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缘 作者念一
序:

不知道别人对言情小说都是怎么看的,或许写言情小说的人总会给人不够正统、缺乏深度的印象。可是每当我看完一个令我感动的爱情故事的时候,我真心希望更多的人会看到它,并且希望自己也可以营造这样一种美丽去感染别人。

其实不一定写历史写政治写社会才叫写书,给孩子们写童话、给相信爱情的人们写爱情故事,普通的东西也一样可以写得好看。我对自己的要求也很简单,没打算体现人性当中复杂的阴暗面和爱情的不完美;不用标新立异,也不用耍酷搞笑,我认认真真逐字逐句地写,只希望自己笔下会产生一种叫做「感情」的东西,并且渗透字里行间。

所以,这也许不是一篇有深度的作品。毕竟那种惟美的爱情,只是种脱离现实的想像。「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这种老掉牙的大团圆结局也的确落了俗套,可是,尽管明知人生和爱情都不可能尽如人意,我还是选择写感情而不是写人性。就算是俗气吧,只要能令人愉悦感动,俗一点又有什么不好?

写这个故事,前后总共花了两个月,涂涂改改地三易其稿,总算写完了。听说,有的小说作者可以两个礼拜写出一本来,我真的是自叹弗如。

我并不是在做做谦虚的样子,说实话,写稿不是第一次,写言情小说真的是头一回呢。

自己回头看看,也的确有些地方生涩牵强,情节安排不够自然;而且也没有详细查阅有关二三十年代上海的资料,可能有些细节处不够符合史实--开始的时候,我只想借用一下当时那种特殊的时代背景,二三十年代的旧上海,那种繁华、沧桑、奢侈,纸醉金迷,是个独一无二的年代,所有美丽的令人倾倒的故事,都有可能在这乱世中发生。

但直到天马行空地写完了,才开始担心,会不会有些地方与事实不符而穿帮。

不管怎么样,请容许我在这里先提出一个请求,就是不论它好看不好看、精彩还是无聊,都请大家耐心地看完它,好吗?

这个故事,能够打动我自己,因为它出自我手、来自我心,只是,对一个写故事的人来说,打动别人才是最重要的,否则写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呢?

非常诚恳地希望你们会喜欢它。

念一

2001年12月28日
第一章:

1935年,上海站在那扇高大的洋铁雕花大门前面,锦绣呆住了。

是这个地址,没错,已经反反复覆看了很多遍;但门口镶的牌子上却明明写着「殷宅」。而且透过栏杆,向里面望,分明是一座气派豪华的庭院,绿茵茵的草坪,假山水池,围着郁金香花丛的红砖洋楼……怎么可能,十年前,明珠被赶出家门的时候,才十二岁,只怕连这宅子的一个角也买不起,现在居然住在这种地方?大概是嫁得好,但田叔回去的时候,明明说她还没有嫁人啊。锦绣再三犹豫,还是硬着头皮按了门铃。

好歹,先问问清楚再说吧!

应声来开门的是个白衫黑裤的老妈子,看年纪有四五十岁,一丝不乱地盘着个矮髻。隔着栏杆,她十分怀疑地上下打量锦绣:「你找谁呀?」

锦绣答:「荣明珠是不是住在这里?」

「我家小姐姓殷,不姓荣。你连她的名字都弄不清楚,是她什么人啊?」

原来明珠真的改了姓,姓殷?锦绣错愕之下,脱口而出:「我是她的妹妹。」

那老妈子的眼珠一下子瞪大了。「我家小姐是孤儿出身,哪里跑出个妹妹,你胡说什么?」

她说她是孤儿?锦绣的心又再一沉。看样子,千里迢迢到上海来,并不乐观;明珠把家世名姓一笔抹煞,大概是心有怨恨,宁愿重新做人,也不会欢迎这个十年未见的妹妹。可是这段关系,说来话长,现在她既然不承认,那解释起来,只怕真得费好大力气。

「小姐,看你样子也蛮体面,什么不好做,要这样招摇撞骗?你要是伸手上门来要钱,我们家小姐可怜你也说不准;可是你来骗她上当,她会剥了你的皮。」

锦绣半边脸热辣辣,不敢置信一个下人会对她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她知道自己身上衣服寒酸,大老远从镇江来,一路上又是车,又是船地折腾,那件洗白了的蓝竹布短袄早就脏得不成样子,一双布鞋也磨破了边。但长这么大,被人当成骗子,这还是头一回。

