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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劫》作者:尼罗

普通文案:一个爱恨情仇交错的故事。

文艺文案:谁也不知道,谁是谁的劫。

2B文案 :屌丝单恋高帅富。注:是单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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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评价:

民国年间战乱纷飞不得太平,手握兵权的霍相贞本打算亲自到战场上走个形式,
没想到却在偏僻的山窝里遭了炮击,这可急坏了在家等他的小舅子白摩尼以及副官马从戎。
家住在山窝子里的顾承喜想赚点死人钱,却误打误撞救了失忆的霍相贞。
战火纷飞的年代,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正在上演。
本文军阀间的斗智斗勇,为了生存和利益而进行的争夺是一大看点。
在残酷的战争中,霍相贞刚烈的暴脾气让每个人都畏惧,只有白摩尼能令冷冰冰的霍相贞变得有些许的温柔。
然而一直暗恋霍相贞的顾承喜也在想尽方法的靠近他,副手马从戎也尽力讨好他。
他们之间的关系在民国的背景下,变得愈发复杂……

 

 


第1章 他们俩

一九二四年初冬,北京。
白摩尼在霍府门前下了汽车,一路分花拂柳的往里走。侍立在府门两侧的卫兵一跺脚一抬手行了个军礼,虽然他不姓霍,但是在霍府,他也可以算作半个主子。
穿过层层的残花败柳,他轻车熟路的直奔了一座二层小楼。进楼之后一转弯,他先拐入客厅。客厅里暖融融的洒了一地阳光,停在厅角的大穿衣镜前,他昂首挺胸的把自己又收拾了一遍。扯扯袖口掸掸袍襟,抬手再抹抹自己锃亮的小分头——头发黑,越发显得脸白,堪称美人如玉,两道长眉入鬓,他再不打扮也是描眉画眼,并且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秋水眼。
单看形象,他算是人如其名,好一颗摩尼宝珠。可惜徒有其表,名不副实,快要混到鱼眼睛堆里了。
感觉自己的模样是够漂亮了,白摩尼转身出了客厅走楼梯,一路上了二楼。忽然在二楼走廊里停了脚步,因为他看见前方书房的房门无声一开,走出了个长身玉立的青年副官。青年副官见了他,只遥遥的点头一笑,连个正经的礼都没行。及至关掩房门走到他面前了,青年副官又压低声音说道:“白少爷,您来得不巧,我们大爷刚睡了。”
白摩尼心里恨出了火,然而表面丝毫不恼,抬手一拍副官的肩膀,他嬉皮笑脸的闹:“马从戎,你别挡我的驾。实不相瞒,我是来找他打抽丰的,你今天拦了我,明天我饿死了可找你!”
他笑,马从戎也跟着笑,腰板挺得溜直,一点要弯的意思都没有:“这么大的罪过,我可担不起。要不然,我给您去通报一声?”
白摩尼故意做出淘气的样子,在嘴唇前竖起了一根食指:“嘘……”
马从戎负手而立,等着他的下文。哪知白摩尼“嘘”过之后一踮脚,竟然蹦蹦跳跳的绕过他,猴子似的直接颠向了书房,颠得还挺快。未等马从戎伸手抓他,他已经推开房门,钻进去了。
马从戎没撒谎。白摩尼背靠房门站住了,发现霍相贞的确是正躺在书堆里睡觉。霍家的书房名副其实,顶天立地的大书架排满了两面墙,角落里放了一架长沙发,沙发的头尾也都是书,垫着霍相贞的脑袋架着霍相贞的脚。霍相贞是个高个子,直条条软绵绵的躺了,越发显得修长无边。双手十指交叉着放在腹部,他歪着脑袋闭着眼睛,因为喘气不痛快,所以睡得呼哧呼哧。本来是个内双的眼皮,平时一圈睫毛全藏着,如今眼睛一闭,他把双眼皮和长睫毛展示了个淋漓尽致,倒是比醒着的时候更好看了。
