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动天下 【作者】:冬雪晚晴

【简介】:
何为神佛,何为邪魔? 世人们对众神顶礼膜拜,只是希乞庇护,为财、为名、为利,为了自己的贪婪,在造下罪孽后,企求神的谅解,来达到心灵的平和!然而,善恶绝非有因,神魔也非根本,何时见过神迹乍现,佛光普照,广度众生与苦难?


- 引子


西方灵山之上,大雷音寺之内,一俊美少年和如来佛祖相对盘膝而坐,久久无语,诸如来弟子,佛陀,菩萨,比丘皆心头忐忑不安,不解佛祖之意,但眼见如来佛祖宝像端严,头上金光闪烁,却又都放心不少,然而转眼看向那不知名的少年,气势竟然一点也不输示于他。

良久过后,佛祖终于缓缓的睁开了眼睛,用他一惯的怜悯看着眼前的这个少年,然后问道:“汝可有所悟?”

少年也睁开了眼睛,奇怪的是,他的眼眸竟然是一种诡异的碧绿色,但却清澈无比,如同是一湾清水,然后他微微的笑了一笑,笑容有着说不出的清俊,淡淡的开口道:“我不知道,佛祖要我悟何物?我今竟然被佛祖所擒,自然一切听凭发落,却又有何要悟的?”

“痴儿……”佛祖无奈的叹息。

少年冷笑道:“数千年以前,你也和我一样,不过是一介凡人,不过偶然仗着神人指点,得悟仙道,如今你就在人间作威作福,自封为佛,让世人对你鼎礼膜拜——你高高在上,口口声声的说着要渡众人脱离苦海,却不知道如何渡法,碧影请教!”

佛祖肥厚的下巴忍不住抖动了一下,这小子好生厉害,竟然一下子就戳中了他的要害,当即只得硬着头皮答道:“世人皆碌碌,不解我佛之妙处,无法领悟神通,虽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但药医不死病,佛渡有缘人,凡有缘之人,佛一概渡之,无缘之人,却也强求不得。”

“好一个佛渡有缘人!”碧影忍不住仰天大笑,然后才道,“所谓有缘,自然就是您的忠诚信徒,才叫有缘,世间之疾苦,你却看到多少?从来就没有见过您的佛光,普渡过众生,倒只见众生祭献给您的贡品,丰盛得很啊!你不劳而获,却还高高在上的愚弄凡人,让他们俯伏在你的脚下,对你膜拜?而你却还口口声声的说着众生平等,倒不知道,您佛祖是如何和众生平等了?”

“孽障!”燃灯古佛最是火暴的脾气,虽然多年苦修,这性子却是老而弥辣,当即手指一点,一道蓝光透过碧影的身体,他要让这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少年吃点苦头,作为对佛祖不敬的惩罚。

碧影在那蓝光穿过身体的同时,只觉得心痛如绞,但却只是皱了皱眉头,然后摇头冷笑道:“原来西方圣地,也如凡尘一样,善用暴力。”他特意加重了“暴力”两个字,言下之意,你这灵山圣地,也和凡尘没什么两样。

佛祖纵然性子再好,也未免挂不住,眼中金光陡增,喝道:“我本好意,看你还具惠根,渡你成佛,没料到你魔性难移,也罢,既然你执意,我且封印你之法力,让你下地狱去反悔,也许地狱之火,能够让你略加悔悟。”

碧影闻言,忍不住大笑,他本是九天十地之怨气所生,更曾经过千年之苦修,能自由的来往三界,颠覆乾坤,但他心中却还有一丝善念,这些年也并无恶行,只不过他对世人膜拜和供奉如来感到不满,因此自成一道,开坛讲法,广收门徒,诋毁佛祖。如来佛祖大怒,但也知他法力不在自己之下,竟然不顾身份,设下了陷阱,将他擒获,原本确实想用佛光普照,让他形神俱灭,但却发现,他这等集天地之怨气所生者,果真强横无比,纵然是如来佛祖,也灭不了他,最多的就是封印。因此,他将他带到了灵山,企图游说他归降,供他驱使,但哪知道三言两语之间,如来竟然给他激起了心中怒气,也不多言,大掌一挥,一道亮丽的金光慢慢的笼罩住了碧影。

金光中,碧影的身体痛苦的扭曲,然后开始慢慢的溶解……慢慢的变淡……变淡……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如来,等我再次回来,就是魔动天下之时!”