「你开门,是不是认我,也得明珠说了算数,」锦绣提高了声音,「你凭什么赶我走?」

「哟,还凶,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我告诉你,就连警察署的人也不敢对我家小姐说个不字,再不赶紧走,可别怪我不客气。」

「你!」锦绣气得说不出话,只摇着栏杆大声叫:「明珠!明珠你出来!我是锦绣!」

正吵嚷成一团,看见那楼前台阶上走出来一个孔雀绿纱子长衫的女郎,非常窈窕,一头云烟般的长发;老远就扬声问:「什么人?余妈,你跟谁大声小声的,当心吵了阿姐睡觉!」声音薄有恼怒之意,可是听来清脆动听,急步走过来的姿式,更加的优美,那纤腰长腿都在纱衫掩映里若隐若现,如同微风吹动了杨柳枝。这美丽的女子是明珠吧?锦绣记得当年十二岁的明珠,已经是个美人胚子,常常被大妈骂作「小骚狐狸」。

「明珠,是我,你还认不认得我了,」锦绣又惊又喜,语无伦次,「我是小锦绣--」

那绿衫女郎在门前停下来,从头到脚打量锦绣一遍:「你不认识我家阿姐?你叫我明珠?」

锦绣一呆,这才想到是否认错了人,赶紧定神看去,这女郎无疑是名美女,细长脸、蜜糖色肌肤,一双眼珠彷佛带着棕褐色,眼角斜斜挑着,眼波流转,说不出的柔媚。但这不是明珠。

明珠是雪白皮肤,瓜子脸,杏仁眼,却是单眼皮儿,唇角有颗小小的红痣。虽说十年没见,但总不会变化这么大。

「对不起,我认错了人。」锦绣赶紧道歉,「我是她老家的妹妹,多年不见了……可否让我见她一面?」

那绿衫女郎也是一样的话,「从来没听阿姐说,老家还有什么人哪?」

锦绣并不笨,她知道再这样耗下去,是怎么也进不了这道门了,只好撒个小谎:「堂妹,叔伯堂妹。」

「哦,」那绿衫女郎有些明白了,向旁边老妈子道:「既然都找上门来了,余妈,你开门让她进来吧!」

那老妈子一面咕哝,一面万般不情愿地打开门,「这年头,混出点名目来,十万八千里够不着的亲戚朋友都不忘上门来打秋风……」

锦绣听得分明,却顾不得生气,即将见到明珠的喜悦,已经把-切不愉快都压了下去。

那绿衫女郎引锦绣进门,一路向那幢红砖小楼走过上,「刚才你说,你叫什么名字?」

「锦绣。你呢?我听见你唤明珠『阿姐』,是不是二妈那边的亲戚?」

绿衫女郎睨了她一眼,「不敢当。我姓苏,大伙儿都叫我一声阿娣。我不过是这里-个下边的人,哪敢和阿姐攀亲道戚。」

下边人?!锦绣吓了-跳,这么样一个美女,地居然说自己是个下人。

才这样想着,一进大厅,一阵淡淡的香气先轻雾般地弥漫过来,耳边听见琮踪的细微音乐,光线稍暗,锦绣莫名其妙地心里一荡。抬眼看时,先看见一套又长又阔的西洋皮沙发,两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肩并肩头碰头地坐在-起翻看一本画册,见有人来,只抬-抬眼,连个招呼都没有,又重新翻起画页来,好象进来的不过是家里一只小猫小狗。她们俩一个穿著珊瑚红软缎长衫,另一个穿著月白丝织小褂,梳着-色油光水滑的一条长辫,轻声软语、明眸皓齿,端的是一对玉人儿。

远点的躺椅上还有一个,懒懒地半躺半坐,穿著件男人才穿的那种宽大的白衬衫,黑长裤,头发剪得短短的贴在颈后,一条腿斜搭在扶手上面,只见一只纤细晶莹的玉足,趾甲搽了淡红的蔻丹,一只绣花缎子拖鞋打秋千似的挂在那足尖上。她连头也没抬』-下,却把锦绣看得目瞪口呆--那种慵懒、率性以及-丝丝的妩媚。怎么,这是什么地方,这又是些什么人?一时之间,眼前突然美女如云,锦绣已经顾不上欣赏,只觉十分诧异。

