点山贼土匪的,近来已能以少敌众了。若有那不开眼的贼找上门来,只是来送盘缠路费罢了。罗格心情实在不佳,路上惹是生非,端几个匪窝,也很有可能。

第七章 归途

返乡途中,罗格等人无疑是十分显眼的。这十余骑人高马大,衣甲鲜明,紧跟在罗格身后的一个骑士高高打起龙与美人的团旗。这面团旗是佛朗哥亲自设计,由雾幻审定的作品。旗面上漫天的龙焰,烈火中一个绝色的女魔法师凌空漂浮着,一袭黑袍裹不住魔鬼般的身材。她双手交叉在胸前,仰面向天,一头金发都向天飞舞。虽然从这个角度看不见她的面容,但颈项处绝美的线条已然足够引发无穷的想象。

“看不到的美人才是最美的。”雾幻如此评价道。

美人的背后,火焰当中,是一对眼睛。巨大的,龙的眼睛。

罗格这身银色的全身甲也很有奥妙之处。经由三道魔法强化之后,其本身物理防御力已经非常的超卓。与贵族败类相处的这几年,费斯灵感不断,炼金技艺突飞猛进,足可当得大师二字了。此次精心炮制的全身甲,还能差了?

首先胸前领口处一道看似装饰的金色常春藤花纹其实是以纯精金打制的魔法阵,魔法符号都蚀刻在金纹的背面,表面是看不出来的。这道法阵的作用就是在身周形成一道相当于“强化魔法盔甲术”的力场。

其次,在打制盔甲时,金在里面掺入了足足一斤的玄铁,并以精湛的技艺使其均匀分散于整个甲片之中。如此打制出的甲片坚韧无比,金曾让一个龙与美人骑士持破甲斧,全力劈斩一个甲片,结果只是留下半分的浅痕,砸弯了一点而已。

当年罗格巧取豪夺来的那根红色羽毛,经由埃丽西斯法眼鉴定,居然是火焰魔兽不死鸟的尾羽。只是埃丽西斯的黑焰与这魔火格格不入,这羽毛才没被贪污了去。费斯苦阅无数典藏之后,终于引动了这羽毛之中的魔炎之力,封在这盔甲之中。此后整副甲胄变成一片火红,并且这红焰还在不停的流动,盔甲周围三尺之内,宛如熔炉,人畜难近。为此费斯再将一颗极为珍稀的冥海冰泪石熔入魔银,融在盔甲的表层之上。冥海冰泪石拥有至纯的水系能量,滤掉了不断外发的热力。此后这副盔甲就变成了普通的银甲。

至于这甲的好处,罗格是深有体会的。他亲自操斧,大力一斧对着一片甲片砍下,连玄铁都挡不住这厮的蛮力,被斧子破开一个大口子,然而就在要贯穿甲片之际,一股火焰之力炸开,将斧子炸到了一边,甲片终究未被砍穿。过得一个小时,那甲片竟自行恢复了。费斯加得几锤之后,又是崭新的一片甲。

然而这甲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式样颇为古朴雅致。罗格逼着雾幻在甲片角落里刻上了自己的名字,于是这甲又成了雾幻的设计之作。罗格的如意算盘是,将来万一落泊了,就把那刻有雾幻名字的甲片拆下来单卖了,至少十年豪华生活还是能够保证的。

这副盔甲,哪件材料都非常罕见,不是金子可以买得到的。

罗格对这付全身圣骑士甲喜欢非常,因其破后还可再生,是以命名为:“轮回”。

“轮回”几乎用光了战神之锤所有稀罕的原料,可算是无价之宝。奥菲罗克观后评价道:“若此甲能有灵魂,则立即可成神器。”罗格马上对灵魂二字留上了神,没办法,死灵法师们个个对灵魂有说不出的敏感。胖子本来想问如何让盔甲拥有灵魂,但硬生生的忍住了。

