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养》作者:破破/破脑袋
文案

他们说,世界上分为三种人:男人、女人和女博士,我属于第三种。

他们说,婚姻分为三种人:丈夫、妻子和情人。我属于第三种。

我这一生犯了三个错误:1.与秦绍一夜情 2.做秦绍的情妇 3.爱上了秦绍。可见我这人和“3”这个数字是很投缘的,注定是破坏人家婚姻,人人喊打的三儿。

 

内容标签:虐恋情深 情有独钟 豪门世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卢欣然,秦绍,温啸天 ┃ 配角:艾静,曲世成,郑言琦 ┃ 其它:虐恋情深

 

 

 

第1章 楔子罚
我看见黑色的宾利停在东门。现在才八点多,学校的黄金时间,门口不停有同学进进出出。一排排自行车间,这辆车如鹤立鸡群,惹得好几个懂车的人驻足。
我宁可乘着几个小时公交车去找他,也不想让他这么堂而皇之地来学校找我。
我紧张得看了看四周,趁没人注意时拉开了车门。

可能秦绍在车里一直观察我做贼心虚的样子,所以我进来时,他连眼神都是浓浓的鄙视。他说:“既要做biao子又要立牌坊。”
秦绍看着是很儒雅的人,像是戴上眼镜就可以去大学里授课,摘下眼镜就可以去河畔赏花的人。他说这样的糙话,和他的长相很不相称。
可是我也没得好反驳,话虽然糙,但字字在理。我为人师表却做着情妇,人面兽心这成语就是说我这样的。
我没得好讲,只好沉默。宾利里的汽车香水很淡,似有似无。跟印象里,小时候初夏时分的槐花香很像。老家院落里种了好几棵树,其中一棵便是槐树。槐树虽经风霜雨雪,日曝雷击,却依然遒劲壮观,一到五月份,就开出簇簇的小黄花。微风一吹,花香四散。
秦绍也在沉默着。
我不知道他把我叫出来是因为什么。总不会想和我坐在车里相互闷着吧。我看了看手表,迎新会还没结束,他这么早出来见我,跟有什么急事一样。可现在看来,他一点都不着急。
大概是我看表的样子让他误以为我很不耐烦。他忽然把座椅放平,我惊慌得看着他。我不知道他的急事是这样的,而且非要在我们学校门口进行。
我脱口而出,说道:“这里不行。”
他说:“你上次说的那些禁止S M什么的条件里可不包含车震。”
我说:“那你把车开得离学校远点。”
这是我记忆里最美好的时光,我不想这样的事情侮辱了它。
可是我显然搞错了,秦绍是我的金主,哪有让金主妥协的道理。他的手劲很大,轻轻松松地把我按在车座上。
我四脚并用地蹬开他。秦绍把我钳制得紧紧的。我像那案板上的鱼肉,他就是案板边上磨得锃亮的尖刀。我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在车里闹出的动静可能吸引了行人。有一两个人停了下来,我不知道他们是纯粹地看名车,还是在看车里的我们。刚才我忘记观察,要是从外面看,能不能看清楚车内的情况,尤其是路灯还这么亮。
秦绍趁这时,已经解开我身上的衬衫。我刚才沐浴露没有冲洗干净,打开衬衫,连我自己都能闻见沐浴露的绿草味道。
我想抵抗,可是又不敢。我不抵抗,心里又不甘。我只求他离开这个学校远一点而已,离开我珍藏的宝贝远一点而已,又不是不答应他的禽兽要求,他为什么要执意与我过意不去?
他的手已经滑向我的皮带。我是故意的,我出门的时候留了个心眼,穿上紧紧的牛仔裤,系上系法很古怪的皮带,我就是不想让他这么轻易得逞。当你知道你是以鸡蛋碰石头时,你也要把自己煮成熟鸡蛋去抗击。虽然对石头来说没有多少区别,可是对鸡蛋来说,至少少一些负隅顽抗的绝望感。
皮带是从一个藏族姑娘那里买的。要绕好几个圈子再扣上扣子塞入皮带头里。有时候我着急上洗手间时,自己都解不开,何况是别人。
我索性也不挣扎了。你不是要吗?有本事你拿去。

