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尘叹 作者:飘灯

【内容简介】

浩气还太虚,
丹心照千古,
生平未报恩,
留作忠魂补.



上卷 第一章 娇花巧笑久寂寥

过了淮河,水田湖泊渐渐绝了影踪。秋天惨淡的黄昏里,远远的一溜儿山尖次第摆开,为山下一片小小的村落多少挡住了些北来的寒风。
入秋以来,天渐渐黑的早了,远山变得黑漆漆一片朦胧。
山间藏着座小庙,古木颓椽,连年的兵火,早已破落的不成样子。只有庙楣上隐约一个“山”字尚可识别,其余的一切都剥落成一整片的荒芜。
山是荒山,庙是破庙,方圆十几里路都没有人烟,唯有堂前一堆熊熊火堆,点燃了最后一丝人气。一个穿着藏青袍子的年轻和尚正俯着身子,皱着眉,看地上一具不省人事的身躯——创口的皮肤早就溃烂的不成样子,未受伤处却是白白净净,一看便是富家的公子。
“你忍着点。”和尚叹了口气,将手中通红的铁条贴上了年轻人健壮的胸膛。强烈的痛楚激得他一下从昏迷中醒了过来,发出一声野兽般的惨叫。
“盐……盐!”年轻人急切的喊。
年轻人用力一甩头,过度用力的动作牵动着肌肉,创口禁受第二次巨大的痛苦,似闪电般袭遍他每一条神经,他一下子坐了起来,睁圆了双眼,从开裂的,正在流血的嘴唇里清清楚楚地吐出两个字:“诺颜!”
“诺颜?”小和尚皱了皱眉。
年轻人迷离的目光慢慢清醒,摇了摇头,似乎要弄清楚身在何方——眼前只有一个相貌平平的僧人,好像看贯了乱世的悲苦,只是双目中的慈悲之色,掩盖不住的流淌出来。
“小师父……呃,我……”年轻人一脸茫然,满头的汗珠涔涔而落,终于还是想起了什么:“多谢。”
“施主怎么伤成这样?”和尚问道——这种伤势明眼人一眼便瞧得出来,他其实并没有指望什么回答。
年轻人却是毫不迟疑答道:“不瞒小师父,在下是朝廷通缉的要犯。小师父留我在这,恐怕会有所拖累——”
“不当紧的”,小和尚笑了笑,好一个直爽没有心机的家伙。他动手极其利落,三下五下就料理了年轻人的伤口,见他似乎还有话说,轻轻微笑道:“这庙冷清得很,什么官府也寻不来的,你只管放心住着!”年轻人这才长出了口气,好像终于放心下来。
小和尚站起身,正要离去,忍不住又细细看了眼那年轻人,他的哀恸是重而激烈的,但是眼神却明澈异常,掩饰不住的书生气似乎写在脸上。
“这,叨扰了……”年轻人努力坐起身子,伤口却牵动的他“哎呀”一身叫了出来,龇牙咧嘴。
一路的追杀,疲惫的逃奔,终于有一个可以缓口气的地方了。那个小和尚年纪不大,但却显得说不出的稳重,让人由不得便要信任他。
“小师父,大恩不言谢。”年轻人终于还是坐了起来:“不知如何称呼?”
“贫僧明静。”和尚也笑起来,他好像是个极喜欢微笑的人:“不知施主是?”
年轻人有些傻气地咧咧嘴:“嗬,我哪里是什么施主啊?穷光蛋一个!我姓杜,杜镕钧。金陵人士。”
“杜镕钧?”小和尚目光微微瞬了瞬。
“是,杜镕钧。”看来这个叫杜镕钧的年轻人很久没有人可以攀谈了,颇有些多话的意思:“不知宝刹——”
“哈哈。”明静被他逗乐了:“这破庙还宝刹呢!杜施主真是读书人哪。这山叫做相山,这庙就叫‘相山庙’,早些年也还风光过,现在就只有小僧我看掇些个香火钱了!”