脸好看,头发可不好看,是新剃的,两鬓短得泛青,像个二愣子,必是马从戎的手笔。霍相贞没有光顾理发店的习惯,也不知怎么会那样信任马从戎,把自己的脑袋交给他全权打理。马从戎,据白摩尼看,也是只笨鳖。剃头剃了这么久,还能把霍相贞剃成个二愣子。当着马从戎的面,他对霍相贞的脑袋批评过很多次,也不管马从戎脸上挂不挂得住。挂不住又能怎么的?他对于自己的分量很有自信。
霍相贞握着一省的兵与权,府里府外没有不怕他的,除了白摩尼。他们从小相识,白灵机要是不死,白摩尼现在早已经成了他的小舅子。
白灵机是白摩尼的大姐,霍相贞的未婚妻。两人是娃娃亲,天造地设的一对。霍相贞活了二十大几,从来没有花天酒地的胡闹过,就是因为他已经有了灵机。除了灵机,他谁也不服,可惜灵机病死了,他没能把灵机娶进霍家的门。
摩尼顶了灵机的缺,简直快要长到了霍家。他还想再多兼几个缺,可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资格。他有脸光了屁股在霍相贞面前打滚撒野,可是没脸说出心里的话。说不出口,不敢说。
挨挨蹭蹭的在沙发上挤着坐下了,他伸手去掐霍相贞的脸。脸是容长脸,近来没有经历风吹日晒,所以皮肤干干净净的光滑。他掐他的皮肉,扯他的睫毛,指尖滑过两道剑眉,手指顺着笔直的鼻梁往下走,最后捏住了他的鼻尖。霍相贞终于是被他骚扰得醒透了。握住了他的手放到胸前,霍相贞半睁着眼睛看他:“嗯?”
白摩尼任他攥着自己的手,心里无端的有些快活:“大哥,我听说你要出去打仗了?”
霍相贞的眼睛由半睁变为半闭:“嗯。”
白摩尼用手背轻轻摩擦着他的掌心:“怎么想起要御驾亲征了?不去不行吗?我不想让你上战场!”
霍相贞没出声,只一皱眉头,是个不耐烦的反应。
白摩尼察言观色的换了话题:“哎,你别睡了,我要向你告状。”
霍相贞的眼睛稍稍睁大了些许:“嗯?”
白摩尼抬起了另一只手,在他胸前笔走龙蛇的乱画:“我就告你那个上清丸!”
霍相贞明显是怔了一下,随即笑了。松开白摩尼一挺身,他盘着双腿坐起了身。抬手捂着脸搓了搓,他闷声闷气的问道:“胡说八道,什么上清丸!”
白摩尼洋洋得意的用手指头戳他:“你敢说马从戎不是给你去火的?去火的东西,不是上清丸是什么?”
霍相贞摇着头笑,笑得不以为然而又无可奈何:“说吧,马从戎怎么了?”
白摩尼抬手摸着他狗啃似的短头发,摸得满怀怜惜:“他拦我,不让我见你!”
霍相贞转身向下伸了腿,一时间没找到拖鞋。于是一只脚虚虚的点在地毯上,他把另一条腿老实不客气的搭上了白摩尼的大腿。大头朝下的望着沙发底,他继续问道:“为什么不让见?”
白摩尼双手拢着他的长腿,又攥起拳头轻轻的捶:“他说你睡觉。还说要见也可以,得让他先去做个通报。真有意思,我见你还得用他批准?他算什么东西!大哥,你答应我,马上换一服去火药。我一见你的上清丸就要上火!”
霍相贞终于沙发底下翻出了皮面软底的大拖鞋。一脚踏进拖鞋里,他对白摩尼一眼不看,直接敷衍孩子似的嘀咕道:“多大点儿事,别胡闹。”
然后他想收腿下地。可是白摩尼弯腰抱住他的大腿,不肯奉还了。
霍相贞没挣扎,只抬手拍了拍他的后背:“松手,我给你留了个好玩意儿。在写字台抽屉里,自己去拿。”
白摩尼狐疑的扭头看他:“什么好玩意儿?”
霍相贞总像是懒得理他,无精打采的一挥手:“自己看去!”