宾利的隔音效果很好,外面行人一群群地来来往往,新学期刚开始,大家两个月没见,都兴奋地你推我搡,应该是人声鼎沸,可从车里看去,像看默剧一样。

我看见秦绍的手停了下来,他对着我笑了。
我觉得这个发自侩子手的笑容很惊悚,像是山雨欲来之前的宁静一般。我猜不着他要干什么。我只和他做过三次,意识清楚的只有两次。可我想即便我跟他做过两百次,我也不会了解像他这样表里不一的人。就像海洋里的水母一样,那么优雅那么美丽,可是它的触手里都是毒丝。你要去碰它,它的毒丝很快会麻痹你的心脏,让你死得无比迅速。你永远也想不到它原来是种比眼镜蛇还要恶毒的动物。

秦绍趴在我身上,如同一个拿着试管观察反应结果的研究人员。他仔仔细细地把我的皮带琢磨了一遍,他如此镇定如此波澜不惊,然后他跟游戏闯关似的,慢慢地转着我的皮带,一步步地做着推演题。
我错了,我不该去挑衅他。他现在像个变态,跟《电锯惊魂》《沉默的羔羊》里的精神病患者没什么两样。
当皮带最终松动时,我知道我会死得更惨。他褪下我的裤子蛮横地进入我身体时,我连求救的勇气都没有。
他像是个征服了蛮族的君王,大汗淋漓地享受着他应得的成果。我麻木地躺在那里,看见车窗外,我的学生们正成群结伴地往外走。他们应该是去庆祝今晚的演出,也许他们还试图联系过我。我又看见曲世成突然停了下来。他站在车的不远处,打量着我们,像是无法看清又努力想看的样子。
他停顿了很久,我看见路灯下,他的眉毛紧紧皱起。我想起了温啸天。他皱起眉头的方式跟他一模一样,他皱着眉头跟我说:“猪,你都睡多少小时你还想睡!” 他皱着眉头跟我说:“别老吃这垃圾食品了,你已经一连吃三顿麦当劳了!” 他皱着眉头跟我说:“然然,你是不是又动了我的书包!”
我以为那皱眉的样子我再也见不着了,想不到还能在我的学生身上看见。尽管是在这样不堪的局面下。
曲世成终于转身走了。我像是突然失去了寄托,胃里的残夜开始翻滚。我鼓着嘴巴等着残羹往外冒。
秦绍冷冷地看着我,说:“事不过三。想吐你也给我咽回去。”

我听见这句“事不过三”时,想起我那时举着手指和温啸天说的那句“事不过三”,眼泪就跟开了闸似的,不停往外流。我都没觉得我在哭,可是它们就是这么自觉地往外走,而且越流越凶,像是要汇成一条小溪,汇成一条大江,汇成一片大海,把这辆车淹没。
我想既然如此,你们就流着吧。
我只要负责咽下我要吐的东西就可以。
胃里的酸液翻腾着往嘴里送,我不停地阻挡着它们让它们回去。可是它们的毅力要比我强,像是被输入了强制执行的命令,锲而不舍地往外冒。
我终于要崩溃了。我对着车顶绝望地喊了一声:“啸天救我!”

 

 

第2章 第一章 初见•缘(1)
第一章 初见•缘

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喧/和你/坐着聊聊天
——陈奕迅《好久不见》

<两月前>

七月的夏天,日上当空,为了核实国土资源统计局出的某项数据,我和艾静被导师派到A市郊区的草甸堡上。形如其名,草甸堡里,成片成片的猪牙草在烈日下蔫不拉几地趴在干涸的土地上。我和艾静早已拉下仅限大妈专用的遮阳帽有机塑料板,将它严严实实地挡在脸上。我们跟土狗似的吐着舌头,想找一块阴凉地儿歇歇脚,可放眼望去,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是高仿版的美国西部大荒野,除了一条被晒得泛着亮光的柏油路以及两边滚着热浪的大麦田,连根电线杆子都没有。我抹了抹脖子上的汗,和艾静两人赶着骂导师缺心眼儿,最后骂得口干舌燥,嘴唇皴裂。带来的矿泉水早就喝得一滴不剩,我俩只好泛着白沫往回走。