“相山庙……”杜镕钧轻轻念了一遍这陌生的名字,他知道,这地方,是他亡命天涯的旅途中不经意的一站,只是这样的世道,任是哪一站都会随时成为终结……
秋意,一天天的浓了,在明静的照料之下,杜镕钧的伤也好了许多。
这“小庙”地盘却是不小,顺着庙门眺望,青石的墙基排向远山,看得出昔日繁华的痕迹。
早已荒废的天井,只兀自长着几株梧桐,树叶尚存的一点绿意正一层层褪去,凭添了秋日黄昏的萧瑟。杜镕钧每每喜欢踱步于此,似乎在想着什么,决定着什么……
“月昏黄,夜生凉;夜生凉,泣寒螀;泣寒螀,绿纱窗;绿纱窗,不思量!”他轻抚着合抱的梧桐木,少年时偶尔读过的曲文竟似从胸中直接流淌出来:“不思量,除是铁心肠;铁心肠,也愁泪滴千行……梧桐,秋雨,梧桐,秋雨……”他抬头看了看暮云合璧的天际:“又快要落雨了吧?这秋天的雨,只要下起来,便不带停的。”
杜镕钧慢慢摊开手掌,掌心是一粒赤红色的小石珠,穿着石珠的青丝带也早已被他的鲜血染的暗红。
“诺颜!”杜镕钧握紧了拳头,狠命一拳打在梧桐树上,木屑和着鲜血一起飞迸出来。
“阿龙哥哥——阿龙哥哥——我的礼物呢?”清晨,秦淮河畔一座府邸被几声童稚的呼喊惊破了应有的宁静。几名仆妇和奶妈追赶着一个十岁上下的小女孩,一身火红的袄子,小鸽子一样上窜下跳着。
假山,水池,回廊……平日里捉迷藏的地方都找不到阿龙哥哥的身影。
小女孩呆呆的站着,她简单的脑袋瓜还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小姐,小姐……”奶娘跟上来,细声细语地劝着:“龙少爷已经走了!”
“走了?”小女孩的眼睛续满泪水——走了?她扭过头,嘴角慢慢撇了下去,却依然用力瞪着那双葡萄一样圆溜溜的大眼睛,用力抑止着快要爆发的抽泣:“不会的,阿龙哥哥决不会扔下我不管的。”她一甩头,拼了命向府外跑去,只可怜了身后那群小脚女人,哪里追的上这疯疯傻傻的孩子?一眨眼功夫,早失去了她的影踪。
秦淮河畔,青烟笼着水面,在晨雾中,一片朦胧。
小女孩痴痴停住了:眼前是一片荒凉的河堤——没有人!根本没有任何人的影子。这里是她最后的希望,是阿龙哥哥练剑的地方,也是他们之间的,秘密……她眼中噙了一路的泪水终于扑朔朔滚落下来,滑过她红苹果一样的面颊。
再也不顾身上干净衣裳,一下子扑到在河堤上,放声大哭。
“诺颜”,一只清秀修长的手伸了过来,抱起她的身子:“不要哭了,乖啊,阿龙哥哥走了,还有我哪!”
“你?”诺颜抬起头,鼻涕拖的老长,糊住嘴巴。
那只手轻轻抹去她满脸的鼻涕眼泪,眼前是一个瘦瘦的少年:“杜哥哥陪你玩?好不好?”
“小杜子!”诺颜显然还接受不了“杜哥哥”的说法:“那也行,可是……你读书读不过我,剑法又老是那么差,一和阿龙哥哥打架就会输……你,你和我玩什么呢?”
这小丫头,自己不会功夫,讲究还挺多。“小杜子”的脸有点红了,愤愤地反驳:“喂!那个那个可是——龙哥比我大三岁啊!诺颜你等着,过三年,我功夫一定比他好!”
“嗯……”诺颜似乎还不服气:“阿龙哥哥他……”
不知为什么,或许是被她一迭声的“阿龙哥哥”叫的烦了,那个叫做“小杜子”的少年一下生气起来,好象还生了很大的气,抓起一枚石子向秦淮河面掷去,一连打了七八个水漂。他瞪着诺颜,大声说:“杨大哥走了!以后只有我陪你玩!他不会回来了,你懂不懂啊!”
