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丈夫》作者:尼罗

内容简介

战争,乱世,爱情。

内容标签:民国旧影 欢喜冤家

 

第1章

硝烟散尽,朝霞漫天,一轮红日喷薄而升,染出天际一片血色。
年轻的聂人雄策马经过满地瓦砾尸首,带着他的队伍踏入平县。平县打得艰难,他曾经无数次设想过胜利入城的那一幕,然而没想到胜利来的鲜明而又寂静,天地红成一片,平县死了。
一对大喜鹊站在半截城墙上,扇动翅膀叽叽喳喳。阮平璋参谋长一抖缰绳,快马加鞭穿过卫队赶到聂人雄身边,口中笑道:“司令,这他妈的,别是县里的窑子也被轰平了吧?”
聂人雄没理会他的玩话,只在万道霞光中昂起头来,心中告诉自己:“男子汉大丈夫,应当如是!”
这时,阮平璋又出了声音:“嗨哟!看看,小丫头片子又来了!”
聂人雄向前望去,发现小丫头片子果然是来了。
小丫头片子到底有多小?那不好说,反正是个细脖子大脑袋的模样,长发纠结着披散开来,里面不知藏了多少虱子跳蚤。聂军上下都认识小丫头片子,也不知道她是从何时开始出现的,反正像个小小游魂一样一直跟随军队。战争开始时不见她的人影,战争一结束她就窜出来了。双脚穿着一双剪了靴筒的大皮靴子,她专在死人堆里找粮食吃。她虽然小,但是自有她的伶俐,一旦从尸首身上翻出怀表撸下戒指了,她准会悄无声息的跑到长官面前,主动举手把那点财物向上递去。找不到长官,那就给大兵,总之她自己不要,她不给军队添乱。
聂人雄一手握着马鞭,一手拉着缰绳。扭头向小丫头片子看了片刻,他忽然转向阮平璋说道:“自从这个崽子来了之后,她是总有粮食吃,我们也总有胜仗打。”
阮平璋在阳光下扬起一张白净面孔,笑吟吟的反问:“于是?”
他笑,聂人雄不笑。转身对着小丫头片子骤然甩出马鞭,半软半硬的鞭梢卷过污秽长发,在空气中抽出一声锐响。
小丫头片子吓了一跳,连忙叼着半个冷硬馒头抬起头来。她瘦极了,身体简直就是骨骼上面蒙了一层薄薄皮肤;一双眼睛微微凹陷,却是大而黑亮,带着一点垂死挣扎的精神。逆着阳光向上望去,她看到聂人雄高踞马背,苍白的脸上没有笑意,单是定定的盯着自己。
小心翼翼的伸出手去,她试探着抓住了伸到面前的鞭梢。轻轻拽了一下,拽不动;用力再拽一下,这回聂人雄终于开了口:“你有名字吗?”
很久都没有人和她说过话了,她在惊恐之余欣喜起来。一手拿下口中馒头,她运足力气大声答道:“我叫小铃铛!”
她莫名的有些激动,仿佛是在梦中见到了救世主。放下馒头摸进衣领,她从散碎衣裳里掏出一只挂在脖子上的破旧铜铃:“因为我有个小铃铛呀!”
聂人雄垂下眼帘,饶有兴味的盯着小铃铛看。他是个清俊的青年,睫毛直直的扑撒开来,浓密而长,可惜常年的戎马生涯辜负了他这多情的长相。在阳光下微微眯起眼睛;他若有所思的舔了舔干燥泛白的嘴唇,随即言简意赅的说道:“你是福星,跟我走吧!”
小铃铛几乎没听明白这话,张着小嘴愣了半天。还是阮平璋回身对随行卫士笑道:“去,到后面给大小姐牵匹马来!”
小铃铛直到被人抱上了马背,才略略的反应了过来。
两条芦柴棒一样的小腿垂下去,脚上的大鞋立刻就脱落了。她低头看了一眼,没有十分心疼,因为这里到处都是死人,她随时可以再扒一双鞋穿。一名十三四岁的小兵为她牵了缰绳慢慢走,她在后方越落越远,最后就长长的伸了脖子,奋力寻找聂人雄的背影。
聂人雄生得高大,比旁人要高出一头。小铃铛扬起脸来,目光越过人山人海去找他。
他真是她的救世主。
因为平县久攻不下,所以聂人雄拉来二十门山炮,对着平县城内连轰了一日一夜。炮击结束之后,富庶的平县变成一堆无边无际的瓦砾,甚至连县衙和妓院都未能幸免。阮平璋察言观色的瞄着聂人雄,同时低声笑道:“司令,您这回有点用力过猛。县长没了,谁给咱们完粮纳税?”