白摩尼放了他的腿,果真是起身走去了写字台后。拉开抽屉向内一翻,他翻出了个细细长长的红木小扇匣。扇匣子里放着一把象牙骨子的折扇,大边全镂刻了玲珑剔透的花样。展开了再一瞧扇面,一面是山水,另一面是诗文:“不是众生不是相,春暖黄莺啼柳上。说尽山河海月情,依前不会还惆怅。休惆怅,万里无云天一样。”
诗文落款印着个鲜红的小章,是个清清楚楚的“贞”。
“哟!”白摩尼真是受宠若惊了,抬眼对着霍相贞笑:“真的假的?专给我的?”
霍相贞的字是北京城里的一绝,或许其实没那么绝,但他不是卖文卖字的人,他是个子承父业的武将。年纪轻轻的武将,而能泼墨,而能写出一笔好字,这不能不说是个出奇的事情。来霍府求墨宝的体面人物向来不少,可求到的人也向来不多。霍相贞有点倔性子,有本事不往外露,宁愿关了门自娱自乐。他看不上眼的人,要也不给;他想给了,不要也不行。
手扶膝盖站起了身,霍相贞晃着大个子在书房里来回的走。觉是睡不成了,他活动着他那个不可收拾的脑袋,漫无目的的停到了白摩尼身边:“骨子好,所以想给它再配个好扇面。仔细收着,听见没有?”
白摩尼珍而重之的把扇子合拢了放回扇匣子。真不想让霍相贞带兵上战场,但是又不能劝,劝了也白劝,而且还会惹出一肚子气。
“那个……”他又开了口:“你是不是得带上清丸一起走啊?”
霍相贞一摇头:“不,不带他。我去到就回,给外界做个样子而已,带那么多副官干什么?”
白摩尼偷眼看他:“那你要是半路上火了怎么办?莫非你要移情别恋了?”
霍相贞猛然转身向前走了两步,随即双手插兜做了个向后转,拧着眉毛怒道:“你少他妈的和我扯淡!愿意呆你呆,不愿意呆你给我滚!天天为了个下人和我嚼舌头,你从哪儿学来的这一身小家子气?”
白摩尼神色不变,慢条斯理的摆弄着小扇匣子:“我才不滚呢!外面有人跟我要债,我还不起。”
霍相贞依旧盯着他:“多少?”
白摩尼答道:“两万。”
霍相贞不再多说。快步走到写字台后坐下了,他从下方的小抽屉里找出了支票本子和印章。开了一张两万五千元的支票放到写字台上,他一边收拾纸笔,一边骂道:“丢人现眼的东西,欠债不还和耍无赖有什么区别?去把你的亏空堵上,等我回来过年!我告诉你,今年这就是最后一笔。要是年前你再给我添新麻烦,当心我打断你的狗腿!”
白摩尼对着他一抬腿:“你打,你打!”
霍相贞没想到他会来这一手。沿着他的腿一路往上看,最后霍相贞忍不住笑了:“小崽子,贱!”
白摩尼嬉皮笑脸的放下了腿:“不闹了,说句认真的话。等你带兵出发了,我也去学门正经的手艺。是什么手艺你别问,反正是为了你学的,等你回来就知道了。”
霍相贞从来不把白摩尼的话当话听,随着他说,说过就算。等到白摩尼玩够了,告辞了。他连拍桌角电铃,把楼下的马从戎叫了上来。
马从戎本来是霍家老管家的儿子,所以依着老习惯,称他一声少爷。霍老帅没了之后,少爷变成了大爷,他也跟着上了大爷的床。大爷是个干净的人,他看在眼里,心中有数。大爷显然对他没有多深的感情,白摩尼暗地里骂他是上清丸,骂得有理。可话说回来了,上清丸虽然不值钱,但毕竟是大爷服过的第一副药。大爷活了二十多岁,除了他这一剂之外,别的药还真是没沾过!
伺候着霍相贞穿了军装马靴,马从戎一抖黑大氅,从后往前的往他肩上披:“大爷预备什么时候离京?”
霍相贞自己戴上了皮手套:“我去找老家伙们再商量商量。一旦定了,说走就走。”
他这话不虚。晚上召集部下元老开了个会之后,第二天早上他就带着侍卫队出了城。出城那天下了今冬的第一场雪,大雪铺天盖地飘飘洒洒,盖得城外没了道路。
白摩尼眼巴巴的数着日子等霍相贞回来,及至等过半个月后,他在心慌意乱之中得了噩耗——霍相贞所在的指挥部,在个挺偏僻的山窝里遭了炮击。如今大雪封山,山外的进不去,山里的出不来,北京城里一时间竟是不知霍相贞的死活了!