死灵法术中自有将灵魂封于物体或是不死生物中的技术,其实严格点说风月就是这种法术的产物。只是随着风月力量的日益强大,慢慢的产生了独立的意识,而其它的不死生物则会绝对服从魔法师。想想虽然神之本源这等灵魂能量可一而不可再,但世间强者的灵魂总是有不少的吧?日后遇到机会,再慢慢加害不迟。

罗格那战斧也非凡物。斧柄可拆可合,合则是长柄战斧,拆则是短斧短枪。整把战斧以最上品的深蓝玄钢打成。这深蓝玄钢钢质远较一般精钢来得硬和韧,且含有少量冰属性魔法能量,有少许宁定人心的作用。深蓝玄钢虽然远比不上玄铁的珍贵难寻,但也不易得,好在塞勒斯堡铁矿中采到一些原矿,这才得以打成这柄战斧。至于以玄铁和魔法加持,那也是必须的。但以战神之锤这等财力,也只能做到在外表镀一层玄铁罢了。

斧头是一个朴实无华的小小半月,没有雕刻也没有装饰。由于本身是短柄战斧,斧头并不算大。只是整把战斧沉重异常,比之当日战神之锤卖出的破甲枪重了三倍!也只有罗格这等力气大过了半兽人的怪物才拎得起来。就算如此,罗格也得施展“蛮牛之力”后才能显得举重若轻,行有余力。罗格目前魔力只是个八级法师的水平,但魔控水平精妙无比,是以这“蛮牛之力”一天足可使上七次,外加魔法戒指里贮存的四个“蛮牛之力”,胖子就是想一天二十四小时保持在这魔法加持的状态之中,也不是多大问题。

那斧最大的奥妙,则在于斧头处镶的一块极品黑水晶。这块水晶据称是来自魔域最深处,可以束缚一切怨者的灵魂。这可是对罗格再合适不过了,对死灵法师来说,多少灵魂都是不够用的,力量强大的灵魂更是越多越好。是以此斧名作:“缚魂”。

惟一可怜的,就是胖子那马而已。平心而论,此马神骏非常,就是称不上千里名驹,也是甚为难得。只可惜胖子连人带斧,直有四个人的份量,一路上压得那马苦不堪言,跑上几里,就得歇歇。

其它几个败类对顷全店之力给罗格打造两件准神器级的装备倒是没多少怨言。一是战神之锤本来主要就是罗格的心血,二是战斗之中,魔法师的威力要远远大于战士的威力。有这两件装备的罗格,外加那个莫名其妙的风月,只要不是对上大卫·罗歇里奥那类十五级以上的强者,几乎可以说是近战无敌。当然这是指一对一的情况。至于以少打多,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在这些败类的身上。一个可以安心施法的魔法师,哪怕是罗格这类八级的菜鸟,也绝对是敌人的噩梦。试想一个一个的“衰弱术”“恐惧术”或者是“疾病术”放过来,就算是实力强运气好,一直不中,也很恶心人的。

罗格临行之前,费斯就已经宣称再不给他打造装备,今后一切要靠他自己了。想要东西,自己动手吧。

“身为炼金大师的弟子,居然打个最简单的魔法戒指都不成,实在也太说不过去了。”

罗格只有嘿嘿傻笑。他蛮力太大,虽然领悟了一些精神力运用的秘密,但对肉体力量控制还差得远呢。魔法戒指不管是什么材料做的,胖子一锤下去,都会砸成一个硬币。

一行人走了半日,已经渐渐驰入了山区。一座阴森森的树林慢慢出现在众人眼前,那条大路穿林而过。此时前无商队,后无旅人,就只这孤零零的一小队骑士。

胖子精神力搜索之下,发觉林中隐着无数充满敌意的精神能量,只是那些精神能量实在不怎么强,比之在异界遇上的最普通的僵尸都不如,正合了胖子以强凌弱的心意。

此时身后一个尖嘴猴腮的“龙与美人”骑士跟了上来,低声问道:“大人,属下感觉前面好像有埋伏。”罗格微觉意外,看来自己属下能人不少,这骑士能感觉到林中的杀气,颇不简单。于是回头问道:“不错,看来是有埋伏。现在就看埋伏之人有没有胆子出来了,叫兄弟们把钱袋都挂在外面!”