其实哪是导师缺心眼儿啊,我们俩才是呢。当时选研究方向时,想着钱理教授在业界多有名啊,在国土资源利用方面的论文都已经在国外的权威媒体发表了,跟着他有项目做有钱拿有肉吃有酒喝,准没错。所以大脑简单得跟鸟类一样的我们,和导师这么一交流,被导师的豪言壮言这么一煽动,便踏上了这条不归路。

哪晓得导师在这几年越来越激进,每发一篇论文,矛头就指向房地产商,揭露政府和房地产商之间的经济链,抨击不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开发模式,搞得跟刚参加工作的新闻调查局记者一样。结果国内的房地产商把他看作眼中钉肉中刺,不暗中找人赶出学校算不错了。国外对他大加赞赏的学院派明显也没有权力和实力聘请他去开发他们国家的国土,所以导师变成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边缘人士,在我们学校半死不活地活着,一发神经就折腾一下,把我们遣到这种地方来。

都快走得中暑,终于在路边见着一个简易帐篷。绿色的帆布棚在我眼里,就是沙漠里的绿洲啊。我拉着没气儿了的艾静往里面钻,拿起一瓶果汁就往嘴里倒。什么是幸福?冬夜里的棉袄夏日里的空调,冒烟的喉咙里的一口饮料。我豪气地从钱包里掏出五块钱拍在柜台上,说道:“不用找了。”
柜台里光着膀子黑黝黝的男人举着个微型小风扇,对我说:“十块钱一瓶。”
我看了看饮料瓶,上面用一号山寨字体写着“康帅傅绿茶”,恨恨地又掏出五块钱甩给他。荒郊野外的黑店,抢起钱来不要命啊。

艾静早就灌完了一瓶水,喘着粗气,瘫在地上都不动活了。就那么傻愣地蹲着时,她忽然两眼发亮,从地上挣扎着爬起来,往绿棚的角落里走去。我一看,好家伙,这么偏僻的地方,还有人支个小破黑板,上面用粉笔歪歪斜斜地写了“算命”两字,黑板边上的算命师正趴在桌子上睡大觉。

艾静,你别看她是个女博士,但是对算命这事特别情有独钟。甭管是星座、血型、塔罗牌、占字、解梦,她都要插一脚。听说她初中时背化学元素周期表背了两星期,但记十二星座中英文名字,十分钟之内搞定,两天内深入研究十二黄道宫,无师自通,算半个星座大师。可在算命这个事情上,艾静秉承着学无止境学海无涯的风格,再接再厉,声称大隐隐于市,但凡去个地方,都得和当地的神婆切磋切磋。我说她搞封建迷信,她以一句“世界上的终极学问是神学”把我拍回去了。