他一个接一个地丢着石子,简直就是向河里砸了,溅起了一个又一个美丽而短暂的小水花。
似乎被他凶悍的神情吓住,刚刚破涕为笑的小姑娘又抽抽答答的哭了起来,蛮不讲理地道:“你胡说,胡说!阿龙哥哥会回来的。他答应会送我礼物……”
想起了昨天他和阿龙好不容易才哄走这位小姑奶奶的情形,“小杜子”一下就笑了起来,他正准备随便哄哄诺颜,却发现她一下子完全安静下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河滩。
河滩边,是一块极寻常的大石头。石头上端端正正放着一粒小小的石珠,若不是用青色的丝带穿着,根本就分辨不出。
小杜子刚伸出手,诺颜早凶巴巴推开他,上前抢了石珠,死死攥在手里,粲然笑道:“我的!是我的!”
“只不过一颗小石头,随手也能捡一箩筐啊!”小杜子悻悻。
“长着眼睛看清楚!”诺颜骄傲的举起她的宝贝:“这是一粒,磨-刀-石!”
小杜子一下明白了。磏,本来就是赤色磨刀石的意思。
“杨磏龙啊杨大哥!”他在心中默默抱怨:“你走就走,又何必招惹这个小姑奶奶?”
诺颜却是什么也不明白,小喜鹊一样叽叽喳喳地跑开了,一路大喊大叫着:“谁也不给!我的!我的宝贝!”
清清脆脆的嗓子,火红的活蹦乱跳的身影,就这么映在杜镕钧心口上,眨眼已经六年。
“诺颜……我的,我的宝贝!”杜镕钧喃喃,心口有了种被剜去一块的感觉。
七年了,一粒普通的小石头早被摩梭的圆润如玉。当三个月前,这粒石珠夹在诺颜的庚贴里送进杜府的那一刻,他心中明白,他的玉人儿,已经把一切,一切,都托付给了他……
“杜施主”,远远站着的明静还是唤了一声,惊醒了他的沉思,明静指了指天:“下雨了……”
秋日的暮雨早已经淅淅沥沥地落了下来,天也不知什么时候黑透。杜镕钧这才发现,身上的僧袍湿的可以拧出水来。
明静叹了口气,忍不住轻声问:“这位姑娘,是你什么人?”
“是我的,娘子。”杜镕钧的脸上慢慢呈现出一种极压抑的痛楚的神情。
“她,还好吗?”明静问道,心中也明白,这位姑娘,是绝不会太好的。
杜镕钧忽然紧紧抱住头,声音里是再也遏制不了的颤抖:“不要问了!我不知道!”
明静不再问下去,他只静静伸出手搭在杜镕钧肩头,试图给他一点点安慰——这样的初秋,这样的冷雨,一只陌生的手似乎可以给人极大的安慰,杜镕钧终于哭了出来,像个绝望的孩子。
他颤抖着,颤抖着,似乎想要跪下去或是找一个什么依靠,但终究没有。只慢慢抬起头,眼里是通红的血丝。
她会……死么?
那么娇嫩、那么鲜艳的女孩子。
杜镕钧几乎每闭上眼睛,就能想起那刻骨铭心的一幕,诺颜穿着大红的嫁衣,凤冠早就被砸落在地上,两个差役扭着她的手臂,肮脏的、乌黑泥泞的绳索在雪白的脖颈上缠绕。喜堂上早就乱成一团,他的父亲,兄弟,岳父,岳母……被当作畜生一样地绳捆索绑,娘亲一边死命地挣扎,一边回头大喊着:“钧儿……快跑!不要回头!”
不要回头……他怎么能不回头?
两个男人粗鲁的手已伸入诺颜的嫁衣下,似乎可以听见布帛撕裂的声音。诺颜没有喊叫,只是死命咬着牙,承受着生命的剧变——这是她大喜的日子,金陵第一才女方诺颜出阁的日子。
杜镕钧承认自己多少还是有些偏心,在这个时刻,最令他揪心的,确实不是父母,而是诺颜——他太清楚那些男人眼里攫取和贪婪的目光。
诺颜……他喃喃地自欺欺人,你还好么?