只可惜猎物也有危险直觉。

十一个披挂华丽的骑士在林间大道来回徘徊,不住把玩金银财宝,就差没打面大旗,上书:“我有钱,来抢我啊!”

林中埋伏众人一个个透过树叶草缝死死盯着那些金币珠宝,却伏在地上不敢稍动,只想等对方冲进来,好中了设好的陷阱。这土匪首领也很有点小聪明,在林中下了不少埋伏。一旦打劫失利,就可退入林中。若是敌人追来,猝不及防之下,肯定要吃上大亏。此计过往屡试不爽,但那首领看到罗格,总是莫名其妙的寒毛倒竖,打死也不肯出林了。

罗格等了良久,也不见土匪出来,气得对着林中破口大骂了一番。然后提起战斧,对着道旁一棵参天古树砍去,几斧下来,刮出了光溜溜一片,再倒转“缚魂”,在树上刻下一行大字:“此处绝无土匪陷阱”。

字刻好后,方才骂骂咧咧的离去。

半小时之后,一队商队在五十多位全副武装的佣兵护卫下,开到了这里。入林之间,一个看起来是首领的佣兵驰到树前,仔细的看了这个告示,思索片刻。命两个游击骑兵前行探看道路,其余佣兵弓上弦,刀出鞘,缓缓跟上。

众土匪见了这等阵仗,自是不能轻举妄动。

再过一会,一小队商旅来到此处,看了告示吓了一跳。罗格那几笔字实在不怎么样,越看越象出自念过两天书的山民之手。小商旅立即决定绕路而行。

“老大!”一个土匪趴在首领身边,低声道:“再这样趴下去,兄弟们要受不了了。为什么不派两个人去把字给刮了?”

“废物!跟了我这么久都没半点长进!那肥猪骑士说不定正等着我们出去哪!命都危险,还想打劫?去告诉兄弟们,想保命的给我趴到天黑,不许说话行动,大小便就地解决。现在就指望周围这些陷阱啦!”那首领说完,侧耳伏地,仔细听起周围动静来。

又有一只手拉了拉首领的裤角,那首领低声怒喝道:“不是让你们老实的趴着吗?!”背后却没有回答。首领向左回头一看,见所有手下都笔直地站在原地,动都不动,一脸恐惧的盯着自己背后。首领再向右回头一看,见那肥猪骑士笑眯眯的盯着他,把手中战斧随手往树上一靠,斧头立刻没进了树干中去,道:“俺是胖了点,肥还说不上吧。”

那首领这一惊可非同小可,眼前一黑,差点晕了过去,幸好还有份急智,扑地跪在地上,伏地痛哭起来。

这一哭把罗格也弄得呆住了,问道:“怎么了?是不是上有高堂,下有妻儿啊?”

首领浑身一抖,差点把“你怎么知道?”给说了出来,话到口边,又给咽了下去。他哭声不绝,心思急转,道:“小人遭奸臣迫害,全家遇难,是以不得以在此地劫掠为生!”

罗格哼了一声,示意不信。那人急道:“小人自幼父母双亡,先寄人篱下,后流离失所,…”

胖子一把将斧头从树中提了出来。“小人自小为仇家所掠,多年折磨…”

大斧高高举起。“小人家有悍妻,不堪折辱…”

斧光一闪!“小人毕业于帝国军事学院!!!”

斧子正正好好的停在那首领的脖子上。首领面孔扭曲,大汗滚滚而下,急道:“小人毕业于德罗帝国军事学院,哦…不敢隐瞒大人,是还差半年就毕业了。在毕业前军略对抗上,只因小人出身贫寒,就被要求输给一位侯爵的小公子。后来小人心有不甘,多喝了几口酒,路遇一小美人,小人就…就将她打昏,拖入无人所在,强行上了。事后才发现她是那侯爵公子的意中人。小人连夜出逃,被那侯爵家杀手一路追杀,直逃到此处。生活无着,才聚起一班兄弟落草。”

首领说得又快又急,身子却挺得纹丝不动。刚才那斧子自行入木,锋利无比,他又哪敢动上一动?