那算命师被艾静摇醒,迷迷糊糊地拿出个命盘,晃来晃去地把艾静的命运绕了一圈,以“你的命中天子这三月之内一定出现”高亢有力的结束语点亮了整段对话,让艾静激动不已地把我拉过去,跟算命师说道:“你给她算算。1981年10月25日子时出生。名字是卢欣然。大师你给算算姻缘。”
近距离观察算命师,光头上的癞子疤白白点点,黑白参杂的胡子上还挂着茶叶渣,鸡皮般的手上青筋爆出,指缝里留着黑黑的污垢,两只眼睛都深凹下去,看着好像是个半瞎。我看着他,好似他脑门上写着“招摇撞骗”“上当自理”八个大字,一脸不屑地看他怎么算我的命。
大师摆弄了一下命盘,两眼一翻白,手指一掐算:“性急刚富于勤俭,无谋欠勇,是非多端,父母得力,丈夫相助,早年得姻缘。”
我拿帽子当做扇子扇了扇问道:“那早年是哪年啊?”
大师道:“23岁时,你已种下了因,果终将至。”
我的23岁,是乾坤倒转的一年。我突然失恋、我爸破产、我妈闹自杀、我一意孤行地考研。我不晓得,这么丰富的大事件档案里,那个‘因’种在了哪个犄角旮旯的地方,还有没有土壤让它茁壮成长。想来“果”早就蔫了,生个哪吒也就三年,这都七年了,连个果核的影儿都没看见。
我说:“大师,你别给我绕虚的,我文化浅,你说个准话。我这家里的娃都等着我回去喂奶,老公正开车过来接我呢。”
大师终于把那一直往外斜的眼珠子往正中央挪了挪,说道:“你这一生锦衣玉食,双十年华觅得如意郎君,三十喜得贵子,虽无锐敏智慧,虽无大才美德,但可招四方之财啊。”
我磨着牙看着这半仙,想着果然是个瞎子,我穿着淘宝20块钱买的T恤,晒得跟黑炭头一样窝在这大蒸笼里,也敢跟我扯锦衣玉食,不由把帽子扇得更响了点,说道:“大师,我家里是种田的,不是良田万倾的承包户哦,是一亩三分地的那种哦。差三个月我就三十了,我那贵子你问问他,投胎的路上赶得匆不匆忙,是坐飞机哪还是坐动车呀?说我没有智慧没啥才能是吧。大师,我都读博士了。”
大师瘪着的眼睛突突地跳,脑门上的青筋也颤了颤,摸着胡子干干地说道:“所以说啊,姑娘,知识改变命运啊。”
我拍了拍桌子,指着他鼻子说道:“要不是看你是个残障人士,老娘现在就打电话举报你。去你奶奶的知识改变命运。”

回到学校宿舍时,艾静埋怨我这几天是不是上火,说话口气这么冲,一点都没有知识分子的样子。我对着镜子照了照脸,眉毛中央长了个特大的痘痘,不偏不斜地长在鼻尖正上方,跟印度阿三的姑娘似的。
拿了个饭盆,艾静问我:“晚上吃啥啊?”
我摸了摸突起的痘痘,说道:“咱去西门吃麻辣烫吧。我想死食堂师傅的肉串子了,一放暑假,咱家食堂也不可怜可怜我们这种大龄学生,呼呼地关门。学弟学妹们,赶紧回学校哎。”

晚上的麻辣烫最终没有吃成。我刚走到西门,就收到了郑言琦的电话。
“喂,亲爱的,在哪儿呢。”这句“亲爱的”不管听多少次,我都没法适应。
我望望人来人往的马路,说道:“没在哪儿呀。在学校窝着呗。”
“赶紧过来让姐姐看看,瘦了还是胖了啊。”
我说:“你在哪里呢?”
“新光天地的星巴克里啄螺蛳呢。快过来,姐姐带你玩好玩的。”

挂了电话,我问艾静,咱学校哪趟公交车去新光天地啊?
艾静是个土著A市人,脑子里定时更新A市的公交图。每次一问她,我都感觉像是电影里那些高科技影片里悬挂在半空的透视屏幕,正噼噼啪啪地以纳米的速度计算结果出来。
艾静果然在三秒钟后说道:“呦,那有点远。你过去怎么着都得倒两趟车。就说我们这破学校,到哪里都是起步两趟车。”
我想着,要不找个由头不去得了。念头还没成形,郑言琦就像我的蛔虫,立刻给我短信,让我打车过去,车费她来报销。
我一看完短信,立马朝马路伸出了手。