明暗闪烁的火焰挑动着思绪,不堪回首的一幕被自动跳过,杜镕钧轻轻闭了眼,继续回忆着……
金陵第一才女方诺颜,得名已经甚早。
那还是她四岁的时候,其父方北辰做梅花宴大宴金陵雅士,忽然夸口说道女儿只有四岁,却能背下不少唐诗宋词,伶俐聪敏的紧。宾客们大奇之下,一起起哄,要他抱女儿出来献宝。那方北辰也乐呵呵喊乳母抱了诺颜出来背诗。
众人都想,她一个四岁小儿,能背下来也不过百家姓,千字文,一两首五七绝句,没想到小诺颜张口就背了杜工部的《北征》,一字不差,众人哗然。尤其背到那句“奸臣竟菹醢,同恶随荡析”时,小脸上竟然也出现了悲愤的神色。说起来那神色实在令人忍俊不禁,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东西,知道什么?不过是学大人姿态罢了。
当时同宴的前大学士之子杜家衡正色问道:“诺颜还会什么?”
小诺颜嘻嘻一笑,脱口而出的,是诸葛孔明流传千古的《出师表》。
满座黯然——要这小孩子牢记如此长诗,也不知方北辰在家中吟咏过多少遍。
号称江北才子的杜家衡默然良久,长叹一声:“方兄方兄,你拳拳之心,天日可表啊!”
方北辰亦是无语,他饮酒赏花,自号“玄武散人”,从来不理朝政是非,只是心中,又何尝有一日忘记报国?
其时嘉靖二十九年,秋。
从那场梅花宴以后,方家和杜家交往比往日更加密切,竟成刎颈之交。
方北辰仅有诺颜一女,却从来不以无后为忧,偶有朋友提及,他便洒脱一笑:“有个儿子又当如何?我朝内忧外患如此,上朝为官,清则遭横祸,贪则辱列祖,倒不如生个女儿,逍遥自在些。”
更何况他这个女儿绝不令人遗憾,小诺颜才思出众,容颜清丽,不独冠绝于闺阁,便是金陵城内的文人士子也个个甘拜下风,早在七八岁时,就有人调笑——一旦及笄,怕方家的门槛不被踩落下来。
方北辰心中早早有了人选,便是杜家的二公子镕钧。他虽也是个孩童,却知书达理,还习得一身功夫,可谓文武全才。两家都是不拘法理的风流名士,商量之下,将秦淮河畔一处官邸买下,一家一半,伙用一个后花园,而方杜二人,更时常以亲家相称,只等着一双小儿女成人,便为他们办了婚事。
直到……嘉靖三十一年的一个冬夜,方家忽然有了位不速之客拜访,一切才有了变化。
杜镕钧坐在摇摇的灯火面前,虐待着自己遥远的记忆,那个少年,那个他一直称为杨大哥的人,究竟是怎么去的方家?
他记不清了,记不清那个大雪飘飞的夜晚,后花园是如何地一下子惊动起来,两家的主人居然一起跳起,激动万分。
那个时候,他也不过是个十岁的小孩儿,还不清楚朝野发生了如何的剧变,唯一明白的国家大事,就是该死的倭寇屡次侵扰,居然打到南京,还越过南京侵袭安徽。至于朝廷,那本来就和他们家无关。
他不知道,倭寇可以挡以刀枪,而朝中的奸佞,却挡无可挡。
嘉靖三十一年的一个雪夜,那个叫做杨磏龙的少年,来到方家和杜家合住的官邸,走入了金陵城纷乱的生活。
诺颜和镕钧几乎一起为他着迷了,一张瘦削,利落的脸庞,悲愤,似乎又有些犹豫;骄傲,偏偏还有点耻辱。那是一张奇怪的脸庞,闪着冰原一样深沉的光。
他其实比起小镕钧,也只大了四岁。但是言行举止成熟的反常,连方杜两家大人也很少能和他搭上话。
他一个人在南京应天府忙忙碌碌,脸色苍白,还有点营养不良的发黄,终日里不见脊梁挺拔,只能看见一双诡异的眼睛,藏着说不清道不白的秘密。
所有人都几乎在尊重他那种忙碌,杜镕钧也不知被父亲教导过多少次——“无论你杨大哥要做什么,由他去就是,不许你多问。”
只有小诺颜,天天跟在杨磏龙背后蹦蹦跳跳,说着自家的花儿草儿,说着小杜子又做了什么可笑的事情,说着秦淮河烟花好美,爹爹却不肯放她去看……