阿娣招呼她:「你且在这边坐一坐,阿姐正睡下午觉,一会儿就该起来了。」

锦绣有点拘谨,来的一路上想象过很多遍,明珠这里是个什么样的光景,只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放下手里的皮箧,她有点尴尬地在最近的沙发上坐下来,阿娣叫小丫头来倒了茶,也径自出去了,竟把锦绣一个人晾在那里。

时间过得出奇的慢。

中间摇椅上的女郎起来倒了一杯酒喝,对面沙发上的少女也换了画册,可是这些人就好象都看不见她似的,连一眼也不多瞟过来。锦绣愈来愈不安,如坐针毡。看她们的样子不像是客,但若是主人,看见陌生人进来,居然连问一声都不屑,这太怪异了吧。

终于听见楼梯上脚步声响,锦绣呼的一声站了起来,七分欢喜、三分忐忑,是明珠下来了吧?盯着楼梯,她先看见一截纤细玲珑的小腿,踩着双日本式的彩绘木屐,然后是粉紫色织锦睡袍的下摆,被腰带束起的纤细的腰……再然后,是素手上的一柄檀香木扇子。明珠下来了。

她的头发是烫过的,乌黑而鬈曲,多年未见,没想到个子这样高挑。一张雪白瓜子脸,没有化什么妆,嘴唇淡淡的十分优美,唇角却点着一颗鲜艳欲滴的红痣。那双眼睛,锦绣到如今才明白书上说的「眼儿媚」是个什么意思。

锦绣一直看着明珠一步一步走下楼梯,坐到对面,才发现自己一直屏着呼吸。

「阿姐。」那两名看画册的少女齐齐起身,一个从银烟盒里抽了支烟出来,另一个赶紧沏茶。

「叮」的一声脆响,明珠打着打火机,点着了烟,徐徐吸了一口,那种手势,优雅得彷佛是微风拂开了柳树的枝条。锦绣呆呆站着,不能置信,这就是明珠?

刚才见到阿娣她们,已经惊艳,哪知明珠这一来,一屋子的暗香和颜色彷佛都被她压了下去。锦绣做梦也想不到天底下会有明珠这么美的女人,这么浓的风情,她只是这样默默看着锦绣,锦绣已经觉得身子先酥了半边。

「明珠……」锦绣本来想叫声姐姐,不知怎的,却叫不出口。唤了她的名字,又觉不妥,顿了顿才加个「姐」字。

「不敢。」明珠唇角一抹淡淡的笑,淡淡地嘲讽,「您是荣家的三小姐,我姓殷,哪里当得起这个姐字。」

一听这话,犹如一盆凉水当头泼下来,锦绣心先凉了一半,勉强笑道:「这话从哪儿说起,我这一趟是特地来……」

明珠打断了她,「我知道。上个月我见过田叔,是他要你来的吧?看在田叔的面子上,你就留在这里吃个便饭好了。」

锦绣真的呆住了。这样不屑的语气,这样不掩饰的冷淡,打发一个叫化子也不过如此。明珠根本就不想收留她。

「程贞,叫厨房准备八宝饭和冰糖甲鱼,其它菜色也精致一点,」明珠瞟了一眼锦绣,「今天晚上,向先生过来吃饭。」那坐在摇椅上的女郎答应了一声,起身从锦绣身边走了过去。

「姐!」锦绣慌了,「你怪我不说一声就跑了来?可是爸爸已经过世了,大妈也带著书惠回了湘山--」

明珠手上的扇子「啪」地一甩,「你爹死了跟我有什么关系?荣家终于死光死绝,我高兴都还来不及,怎么,你还指望我掉两滴眼泪给你看吗?」

锦绣涨红了脸站在那里。怎么一回事,亲生的姊妹,十年未见,难道明珠真的这么恨她?可是,又关她什么事呢,当年她只有九岁。

那时她还小,不记得太多琐事,只知道大妈非常凶,脾气大得很,二妈常年有病,瘦得蜡黄憔悴,还一天到晚咳嗽,明珠性子倔强,总是被大妈非打即骂。二妈和明珠被赶出去的那天,满院子都是挣扎间扯落的包袱、衣裳、胭脂粉盒、零七碎八的物什,丫头们吓得不敢靠前,锦绣只是拚命大哭。后来才知道,二妈得的是肺痨,大妈借口说怕传染,硬赶她们走。