罗格仔细打量了几眼这个首领,见他二十七八年纪,中等身材,还算眉清目秀。适才能看破自己在一旁反埋伏,还有几分能耐,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这群土匪居然纪律还很严明,这人带兵本事不错。想到这里,罗格哈哈一笑,道:“你奶奶的,居然拿这等酒后乱性的鬼话唬我。若是你心中没起过念头,喝多少酒也乱不了性!”

“是,是。大人明见,其实小人早就知道那女子是谁。只是胆子太小,不喝酒不能成事。”

“你奶奶的,这样吧,今后你就在我手下办事吧,你叫什么名字啊?”

那首领感激涕零,道:“小人名叫罗伯斯基,多谢大人栽培。小人能跟着大人这样的明主,那是三生有幸,家门…”

罗格听得头大无比,怒喝道:“给我住嘴!再乱拍马屁,小心我斧子不长眼睛。让你这帮兄弟先回营地里休整,让他们这段时间小心谨慎,你这就跟我去吧。等我办事回来,这些人要还没给人灭了,我自会想法安排他们。”

午后斜阳下,一行骑士又上路了。只是这次衣甲鲜明的队伍中多了一个土匪山贼打扮的人,颇不和谐。那人此刻紧紧跟在罗格身旁,正在领受教诲。

“以后拍马屁,要恰到好处,不能乱拍一气。你奶奶的,老子我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你这不着边际的马屁拍上来,我如何听得舒服?嗯,对了,当日你喝酒之后,所作所为之事,现在给我细细的道来。”

“是,是。那日小人多喝了点酒壮胆,便去那小丫头必经之路上埋伏…”

古树,斜阳。一众骑士的身影拉得长长的,渐渐的远去。

转眼间日薄西山,风尘仆仆的骑士们遥遥的望见了一个小镇。这小镇规模不大,看起来不过三千人的规模,但位于交通要道附近,旅馆酒店倒还是不少。小镇上的人看起来也还算富足。小镇里刚刚进驻一个规模不小的大商队,光护卫的佣兵就足足有两百人。看那服色旗号,有经验丰富的骑士告诉罗格,这是罗恩公国大佣兵团“百战佣兵”护卫的商队。

不等罗格吩咐,自有下属骑士挑了一家最大的酒店,进去抢占了两张桌子。此时这酒店里早已经坐满了佣兵和商队的一些头面人物。罗格等人进得店来,店内众人都抬头看了一下,见是正规骑士团打扮,都不愿招惹。

这种行走于各国之间的大商队和佣兵之中,多得是亡命之徒,罗格也不愿意随意惹是生非。多年生意做下来,他倒是更想看看这商队之中,有没有大家一起发财的机会。

罗格刚刚坐下,就有两道热辣辣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一个女子猛地站起来,喝道:“老天有眼,终于让我遇见了你这头混蛋的猪!”

那人一头金色长发束在脑后,面容娇好且透着一股野性,年纪二十七八上下,身材高挑,穿着百战佣兵制式的土黄色半身锁甲,身旁是一把巨大的双手剑,正是奇薇!罗格朝她望去,与三年前相比,她少了原有的天真,多了成熟与坚毅,还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她肤色略略有些黑,想来是风餐露宿的佣兵生涯的缘故。

奇薇见罗格并不慌张,还有那里盯着她猛瞧,不由得怒火上升。三年前要不是这胖子卑鄙无耻,机关下毒,无所不用,自己怎么会失身在他手里,还连累了哥哥死于非命。“呛”的一声,奇薇巨剑出鞘,就待扑上相斗。

这边龙与美人的骑士们一见事情不对,立刻抓起兵刃,掀翻了两张桌子作屏障,人人亮出一把三箭手弩,指着百战佣兵和商人们。

“辛蒂,住手!”一个三十多岁、长着一张国字脸的中年佣兵拉住了奇薇,奇薇奋力挣了几下,那只手却是纹丝不动。“放开我!道尔,我今天一定要杀了那头肥猪!”那被称作“道尔”的中年佣兵眉头一皱,见有点拉她不住,一把将她揽在了怀里,喝道:“辛蒂,你冷静点!到底是怎么回事?”

