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及 作者:暖风十里

【简介】
年少时未果的心动,是最甜蜜的伤口。
过去就让它过去。
我已来不及,从头喜欢你。
文案具有极大欺骗性= =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阴差阳错
搜索关键字:主角:孟溪 ┃ 配角:叶小川,王欣然,季离夏,沈修,周远,周遥 ┃ 其它:暖风十里
Chapter 1

手机听筒里传来移动公司统一赠送的那首烂大街的彩铃时,我正抬头幽怨地瞪着墙上那个罢工的电扇,都是因为它,让我一大早的被热醒了。
彩铃顽固地响着,我坐起身来,看看窗外白花花的日光,今天又是一个艳阳天吧。
出神了…手机里的彩铃终于换成人类的声音时,我敏感地抖了下肩膀。
然而,我转即又觉得我这一抖并不是很敏感,因为电话里的这声音不是我想找的那一个。
“沈修?”我小心翼翼地问,那边轻轻嗯了声,又说:“你有急事吗?离夏还在睡觉…”
“啊…哦。”我脑海里很不厚道很不和谐地浮现离夏和沈修同床共枕的画面。
“笑什么?”沈修问。
我笑了吗?我赶紧清清嗓子,说回正题,“弄醒她!”
沈修似乎也笑了下,随后那边的话筒应该是被捂住了,我轻叹一口气,用肩膀夹住手机,悠闲地玩手指。
两分钟后,不知如何被沈修弄醒的离夏睡意朦胧的声音终于在耳边出现,“谁啊?”
“我…你的接线员没告诉你?”这孩子接过电话时都不看来电显示的么?
“哦…”离夏打着呵欠淡淡地说,我淡定地等她反应过来。果然几秒后她就大叫一声,语无伦次地说:“你不要乱想哦…不准乱想!不是你想的那样…”语调是我熟悉的高昂,我甚至能想象她边摆手边红脸的模样。
“我什么都没想啊…”我多么无辜啊。
“我昨天在他们这儿看世界杯呢…就…”
“嗯,我保证没有乱想。”我笑嘻嘻地说,我只是合理地想而已。
“哼…不和你说这个,你一大早的干什么呢,今天没课吗?”
“没…”我环视一下空荡荡的寝室,面不改色地说:“没课啊,只是好久没给你打电话了,想和你说说话。”
“哦…”离夏悠长地应了声。
然后我们沉默。
我知道她知道我知道了什么。
绕口令一样啊。
半分钟后,我们又忍不住同时笑了。
然后她轻声说:“小溪,不要乱想。”
我边点头边说:“我知道…我知道。”

说再见已经是十分钟后,最后我还不忘说:“小心明天早上你爸打电话给你。”
离夏呀呀地怪叫,我开心地切断了电话,下床准备洗脸。
刚把发箍戴上,手机又欢快地响起来,是离夏的短信。
“我绝对是看球赛看得太晚才会留在这里的!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最后还有一溜儿愤怒的表情。
我难以抑制地笑出声来。

这是2006年6月中旬的一个早晨。
八点半左右,阳光很好,穿过整个阳台直铺到我脚前。
我在四川盆地的某所高校的女生宿舍里。
我叫孟溪,二十岁,单身。
和我通电话的季离夏是我初中同桌,高中校友,我最好最好的朋友。
她的男朋友叫沈修,嗯…不得不说,他比我更像季离夏最好的朋友。
今天早上,其实我有一节专业课,但我没有去,因为我睡过头了,虽然不是太过头。
我睡过头的原因是前半夜失眠。
没有睡太过头的原因,其实并不是因为热。

昨晚我上了自习后去电子阅览室查资料收邮件,在QQ上遇见一个不太熟悉也不太联系的高中校友,被拉着小聊了会儿。
那个女生最后以标准八卦的句式说:“你知道吗?叶小川和王欣然分手了…哎呀,你们似乎关系不错,应该早就知道了吧…太可惜了…”
我坐在嘈杂的电子阅览室里,旁边位置的女生在看偶像剧,笑得很夸张,前面的一堆人在讨论某个专业词汇。学校陈旧的电脑主机发出刺耳的滋滋声,魔音一样干扰着我的脑部磁场。
我承认,看到对话框闪出那一竖文字时,我有一瞬间的白光。
半晌,我慢慢地打字回:“我们要关门了,下次再聊。”