阿龙哥哥,阿龙哥哥,方杜两家大院,就这么飘满了无忧无虑的呼声。只是……那个带着三分幼稚和娇宠的称呼,随着诺颜的长大和杨磏龙又一次神秘地消失,慢慢消失在记忆深处了。
忽的,杜镕钧猛然站起,他一下子明白过来自己为什么会忽然莫名其妙地想起杨磏龙,以他一身出类拔萃的功夫,那天如果他还在杜府,无论如何也会把诺颜救出来。
自己为什么这么没用?为什么偏偏就要独自逃生?耻辱、耻辱、对一个男人来说,真是无法忍受的屈辱啊。在此之前,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很优秀也很有主张的男人,但是现在,他才知道自己原来是那么的手足无措。
好不容易收拾回纷乱的思绪,杜镕钧才恍然大悟自己是在淮河以北的一个荒村孤庙里,唯一一个关心自己的,还是个丝毫不通外面世事的小和尚。
几乎就在一瞬间,杜镕钧决心已经下定。无论如何,他也要下山看看,他的亲人、爱人,究竟怎么样了。
“这个天杀的乱世!”杜镕钧站起身,咬牙。
“谁说的乱世?天佑我大明”,身后小和尚明静随口接道:“公子这就下山了?一路小心。”
杜镕钧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这个小和尚,好像不是想象中那么单纯。
无暇再细想,反正他已经身无长物,便穿了一领灰色僧袍,随手摸了把香灰涂在脸上,匆匆向着黑黝黝的南方奔去。
明静送他到了门口,眼见着这个纯朴的年轻人就这么投入江湖的仇杀,何其司空见惯的一幕?千百年来,这样的悲哀就在一天一天的延续着……
他抱着双臂,无奈地摇头——本打算在这清净之地休息几日,可是,逃不了的江湖又卷来了。
回过头,庙内赫然多了六个褐衣人,衣着利落,眉眼生寒。六人一见明静,立即躬身,态度极是恭敬。
明静点头,示意。几乎就在一瞬间,他的整个人都变了——变得如匣中的古剑,温润而凌厉,藏青微破的僧袍顿时掩不住顾盼的威严。
“堂主”,为首的一个忽然一躬身:“这小子武功太差劲了,这么些天居然都没发现咱们。”
“嘿嘿,金陵杜镕钧?杜家衡的二公子么?”明静凝神想了片刻:“他的案子我倒是知道,方北辰和杜家衡也算是当朝名士了,不知朝廷怎么就动了他们。”
“我们……要施以援手么?”赫衣的下属请示道。
“我分不开身。”明静缓缓吐了口气,微微抬头,双眸深邃地看不到底,却带着不可逼视的神采,他伸出手扣了扣庙门,缓声道:“淮北分舵组建在即,我不能离开,弟兄们也不方便出手。罢了,台面上的事情我们六道堂不宜过问,你去禀告帮主一声,看她的意思行事就是。”
“是。”六个赫衣人齐齐躬身:“属下遵命。”说罢一起退下,速度快得惊人。
秋雨渐渐地收了,天却还是阴沉沉的一幕。明静伸出手,在头上一抹,纯黑的长发奇迹般地飘扬开来。
“乱世?嘿嘿。”他嘴角扬起一个微笑,有些个沧桑,又有些悲哀。忽然伸开双臂一展,人已凌空掠起,投入那浓的化不开的天边……
苍山,古庙,秋风……影影绰绰中,一个极潇洒的身影随风而去。



上卷 第二章 乱世碎琼瑶

陪都,凤阳。
刚刚下过一场雨,秋雨绵绵,地面潮湿而泥泞,天空阴霾且压抑。
杜镕钧一个人默默走在并不宽阔的大街上,心中莫名恐慌着。他的衣囊早就空空如也,一向锦衣玉食,还不知道下一餐在哪里打发。父母亲人们应该会被囚禁在何处?押解上京……或者……杜镕钧忽然不寒而栗,禁止自己再想下去。
这才半个月而已,即使谋反的极刑,也不至于就处斩啊。他极力安慰着自己,虽然心中明白,父亲和方世叔不过是一方名士,真的触怒了当朝严太师,恐怕处决也就是一眨眼的事情。