奇薇叫道:“这只肥猪他把…他…他害死了我的哥哥,也是害得剑与血玫瑰佣兵团覆灭的凶手!”

“是吗?”那中年佣兵听了,爱怜的搂了搂奇薇,如刀锋般锐利的目光却盯住了罗格,“这位骑士大人,我想这件事情您需要给我一个解释!”

“哈哈哈!”罗格道:“你是在命令我吗?你,一个罗恩公国的佣兵,要在莱茵同盟境内命令同盟骑士团的大队长?如果我不同意给您解释呢,尊敬的道尔先生?是不是就要率领您这二百位佣兵将我拿下呢?可是您不要忘了,这个小镇人可不少,此地又深入莱茵同盟境内五百多里,您以为您可以平安的逃回罗恩公国吗?好吧,就算您本领高强,可以逃得回去,这些下属呢,能逃回去几个?您为了一个女人,就可以放弃手下两百条性命了?”

那道尔听了,道:“我的部下和我的生命一样重要,而我的妻子,辛蒂,我也会用我的生命去保护她,让她快乐。如果您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会以一个武者的身份向您提出决斗的要求。想来一个骑士是不会拒绝一场合理的决斗要求的吧!”

“做你的梦吧!我们大人要务在身,地位重要,你这种不知哪里冒出来的佣兵说决斗就决斗,想解释就得给你解释?嘿嘿,你怎么不去找同盟军务大臣罗歇里奥决斗去呀,他也是骑士呢。又怎么不找剑圣普罗西斯决斗啊,是不是怕打不过就不决斗了?这么说起来,你要决斗也是因为有把握胜得罗格大人才提出来的吧!这是决斗吗,这是谋杀!什么武者身份,我呸!”

新加入的罗伯斯基口齿尖刻无比,非止于奉承拍马而已。这一番话说得又急又快,又条条在理,只把道尔说得羞愧无地。

道尔呆了片刻,才道:“这位先生说得也是,是我考虑不周。然而无论如何,我决不能让奇薇受了委屈!这样吧,如果这件事是我错了,我道尔会任罗格先生处置;如果是罗格先生错了,还请答应我的决斗请求,至于时间、地点、方式可由罗格先生选择!”

“不!”奇薇叫了起来。“这肥猪卑鄙下流,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你别答应他什么!放开我,今天我非杀了他不可,一切事情有我承担!”

“这位奇…啊不,现在是辛蒂小姐!呵呵,你看我笨的,应该称呼你为道尔夫人才是。”罗格笑眯眯的说。奇薇一见罗格的笑容,禁不住从心底有股寒意,待得听他叫自己作辛蒂,才多少放下点心事,不由得担心的看了道尔一眼。这神色变化,都被罗格看在了眼里。

“道尔夫人,您的哥哥可不是死在我的手里吧?他好像是死在莱茵城城防军的手上吧?至于原因难道还用我说明吗?”罗格的口气渐转严厉。

商队几个领队一听,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其中一个老者责问起道尔来:“道尔先生,您所属的百战佣兵团受我们委托,是要保护我们平安到达莱茵同盟南部海港的,并不是与人起冲突的。更何况是与莱茵同盟王都军队起冲突?您这位夫人,不会来历上有什么问题吧?想必您也知道,我们克拉克商会一向声誉卓著,是绝不会将任务委托给有任何不良纪录的佣兵的。这件事,我想您该首先给我一个解释才是,如若不然,我们可要向贵团团长进行投诉,或者提议公国商会断绝与百战佣兵团的往来的!”

商会一向是佣兵团最大的主顾,如果罗恩公国的商会断绝与百战佣兵团的往来,那百战佣兵团就只有解散一途。道尔由百战佣兵团团长自幼带大的,情若父子。这佣兵团是老团长一生心血,他又哪能让佣兵团在自己手中覆灭呢?可是辛蒂,难道就这样看着她的仇人不管不成?