来之前她已经料到明珠不会欢迎自己,只是没想到,这种「不欢迎」竟是这么强烈刻骨,丝毫也不掩饰,只差没叫人开门送客了。

「明珠,」锦绣困难地咽下屈辱感,现在不是顾全面子的时候,「来的路上我的盘缠已经用光了,不管怎么样,我恐怕暂时得打扰你几天,一等我赚到钱,立刻就回镇江去……」她已经面红耳赤。

「哦?」明珠冷冷地笑了,「钱吗?」她扬声唤:「程贞!」程贞走过来,把一叠纸币送到她手上。明珠缓缓一扬手,那纸币就四散撒了一地,「钱在这里,请便。」

锦绣瞪大了眼睛,觉得耳边轰的一响,浑身的血液都在这一瞬间冲上了头顶。

她不知道还可以说什么,暴跳如雷吗?还是继续苦苦哀求?

一转身就冲出了那大厅的门,锦绣急冲出去的速度就像一只被点燃了的小火炮。

但「砰」的一声,锦绣以为自己撞到了墙,那坚硬而高大的物体毫不留情地将她弹回地面。

摔得七荤八素之余,一只手突然托住了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抬了起来,「这么莽撞,新来的?〞

锦绣眼前金星乱进之中,愕然看见一张俊美得如同雕刻的脸孔,低低俯在她面前不到半尺处,他温暖的呼吸都拂在她脸上。他那双眸子是深琥珀色的,带着某种魔力般,肆无忌惮地在锦绣脸上梭巡。

这是谁?

一时之间,锦绣竟忘了自己正狼狈不堪地倒在地上,怔怔看着近在咫尺的这张脸,怎么会有人长得这么好?还有那么一双勾魂摄魄的眼睛?

直到身子突然腾空,才发现自己赫然竟被他抱了起来!锦绣慌了,「放手,放我下来!」

「你这个小野猫,」他状似亲昵,「一头撞到我身上来,还敢张牙舞爪?」

「英少!」阿娣已经闻声赶到这边来,「她不是咱们这儿的人。」

「是吗?」那被叫做英少的男人有点意外了,松手把锦绣放下地,「这里还有外人?」

阿娣笑道:「我家阿姐老家的人,刚要走。」她转过脸对锦绣道:「你的箱子还在里边。」锦绣这才省起,一路从镇江提过来的那只旧皮箧,已经被她忘在大厅里了。

这一团混乱,此刻总算稍稍平定下来。

锦绣定神看时,忍不住倒退两步,她什么时候离一个男人那么近过,几乎紧挨着他的胸膛站着。

「她被你吓着了,英东。」另一个温文磁和的声音说。锦绣这才注意到英少旁边还有一个男人,看上去不那么具威胁性,穿著一身看起来简单随便却显然并不便宜的米白麻布西装,头发剪得短短的,一张英挺俊秀、镇静优游的脸孑L。

他那种淡淡的镇静之色,使锦绣急跳的心和混乱的呼吸都稳定下来。

这是在干什么?锦绣问自己,都像叫花子似的被赶出来了,还死赖在人家大门口。她低了头,硬着头皮跑回厅里拎出皮箧,一路埋头向外疾走。

就算饿死在街上,她也不要站在这鬼地方任人侮辱践踏。这里的主人,是她在这世上惟一的亲人,惟一可投奔的依靠,但她依然只能得到被拋弃的凄惨下场。锦绣不知道心里针刺一般的痛是因为屈唇还是因为失望。

当锦绣走出大门的时候,向英东和左震已经进了客厅。满地的纸钞,明珠阴沉的脸色,不寻常的一室静寂。往常这个时候,霜秀和阿禧应该已经欢天喜地,一口一个「英少」,-口-个「二爷」地迎过来了。

「这是唱的哪出戏?」向英东笑着坐进沙发里,两条长腿舒适地打开。「刚才那小姑娘是来砸场子的吗?」

明珠的神色缓和了一点:「凭她也配?霜秀,叫人来收拾收拾。阿娣程贞,愣着做什么,给二爷和英少拿茶水点心过来。」

左震一落座,一双温柔的手已经带着兰花的香气轻轻落在他肩上,替他按摩着颈背处的筋骨。阿娣带着笑道:「一连十多天都不登门,二爷,您是忙啊,还是把我们都给忘了?」

左震舒舒服服地「唔」了一声,「就算忘了自己家门口怎么走,这边的路也摸得到。」

明珠一笑,「看你说话的语气,怎么跟英东似的,一点没个正经。」

左震道:「正经话说太多也觉得腻了。」

「看样子,今天二爷心情不错。」程贞亲手端过红茶、蜂蜜、葡萄和瓜子,阿禧就坐在向英东身边的扶手上,一边用小银匙舀了点蜂蜜搅进红茶里,一边递到向英东嘴边,「英少,今天天气又冷又燥的,先润润喉咙,」

