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利高里至少对首要的选择已经深思熟虑过了,当即道:“侏儒!”

修斯眼睛一亮,道:“侏儒的确是配合这几种技能最佳的种族。看来你有些天赋,好吧,我就给你讲解一下终级变形术的运用。嗯,你此刻的力量实在太低,但我可以把终级变形术改动一下,如果初步只选择一种生物的话,你还是能够掌握这项技能的。不过,你学成之后,得为我办点事。”

格利高里立即满口答应,虽然修斯办不了的事它多半也办不了,但为了学习终级变形术,它早就豁出去了,再苦再难的事情它也肯做。实在做不到,赖掉就是。

在闪耀着光辉的浮空之城的角落,一个精灵和一头神圣巨龙正偷偷地研习着黑暗的艺术。

“格利高里啊!”初步教完神圣巨龙终级变形术之后,修斯咳嗽了一声,语重心长地道:“这些是行走于黑暗中最基本的技能,可也是最有用的技能。你练成之后,难道只想作为一个旁观者,静观事态的发展吗?”

格利高里思索了片刻,道:“这样我已经很满足了。”

的确,在精通这些技艺前,格利高里不要说成为一个历史的旁观者,就是能够偶尔成为旁听者,哪怕只能听到只言片语,都会让它快乐上好几天。可是听修斯所言,竟然还有可能更进一步?

神圣巨龙的心又痒了起来,不可抑止的痒。

“还得请高贵、智慧、优雅、品味独步当世的修斯大人多指点。”格利高里恭敬地道。

“像咱俩这种弱小的存在,根本不可能与那些力量强大的家伙争锋,所以我们只能选择躲在黑暗之中。可是哪怕再强大的存在,甚至是诸神,他们之间的平衡也是非常微妙的。有的时候,只需要一点微不足道的外力,听清楚了,只要一点点,就可打破这种平衡,使得事态向我们希望的方向发展。破坏平衡的力量并不需要多么强大,甚至我们这样只敢躲藏于黑暗中的人也拥有这种力量。想想看,当那些强大的存在因为你在暗中的干预而改变了命运的走向,那该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啊!当然,这其中也有巨大的风险,就看你怎么选择了。”

格利高里龙睛中每一道金纹都在发光,它当然知道自己的选择。

夜色中,一个巨大的身影掠过了天空。神圣巨龙急于找一个安静点的地方练习新掌握的终级变形术。它一边寻找着合适的地方,一边也感觉到有些奇怪。它和修斯阴谋计议了半天,其中很有几次得意忘形的时候,可为何以主人的敏锐感觉,竟会对这种近在咫尺的不敬毫无所觉呢?

※※※

这个夜晚,不眠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罗格静静地负手立在窗前,看着夜空中那轮蓝月,不住地回想着黑武士皇帝和骨皇的战斗技艺。罗格越是细细回忆他们的每一个动作,眉头就皱得越紧。他几乎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两位君王身上。骨皇最为可怕的地方就是他强悍绝伦的攻击力以及瞬间的速度,他没有太多的战斗技巧,也不需要这些技巧。而黑武士皇帝则在某些程度上与这个世界的圣骑士或者游侠有些类似,本身的战斗力均衡,没有特别突出的地方,但各式各样的辅助技能使得他可以适应任何环境下的战斗。至于艾尔格拉,罗格没有想得太多。

这并不是说艾尔格拉的力量就不如这两位君王了,只是巫妖大多数的魔法知识都已经装在罗格的记忆里而已。当然,知道归知道,想要靠着魔法打倒这只活了几千年的巫妖,那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千年漫长岁月中,巫妖虽然因畏惧天界巡狩而不敢提升魔力,可是它把时间全部都花在了提升魔法控制和研究新的魔法应用上面,若只论精通的魔法数量,它足以抵得上好几位大魔导师。