综上所述,我前半夜失眠和今晨没有睡得太过头的原因是——
我的初恋叶小川和他的初恋王欣然,分手了。
这些我本以为已经与我无关的事,再次让我无能为力地意识到,原来它们依旧住在我的心底,陪伴着我的呼吸。


作者有话要说:孟溪和叶小川的故事~~~
短篇~~
尝试用第一人称写写~~~有上帝视角出现请不遗余力地打击我!!!
守着阳光守着你的番外会同步更的~~
不过要等我回家后了~~~~\(^o^)/~

 


Chapter 2

预料中的电话来得并不算太晚。
中午我在食堂打了饭回宿舍,开着收音机听点歌节目时,手机就欢快地叫嚣起来。
但当我看清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时,还是有一丝讶异。
没想到率先给我打电话的,是王欣然。

“小溪?吃饭没?”欣然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干脆,我嗯了声,把收音机的声音调小,起身走去阳台。
“你呢?”
“天气热,不想吃。”欣然嘟囔道,带着我习惯的娇嗔语气。
我暗暗发笑,责怪道:“就因为这样,你才总是那么瘦,北京风沙大,可别被吹走了。多少还是吃点吧。”
她乖乖地嗯了声,一定伴随着点头的动作。

在我面前,欣然有些像小孩子。
她说是因为她一直渴望有一个姐姐,而我有那种气质。
这或许就是她依赖我、信任我也宽容我的小心思的原因。

我们做了两年同桌,也算是密不可分无话不谈,虽然感情问题是永远的禁区。
唯一的一次点破和翻脸,就是大一开学前的那次聚会。
但我们的关系并没有因为冻结,也许是现在分隔两地,不能面对面的交谈省去了那些尴尬。
这学期又到末尾,我们抱怨了期末的各种考试,询问了什么时候放假回B市,惯例的话题就又到了尽头。

“我上午给离夏打了电话。”欣然似是无意地说。
“是吗…她肯定还在睡懒觉吧?”最近伪球迷离夏跟着沈修看世界杯,常常通宵,上午的课通常是翘掉的。今早说不定挂了我的电话,又睡回笼觉去了。
“哈哈,今天她难得的赶回去上了三四节课,听说被老师调侃了。”
“那也是她活该。”
被我们两个人当做话题的印子这样讨论,此刻离夏肯定在狂打喷嚏吧?

“嗯…”欣然轻应,突然话题急转直下,她说:“离夏说你知道那个事了?”
我不可回避,坦然说是。
欣然叹口气,“我不是故意瞒着你的,只是怕你担心,又胡思乱想。我和小川是很友好地提出分手的,以后也还是朋友啊。也不是因为你的缘故,你不要傻瓜一样内疚。”
“我没有啊…你们两个的事情你们自己解决就好,我只是…”

我只是以为你们会一直相爱。

女孩子或许天生有那么一点小心眼。
一些美好的东西,如果自己得不到,就希望自己喜欢的同类得到。
所以哪怕在他身边的人不是我,是欣然,我也能真挚祝福。
因为知道欣然配得上这样的对待,因为知道他会拥有不可多得的幸福。

“为什么…”我终于问出困扰了一整天的问题,“为什么要分手?”
“感情淡了…”欣然似乎不无遗憾,声音很低很轻地说:“当初我们倔强到谁也不愿意放弃各自的梦想,谁也不想妥协,还很自大地相信我们能维持这样远距离的感情…但是事实证明,距离就是距离,总有一天会成为跨越不了的沟壑。大家都有了新的朋友新的生活圈子,和再也无法与对方融合的思想和视野…小溪,这就是时间和空间的力量。”
“是吗?”听着欣然释然犹带着些许伤怀的语调,我前所未有地感觉到自己的可鄙,这本就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情,在一起或不在一起,我又什么资格过问。