道尔心内为难之极,罗格则在一旁微笑不语。

第八章 吾往

罗格对奇薇和道尔的关系越发的感兴趣了。一双笑眯眯的眼睛不停打量着他们,捕捉着他们之间每一个细微的表情。

道尔穿着一件土黄色的半身钢甲,防御力仅次于全身战士钢甲及圣骑士甲,每一块甲片都整洁之极,闪闪放着油光。甲胄下是天蓝色的底衣,看那质料是由上等天麻制成。宽大、高高立起的护颈中可以看到丝制的白色衬衣,熨烫得笔挺之极。道尔也是使一把双手巨剑,护手由红木包铜制成,剑柄上麻线缠绕得异常的整齐,未端镶着一块红宝石。罗格精神力悄悄的探了过去,除了此剑曾经由魔法强化了一个硬度之外,没有其它的特殊之处了。

道尔眉头紧锁,在商会首领和奇薇的双重压力下,心内不断交战,戴着皮手套的手不断抓起剑柄然后又放下。面颊不断抽动着,时而咬牙时而叹气,斗气时闪时灭。

看着道尔的皮手套,罗格心内忽然一动,一滴油汁由道尔面前的菜盘中飞出来,啪的一声,沾在道尔的盔甲上。“啊!”道尔的表情突变,就如刚刚吃下了一只死老鼠一般。他大退了两步,掏出一块雪白的手帕,仔细的擦拭着那一点油渍,反复擦拭了好久,只至再没一点痕迹留下,才厌恶的将那手帕远远扔了。

罗格微笑。

如果评价笑容的话,胖子的笑容绝对是一流之列。如果说少女的微笑可以点亮世界,长者的微笑可以抚慰心灵,胖子的微笑就是理解,就是平凡,就是多年不见的老友之间的笑。胖子笑的时候,眼睛是眯眯的,欢畅的。所以胖子笑的时候,也就没人发现他眼中时时闪动的银丝,何况那银丝是如此细小,就是不眯着眼睛,也无人会留心的。

奇薇痴痴的看着道尔刚毅的面容,只有她才知道道尔为得到今天的地位付出了多少汗水和鲜血。

老团长公正无私,对道尔这个义子的要求比其他人苛刻得多。在道尔的功绩足以升任三次大队长的时候,老团长才任命他作了佣兵大队长。只有她才知道,道尔每天夜里都会在无人处疯狂习练剑术,清晨又比任何人都要早的起来,修习斗气。也只有她才知道,道尔深埋心底的雄心壮志,对事业的狂热执著。

同样只有她才知道,道尔为她付出了多少。三年前,当她被同盟军队追杀,同伴陨尽,走投无路的时候,是道尔收留了她;三年里,多少次道尔以他的剑、以他的盾甚至以他的鲜血将自己护翼在他的臂膀下?一年前成婚的那夜,滴酒不沾的道尔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醉后的道尔抱着奇薇大哭,道出了自己深埋心底三十五年的无数心事。得夫如此,更有何求?

然而奇薇对道尔有无比的愧疚。事事追求完美的道尔同样也有一个缺点,洁癖。在道尔求婚之时,已经深爱上道尔的奇薇没敢将三年前的那场往事说出来。人的天性中总是有自私的一面,经历了太多伤痛的奇薇并不想放弃好不容易到手的幸福。

三年过去了,莱茵同盟的官僚们早已经淡忘了那个被通缉的小小佣兵团。奇薇这才与道尔同回莱茵同盟。没想到,却在这里遇到了命中的魔星罗格。

“唉!”奇薇心里叹了一口气,眼前又浮现出道尔那血肉模糊的手腕。当初二人出任务时路遇大队魔兽,被逼入塔什干大沙漠。在无水无援的情况下过了两天后,奇薇终于支持不住晕倒。道尔一路背着奇薇,时时咬破手腕,以鲜血延续着奇薇的性命。一天后,二人终遇路过的商队,这才获救。

就是那一次,奇薇已经死去的心又复活了。

“神啊,为什么!要让我经历这么多苦痛,要让我的幸福如此的短暂啊!”奇薇心里在哭泣,脸上却换上了一副平静的表情,拉住了道尔的手,柔声道:“道尔,我…”背后如一道冰水淋下,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是罗格的目光。