罗格反复思索,如果自己站在这三位君王面前,战斗结局将会如何。他知道每一位君王的力量都要比他强大得多,但纯粹的力量并不是一切。

胖子冷冷一笑。

正如死亡世界约束一切的是君王第一法则一样,在这个世界,也存在着约束强者的规则。胖子熟悉这些规则。君王们的力量再强大,能够依靠和使用的也只能是单纯的死亡力量。而就算是当年的罗德里格斯,在使用死亡力量时也是顾虑重重,不敢过于张扬。不过,在死亡世界中生存了无数岁月的君王们是不可能知晓这些的。

胖子不由得有些后悔当日实在是太过于激动,以至于开口向君王们挑战。既然自己都说了,君王间进行的是战争,那还用得着顾忌什么尊严和道义?战争毕竟不是决斗,何必过早暴露意图,让他们心生防备呢?

但他转念一想,这也未必不是件好事。机会总是有的,只是看他能不能利用罢了。三位君王空有强大的力量,他们也许能够很快适应世界、获得成长,但他们绝不可能熟悉这个世界上某些重要的规则,比如说,人们对待死灵的态度。君王的力量的确强大,一定要好好地利用才行…

转眼之间,罗格就盘算出了好几个计划。

罗格忽然想起,神仆塞拉菲就莫名其妙的只有十四级斗气,而且她在教训自己时,那飞舞的拳头上甚至于连区区十四级斗气都不屑附上。十级斗气!仅仅是十级,塞拉菲就已经将胖子打得找不着北。那只闪亮精致的靴子每一次踏在罗格肚皮上时,都将十级斗气发挥得淋漓尽致,连最微弱的一丝都不肯浪费,统统地送入罗格身体里,千丝万缕的斗气每一根都如同长了眼睛,将罗格试图凝聚的一团团魔力戳散,甚至还有余力狠狠地折磨一番他的神经。

罗格反复回想那几下踩踏,越是细想,越觉得回味无穷、意犹未尽。若是塞拉菲在场,只怕罗格还会想请她再多踩几脚。

他忽然长叹一声,只觉得世界是如此广袤无边浩瀚无涯,可惜时光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绝不会多给他一分一毫去探索和体会。

罗格将手伸到面前,蓝色的月光静静地落在他摊开的掌心,突然那如水银般流泻的光华如一湾湖水一样,竟然慢慢地在手心积累满起,宛如实质液体,到一定高度又从掌缘溢了出去。月光一离开他手的范围,就重新又化成了光芒,投射在地面上。

月光下,那只手的影子已经消失了。

罗格微微一笑,略带一点苦涩。若是他早日专注于力量的提升,那么,风月啊,你又何至如此…

可是力量之途没有捷径,他就算再注重个人力量,结果还是会一样的。

罗格心里明白,他仰望蓝月,惟有苦涩地笑。

群星在天鹅绒般的深蓝天幕中闪烁,圆月正行至中天,浮空之城静静悬立于西方,七种色彩交织成的魔法光芒在深浓的夜景中比白天更璀璨,甚至夺去了蓝月君临夜空的光辉。可是那变幻不定的魔法光辉中,偶尔也会透出一股浓郁的死亡气息,为这座梦幻般美丽的城堡增添上一丝诡异。

浮空城上,中央大殿紧闭的彩窗之后,那双银色的眼透过了重重阻碍,也在遥望着天上的蓝月…

月落,月升。

在罗格的军事地图上,血色双旗的位置不住向前移动着。

费伦之后,是独具风情的小城卢北克;卢北克之后,是雄伟的军事要塞旺达;当旺达被染成暗红后,那飘扬的血色双旗,终于到达了特拉华帝国的首都,蒂凡妮。

第五章 昏暗

中央山脉已经开始下雪了。

一座座山峰都披上了银色的雪衣,掩盖住嶙峋的山岩和陡峭的山崖,山坡曲线变得柔和而优美,多刺灌木和低矮灌木从夏秋的新绿转为深绿色,像是点缀在雪衣上年代久远的祖母绿宝石。