我要死要活想凭吊的,只是当初那些轻狂冲动的岁月。
谁喜欢谁,谁又不喜欢谁,简单纯粹的心意。
我怀念他们,并且憧憬他们永不更改。
我希望他们是永远的情人,我们是永远的友人。
说到底,这些都是我自私的小念头。
小川和欣然,或者离夏和沈修,毕竟不是我实现乌托邦的道具玩偶。

“你不要觉得我们分得痛不欲生啊,真的是很冷静很友好地谈好的。”欣然再次强调,“你也不用安慰我,我早就料到了这一天的,说到底…我们谁也没有离夏和沈修那样坚持。”

“他们倒成了模范夫妻了?”我大笑出来,转移话题说:“暑假回来我们一起去看看老师吧。”
“好啊!”欣然笑呵呵地说。
我们又扯了些闲话,终于决定挂电话时,欣然突然轻声问:“小溪,你是不是还喜欢他?”
“呃…”我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认真地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了。”

回忆太远,我能记起的似乎全都是亦真亦假的幻景。
而初见时那张黑黝黝的脸,阳光的笑容,无羁的眼角,全都模糊了开来。
心动的痕迹,如掌中的生命线,清晰深刻地开始,模糊浅薄地结束。


作者有话要说:咋越写越奇怪呢~~
大家如果讨厌这个故事,可以不看的~HOHO~~
那边的番外这两天会更一个的~~~
我最近还在写余微的坑- -
希望能早日开文吧~~~
在三个文中穿梭,我会分裂吧T T

 


Chapter 3

1998年的夏天,和任何一个夏天一样平凡,那个暑假我能记起的重大事件只有那场特大水灾,还有我从小学毕业了。
我毕业这样的小事情当然不能和国家大事相提并论。
但这两组事件,却分享了一个共同点。
洪水改变了许多人的生活,而我的生活,在毕业后也彻底更改。

爸爸的工作调动到了省会B市,我们举家迁移。
B市的气温和家乡相差无几,短短一个暑假我就适应下来。
爸爸托了一些关系,把我弄进了B市最好的中学之一一中读书,并且把我弄进了传闻拥有整个初中部最优秀的科任老师的四班。
对于新的学校新的同学,我其实还是有些兴奋的。

正式开学那天,我去得比较晚。
我的同桌季离夏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我们同是这里的新鲜人,不禁一见如故。
此后的许多年里的许多次,我们都很自恋地被我们的相遇感动。
除去血肉之亲,离夏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
虽然这个命题的逆命题的不成立,让我很是伤心了一阵。

我始终记得离夏对我绽放的第一个笑容,然而我已经记不清叶小川从后门冲进教室时,班主任在讲台上说了什么话。
他像风一样瞬息间就飘到了我们后排,也像风一样闯进了我的新生活。

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因为他的迟到而大打折扣,我一直讨厌不守时的人。
不幸的是很快他就向我展示了另一个我讨厌的个性,他太过主动,太喜欢出风头。
他成功拿下班长之位时我根本没有想到我会成为他的副手。

我们男女班长的搭配,并不是一定干活不累,我们为不同的事情争论不休,比如排值日生的顺序,黑板报的风格等琐碎的小事。
我无疑是不喜欢他的。
他总是不按时出操,班主任吴老师每次和我谈话,总会让我以同学的立场劝他早点到校。
他的人缘太好,偶尔从厕所回来发现来找他的人大咧咧地坐在我们的位置上,哪怕我和离夏已经站在旁边,他也不会提醒他的朋友让位。
他在高个子男生欺负我时幸灾乐祸地笑,而别人欺负离夏时他总是二话不说地怒目而视。