正脑子里一片纷乱地向前走,忽然肩膀被斜斜撞了一下,一只敏捷的手在衣囊下划过。如果是在平时,杜镕钧可能哈哈一笑,就此作罢,反正身无长物。可是现在不同,满怀的怒气和憋闷正找不到发泄,他牢牢抓住那只手,斜眼看过去,一个中等身材的青年男子正略有些惊慌地看着他。
“贼!”杜镕钧压低了声音,满眼轻蔑。
“你……你快放开我。”那人急急说,额头已经见汗,这样被人家一把扣住实在不是件光荣的事情,更何况这个貌似大家公子的青年手劲大得惊人,腕骨象折断一样疼痛。“我,我是铁肩帮的!”他忍不住攀来一点关系。
“贼!”杜镕钧根本听不懂他说了些什么,恶狠狠的目光依旧落在那人脸上。
“你要拉我见官?”那人终于有些慌了,今天流年不利,一个人出来,连帮手也没有。
杜镕钧的脑子嗡了一下——见官?他这才发现,其实自己的处境,比这市井小贼要差了太多。他松了手,摇摇头,向前走去。
那人连忙快步小跑开,只是还没走几步,又被杜镕钧扯拄了。
“你究竟想干什么?”那人有些急了,“你真以为我们铁肩帮是好惹的?”
“不干什么”,杜镕钧微微低头,忽然笑了一下:“兄弟,我也一天没吃饭了,今天的住宿还没个着落呢。”
“哈!哈!”那人有些放肆的笑了起来,这凤阳街头人来人往,却没有人围观他们,看来这“铁肩帮”还真有些威风。“我们香主居然说你是什么富贵中人,原来也他妈是个混混,好好,大爷今天栽了,银子你拿去就是!”
他随手扯出两个荷包,一个藕色绣着荷花,一个金丝裹着银线,一望可知颇为金贵,恐怕也是刚刚到手的。
“来吧小兄弟”,那人咧嘴一笑:“交个朋友,你挑一个走,拿着什么都看你运气了。”
“多谢!”杜镕钧左手扫过,将两个荷包一起抓在手里,扬长而去,再不看那青年汉子诧异恼怒的目光。
“真不懂规矩。”身后,青年汉子的脸拉了下来,甚至有些鄙夷。
杜镕钧实在没想到,两个荷包打开,居然有一对金锞子,一对翡翠嵌银的耳钩,还有若干散碎银子和一块上等茗云阁的镶金松墨。
这凤阳城里,不知又是哪个少爷倒霉了。他笑了笑,双手一拍,一对金锞子揉成一块,随即又是一揉,变成五六块散碎金子。
只要不住店,就这些金银,倒也够他撑到南京。杜镕钧忍不住又笑了笑——或许他天生就是跑江湖的料,原来黑吃黑是这么高兴的事情。他忍不住开始四处打量,只希望再碰到一个不长眼的小贼,说不定手气再好些,连坐骑也搞定了。
人的运气到了,真是挡也挡不住,杜镕钧刚刚转念,又是一只手伸了过来。
凤阳城难道是贼窝不成?杜镕钧嘴都快合不拢了,毫不犹豫地伸手抓了过去。
触手一片冰冷滑腻,居然是一个女人的手。
杜镕钧连忙放手,回头看去,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正瞪着一双水汪汪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她,手上赫然是那两个荷包。
她腰上扎着一条寸许宽的腰带,脖颈上银饰沉甸甸的,皮肤白皙细腻,全然不是中原女子。
“哼,那个背时鬼就是你啊。”小姑娘嘿嘿一笑:“还好知道放手,不然非给你好看!”她猛一拧腰,似乎就要溜走。
杜镕钧再不管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一套,这到手的盘缠路费哪里容她再抢回去?左手一翻扣住小女孩肩膀,劈手就抢。
“要动手么?”小姑娘嘻嘻一笑,已经游鱼般溜开,双腿连环踢出,竟然是正宗的北派谭腿。
两人这一动手,立即引得众人围观起来——一个是娇滴滴的大姑娘,一个是英俊的大男人,居然当街抢起荷包,倒是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