群山环抱中的神谕之城丝毫不受影响,大部分精灵都还没有注意到下过雪了。精灵古树苍郁的树冠依然青翠欲滴,源源不断喷发着魔法水雾,丝丝魔力透过精灵古树绵延的根须化成了阵阵的暖意,缓缓从地下升腾,消融了方圆百里的寒意。雪花甚至没有机会接近谷地,就在高空化为一团雾气。

只要踏出神谕之城庇护的范围,立刻就会感受到冬天的威力。

风中传来的丝丝刺骨寒意不住地提醒着艾菲儿,现在已经是冬天了,而且是北方的冬天。这个时候,她应该呆在温暖的神谕之城才是。在精灵古树的庇护下,神谕之城温暖如春,甚至连小湖都不会封冻。

艾菲儿拉紧了夹层斗篷,寒冷使她可爱地缩着脖子,连头一起躲在风帽里,只露出半边面孔和一张小嘴,呼出一团团白气。

精灵的敏捷在她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尽管紧紧包裹的斗篷极大地限制着她的行动自由,她仍轻盈无比地从一块大石跃上另一块岩石,或者以极细碎的步伐在森林间迅速地穿行,凭着敏锐的灵觉她总能先一步避开雪下的石缝和树洞。

其实她完全可以跑得更快,但看得出来,艾菲儿宁可选择这种极累的跑法,也绝不愿意将斗篷掀开一条缝,让寒冷的空气直接接触到她的皮肤。

潺潺水声一下子吸引到了她的注意力。艾菲儿迅速换了方向,不一会就站到了一道小溪的面前。这是冬季山里少有的几处不封冻的水源,有地热从土壤深处通过,虽然还无法成为温泉,但也足以保证清澈的溪水在这寒冷的季节顺畅地流动。

没有一丝杂质的溪水如花儿绽放般漾起层层涟漪,不知名的小动物因外来者的气息窜上岸,飞快地钻进一丛覆着残雪的灌木,连精灵的眼力也没有看清它的模样。呼吸着水边湿润的空气,艾菲儿心情愉快地停下脚步。她有心想洗濯一下自己。她已经独自在森林中奔驰了一天一夜了,哪怕只洗一下手脸也好。可是刺骨的寒风让她连根手指也不愿意伸出斗篷。

艾菲儿终于犹豫着蹲下,试探着将一根手指探入了溪水中。她的身体瞬间就已凝固,脸上全无血色!

她闪电般跃退,然后用斗篷紧紧地把自己裹得更严实,颤抖不已。

袭来的风中忽然有了丝丝的暖意,这暖意温煦祥和,转眼之间就渗入了艾菲儿的肌肤,融合到血液之中,将她浑身的寒意驱逐得干干净净。

“纯净的精灵啊,你为何会在这种天气外出?寒冷的北方可不适合精灵生活。”

艾菲儿转头望去,见一个高大的中年男子正站在不远处,微笑着望着自己。在这寒冷的天气里,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白色长袍,却没有丝毫瑟缩,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双手上戴着一副镣铐。现在他的两掌间亮着一团淡淡的魔法光芒,刚才那阵温暖的风就是出自他的手。

艾菲儿舒展了一下身体,感觉好多了。那阵温暖的风始终不停地绕着她盘旋着,将北国的严寒都挡在了外面。

她这才想起还未回答对方的问题,当即道:“这是我工作的一部分啊!要不然我才不愿意离开神谕之城呢。谢谢你,我叫艾菲儿。”

“康斯坦丁。”

艾菲儿上下打量了一下康斯坦丁,问道:“你为什么戴着镣铐?虽然它看起来是件好东西,不过肯定束缚行动的。”

康斯坦丁微笑道:“这副信仰之镣铐的用途是检验佩戴者对至高神的信仰是否虔诚,除此之外,别无他用。按世俗的看法,它和你背上的那张精灵王之弓可差得远了。”

艾菲儿皱眉道:“这张弓用起来好麻烦的,我宁可用一张普通的魔法长弓。对了,康斯坦丁先生,您为什么会孤身深入荒山呢?”