即使这样,我们还是建立了比其他同学稍微亲密的朋友关系。
我想这里面有一半是离夏的功劳。
她是所有人的开心果,小天使一样维护着“和平”。
另一半的原因在于他常载我回家。

他有许多玩伴,每次放学在学校碰见一个就得寒暄很久,但几乎每次我走出校门不远,他就蹬着自行车赶了上来。
他每天的必修课就是打击我,故意很吃力地骑车,气喘吁吁地说:“孟溪,你妈妈一定做的菜一定很好吃。”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的体重一天一天在增加啊,也许一周后我就载不动你咯。”
我愤怒地用书包砸他,他笑着大叫救命,歪歪斜斜地稳住自行车,开始加速,夸张的笑声随着风声传到我的耳边时已经有些变调。

为了博回我的自尊,国庆节我把家里早就买好的自行车拖去附近的广场,押着爸爸教我。自行车其实很简单,我两三天就上手了,只是还有些不敢往马路上骑。
我每天下午都去广场练习,一起的还有几个小学生,技术比我好多了,小弟弟还经常地很骄傲地鄙视我。
因为他们,国庆节过得很开心。
如果叶小川没有路过的话。

那天他无声无息地出现在身后,从后面拉住我的车,在我不明所以左右乱晃时怪叫着绕到我眼前做鬼脸。
我确实受了惊吓,连人带车偏了下去,右脚着地时一阵钻心的痛。
罪魁祸首最后愧疚地用我的自行车载着我回家。

从广场骑到我家,只需要五分钟。
这十分钟内,他终于没有调侃我的体重,说了好几声对不起后开始尝试逗笑我。
其实我的脚并不是很严重,但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他的愧疚,冷着一张脸对他的任何笑话逗无动于衷。

后来我再想起这一个插曲,越发觉得生活的奇妙。
当时他拉住我的车,虽然是玩笑也用足了气力,我再怎么挣扎也不能前进,而这一停竟停了这么多年。


作者有话要说:不怕死地说,这个越写越没感觉了…
那边的番外可能还有两三个,分别是那啥,那啥和那啥,但更的时间未知~~~~(>_<)~~~~
最后…
大年初一开新文会有人看吗~~哈哈哈哈~~~
先贴个封面和再次无能的初级文案~~~

[img]chapter3_1.jpg[/img]
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就一直在走向分离。
每一次分别的时间如等差数列一样递增,让我以为这一次、再一次说了再见后,我们就真的不会再相见。
相见或许真的不如怀念。
如若再一次遇见,我也许会问你,是否同我一样怀念那个最漫长的夏日、那场最璀璨的烟火、那次最长的相拥。

 


Chapter 4

虽然脚伤并不严重,后面的几天爸爸却不准我再出门,国庆假期就在看电视做作业间过去了。回校上课那天,离夏还是叽叽喳喳说着她的假期轶事,我没什么精神,又不忍心打断她,恹恹地撑着头听着,直到余光瞥见叶小川出现在后门。

他还是大大咧咧地敲离夏的头,看着下手很重,但我知道并没有什么痛意,因为他也常这样敲我的头。真是讨厌啊!我想。
听他和离夏一来一往的斗嘴,我没有加入的兴致,着手开始收拾课桌,没想到一会儿他撑过身子凑到我耳边问:“脚不疼了吧?”
不说还好!说了我就满脑子的怒火!回头瞪他。
离夏好奇又担心地追问,最后成功地敲诈到了几天的冰淇淋。

说到冰淇淋,离夏爱死草莓味,我却钟爱香草。叶小川不知道是从哪儿偷听到了,每次买冰淇淋给我们,都是一个草莓一个香草,离夏拍着他的肩膀,笑得谄媚:“小川你真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哈哈…”
我听着这话,默默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什么哥哥呀。

国庆后,学校的兴趣小组正式开始上课,离夏出人意料地报了绘画,我仗着小时候学过几年舞蹈基本功,跑去舞蹈班。因为是兴趣小组,同学的水平参差不齐,老师第一节课美其名曰看看大家的功底,折腾得我够呛。从舞蹈教室出来,恰逢篮球班下课,叶小川刚在操场旁边的水龙头用凉水冲过头,甩了我一身的水滴子,然后幸灾乐祸地跑开。