碧影的身体已经彻底的消失,但他临走的时候,那冷冷的威胁,却还在雷音寺里回荡,如同是在高高在上,早就古井不波的如来佛祖的心中,投下了千钧巨石,涟漪久久不能平静……

魔动天下 - 第一卷 凄惨童年 第一章


特别申明:主角名为秦皓昕,他的三个哥哥,分别为大哥:秦皓华;二哥:秦皓云;三哥秦皓辰;小妹秦皓月,请读者注意,以免混淆。

“小杂种,过来!”一个冷硬的声音叫道,声音的主人是个英俊的年青人,大概二十左右,身上穿着一身松松垮垮的的白色休闲服,脚上穿着同种颜色的运动鞋,一米八以上的个子,由于运动得当,身材保持得非常完美。明眼人只要看上他第一眼,就绝对知道,这人必定有着不同寻常的身份,非富即贵,因为他身上穿着那看似不起眼的休闲服装,竟然是用防弹布料做成的。这种衣服,正是法国某家公司独家制造,而且,还只给有数的几个老顾客定制,因此,这种衣服就成了上流社会中的某种标志,没钱的人,别说是穿,恐怕是连听说也没有听说过。而一般的商贾,也没有谁会无聊到花上一笔巨资,只是去买一件衣服,毕竟,钱还是要辛苦赚来的。

所以,穿这种衣服,那就代表着一种身份。可这年轻人却说出了和他身份绝对不相称的语言。秦皓云靠在沙发上,把脚搁在了红木茶几上,看着垂手站在门口的一个穿着下人服饰的少年冷冷的道,每次见着这少年,他心中就没来由的生气。

“是!”少年低低的应了一声,快步跑到了他的面前,恭敬的躬身行礼道。

“给我捶捶腿,打了一天的球,累死了!”秦皓云懒懒的靠在了沙发上,指着大腿说道。

“是!”那少年还只是低低的答应了一声,然后就跪在地上,轻轻的给他捶腿。

那少年才捶了几下了,门口就传来一阵清脆的叫声:“二哥、二哥,快换衣服,父亲回来了!大哥叫我通知你赶紧去议事厅相见。”随着话语,一个十八九岁,艳丽无比的少女跑了进来,她身上穿着一身淡蓝色的短裙,露出了雪白浑圆的小腿肚,纤细的小蛮腰上面是两只高挺的玉峰,丰满得将衣服撑得鼓鼓的,鸭蛋脸儿,雪白柔嫩的皮肤,水杏眼转盼生辉,微微上翘的小鼻子下面是樱桃小口,粉嫩的红唇如同是初开的玫瑰,诱人得紧,而在她巧笑之间,左边的脸上有一颗深深的酒窝,有着说不出的妩媚,虽然还没有完全长成,但一个小美人坯子却已经出来了。

秦皓云揉了揉耳朵,摇头笑道:“小妹,你也不小了,淑女一点,别大呼小叫的,好不?这种事,让下人过来说上一声就是了,怎么还劳动你大小姐了?”

原来,这漂亮的小美人儿正是秦皓云唯一的妹妹秦皓月。

秦皓月闻言,忍不住气得跺了跺脚道:“二哥,人家好心来通知你,你还数落人家,快去换衣服,走吧——我们一起过去。”

秦皓云叹了口气,摇头道:“老头子回来,又没有好日子过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抬脚对着跪在地上给他捶腿的那个少年重重的踢了过去,口中忍不住就骂道:“贱种,和你娘一样的下贱!”

那少年毫无防备之心,被他一脚踢在了胸口,顿时摔到在地上,却什么也不敢说,忙挣扎着爬了起来,依然恭敬的跪在地上,但秦皓云似乎还不解气,一把扯过他的头发,冷冷的问道:“说——你娘是不是下贱!”