“今年北方的冬天特别寒冷,我嗅到了野兽们躁动的气息。听说这附近新建成了一座精灵城市,我怕中央山脉的兽人们会有什么大规模的骚动,所以赶过来看看。”

“哦?”艾菲儿看着康斯坦丁的眼睛,那清澈的目光如有穿透力:“康斯坦丁先生,我怎么觉得这并不是您到这里来的惟一原因呢?”

康斯坦丁微笑不变,道:“我本来是在北方传播至高神的信仰,可是那边出现了一个很厉害的人,我打不过她。所以…临时决定来调查一下中央山脉的兽人活动。”

“您是说,您逃跑了吗?”

康斯坦丁脸不红、心不跳地道:“无意义的送命并不是智者所为,只有留得身躯,才能继续传播至高神的荣耀。艾菲儿小姐,你的工作又是什么?为什么要在这么寒冷的冬天四处跑?”

“我在寻找三个小偷,每隔几天我就会在神谕之城周围找他们一次。不抓小偷的时候我要打扫神使殿,如果神使回来了,我还会陪他上床。”

对艾菲儿的回答,康斯坦丁微微吃了一惊,他双眼中亮起七彩的光雾,上下扫视了艾菲儿一遍,突然眼睛一亮,大声赞道:“艾菲儿小姐,您真是圣洁啊!如您这样的人,应该回归至高神的信仰才是!嗯,嗯!真是难得一见的纯净!就这么定了,艾菲儿小姐,我一定会将至高神的荣耀传递给你的。”

“精灵都信仰希洛。而且按你们人类的标准,应该认为我很不好才是。”艾菲儿毫不领情。

康斯坦丁正色道:“圣洁与否,只看灵魂是否高贵。艾菲儿小姐灵魂的光辉是我所见过的人中最为柔和圣洁的。我不管世俗中人怎样想,我只相信自己的双眼。艾菲儿小姐,希洛的信仰完全无法同至高神相提并论的。”

“你怎么知道希洛不如至高神?你既然只相信自己的双眼,难道你见过希洛,见过至高神?”

康斯坦丁沉默了片刻。他忽然庄重地道:“希洛我没有看到过,可是至高神…如何形容呢?在一次冥想之中,我曾经亲眼看到了至高神…你无法想象我看到了什么,也无法理解我的悲喜。那时…我看到的,是光,是最纯粹的光!最广大的光!我看到的,只有光!”

“听起来比希洛厉害,可是我没兴趣。”艾菲儿也不去置疑他这番话的可行性,只是一跃而起,向神谕之城的方向奔去。

“等等!”康斯坦丁试图叫住她,却发现自己的努力只是徒劳。他无奈之下,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艾菲儿身后,一边苦口婆心地向她灌输至高神的教义,试图将这个被希洛诱骗过去的纯洁精灵,重新归入至高神的圣光之中。

艾菲儿终于受不了耳边无休无止的传教声,怒道:“你要跟着我到几时?”

“直到你皈依至高神为止!”

“那是不可能的!”艾菲儿答得斩钉截铁。

康斯坦丁愁眉苦脸,实在拿这个小精灵毫无办法。他忽然展颜一笑,道:“如果你能够亲眼看到至高神的光辉,那又怎么说?”

“我只信仰我看到的!”