我气得追在后面大叫站住,他居然还真的站住了,在离我几米远的距离,嬉皮笑脸地喊:“能接住这个传球就让你打一次…”
我嗤之以鼻,“谁和你玩这个!打你还需要条件?”
他没回答我,而是直接把手中的篮球扔过来。可恨的是,他还不是扔的直线,我嘴巴说着不在乎,眼神和脚步却跟着篮球而动。
等我危危险险地接住篮球再往前看,哪里还有他的影子!

叶小川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要脸最不讲信用的人!

几周后,离夏却满眼冒心地对我说:“小川真是个好人,打架的样子很帅呢!”
也不怪她,这孩子童话和连续剧看多了,遇上英雄救美或类似情节就不能自已地产生崇拜之情。

事情源于叶小川的头号绯闻对象余微,这位年级上出名的美女,性格却不怎么样,至少在我们熟悉前,在我了解真正的余微前,我是不太喜欢这样张扬叛逆的学生的。

不知道那天和叶小川一起打篮球的男生说了什么冒犯余微的话,平时都笑脸迎人的他竟然和人扭打作一团。我和离夏跑到案发现场时,战斗显然已经结束。叶小川站在篮球框下和余微说话,表情是我从未见过的严肃,浑然不觉自己长裤上沾了些灰。

我和离夏对看一眼,有些明白。叶小川“妹妹”众多,余微是最能惹事的一个,帮“妹妹”打一架也不算什么。
回到教室离夏八婆地要采访凯旋而归的英雄,两个人玩得不亦乐乎,我安分地当旁听者,偶尔跟着笑两声。但离夏问他是不是真的喜欢余微时,我下意识地扭头,想看他的表情,是不是和刚才一样严肃,还是像平时一样吊儿郎当。
两者都不是,他只是很“正常”地笑说余微是他妹妹。
切…谁不知道是他的“妹妹”。
嗯…当时我们都还不知道余微真的是他妹妹。

他说如果你们做了我的妹妹,我也会为你们打架的。
离夏点头如掏蒜,说好啊好啊,我皱着眉断然拒绝。
我才不要当他的妹妹呢。

日子波澜不惊地过,圣诞节前,叶小川装模作样地要和我这个挂牌副班长商量圣诞节活动,最终也没得出什么有创意性的计划,叶小川也干脆做起了甩手掌柜,让我做什么节目统筹,可我四处求爷爷告奶奶地央人主动表演节目,也没什么成果。

当天抢着做主持人的叶小川最终看不过冷场,拿着扫帚当麦克风,瞎吼了几首歌总算炒热了气氛。我和离夏在下面听得差点笑岔了气,不得不承认他在搞笑上有一定的天赋。

那天后来,全班一起屏息看完了当年大红的《泰坦尼克号》,那是我严格意义上看的第一部外语片,是第一个感动我的爱情故事。
我幽怨又矫情地对离夏说:“我要是ROSE该多好啊…”
那个时候,我丝毫没有想过,谁会成为我的JACK。


作者有话要说:此处诈尸。
晚上一个人在寝室写作业,憋到一半突然想起这个故事,于是弃掉作业,写一小段。
我的“孟溪”和“叶小川”现在在深圳呢。
好久没见他们了,呵呵。
不管小说中这两个人物如何,我都希望现实中的他们能永远幸福地在一起,-_-!