那少年一直低着头,看不清楚容貌,这个时候,被他扯着头发,被迫抬起头来,出乎意料的,他的相貌,竟然异常的俊美,比起出色如斯秦家兄妹,不但毫不逊色,隐隐甚至还胜过一筹,大而明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向上卷曲,挺直的鼻梁,弧形优美的唇,再加上完美的脸形,他的脸上,也有着一个酒窝,不过,他从来不笑,所以没有谁知道而已,精致的五官配在一起,使他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都是俊美绝伦,而他那白皙细致的肌肤,虽然是多年的粗糙生活,也没有能够改变多少。一个人的容貌是于生俱就的,后天再怎么折腾,只要不毁坏了根本,还是改变不了什么。只是可惜,这么一个俊美得几乎让人妒忌的少年,却生了一双碧绿色的眸子,让他看起来多了一份妖气与媚惑。

“说——”秦皓云见他不答话,手中不禁又多加了一成力,那少年给他扯得头发连着头皮生痛,却还是咬着牙忍着,一声不吭。

“好你个小杂种,居然敢跟我倔起来了?”秦皓云心中生怒,扬手一个耳光,对着他脸上重重的打了过去。

“啪!”的一声脆响,那少年根本不敢反抗躲避,脸上重重的挨了他一巴掌,顿时打得他再次摔在了地上,而嘴角也被打破,一缕鲜血,顺着嘴唇迅速的流了下来——秦皓月对此情况好象是司空见惯,也不在意,只是皱眉催促道:“二哥,快点过去吧,大哥在等着呢,等你回来,在教训他不迟。”

秦皓云听秦皓月如此说法,无奈的松开了那少年,又对着他踢了一脚道:“给我把房子打扫干净了,回来再找你算帐。”

“是!”那少年低声的答应着,秦皓云兄妹俩这才走了出去。少年目送着他们离开,方才站起身来,抹去了脸上的血污,开始收拾打扫房屋,心中却是苦涩无比。

任谁也想不到,秦家几乎算是富甲天下,但却容不下他这么一个人,事实上,他也姓秦,他也和他们这对兄妹一样,是秦家“皓”字辈嫡系传人,并且还和那对兄妹是同父异母的嫡亲兄弟关系,但可惜,没有谁会承认他的身份,更没有人会称呼一声他的本名“秦皓昕”,每个人都是很鄙视的称呼他小杂种,事实上,他在秦家的日子,比任何的一个秦家仆人都不如。

秦家是个大家族,据说乃是秦始皇嬴政的后裔,发展到了现在,有了五千年的历史,随着各个朝代的更新,他们却一直都顽强的生存了下来,并且成了一个庞大的隐世世家。综合着祖上传下来的种种经验,秦家人都知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所以,他们懂得了隐藏自己,而把风光让给一些他们刻意培育出来的傀儡,累积了五千年的财富,他们自然有着别人难以比拟的优越条件,到了现在,交通发达,秦家更是站在了世界的前卫,他们的目光比任何人都看得远,看得深,他们只在背后操控,控制着整个市场经济的走向,秦家的家主曾经在一次家族的会议里这么说过:“世界首富——那是一个耀眼的光环,没有了这层光辉,他则什么都不是,秦家不需要世界首富,只需要能够控制世界就成?”

当然,这句话还是有着某些的夸大,毕竟,和秦家有着同样的优厚经济势力的世家,还大有人在,但能够和秦家一交上下的,毕竟不多。同时,秦家控制着好些中小国家,拥有着私人军队,那却是不容否定的——秦始皇的后裔,天生的血液中就流淌着不甘寂寞的基因。

秦皓昕今年二十岁,他的父亲,不巧正好是秦家的家主秦意楠,那个挟权势和金钱于一身的大人物,他有三个哥哥,大哥秦皓华,乃是秦意楠的大夫人所生,如今已经是某个大集团的幕后总裁,年方二十八岁,已经开始帮着父亲料理家族中的事物,想来下一任的家主之位,那是非他莫属了,可别小看了这个秦家家主的地位,秦家的家主,在家族中,那是如同帝王一般的地位,无人可以反驳,虽然有名义上的家族议会,但大多情况下,还不都是家主说了算,除非哪一任的家主实在“阿斗”,余下的众人才敢放肆。

二哥是秦皓云,是秦家家主的二夫人所生,不用怀疑,秦家家大业大,作为秦家的家主,多娶几房老婆,实在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如今,稍微手头宽裕一点的男人,都在外面弄个金屋藏个娇什么的,堂堂秦家家主,难道还养不起几房夫人?秦皓云如今才二十五岁,虽然手中也有着几家公司供他打理,但他却不务正业得很,事实上,只要顶着秦家少爷的身份,一辈子的吃穿花费就不愁了,实在也用不着努力什么,秦家偌大的家业,就算是想要败光,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因为一切的运行都上了正轨,想要破坏,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败家子能够坏得了的。