第2章 顾承喜

县外的炮战持续了整整一夜,到底也不知道是谁打谁。保安团是最通晓利害的,把县城的城门连着关了一天一夜。今天团丁可能是打探到了确实的消息,大着胆子开了城门,城里城外的人随之流动活络了。上了铺板的商铺重新开了张,小买卖人挑着担子重新上了街,顾承喜袖着双手,吊儿郎当的也出门见了天日。
顾承喜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生得高高大大体体面面,然而不学好,终日游手好闲东游西荡,把爹娘留给他的一份小小家业败了个精光,只余一所小破房子,让他还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处所安身。可要说他完全是个败家子,也不准确,因为他穷归穷,但始终是没很挨饿,无多有少的,总能弄到几个钱来糊口,虽然来钱的路子全不体面,和坑蒙拐骗脱不离关系。
进入茶馆找了个靠窗的位置,他泡了一壶香片,似睡非睡的晒太阳。冬天要到了,日子也要难熬了,他时常的感觉自己像野狗,勉强维持着不冻死不饿死。通过雾蒙蒙的玻璃窗子往外望,他忽然来了精神,推开窗扇伸出了脑袋:“小林!”
此言一出,街边立时停了个过路的小理发匠。小理发匠把自己的挑子放落了地,扭头对着顾承喜发笑。顾承喜一推茶杯起了身,出门一路跑到了他的面前:“怎么着?你跟我完啦?”
小林从头到脚没好衣裳,然而收拾得很利落,绽了线的袖口挽着,雪白洁净。仰着脸对顾承喜一笑,他反问道:“谁跟谁完了?我怎么不知道啊!”
顾承喜当街伸了手,轻轻一拧小林的脸蛋:“既然没完,那你怎么总不来找我了?”
小林对他一挑眉毛:“你请我了吗?”
顾承喜在寒风中收了手,翘着嘴角不是好笑:“小兔崽子,你什么时候涨了身价,还得让我三催四请了?”
小林一弯腰挑起了担子:“我没那么厚的脸皮,你不请我,我还自动送上门去。妈的上次到了你家,饿着进去饿着出来!哼,你还真是对得起我!”
顾承喜其实看小林是可有可无,有是更好,没有也行,所以小林耍了脾气,他也不往心里去:“今晚来吧,行不行?别的不敢说,肯定让你吃饱了!”
小林向他伸出了一只白生生的手掌:“凭什么呀!我陪谁不是陪?谁不能给我个仨瓜俩枣的?我怎么就少不得你那一顿粗茶淡饭了?想我了也行,你拿钱!我告诉你,往后我不吃你那一套了。哄我当傻子?你当我是真傻啊!”
顾承喜点了点头:“好,小林,前两个月我有钱的时候,也没少给你花,没听你跟我道过一声谢。这一阵子我手头紧了,你倒是和我翻起旧账了。行,知道你屁股金贵,我姓顾的以后不敢高攀了。咱们再会,你挣你的仨瓜俩枣去吧!”
话音落下,他扭头就走,心里当真是带了气。而小林没想到他是属驴的,说翻脸就翻脸,不禁站在街边一愣,有心拔脚去追他,偏偏肩膀上还压着一副担子,走不快跑不起。对着他的背影一招手,小林有心唤他一声,可是没等张嘴,他已经在街角拐弯了。
小林原地不动,有点傻眼。他和顾承喜不一样,顾承喜是个六亲不认的,说跟谁完,就真能完。
小林不想和他“完”,虽然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穷鬼,跟着他混只赔不赚。
顾承喜没有小林那么多的小心思,气哼哼的一路走回了家,他只在茶馆灌了一肚子热茶,所以胸中的怒气加上腹中的饥火,熬得他咬牙切齿坐立不安。连个卖屁股的兔崽子都敢当面奚落他了,他承认自己是白活了二十多年。不能在这么耗下去了,再耗下去将来只有饿死一途。可是干什么呢?小事情他看不上,大事情也轮不到他干。要不然,当兵去?老话说得好,好男不当兵。看着自己这座家徒四壁的小房,他还有点儿舍不得扔了就走。再说当兵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不清楚。大兵全有烧杀抢掠的机会,是个发财的路子;可同时也有吃枪子见阎王的机会,找死更容易。
顾承喜从大兵想到了城外的炮战,从炮战又想到了死人。一双眼珠子忽然放了贼光,他的脑子里起了邪主意。
死人啊,漫山遍野的死人啊!大兵总不会是光着屁股来打仗的,自己哪怕去扒两件好衣裳回来,不是也能卖几个钱?家里的米缸已经见了底,凭着这个穷法,就算过几天小林主动送上门,他也饿得干不动了。
思及至此,顾承喜关门饿了一天。傍晚时分他出门买了八个热烧饼,一口气全噎进了肚子里。他性子独,而且扒死人衣裳终究不是件露脸的事情,所以没和任何人打招呼,他悄悄的锁了院门,戴着一顶破棉帽子偷偷的溜。趁着暮色出了城门,他在大雪地里走得深一脚浅一脚,越走越偏越走越荒,末了翻过了一座小山包,他在背风的坡上停了脚步。
天黑透了,半空中悬了一轮皎洁的大白月亮。凄凄清清的月光洒满了小山坳。小山坳里明明暗暗起起伏伏,满坑满谷的全是人,冻硬了的人。一群乌鸦栖息在周遭的枯树上,一动不动,也像是随着人一起硬了。