罗格哈哈一笑,道:“奇…”

胖子满意的看着奇薇全身战抖了一下,才续道:“您看,我又说错了,该是道尔夫人才是!当年我和你们之间的确是有些误会,令兄的死我也很抱歉。唉,其实当初令兄多点耐心,多听听我们的解释,也不至于误袭城防军军官了。后面的事,谁都没想到会到这种地步,唉!”胖子长叹一口气,怅然若失。

奇薇心中怒极,此刻她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小姑娘了,自然清楚当初实际是中了罗格布下的陷阱,然而现在又发作不得,只有死盯着罗格,喘着粗气。

道尔沉吟片刻,他非是愚蠢之人,当初追杀奇薇的是莱茵同盟的警察部队,他当然知道奇薇来历并不简单。只是日久情深,奇薇终于向他吐露了当年的辛酸往事,只是瞒过了受辱一节。此刻见奇薇如此激动,这罗格自然是当年凶手之一。奇薇此刻表现,其实是不愿自己毁却前程罢了,才宁愿放过杀兄仇人。

当年罗格等人还只是几个不成气候的小贵族,就已经能动用警察部队追杀奇薇。眼下不过三年功夫,眼前这罗格竟已经成了骑士团的大队长。看他笑眯眯的,这份镇定功夫叫人佩服,然而却半点高手的气势也没有,想来一定是靠阴谋或拍马上来的了,如此并不足虑。

然而道尔二十年佣兵生涯,眼光老道,识见不凡,马上就想到不对之处。罗格虽然只带了十个骑士和一个…等等,那人怎么越看越是山贼的样子?先不管那么多,那十个骑士人数虽然是绝对劣势,然而却毫无惧色。手弩威力巨大,这么近的距离之下,在场众人怕是只有自己能够躲得过去。一旦开战,己方必然伤亡惨重。

他缓缓看了看周围部下,人人剑拔弩张,只等自己一声令下,就要上前围攻了。奇薇漂亮豪爽,武艺过人,在佣兵团中很有人望。佣兵们多是悍勇亡命之徒,百战佣兵又是个大佣兵团,团中之人早已习惯了说上句话,此刻看到奇薇仇人,早已经跃跃欲试了。有那被弩箭对正之人,脸有惧色,却是强自镇定。

再看龙与美人骑士,竟脸有兴奋之色,更有几人不住轻舔嘴唇,显然是手上有无数血腥的嗜血屠夫。再看装备,又是极为精良,虽非魔法装备,但品质之精,就是自己这个佣兵大队长的装备也有所不及。这分明是王牌骑士团精锐中的精锐啊!那面团旗气势逼人,但怎么也想不起来是哪个旗士团的团旗来。

虽然一时半会之间,这一仗可能还打不起来,但龙与美人骑士们都不曾松懈。罗伯斯基看了道尔神色,与身边骑士们低声交谈了几句,众骑士的弩弓全部转向,一半指向的都是明显年轻且经验不足的百战佣兵,另一半则指向了商队的头领们。

克拉克商会几位长者神色大变,只有为首的那位老人还是镇定如初。罗格见了,斥责手下道:“这争端是我和百战佣兵团的事情,怎么可以把克拉克商会的长者们牵连进来?!这点常识都没有?快把弩弓给我放下了!”

几个骑士立即称是,弩弓却不放下,只是转了方向,五把弩弓都指上了奇薇。

克拉克商会老人们脸色好看了很多,都悄悄的擦了擦汗,看向罗格的目光充满了感激。那为首老者却向罗格微微一笑。

道尔突然长叹一声,喝道:“大家把兵器都放下!”佣兵们虽然不解,但命令就是命令,还是垂下了刀剑。

罗伯斯基赞道:“识时务者为俊杰!”紧跟着唉哟一声,却是被罗格提起来,重重扔在地上。罗伯斯基心知这次马屁又拍错了地方,脸上堆笑,心下仔细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