聂人雄转向了他,面无表情的答道:“平县是个小地方,我本来也没打算在此久留。传令下去就地休息,歇过这一口气了,我们还得马上去找粮食。”
阮平璋坐在马上,身体很放松,肩膀都塌了下去,笑嘻嘻的追问:“找到粮食后呢?”
聂人雄看了他一眼:“打宁县。”
阮平璋继续问道:“打完宁县呢?”
聂人雄抬手解了军装领扣,扯开肮脏领口晾汗:“打文县。”
阮平璋哼哼的笑着歪了脑袋:“司令威武!过了文县,可就快到天津卫和北京城了!司令将来当了大总统,让我做个内阁总理成不成?”
说完这话,他不等聂人雄回答,一勒缰绳调转战马,嘻嘻哈哈的逃了开去。他和聂人雄是老交情了,十几年的兄弟,所以别人怕聂人雄,他不怕。
聂人雄不和他一般计较。抬腿跳下马去,他对着身边卫士一挥手:“去给我找点水来!”
卫士答应一声,领命而去。几十步外便有一眼水井,然而卫士摇着辘轳把水桶拽起放下,水是吊上了好几桶,却是看过一眼之后又全倒掉。聂人雄等得不耐烦了,大踏步的走上前去:“水呢?”
卫士立刻拎着水桶站了起来,很为难的答道:“司令,井里可能是落了尸首,血腥味太重了!”
聂人雄劈手夺过水桶,举起来就往嘴里灌。自从山炮一响,他就再没吃过喝过,随时预备着往前线跑。血腥味就血腥味吧,他连吃活人的胆量都有,还怕区区一点血腥味?
聂人雄痛饮一场,把自己灌得像气蛤蟆似的,肚子都涨了起来。嘴唇被冰凉井水浸润出了血色,他这回来了精神,转身迈步登上半堵矮墙,想要眺望自己的胜利成果。
胜利成果堪称恐怖惨烈。阳光越发明亮炙热了,照在平县这座死城之上。歪斜老树被彻夜的战火烧光了绿叶,焦黑枝杈上挂着牵牵扯扯的血肉残肢。处处都是死亡,都是崩溃,都是灭绝;然而聂人雄不以为意。
他自以为是男子汉大丈夫,自以为千秋不朽之功业,皆从一个“杀”字而来。双手背过去握住马鞭,他俯身一步跳了下来,喉咙里面顶了一下,差点颠出一口井水。
这个时候,小兵牵着战马,把小铃铛带了过来。
小铃铛也渴极了,下马之后见井边桶中还有个水底,便深深弯腰探入头去,像个鸟儿似的撅了嘴巴饮水。末了心满意足的抬起头来,她伸手从桶底捞出了一枚金戒指。
转身跑到聂人雄身边,她踮起脚向上举手,用小猫似的尖细声音说道:“长官,给你!”
聂人雄笑了一下,接过戒指却是随手一抛:“小铃铛,以后不许再捡这些东西!”
小铃铛水喝急了,这时便是张嘴先打了个嗝,然后才困惑的辩解道:“很值钱的。”
聂人雄踌躇满志的扬起头来,因为心情大好,正要发表几句宏论,哪知话未出口,忽然感觉腹中一绞。
脸色微微变了一下,他勉强自己不动声色。开口深深吸进一口空气,他平日少言寡语,难得想要袒露心声,总希望可以把这一番豪言讲完:“本司令……”
他拧起两道浓秀的眉毛,脸上肌肉有些抽搐。嘴唇颤抖着张了一张,他忽然攥着马鞭扭头就跑。而小铃铛正是满怀崇敬的仰望着他,此刻便是不禁一愣。
阮平璋找到了县内几家大粮店的“遗址”,然后顺藤摸瓜的寻去了城外粮仓。安排炊事班赶着马车过去装了粮食,他自觉无事一身轻,便绕着县城走了一圈,结果发现了一处挺好的僻静宅院——里面一切齐全,想必本是大户人家的居所。大户人家提前逃难去了,留下的宅院干干净净,厨房里面还存着枯黄了的蔬菜。
他很高兴,快马返回去找聂人雄,想把这处仅存的硕果开辟为总司令部。哪知跑了一圈,连聂人雄的毛都没有找到一根。
他莫名其妙,末了在井边逮住了杜希贤副官:“我说,司令呢?”