三哥秦皓辰,也是二夫人所生,比秦皓云小了两岁,才二十三岁,如今大学毕业,秦意楠也给了几家公司让他打理,事实上,所谓给他几家公司打理,也就是公司的盈利归他个人所有,任其花费而已,不用再事事伸手跟家种要钱,公司的一切都上了正轨,也不需要打理什么。

刚才过来叫秦皓云的那个小姑娘秦皓月,乃是和秦皓星的嫡亲的兄妹,也是大夫人所生的,今天才十八岁,因为年龄最小,秦意楠又就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女儿,自然是似同掌上明珠,平时宠溺异常,是秦家的小公主。

而秦皓昕,却是秦意楠与三夫人所生,本来,他也应该风光的做秦家的少爷,但从他出生的那一刻起,他就被判上了死刑,并且连累到母亲失宠。

秦家祖上有个规定,凡是秦家之人,一律不得娶外族女子为妻,当然,养个小什么的是允许的,只要不诞下秦家的后代就成,这个规定好象是秦始皇定下的,大概是怕六国中有后代篡夺了秦家江山。当然,秦家的江山早就没有了,但这条规定,却一直延续了五千年,如今虽然交通发达,地球就是那么一个小小的球体而已,但秦家却依然只娶中原美女,坚决维持祖训,塞外番邦,不过是蛮夷,怎么能够玷污秦家高贵的血统?

因此,秦家的血统里保持着完好的中华精髓,秦皓昕的母亲姓杨,名念丹,原本是一个小学老师,祖上三代,都是做老师的,算是,清清白白和外国鬼子绝对沾染不上任何的边,当然,他母亲的漂亮是不用说的,阅尽天下美色的秦意楠,眼光挑剔得很,不是人间绝色,他大概连正眼都不会看,三夫人进门以后,自然也受过一段时间的宠爱,但等到秦皓昕出生,这一切却都变了。

秦皓昕是在一个初冬季节出生的,原本兴高采烈的秦意楠从护士手中接过孩子就傻了眼,这个孩子——相貌清秀可爱,但他的眼眸,居然是绿色的。秦家没有外国人的血统,杨家家世清白,没有和外国佬有过联姻什么的,秦家的孩子绝对不可能沾染上外国佬的血统,黑色的眸子,黄色皮肤那是中国人的象征,如今,这个孩子的眸子,却出现了在外国人中也不多见的深绿色,那份碧绿,绿得如同是一潭清水,绿得发亮,如同是在讽刺着秦意楠。

没有外国人的血统,孩子身上却出现了外国人因有的明显特征,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这个孩子不是秦意楠的,而是杨念丹给他带了绿帽子,秦意楠当场就气得拂袖而去。

三天过后,他没有听从家族中任何一个人的劝说,把这个孩子带去验血,因为他怕验血的结果他承受不了,宁可错杀,也不放过,他下令把三夫人赶到了下人的房间,孩子不用说,也一概沦为奴才,这样的孩子,没资格做秦家的少爷,他可不想让人看笑话。

产后一直没有经过调养,再加上秦意楠的大夫人还好,二夫人原本一直妒忌她受宠,如今自然免不了落井下石,而下人眼见他们母子失宠,有一干势利小人,自然免不了就向上作践起来,杨念丹本是雪做的肌肤花做的肠子,何时受过这等怨气?从此后竟然一病不起。

而秦皓昕从五岁开始,就被迫做了秦皓星等几个少爷的侍读,主要的原因则的这些少爷都有请家教,而这些家教却比普通的学校里的老师不知道严厉了多少倍,功课紧张得很,为了能够抽出时间来玩,这些少爷们就让秦皓昕作了侍读,帮他们完成作业,应付老师。