郑言琦和我是同市的老乡,虽然考到了不同的学校,但当时考到A市的,就我和她俩人。我们俩当时手拉着手进的A市,连衣服都不分,我还把我那暴发户的爹给我买的衣服送了一半给她,并天真地想着这就是古时说的同袍之情。当时这家伙也是村得要死,现在一步步地,终于混成了时尚圈的达人,天天刷微博,晒45度角举着手机拍的收下巴大头照。那天在电视上的一个时尚选秀节目上,我还看见她穿了件玫红的裙子,把眼睛画得跟熊猫似的去做了人家的嘉宾,跟吉米老师两人举个大牌子给人家打分。现在我成了学校里的一穷苦书生,她却已经打入了风光无限的娱乐圈。风水真是轮流转的事情。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都说多了,七年时间反转剧情就绰绰有余。
其实郑言琦跟原来的朋友都散得差不多了,唯独还跟我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联系。原因我大概也明白点。首先我是个优秀的倾听者。我在该沉默的时候沉默,在该发言的时候发言,她常借着酒意找我当垃圾桶倾倒一次,blabla地说完事情跟我说谢谢,接着就神清气爽地大吃大喝。我经常产生我被凌辱后,强奸犯还坐旁边悠闲地抽事后烟的错觉。其次我口风紧,不爱搬弄是非,这点很重要。虽然我有时候忍不住想去天涯上写一条“八一八我这些年身边的极品拜金女,老娘终于要掀桌了。”但也只是想想,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很奴性地过去,听她一次次地强暴我的耳朵。
因为想着自己是去做垃圾桶的,所以打车这样的待遇我也受得起。晚饭时间的A市寸步难行。三环的路上车尾灯亮亮灭灭,车几乎停滞在路的中央。我看到计价器表上的数字一次次往上跳,即便费用不用自理,心里也没骨气地跟着一抽一抽地,只好掏了钱提前下了车。

今天走的路真够长的。要不是我小时候务过农,走过不少山路,现在我这两条腿都迈不进星巴克了。我把打车票放在郑言琦的面前。今天郑言琦穿了条香奈儿的短裙,露出两条跟去了皮的白藕一样的长腿。见着我的时候,也没看我的打车票,就皱着眉头跟我说:“亲爱的,我快要烦死了。”
郑言琦每次跟我吐苦水的时候都是以这句话作开场白的。连这两个短句的前后顺序都不会变一下。
我照例回答:“怎么了呀?”
然后我肯定会听到一段冗长的独白。夹杂着“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XXX就是个婊子。”“她丫肯定是被潜规则了的。”“XX最近顺风顺水,你知道她后台是什么人吗?”
今天郑言琦没有喝酒,所以说的话也算是比较有条理。大致上是一个富二代玩完了她找了个下家,她有些不甘心这么快就被甩了,而且她觉得她对他是有真感情的,所以她想再见他一面,去挽回这段真感情。

其实我听到她说真感情时,我都快要笑出声了。要我说郑言琦也够多情的。每次都信誓旦旦地说有真感情,可没过几天,又找到了别的男人继续她的真感情。反正她的感情跟自来水似的,一直哗哗地留着,这盆满了换个脸盆接着再放。
郑言琦在每段感情结束时都会找我。每个月一次,跟例假一样准时。
我说:“那你准备怎么办啊?”
郑言琦转着眼珠跟我说:“今天晚上听说他们在STAR会所有个聚会。我想过去凑凑热闹。”
我一如既往地说:“好啊。你去呗。”
郑言琦眨眨眼睛,厚厚的假睫毛一翘一翘地,我深怕它们掉到咖啡里。她说道:“你和我一起去吧。”
我说:“我干嘛去啊?我就一学生,去你们那里多不合适。”
我特想说:“去你们那个声色场所多不合适。”
郑言琦把位置挪了挪,坐到我边上说:“亲爱的,你陪我去吧。我求你了。我得找他算账去。可我没底气,你帮我壮壮胆吧。”
我摇摇头,说道:“我又不会打架,真要打起来了,我也就能负责打个120。”
郑言琦推了推我胳膊,说道:“你这榆木脑袋,谁让你打架去啊。我就是想让你用手机拍几张我们在一起的照片。”
哦,我明白了,这就是网上说的那种炒作。拍几张照片一曝光,点击率噌噌地上去了。再开一下媒体澄清会,又能成为话题,红个一个半月不成问题吧。
我坚定地摇了摇头。我爱看八卦新闻,又不说明我爱制造八卦。
郑言琦拿出杀手锏:“我爸爸让你好好照顾我的,你这点忙都不帮,难道眼睁睁地看着我去死吗?”
我想你还知道你爸,五年都没回一趟家,爸爸长什么样子都快忘了吧,就在这种时候才能从你这嘴里念叨句你爸。
我说:“这是原则问题。我不去掺和你们这事。搞不清楚你们之间的复杂关系,我还是不添乱了。”
郑言琦把我推得跟不倒翁似的,说道:“求你了求你了,亲爱的。就这一次,下不为例。”
我用我刚毅的眼神告诉她,这事没门。
郑言琦忽然停下来,跟我说道:“亲爱的,听说晚上聚会,那个人也来。”
我抬眼看了她抹得跟白瓷一样的锥子脸,漫不经心地说道:“谁啊?”
“温啸天。”
我听到我自己的嘴巴在说话:“放屁,怎么可能?他不是死了吗?”可是我的大脑却大片大片开始空白,又像是有人一桶一桶地往我脑子里泼红油漆,血淋淋的。温啸天是个声控按钮,只要有人一说这个名字,我的大脑就这个反应,我没法控制。然后他弯弯的眼睛,他挺挺的鼻子,他紧抿的嘴巴,像是《法证先锋》里演的那样,一个个器官慢慢地拼凑出嫌疑犯的那张脸。
算命师其实没全说瞎话,我双十年华确实谈了场恋爱。如果像当初计划的那样,一大学毕业就结婚生子,我们的孩子应该可以上小学了。我哪还能在这剩女的大道上越走越远?天涯上的人说得对,没法再恋的人,心里往往住着另一个人。我的心里就像草甸堡上的猪毛草一样,住着一个个温啸天,漫山遍野的都是。生命力极其顽强,霜冻暴晒也没法杀得了它们。