「是啊,我嘱咐了厨房,晚上有冰糖炖雪梨,清咽润肺。」

程贞道:「不是说向先生也来吗,怎么不见人?」

向英东就着阿禧的手喝了红茶,「他忙得走不开,会晚一点,正好给明珠时间,洗得香喷喷的等着他:」

「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来!」明珠笑嗔,「好酒好菜都拿出来招呼你,还教你明的暗的取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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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上海华灯初上的大街边,锦绣两条腿都走麻了,身上还有一点零钱,先买了碗炒米粉吃下去填填肚子,但接下来去哪里呢?

周围人来人往,很热闹。到处都有霓虹灯,夜色里红绿交映,流光溢彩。真是,原来大上海的夜晚这样美。怪不得有支歌里面会唱,「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这样繁华,这样浮糜。

正在东张西望间,背后被人重重地撞了一下。锦绣惊呼一声,毫无防备之下,整个人往前踉跄冲了几步,差一点当场跌倒。「谁啊?」一回头,却见一个男人拎起她放在地上的皮箧就跑。

「我的箱子,还给我!」锦绣大惊,边叫边追了上去。但她一个姑娘家,从没出过远门,此刻已经疲惫不堪,哪里还追得上。天黑,路又不熟,追了没多远,已经不见了那人的踪影。锦绣跪倒在路边,一边喘气,一边哭,但周围人来人往,行色匆匆,顶多也只是好奇地看两眼,没有一个人过来问一问,是怎么回事。

锦绣哭累了,慢慢爬起来,模糊地想起一句老话:人情薄如纸。是的,她觉得自己也不过像秋风里的一张薄纸,在风里飘荡,连一丝重量也没有。这半年来,家里出事、父亲过世、债主上门,又投亲不成,锦绣终于明白,原来不是所有的不幸都会「柳暗花明又一村」。真的有些时候,是连一点希望和勇气都抓不到了*****************

一连游荡了三天。

上海新界有间著名的西餐厅,叫做「七重天」。主厨是法国人,据说,这里的黑胡椒牛扒和奶油炳龙虾都是上海首屈一指的名菜,还有各种老牌子的法国红酒。奶油和肉排的浓香,使得七重天周围的空气都是温热的,香喷喷的。

在餐厅左端的台阶底下,踌坐着小小一团黑影,眼睛呆滞地看着不远处,两个向路人讨小钱的乞丐。他们手里拿着只破帽子,倒过来帽口朝上,扯着来往行人的衣襟讨钱。偶尔有一两个铜板丢进去,伴随着一串白眼和辱骂。但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对于污辱和谩骂都无动于衷,一径重复:「先生太太,行行好吧……」

如果自己手里有顶帽子,锦绣也会把它反过来的但她没有。饥饿使她头晕眼花,一连三个晚上露宿车站,寒冷、骯脏和嘈杂使她几乎没有合过眼。锦绣已经觉得麻木,大脑一片空白,没有力气去想「廉者不受咩来之食」。现在哪怕让她伸出手向人讨食她也肯的,只是一阵一阵的眩晕使她手足发软,连站起来都费力,哪还有力气去行乞。

「卖咸肉粽子!腊味饭!」一阵叫卖声传来.是辆手推车,一对小贩,好象是夫妻的样子,推着车一路叫卖过来。

锦绣茫然抬起头,看着那手推车上的木桶和铜盆,果然有腊味饭的诱人香气飘过来,钻人她的五脏六腑。

「两毛钱一大碗,加肉浇汁的白米饭来!」那吆喝声彷佛也特别起劲了,一声一声刺激着锦绣脆弱的神经,脚好象不听使唤,锦绣几乎是被自己这双脚带着走到推车旁边去的。

「姑娘,热乎乎的腊味饭,来一碗吧?」小贩热情地捂揽生意:「又便宜!」

锦绣盯着锅里的肉和饭,香气扑鼻,她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她甚至都没有多余的力气注意到自己在点头。