顾承喜不知道这东倒西歪的都是谁家人马。近几年城里城外没少开仗,把老百姓都打糊涂了。
寒风吹透了顾承喜的薄棉袄。望着前方无边无际的一大片尸首,他忽然一咬牙,告诉自己道:“来都来了,干吧!”
半蹲了身子溜下山坡,他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进了战场。士兵们的棉袄看着挺厚,然而一捏就没了东西,不知道里面填的都是什么。骤然惊呼了一声,顾承喜笑逐颜开的直起了身,手里多了一枚金戒指。
金戒指上还带着血,但是不耽误他把它送到嘴边亲一口。把这个小玩意儿塞进口袋里,他猫着腰继续一边搜索一边前进。枪他不敢要,刀也不敢要,棉袄里面没棉花,也不值钱。眼前忽然光芒一闪,他抬了头,看到死人堆里伸出的一只手。手上又有土又有血,看着是挺吓人的,可在袖口边缘,竟是赫然露出了一只手表!
连滚带爬的跑过去,他知道这东西肯定比兜里的小金戒指更值钱。稳稳当当的跪在了那只手前,他像撸镯子似的开始撸手表。手大,表带却不够松,屡次卡在了大拇指处。顾承喜急了眼,抓了那手又挤又捏,恨不能把它揉圆搓扁的变个型。夜风低低的掠过他的后脖颈,冻得他一个寒战接一个寒战。不能总跪在这里和一只手较劲了,他开始环顾四周,想要找把刺刀。一手攥着那手,他向左探了身子,伸长手臂够到了一把短短的佩剑。佩剑还挺好看,严丝合缝的套着剑鞘。把剑鞘夹到双腿之间,他握了剑柄向上一拔。只听“嚓”的一声轻响,他的手中甩出了一道冷森森的寒光。
这把剑可真是太中顾承喜的意了。紧握短剑低下了头,他打算直接切了那手的拇指。然而刀锋都贴到手背皮肤上了,他忽然一哆嗦,嗓子里“咕”的挤出了声。
不知何时,那只手竟和他交握住了!
瞪着眼珠子愣了足有一分多钟,他一点一点的回了神,这才意识到手是软的——妈的满山坳的人都硬了,这只手却是软的!他方才都差点把这只手弄得骨断筋折了,竟然就没想过它是软的!
顺着这只手往下瞧,他看到了一条长长的胳膊,胳膊上的衣袖是黄色的厚呢子,袖口还镶着金道子。试探着把手往外抽了抽,兴许是没敢用力的缘故,那只手居然随着他一起动了。
顾承喜一手攥着短剑,一手哆哆嗦嗦的任人握着。颤巍巍的出了声,他鬼哭似的问道:“你……还活着吗?”
回应他的,只有风声夹着乌鸦叫。
顾承喜先是财迷了心,后是吓破了胆。膝盖蹭着地往后慢慢的退了,他想要逃。可是人是动了,手却动不得。那只脏兮兮的手对他越握越紧,明显是在加力气。
这是一条人命啊!
顾承喜从来不认为人命可贵,但是被这么一只脏手死皮赖脸的抓住了,他不由得生出了一点不忍和不舍的心思。无可奈何的吐出一口热气,他向前又爬回了原位。扔了短剑腾出手,他扯住面前一具尸首的衣领,拼了全力往旁边拽。大月亮底下和死人面对面,那滋味真是不好受,尤其死人的死相还是龇牙咧嘴,死不瞑目的像是要咬他一口。
拽开一个,还有一个。两具尸首穿得都挺好,比一般大兵利索得多。终于能沿着胳膊看到身体了,顾承喜三脚着地的往前行进了一尺。气喘吁吁的垂下头,他猝不及防的看到了一张脸。
很英俊的一张脸,浓眉大眼高鼻梁,嘴唇有棱有角的。手脏得像爪子一样,脸却干净。顾承喜没文化,不会夸人,笼统的只能说他好,处处都好,是典型的男子汉式的好。大睁着眼睛望着天,他微微张了嘴,喉咙里梗着一丝两气的呻吟。忽然轻轻的抽搐了一下,他的嘴角溢出了白沫子,抓着顾承喜的手则是越发紧了。
顾承喜是来发财的,不是来行善的。半死的张了嘴,他这个活的也张了嘴。一脸傻相的盯着对方,他连气都忘了喘。
照理说是不该救的,凭着他的本事,哪还有余力去救人?连把他运回城里都费劲,再说也没钱给他请大夫抓药。万一他死在他家了,他可是买不起棺材给他收尸。
顾承喜想得明明白白的,提醒着自己得走,赶紧走。可那只手可怜兮兮的拉着他扯着他,他看着这家伙吐着白沫望着天,不知怎的,感觉自己的心肺都被对方一把揪了。
强行扳开对方的手指,顾承喜站起身,张开双腿跨在了那家伙的上方。两只脚结结实实的站住了,他弯下腰,把双手插到了对方的腋下。抱孩子似的把人硬托起来,怎么托也托不完。往下一看,原来这家伙是个大个子,穿着马靴的腿那么长,又长又软,膝盖打弯直不起来。
顾承喜肚里的八个烧饼早就消化殆尽了。此时挣出了一头的虚汗,他硬是转身把大个子背了起来。大个子的脖子也是软的,脑袋就垂在他的脸旁,直着眼睛和他脸贴脸。他迈一步,肩膀上的脑袋就跟着晃一下。
顾承喜提着一口气往山坡方向走,一边走一边带着哭腔唠唠叨叨:“兄弟,你千万挺住了别死。你要是死了,我可就白忙活了。你说你连骨头带肉这么一大堆,真要是在我家里咽了气,我可怎么办哪?”
大个子“吭”的咳了一声,呕了顾承喜一脖子的黑血。顾承喜一扭头,没躲开。使出吃奶的力气把人往上颠了颠,他伸着脖子瞪了眼,发了疯似的往连走带跑:“别他妈吐了,你要恶心死我啊?”