魔动天下 - 第一卷 凄惨童年 第二章


当然,这些年秦皓昕也没有好日子过,少爷们的侍读不是那么好做的,若是作业出了问题,少不得要挨骂,并且他也不单一的做某个少爷的侍读,而是每个都得应付,自然也就得比他们本人还得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努力,幸好他自小就有过目不忘的天赋,才勉强能够应付繁重的作业,但这样一来,倒也让他学了一肚子的学问,天文地理,数理化学,古今中外,光各国语言,他就精通至少五国以上,当然,还有交际礼仪、经济管理等等,若是单论学识,倒也未必就比秦家这些少爷们逊色,隐隐还有胜出的趋势。而由于他特殊的身份,那几位少爷们平时更是把凌辱折磨他为乐事,总是想着方法变着法子捉弄于他,平时挨些拳脚巴掌,那算是轻的,要是真的惹恼了某个少爷,常常就是吊起来一顿鞭笞,从小到大,他就是在少爷们的皮鞭棍棒下长大的。

但他从小就知道自己的身份,小时候,他曾不止一次厌恨过自己碧绿色的眸子,但随着年龄的渐渐增大,这份怨气也就慢慢的平息,他不该怨什么,这对眸子,不是他要的,而的老天爷给的,要怨,得怨他的那个父亲以及该死的老天爷。对于少爷们的任何折磨,下人们的凌辱刁难,他总是一言不发的默默接受,他不敢反抗也不能反抗。

他的母亲痛苦的熬过了十五个凄凉的春秋后,在他十五岁生日的那天,闭上了眼睛就再也没有醒过来,大总管唐振山总算还有点良心,给他母亲换上一件传统中国女子的旗袍后,送去了火葬场,原本骨灰准备随便买个墓地葬了的,但秦皓昕却说不用了,母亲生来就苦命,死后没必要还把她葬在冰冷黑暗的泥土里,他找了个空旷的地方,把母亲的骨灰散在了地上,看着它全部随风飘散,他知道,母亲自由了。

既然母亲生前没有享受到应有的荣耀,死后也不会有人香烛冥纸烧奠,又何必买什么墓地安葬,徒留墓碑与后人奠基,还不如就这样清净的飘散好。

在母亲死后不久,他做了一件傻事,他逃了出去,但仅仅只有一天时间,秦皓华就派人把他抓来回来,直到那一天起,他才知道,秦家的势力有多大,想起书上说的一句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普天之下,秦家的势力绝对够大,而如今交通发达,秦家的势力,早就延伸到了世界的各个角落,他能够逃到哪里去?

那一次,秦皓华是真的震怒了,他没有多问什么,只是吩咐下人,把他吊了起来,用鞭子狠狠的打,鞭子抽打在他清瘦的身体上,鞭鞭见血,他不知道他总共被打得晕死过去了几次,但无论无何,他又总是被他想方设法的弄醒过来,他无法逃避肉体上的沉重的惩罚,他恨——为什么他还不死呢?他不知道最后是怎样的,反正等他恢复意识的时候,他全身都是伤,身体上的疼痛如同是一张无边无际的网,将他重重叠叠的包围着,灵魂深处的羞辱与愤慨,让他几乎就要坚持不下去。

但这一切却不代表着结束,他醒来的时候,发现正有着一双双闪着绿芒的眼睛,满含凶光的盯着他,那是一条条优秀的猎犬,秦皓华喜欢养狗,那是整个秦家都知道的。

从那一天起,在这个庞大的家族中,他连一个简陋的容身之地也没有了,他只能睡在狗窝里,这是秦皓华作为他这次逃跑的惩罚,当然,他这个异类,也不容于狗群,那些优秀的猎犬,高傲的对他群起而攻之,他不止一次让狗咬伤过,但奇怪的是,他却没有患上狂犬病,那次他委实伤得不轻,一直高烧不退,在狗窝里躺了足足两个多月,才能略略的起来行走,他苦涩的想过,为什么他的命这么硬,为什么他还没有死,为什么秦皓华不狠心一点,一次给他个痛快,把他打死了事。

从那以后,他就一直住在了狗窝里,睡得是狗窝,吃的是狗吃剩下的食物,当然,那也得看那些恶狗是否高兴留一点食物给他果腹,平时秦皓华也没那么好心让他闲着,打扫狗窝的任务,自然就交给了他,这样的情况大概维持了三年,前年秦皓华从英国回来,带回来一只有半人多高的,不知道血统的猎狗。原本,多一条狗少一条狗对他来说,实在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这条狗相当凶悍,秦皓昕初见它的时候,几乎是被吓坏了,它只要略略的抬头,几乎就有他本人这么高,全身都披着金黄色的长毛,毛皮光滑水亮,带着猎狗桀骜不驯的幽蓝色的眸子,打量着秦皓昕良久,如同是打量着一块鲜美的肉。