杜副官捡了一双小绣花鞋,正要拿来送给小铃铛穿,听过这话,他拎着小鞋打了个立正:“报告参谋长,司令喝水喝坏了肚子,正那什么……解手呢!”
阮平璋后退一步,脸上露出滑稽的惊讶神情:“解手也得有个地方啊!他在哪儿拉呢?”
杜副官做了个浅浅的深呼吸,随即郑重其事的摇头答道:“报告参谋长,我过来的时候,就见司令‘噌’的一下越过矮墙。我还以为我眼花了,结果这么一细看啊,发现司令已经跑没影儿了!”
阮平璋当即翻了个白眼:“你说的这是司令啊,还是野猫?”
杜副官眨巴眨巴眼睛,忽然有所察觉,一本正经的问道:“参谋长,我是不是言语有些不当?”
阮平璋懒得和他多说,只是点了点头:“很当!”
然后他弯下腰去看了小铃铛:“我说丫头啊,你今年多大了?”
小铃铛不怕人,尤其阮平璋生得干净和气,更是一位春风般的好叔叔:“十二了。”
阮平璋一挑眉毛:“十二?没看出来,怎么瘦得像个小鬼似的?”说完这话他把手伸进军装口袋,摸出一块从宅院里带出来的干燥点心:“小福星,先给你点东西垫垫肚子。炊事班这顿杀猪,你就等着吃肉吧!”
小铃铛一看点心,当即身体就有点抖——她饿,在食物面前她往往会失去思想。
不过她这回管住了自己的手脚。轻轻的伸手接过点心,她送到嘴边,克制着欲望咬下了一小口。
点心是甜的,她几乎快要流下泪来。甜的,真好吃。

第2章

炊事班都把猪杀进锅里去了,阮平璋才在一棵老树下找到了聂人雄。
聂人雄坐在一块大青石上,正在直着眼睛发呆。阮平璋把双臂环抱到胸前,居高临下的对着他一笑:“司令,你说你可真是——又不是要渴死了,怎么就非得喝那泡过尸首的井水?”
聂人雄抬手对他摆了摆,同时轻声答道:“别提了。”
阮平璋蹲下来笑问:“现在好了没有?”
聂人雄神情严肃的看了他一眼,总觉得自己这位参谋长有点奸臣之相。当然阮平璋也的确是狡诈的,他们相识了这么多年,对方的为人,他很了解。
“好了。”他如实答道。
阮平璋站起身来,抬手对着西方一指:“司令,我找到了一处空宅子,今晚你就搬过去住吧!就说要打宁县,也不能马上开战不是?那宅子不错,当总司令部正合适。”
聂人雄抽了抽鼻子,忽然嗅到一股肉香。抬头望向阮平璋,他开口问道:“杀战马了?”
阮平璋立刻摇头:“是猪。我往城外跑一趟,抓了不少大肥猪!”
聂人雄千辛万苦打下平县,心中感慨良多,然而总是找不到机会进行抒发。扶着大树站起来,他自觉有些虚脱。茫茫然的咽了口唾沫,他开口说道:“走,吃饭去!”
阮平璋连忙跟上了他:“司令,你那肚子……”
聂人雄几乎窘迫起来,头也不回的怒道:“别他妈的再提了!”
聂人雄吃饱喝足之后,便是在卫队的簇拥下骑上战马,直奔那处幸免于难的空宅。杜副官领着小铃铛,想把她也送过去,然而聂人雄不许。
小铃铛有些难过,仰头询问杜副官:“他又不要我了吗?”