第3章 平安

凌晨时分,城门大开。顾承喜拼了一条性命,硬把背上的大个子运回了家。光天化日的,他不敢背着个大兵到处走,尤其这还不是个大兵,看他的厚呢子衣裳,至少也得是个军官。万一下一刻军官的敌人进了城,那这军官岂不是必死无疑?自己这一夜的辛苦也就白吃了。
于是他扒了大个子的外衣,脱了大个子的马靴。随地找了一双破棉鞋套在了他的脚上,顾承喜趁着晨光朦胧,大骡子大马似的一路快走,哼哧哼哧的把人驮回了自家小院。跌跌撞撞的把人送到屋内炕上了,他踉踉跄跄的转身跑回外面,快手快脚的先关了院门上了门闩。 靠着东倒西歪的院墙喘了一会儿,他闭了闭眼睛,直感觉自己这一身的骨架子都快被那个半死不活的货给压塌了。
弯腰驼背的回了小屋,他那屋子进门迎面就是炕,门口两旁堆着破烂砌着炉灶。大个子四仰八叉的躺在炕上,一条腿拖到了地下,脚上的棉鞋居然不知何时没了,露出了雪白的洋纱袜子。苦着脸叹了一口气,顾承喜走上前来,就感觉自己老胳膊老腿的,关节一活动都要吱嘎作响。慢吞吞的抬起了他的腿,顾承喜一屁股坐到炕边,俯身去看对方的脸,结果发现这家伙下半张脸糊满了黑血,但是双目紧闭呼吸平稳,竟像是睡了。
天光渐渐明亮,顾承喜看他也看得越发清楚。顾承喜是彻头彻尾的不务正业,平时连鬼混的对象都是十五六岁的兔崽子们,不是逛不起窑子,是他觉得兔崽子们更讨他的爱。往日他看小林就是个顶尖的了,细皮嫩肉的正值好年华,一把能够掐出水来。然而此刻盯着炕上这个脏鬼,他忽然感觉小林之流全不行了。不是说他们不好,是说有这位比着,小林之流一下子就显得低贱了。这家伙长得仪表堂堂,再惨也像是英雄落难,让人感觉自己对他是高攀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