然后,那猎狗就疯狂的向他扑了上来,当时秦皓华就站在当地看着,但他不但没有阻止,甚至他还笑得灿烂无比,他那笑容,一直深深的烙在了秦皓昕的心中,如同是一个怎么都抚摩不平的烙印,而一些猎狗专门的饲养员,却在一旁放肆的大笑着。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那只高大优秀的猎狗,当场把秦皓昕扑倒在地上,却没有咬他,而是伸出舌头,不停的舔着他的脸,秦皓昕和狗住在一起整整三年,自然也略略的了解一些狗的习性,立刻就明白了这看似凶恶的猎狗,是在对他表示好感,当即心中虽然害怕,却还是大着胆子抚摩了一下它的脑袋。

连秦皓华都觉得奇怪,这只猎狗凶狠得很,野性十足,一路从英国回来,虽然他是派了专机过去接他,但还是给惹了许多麻烦,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在狗居然和秦皓昕投缘,秦皓昕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做“大狼”,当然,秦皓华也有给他取名字的,一个长长的英文名字,别说秦皓昕不喜欢,就连大狼自己都不喜欢,它还是喜欢简单的“大狼”两个字。

自从大狼来了以后,它只用半天的时间,就让所有的狗乖乖的臣服于他,当然,胆敢反抗的,全部都让他给活活咬死,其中有一只牧羊犬,让它整个的从腹部撕开,鲜血肠子散了满地,秦皓昕也被吓坏了,缩在了角落里不敢出声,所有的狗当场都爬在了地上,呜咽着拼命的摇着尾巴向它示好,而它却威风八面的冲着他们一阵咆哮,当饲养员飞快的将这一切报告给秦皓华的时候,他居然不在意,并且从此更是喜欢这条凶猛的大狼了。

连秦皓昕自己也不知道什么缘故,大狼和他极是投缘,每天的食物,总得让他先吃,他吃过了,大狼才吃,而后才论到别的狗们争食,秦皓华对他苛刻,但对他宠爱的优秀猎狗们却大方得很,餐餐的都有新鲜的烤肉、米饭,秦皓昕这两年的日子过得还算是比较的好,都是沾了大狼的光。

当然,秦皓华不会让他过好日子的,一个卑贱的小杂种,岂能和他血统纯正的猎犬们相提并论?因此在大狼来了没多久,正好秦家书楼需要整治,秦家历史悠久,藏书上亿,其中古今中外的孤本奇书更是无数,这些在市场上已经绝迹的书籍,价值自然不用说,更可贵的是,这些都个古老的文化遗产。但如今秦家书籍过多,整理也是不易,更有一些孤本书籍,已经残破不全,必须尽快抄录修补,于是,秦皓华想也没想,就让秦皓昕从事了这项无聊的工作,原因很简单,他知道秦皓昕精通几国语言,更精通古文,一般的书本翻译、释义都难不倒他,更有一个原因,秦皓昕写得一手好字,那是抄书的最佳人选,再来他也不想看着他在狗窝里仗着大狼作威作福,把他换走是最好的选择。

秦皓昕自然不能反对什么,但任谁也没有想到,秦皓昕离开两天,大狼居然两天之内,没有吃一点东西,而是恹恹的伏在的地上,或者就是向别的狗们咆哮生事,饲养员并不傻,自然知道原因,只得据实禀报了秦皓华,谁都知道,大狼是大少爷的心肝宝贝,要是出了意外,他们有几个脑袋?

秦皓华也无法,只能白天让秦皓昕到书楼抄书,晚上还是回狗窝,大狼这才作罢,秦皓昕也是哭笑不得,没想到他在秦家上下,毫无人缘,却有一只狗和他这等投缘。

但他也没有想到,书楼的这份工作,他还是蛮喜欢,也不累,再来还可以看到许多平时绝对看不到的书籍,安稳的日子过了一年,二少爷秦皓云从国外归来,这一切都变了,秦家二少爷年青英俊,且风流多金,自然在外面沾花惹草,但若只是这样倒也罢了,他去了一趟泰国,居然迷恋上了人妖另类的风味,本来,秦家的少爷亵玩几个男人,倒也无所谓,但当他回来,偶然去书楼找本书,却发现了已经长得俊美无比的秦皓昕,忍不住就动手轻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