杜副官笑着摇头:“司令做事总会有个原因在里面,不过若是做了,就不反悔。我带你去营房里睡,营房外面有火堆,早上起来可以烤白薯吃。”
小铃铛低头看着自己脚上的小绣花鞋,是粉缎子上面绣着嫩嫩的鹅黄柳绿,横系着绊儿。鞋面颜色越鲜亮,衬得脚背越是黝黑肮脏。烤白薯在她眼中忽然失了吸引力,她抓住杜副官的手摇了摇,小声恳求道:“长官,我想洗个澡,还想换身干净衣裳。”
杜副官深以为然的连连点头,立刻就带她去炊事班要了热水。又因她毕竟是个丫头,所以杜副官背对着她来回徘徊,权作岗哨,不许小兵蛋子过来嬉笑。
小铃铛在死人堆里挣扎着活到如今,精神已经有些麻木,不大知道羞臊。光着屁股站在大木桶里,她拿起肥皂涂抹身体,运足力气上下擦洗。杜副官连给她换了三桶热水,才把她冲刷出了本来颜色——本来也没什么好颜色,黑黄黑黄的,只是皮肤纹理洁净许多,已然透出亮光。
杜副官没工夫给她捉虱子跳蚤,所以抄起一把剪刀,齐根剪短了她那一头乱发。小铃铛穿着一件下摆快要及地的军装上衣,低头眼看头发一撮一撮的落下来,心里毫不惋惜,只有痛快。
头发剃了,还会再长。她在冥冥之中有种预感,预感自己将于往昔生活彻底告别。
杜副官是个认真的好人,一丝不苟的把小铃铛剃成秃瓢,并且还出言安慰了一句:“你将来要是当姑子去,大概也能挺好看。”
小铃铛听了这话,便是垂下头来,嘟着小嘴低声咕哝道:“我才不想当姑子呢。”
杜副官心中悚然,感觉自己又说错话了。
小铃铛这时抬起头来,却是改换了话题:“长官,你带我去看看他好不好?我现在干净了,也没有虱子跳蚤了,他一定不会再嫌我了。”
杜副官其实也不愿意带着个小丫头睡觉,所以听闻此言,他拉起对方的小手,果然是大踏步的向前进了。
杜副官对于平县很不熟悉,骑马跑了许多冤枉路,直到天色黑了,才算找到总司令部。总司令部外照例站了几名懒洋洋的卫兵,见是司令身边的副官来了,便也不问不拦,随他出入。
杜副官兜兜转转,终于把小铃铛送到了聂人雄面前。这时正是四月天,聂人雄大概也是刚刚洗过澡,光胳膊光腿的穿着汗衫裤衩。大喇喇的坐在一把太师椅上,他叼着一根烟卷打量面前二人,眼睛眯着,越发显得睫毛很长,眼珠很黑。
小铃铛知道他把自己当成“福星”看待,所以此刻大着胆子走上前去,仿照旁人唤道:“司令,我不脏了。”
聂人雄取下烟卷,往地上弹了弹烟灰,然后喷云吐雾的答道:“好。”
小铃铛又道:“司令,让我留下来当兵吃粮吧,我什么都会做,力气也不小。”
聂人雄听了这话,却是嗤嗤的笑出声来,重新用雪白牙齿衔住烟卷,他抬手挠了挠头上短发,随即说道:“你们来得正好,现在想走也走不成了!”
然后他站起身来,转身向外走去。
杜副官莫名其妙的站在原地,不明所以。而小铃铛下意识的迈步跟上,一路走了出去。
小铃铛跟过一道长长回廊,一直进了一间卧房。
刚一进门,她就懵了——卧室里面站了足有几十名士兵,一个个紧靠墙壁人挨着人。而聂人雄坐在床上,正在慢条斯理的换上一套洁净军装。
小铃铛怔怔的看着他,就觉得他胳膊很长,双腿更长,高大的宛如巨人。而聂人雄蹬上马靴站了起来,却也没有多说什么,只道:“小铃铛,你上床去睡你的觉。夜里无论有什么响动,你都不要管。”
小铃铛晃着她的秃脑袋一点头,然后乖乖的跑向大床,脱了鞋子爬了上去。
小铃铛感觉当下这一切都很玄妙。打开一床芬芳柔软的缎子面大棉被,她还从来没有睡过被窝。
翻来覆去的连换了几个姿势,她仰头望向床帐上方,发现帐帘里外共有三层,一层是轻薄的白,一层是娇嫩的黄,另一层是浓烈的红——红的她认识,是绸缎;白的黄的薄如蝉翼,就不知是什么料子了。
忽然眼前一暗,房内失了光亮。大床咯吱一响,聂人雄沉重的躺了上来。
于是她便扭头再去凝视聂人雄的后脑勺。屋子里太黑了,幸好是玻璃窗,借着窗外的星月光芒,她悄悄抬起一只手,想要轻轻去摸他一下。可是作势半天,她还是没敢轻举妄动。
她知道司令是长官中的长官,或许一动指头就能捏死自己。自己须得老老实实讨人喜欢,否则一不小心被司令捏死,就糟糕了。
正当此时,窗玻璃上“叮”的有了声响。小铃铛正要欠身去看个究竟,哪知聂人雄猛然翻身,竟是从床上直接滚到地下。伸手从角落暗处拖出一支步枪,他干脆利落的蹲到了窗台下面。枪声遥遥的响起来,静夜之中震人魂魄;一粒子弹穿透玻璃射到青砖地上,聂人雄忽然想起床上还有个人,连忙轻声唤道:“小铃铛,躲到床下去!”