“好,就是这样!我会教你冥想,以及所有我所知道的全部神圣法术!以你灵魂的纯净,当你修习到一定境界时,肯定会看到至高神的!那时候你可不能反悔。”康斯坦丁两眼放光。

艾菲儿叹了口气,终于在康斯坦丁的水磨功夫下投降:“好,我学。”

“你没有骗我吧?”转折来得突然了点,康斯坦丁甚至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运气忽然会变好。

“我从不撒谎。”艾菲儿淡淡地道,然而她心里想的却是:“我只是误导…”

“康斯坦丁,我会在神谕之城里给你找个住的地方。等我完成每天的工作后,会来跟你学习冥想和神圣法术的。”

“不!从今天起,你要从早冥想到晚!你的工作我来给你做!”康斯坦丁坚定地答道。

艾菲儿眉毛一扬,哼了一声,没有说什么。等康斯坦丁看到宏伟的神使殿时,他就是后悔,那也来不及了。

纯净的精灵女子和虔诚的苦修者在山林中穿行,迅速向神谕之城飞奔而去。

“康斯坦丁,似乎光明教会从来不会像你这样花这么多的时间来招收一个信徒。按你这种方法,我很怀疑你一生能够招募到几个信徒。”

“一个诚信者抵得过千百个信仰不坚定的教徒!光明教会那一套的确招收了不少信徒,可是却使信徒们偏离了至高神的光辉。他们可以招收到大量的盲信者,但真正的诚信者一年中也未必有一个!”康斯坦丁的话语中透着深深的失落。

“听起来你和光明教会很有些关系啊!奸细?”

“当然不是奸细!不过我和光明教会的确有关系,很深的关系…”康斯坦丁苦笑了一下,道:“我是…光明教会新任的红衣主教。”

“很有身分嘛!不过在打扫房间时可别记起你的高贵身分。”

※※※

特拉华帝国首都蒂凡妮地理位置重要,她东南几百公里处就是著名的海港城市鹿丹,南方是一片物产富饶、盛产粮食的冲积平原,一条大道蜿蜒通向了北方的公国联盟,这条大道穿越公国联盟的疆土后还会继续向北,将巴比伦帝国也连接起来。

特拉华人勇敢而富于激情,他们对于建筑、艺术和魔法都有相当高深的造诣。可是因为人口有限,帝国中军队数量并不多,倾国之兵也仅有五万余而已。本来这些兵力抗击潮汐军团可以说足够,只是帝国上下万万没想到罗格一下子增兵一倍,而且是毫无保留地倾巢而出!

帝国大军背后,还有风月率领着史无前例的众多强者坐镇。在诸强者的合力施为下,特拉华诸城的城防在开战之前就会被摧毁。接下来的战争中,处于守城一方的特拉华军失去地利上的优势,战士的个人素质又比不上帝国精锐的潮汐战士,数量上也远远不足。余下的,自然只有被屠杀的份。

特拉华帝国初时完全没有预料到罗格的进军会如此神速。因为每到一处必然屠城的作法,使帝国大军传统的占领、防范、安抚工作都被省去,在屠城之后,大军还会就地取得补给,也不去维持漫长的补给线。因此每场大战过后,罗格的大军只需要休整一夜,第二天就可以向下一个目标全速进发。

血色双旗在大地上移动的速度,已然超越了特拉华帝国许多将军们的军事常识。

消灭特拉华人的全部侦骑,对于强者们来说是一个并不困难的任务。因此战争初期,前线的战事对于特拉华人犹如笼罩在一片迷雾之中。将军们按照最稳妥的做法,派出了大量侦察骑兵,当然,结果只能是损失了这些最优秀的骑兵。后来战局日益明朗,特拉华人也知道了孤军深入的罗格补给非常脆弱。结果将军们又犯了一个错误,他们派数千人试图绕过帝国大军,去切断帝国军队的补给线。然而将军们不知道的是,天空中还飞舞着两头巨龙。