 


chapter 5

多年后,当我能够坦然地对离夏说出“我喜欢的人是叶小川”时,我都还不是很清楚,这喜欢的起点在哪里。
他不是突然出现在我生活中的温柔王子,不是唯独对我温柔的冷酷帅哥,更不是像沈修那样,一直温和陪伴的谦谦君子。
他只是叶小川。
调皮聪明可恶神经爱逞英雄爱出风头但总在合适的时候递给我合适的温暖。
这些温热一点一滴地积累,烘得我晕乎乎,然后突然有一天,将我完全淹没。

步入初二,大家都有或大或小的变化,女孩子开始猛长个儿,一时间班上的身高对比变得很奇特。歌咏比赛排队形时好多男生心有不甘地被安排到了第一排,叶小川也是其中一位。不过他的原因不是因为矮,他不矮,至少在我猛长了一公分后,他依旧能抬手按住我的脑袋往他耳门子比。

他站在第一排是因为要负责《保卫黄河》前的朗诵。
最开始排练时,他总是吊儿郎当,深情激昂的爱国诗被他七弯八拐的音调读成了缠绵悱恻的爱情诗。
直到离夏发飙。
唔…离夏是文娱委员,负责这次的歌咏比赛,有模有样地做着协调指挥工作,当然不容许平时以班长之名压着她的叶小川如此捣蛋。

叶小川对离夏总是言听计从的。
在知晓余微是叶小川的表妹后,我一度怀疑他是不是看上了离夏这位假妹妹。我甚至还幸灾乐祸地想象叶小川被沈修打败的模样,因为我知道在离夏心中,沈修是最不同的那一个人。
正如几年后,叶小川在我心中是最不同的那一个。

那次的歌咏比赛,成为了我们这一堆人在初中时代,甚至是在我们人生□同拥有的最美好的记忆。离夏和周远合作默契的钢琴伴奏,沈修生涩却完美的指挥,周遥天籁般的领唱,叶小川严肃的诗歌朗诵,都带着少年才会有的赤子情感。

而我…一直在这样一群人中最平凡的我,即使站在聚光灯触及不到的那个角落看着他们璀璨,也觉得幸福似海,无边无际。

歌咏比赛后,开始有人真真假假地开离夏和周远的玩笑,我装模作样地附和,逗她逗得不亦乐乎,她气鼓鼓地说谁谁今天也一直盯着你看呢,我们互相开着这样的玩笑,谁也不会恼。可那天叶小川笑着说“孟溪,五班那个谁谁谁在向我打听你哦”时,我突然就生了气,一整个下午都没有理他。最后他谄媚地买来冰淇淋道歉,我有恃无恐地说:“大冬天的,谁吃冰淇淋呀!”

那冰淇淋最后进了他的肚子。

后来想起来这一段,实在唾弃自己太任性娇蛮,简直是脑残LOLI,但在无知的少女时代,谁不想有那样一个人,最好是各方面都还不错的男生,对你千依百顺,不管你怎么闹情绪耍小姐脾气,都能笑着承受?

我承认我很庸俗。

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天,季离夏同学收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虽然据我后来搜集的情报,在这封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情书送到她手上前,许多同胞已阵亡在沈修同学之手。

跨世纪的一年,少男少女情窦初开,周围的人欲语还休地表达对谁谁的好感时,我如身在迷雾之中,没有这方面的方向。

我的生日在二月初,几乎每年都在寒假,离夏总会出来陪我吃一餐然后逛街。这一年,我们认识的第二年,她依然约我吃晚饭。两个人挽着手在彩灯萦绕的街上闲晃,讨论着要去哪里吃夜宵。

天气特别冷,我们要是面对面说话,呼出的雾气简直能挡住视线。
我搓着萝卜一样的手指,对离夏烧烤的提议兴趣缺缺,我想找个室内的地方。我这倒霉的手!

然后叶小川就出现了。
他穿着深蓝色的棉袄,提着一个小袋子,不知道从哪里迎面跑来。
站定后,他双手撑膝喘着气说:“正巧碰见你们了,我就不用去孟溪家找人了…”

我正疑惑不解,他把那个袋子递给我,“喏…生日礼物。”
我立马开心地接过,里面是一双黑底红色花纹的手套,离夏抢过去戴上手,“还挺暖和的。”
“又不是给你的…”叶小川不满地瞥她一眼,又对我说:“冷就得戴手套,你看你那手都快成红萝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