小铃铛的声音从床下传出来:“司令,已经躲啦!”
聂人雄听了这句回答,心中骤然一阵欢喜——没想到他的小福星这么机灵。真好,他向来喜欢聪明人。
窗外枪声越发激烈起来,眼看子弹纷纷射入房内,聂人雄担心跳弹伤人,便是后退一步躲到窗边,然后握住枪管用力杵碎玻璃。手指扣动扳机,他做出了最先的回击!
房内士兵见状,则是按照计划一脚踹开房门,直接摸了手雷丢向外面。宅院内部立时变得硝烟弥漫火光冲天,临近房内的伏兵们也冲了出来,霎时间喊杀震天,聂人雄拖着步枪匍匐而出,在枪林弹雨中一直爬到院内的假山石后。划了一根火柴点燃地上引线,他眼看光焰越燃越远,就胸膛贴地趴伏下去,双手捂住耳朵紧闭了眼。
院外传来一声轰然巨响,天地瞬间满布了飞沙走石。聂人雄险些被震碎了心脏,然而一抹脸上的烟尘抬起头来,他得意的暗暗一笑,知道自己是成功了。
午夜之时,战斗结束。阮平璋带领人马和他里应外合,把残余敌军彻底消灭。阮平璋向来认为聂人雄身上毛病不少,不过这时也挑了大拇指:“司令,你行!没想到那帮混蛋真沉不住气啊,当天晚上就摸过来搞偷袭了!”
聂人雄拄着一杆步枪站立了,样子基本就是灰头土脸,不过说起话来很是淡定:“他们没有藏身之地,也没有粮食可吃,自然着急。”
阮平璋闲着也是闲着,索性夸他消遣一番:“那司令怎么就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进大门,什么时候进二门呢?司令,不是我恭维你,你这炸的太漂亮了。那时候他们刚刚突破防线,一窝蜂的全涌了进去,我正犯愁是用机枪扫呢还是用手雷炸,没想到你早预备了炸药,好家伙,‘轰隆’一下子,全完事了,天下太平!”
聂人雄微微一笑,懒得谦逊。忽然想起曾经有个老秀才批评他“杀气太重”,他现在就很想把老秀才叫过来长谈一番——不杀行吗?
他还想再问老秀才一句话,问他“何处英雄不杀人”?
天亮之后,聂军士兵把夜里生擒的几十名俘虏绑到大太阳下。聂人雄一手拎着把半长不短的骑枪,一手拿着个刚出锅的大肉包子,缓步走到为首一人面前。
为首一人还是个小小少年,神情木然的闭着眼睛,是心如死灰的模样。聂人雄一边把包子塞进嘴里,一边抬起骑枪,抵住对方心口扣动了扳机。
一声枪响过后,他咀嚼着走向第二人。
枪声接二连三的响起来,他转身向卫士扔出空枪,然后从副官手中接过压满子弹的新枪,以及一只硕大洁白的大肉包子。
血腥气渐渐浓重起来,他迎着晨风又吃又杀,导致胃里戗风,打嗝不止。毙掉最后一名俘虏,他随手扔下骑枪,很不舒服的抓了抓心口,其实是远远没吃饱,然而因为忙着打嗝,所以也就没了食欲。
总司令部已经被他炸掉半边,余下一半还可居住。他高一声低一声的打着嗝回去休息,进门之后,正好看到床上坐着个小和尚似的小铃铛。
小铃铛在床下听了小半夜的枪炮声音,然而因为一直尾随军队觅食,故而怕的有限。跳下床去走到聂人雄面前,她仰头问道:“司令,你怎么啦?”