满满一碗递到她手里,小贩还没来得及把竹筷递给她,锦绣已经把头埋进饭里狼吞虎咽起来了。那小贩一下子觉得不对,大叫:「给钱,先给钱!」

锦绣抬起脸,哀求地道:「我没有钱,你们就算是可怜我也好……」

话没说完,小贩已经伸手来夺碗,气急败坏地骂道:「没钱就滚,没钱吃什么饭?我们煮饭都不用买米买肉么?」锦绣哪里肯松手,回头就跑。

没跑两步,已经被抓住了,脸上先火辣辣地挨了两个耳光,「赤佬,还抢啦你?当我们好欺负呀?」那女的跑来夺她手里的饭,锦绣吃痛,本能地反击,也不知打到了谁,紧接着就是一阵劈头盖脸的拳打脚踢。

在极度的耻辱、悲愤和剧痛里,锦绣嘶声大喊:「妈,救我!明珠,殷明珠,求你救我吧!」她被扯着头发踹倒在地上,暴风雨一般落下的拳脚没有丝毫怜悯,锦绣在地上翻滚哀号,血腥味流进她的鼻子和嘴巴里。旁边聚拢起围观的人群,却没有人伸手阻拦。

「你们干什么!」一个男人厉声阻止,「再打就出人命了!」锦绣耳边嗡嗡作响,觉得这一声喊似乎有回音,在耳边回荡。周围的嘈杂一下子安静下来。

一双稳定有力的手扶起她来,看见她满脸是血,那人有点紧张了:「喂,你怎么样?没事吧?」

锦绣努力想睁开眼睛看一看,但是她的太阳穴剧痛,所有的意识都四散飘飞,彷佛这个世界在一剎那间就旋转着把她甩了出去。

「怎么回事?」

看见身后一角白衣,石浩赶紧放下锦绣,回身道:「一个要饭的姑娘被打了,看样子还晕了过去。二爷,您看……」

左震淡淡瞥了一眼,眉头微皱。「弄醒她,给点钱、」

石浩知道左震一向不喜欢多管闲事,想想也是.一个满身血污又晕了过去的女人,还能怎样,难道带回去不成。他有点尴尬,低声解释了一句:「不是我爱膛浑水,刚才好象听见她叫着明珠姑娘的名字……」

左震已经转回去的身子停了-下。

他想起那个在殷宅门口撞到英东、又曾经让明珠撒了一地钞票的姑娘,穿个蓝竹布短袄、黑裙子,梳着一对乌黑长辫。脸孔跟明珠有七分相像,他没问,明珠也没提,不过一眼就看得出,她和明珠有着某种特殊的关系。

「等一等。」左震走近前细细端详了一下狼狈不堪、满脸血污的锦绣,没错,是这个姑娘,「唐海。」他一边转身,一边吩咐身后亦步亦趋跟着的人,「开我的车,把她送到狮子林。跟英少打个商量,给她个房间,再找大夫看看。就说是我的意思。」

唐海是个一脸机灵的年轻人,年纪虽不大,跟了左震却有四五年,此刻也不禁大出意外,一向不插手管别人闲事的二爷,今儿个是怎么了,突然这样大发善心。让这女人去狮子林?那里的房间要五十块大洋一个晚上哪。望向石浩,他也有愕然之色,只对唐海道:「快去吧,二爷坐我的车走。」
第二章:

锦绣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得头痛,身子彷佛是麻木的,连手也沉重得抬不起来。

这里是什么地方?天花板上垂着盏华丽的水晶灯,四壁贴着莺萝花壁纸,一扇正对着满天夕阳的天窗,雪白的窗纱在微风里轻轻晃动。身上的被子是丝绒的,柔软舒适,床头花瓶里插了朵栀子花,花朵洁白,香气扑鼻。

做梦吗?锦绣疑惑地转动眼珠,周围没有人,很安静。奋力举起手摸了摸脑袋,赫然发觉触手是一层纱布,那么不是梦了,有人救她回来,而且替她处理伤口。

不大一会儿工夫,门喀嗒一声轻响,进来的是个中年妇人,见锦绣醒了,也一阵高兴:「姑娘,你总算醒过来了,都昏睡了一天一夜,我正担心呢。怎样,好些没有?」锦绣想挣扎起身,但手臂一阵刺痛,又跌回枕上。

「快别动!」那妇人急忙按住她,「你好好地躺着,我只是进采看看你醒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