因此等待着三千偷袭补给线部队的,是紫荆蝴蝶率领的三万阿雷战士。

已经见惯了杀戮与死亡的罗格每次战前,都会最大限度地激起对手的赴死决心,以使收割的灵魂更加强壮。每战他必亲自上阵,强者们也会轮番出场,除了修斯出工不出力之外,其余强者都是所向披靡。就算是圣域强者,在战场上能够造成的杀戮其实也非常有限。可是每次只要特拉华军队组织起防守阵型,罗格与强者们就会直接从正面冲杀进去,无论是利于防守的长枪方阵,还是用于冲杀的三角阵、十字阵,被强者们两个来回就搅得一片混乱。真正的收割,则是由跟在他们身后、成百上千杀气腾腾的重装及轻装步兵们完成的。

直到这个黄昏,站在特拉华帝都蒂凡妮城下时,罗格才暂时从杀戮与血腥中解脱出来,得以平心静气地欣赏一下这座与黎塞留齐名的城市。

蒂凡妮城中本有三十万人口,因为受到罗格血色双旗的驱赶,成千上万的平民逃入了帝国。据华莱士估计,现在蒂凡妮城中足有八十万人,可是正规的守军不足三万,这还是特拉华放弃了外围数个小城防御的结果。

就算有诸多强者,这一仗也并不好打。华莱士皱着眉头,在心中得出了结论。

他与罗格一同站在蒂凡妮城下,不过华莱士研究的是蒂凡妮的城防,而罗格只是在欣赏着蒂凡妮的美丽。

夕阳下的蒂凡妮,不仅仅是一座繁华的帝都,她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精致与宏伟并存的艺术品。黎塞留以水与岛之城著称,而蒂凡妮则是以外城散发的独特气质而闻名。她的外墙并不似其它城防常见的方方正正,而是建成了一段一段的弧形,高近三十米的城墙上,除了最下面两段弧线外,上面的三层都会如雨燕伸展的翼尖一样,探出一座座轻盈灵动的平台。

在蒂凡妮的四角,各自立着一座向外倾斜的弧形尖塔,塔尖上近一米的尖顶似是全部以水晶制成,水晶一亮一暗,分别闪动着靛青、暗红、明黄的光芒。最后一根尖塔塔尖则是纯以黑水晶建成,似是要吞噬一切的光芒。每根尖塔的基座上都雕刻着三个躬背弯腰的巨人,他们以自己充满力量美感的背部背负着巨大的弧形尖塔。

夕阳的余晖下,蒂凡妮犹如一件华美的珠宝,每一段弧面都反射着不同的光彩。

虽然此前已经听过了蒂凡妮的种种传闻,可是就是用再华丽的辞藻来修饰,也无法完全表露出蒂凡妮的魅力。

“罗格大人,我们需要休整两天,以便建造攻城器械。还有,特拉华帝室已经拒绝投降,我们要不要升起血色双旗?”

“已经杀了多少人了?”罗格问道。

华莱士在心中默默计算了一下,道:“应该是在八十五万至九十万之间。”

罗格嗯了一声,道:“十个特拉华人中才杀了一个,不算太多。血色双旗啊…这一战就不必升了,免得激起城中人的死战之心。八十万走投无路的人,绝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华莱士,如果我们攻不下蒂凡妮,那会怎样?”

华莱士一怔,答道:“以我军的补给情况,若攻不下蒂凡妮,也许大军能够返回帝国的只会有几千人。本来蒂凡妮中人口忽然增加了几倍,我们只要控制住入城的水源,用不了一个月,此城必破。可是现在,我军的补给仅够支持七天,拖延下去,反而是我们不利。”

“真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啊,我都有些不忍心让她沾上太多的鲜血了!”罗格忽然微笑着感慨:“八十万人啊!杀起来也需要花很多时间呢!”

华莱士愕然问道:“可是,此战不是不升血色双旗了吗?”

罗格淡淡地答道:“升旗必然屠城,可是不升旗,并不意味着不屠城。去做攻城准备吧,这一战也许我们也会付出很大代价,但最终的胜利者只会是我们。因为女神与我们同在。”

※※※

夜深了,帝国大军的军营中一片沉寂,只有沉默的巡营战士整齐沉重的脚步声在夜空中回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