聂人雄走到床边坐了下来:“打嗝。”
小铃铛立刻站到他的面前,双手向上抬去:“司令,吸气!”
聂人雄果然深深吸了一口气。
小铃铛又道:“憋住!”
聂人雄憋得满脸通红,一直到了忍无可忍之际,才长长的呼了出去。
抬手轻轻一弹小铃铛的光脑袋,他颇为温柔的说道:“好了。”
小铃铛对他咧嘴一笑,心中自得极了。
聂人雄又道:“跟我吃早饭去!你想吃什么?”
小铃铛眼睛一亮:“肉!”
小铃铛从此就上了聂人雄的饭桌。
在她满嘴流油大嚼肥肉之时,聂人雄与阮平璋相对而坐,端着饭碗商谈天下大事。谈着谈着,阮平璋就觉得聂人雄有点要丧心病狂。
聂人雄打算在三天之后攻打宁县,继续完成他的宏图霸业;阮平璋抬眼看着他,也不多说,直接问道:“粮食在哪里?弹药在哪里?眼下这八个县还不够你管的吗?我知道你人大心大,可是八个县的土皇帝还不够你过瘾的吗?你真以为你能一路打进北京城去?”
聂人雄把饭碗往桌面上一顿,心中十分憋气窝火:“我聂某人从来就没想过要做土皇帝!”
小铃铛吓了一跳,含着肥肉偷偷斜眼看他。
阮平璋自顾自的夹了一筷子菜:“是,现在不时兴做皇帝了,你不做土皇帝,你做土总统,好吧?”
然后他仰起头来,呼噜呼噜的将碗中米饭尽数扒进口中。放下碗筷一抹嘴,他站起身来说道:“总统阁下,您爱打谁就打谁,您爱打哪就打哪,我不说了还不行吗?我老老实实的跟着您还不行吗?总统阁下,再会,祝您手下十万大军全部铜皮铁骨,跟着您吃风屙屁都能无往不胜。”
说完这话,他拱了拱手,随即扬长而去。聂人雄不是个伶牙俐齿的人,说不过他,一时间气的直眉瞪眼,望着他的背影哑口无言。
小铃铛偷偷咽下口中肥肉,虽然不大懂事,但也觉得参谋长仿佛更占理。不过无论如何,她都要站在司令这边。
聂人雄亟不可待的要建功立业,三天之后,他果然调起五万人马,直攻宁县。
然而宁县和平县是大不一样的。宁县内驻扎着何致美的军队,何致美纵横北国十八年,部下兵强马壮,绝非平县里面的乌合之众可比。
聂人雄年少气盛,满心想要杀出一个姓聂的天下。结果漫长的进攻最后演化成了持久战,他有限的实力全被耽在此处。在阮平璋那痛心疾首的冷笑之下,他知道自己这回是大错特错了。

第3章

两年后,陆克臣总长专列。
专列不长,轰隆隆的行驶在山间铁轨上,像一条吵闹的小蛇,扭动着身体飞速前进。这时是三月天气,北方的冰雪的确是消融了,可惜春意尚未来到人间,只有饿意四处弥漫,因为青黄不接。
然而专列内的旅客们,是没有这种烦恼的。陆柔真坐在紧靠车窗的软座上,一边手肘支上前方小桌,托着下巴向外眺望风景。太行山的支脉逶迤起伏,没头没尾的连绵纵横。于是正在伤风感冒的陆柔真就一边打着喷嚏,一边在心中赞叹,认为这景色真是壮丽极了。
正当此时,包厢房门忽然开了,卫英朗一边抬手系着西装纽扣,一边探头进来笑问:“克瑞斯丁,列车马上就要到宁县啰!”
陆柔真转过头来,见他西装笔挺,眉清目朗,正是一位翩翩佳公子,心中便是一甜。又因她二人在订婚之前,曾经同去欧洲喝过两年洋墨水,所以如今也唤着对方的英文名字说道:“詹森,你当真不和我一起回北京去吗?”
卫英朗倚着门框站稳了,双手插兜摆出一个潇洒的姿势:“我又何尝愿意半路下车离开你?可是父亲他老人家固执极了,非要找出种种机会来历练折磨我。听说何叔叔此刻人在宁县,他老人家就来了精神,力逼着我去宁县向何叔叔问安。唉,何叔叔正在同聂人雄打仗,我若是去了,恐怕只有添乱扰人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