郑言琦说道:“哪张嘴这么不积德啊?好好一大活人,怎么会死了呢?”
我自言自语地说道:“对啊,好好一大活人,怎么就死了呢。”

 

 

第3章 第一章 初见&#8226;缘(2)
郑言琦说的STAR会所离新光天地很近。我们俩是走着去的。郑言琦还刻意地跟我保持了一段距离,大概是怕别人拍到我们俩在一起的照片。毕竟我今天穿了件灰白色的廉价T恤,上午的汗渍还留在上面,跟她穿着嫣红香奈儿短裙子的样子站在一起,简直连做绿叶的资格都没有。
我很识相地跟在她后面。走到偏僻一点的路上,郑言琦又过来拉着我的手,在我耳边继续跟我絮叨她和那个富二代不得不说的那点破事。
谁都觉得自己的故事感天动地,发过的誓言气拔山河,稀罕得不得了,可在别人眼里,说白了其实就是点破事,可能别人还会附赠你一句傻逼也说不定。

可我却没心思像往常那样对她的言语做成任何回应。我心里不停地在颤抖。郑言琦说他会出现在这里,那么他有可能跟我们一样走在这样的马路上,也许是在这个红绿灯,也许在下个路口,七年没见,不知道还能不能跟以前一样,在人山人海里一眼就认出他。
那时候我沉浸在自己编织的美梦里,觉得残花都是美丽的,阴天也是浪漫的,我还拿着书里肉麻的话深情地跟他说,爱人和爱人之间是有磁场的。俩人心里只要深爱着对方,哪怕是扔在早高峰一号线的地铁里,也能感应到对方所在的车厢。
这话现在听来,无疑是傻冒且矫情的。早高峰一号线的地铁里,每个人都挤压得跟照片似的,挺直了腰呼吸都困难,要抬头找人那是奢望。甭说隔着个车厢,就算是一个车厢里,一米之外就是异度空间了。这种超自然的力量我们这种凡夫俗子怎么会有?
可是当时他安静地听我说完,还难得配合地过来掐掐我的脸颊,跟我说:“难怪你走到哪里,我闭着眼睛想一想,睁开眼睛就看见你了。”
我那时多二啊,听着这话觉得上苍注定要我们走在一起,情深意切地相互看看看着就啃上嘴了。
又不是坐着哆啦A梦的任意门过来,哪能眼睛一闭一睁地就能看见我了呢?又是一句谎话。

郑言琦甩着我的手跟我说道:“亲爱的听见没有。到时候我带你进去后,我们就分开,假装互相不认识。你呢拿着这个手机偷偷替我拍两张照片。记得得趁我们俩人都在一个镜头下才拍啊。”
说着她把她的白色爱疯塞到了我的裤兜里。我拿出来后比划了一下,发现像素高,成像非常清晰,想着如果有可能,我要用他来拍温啸天。发现他消失的那天,年少气盛的我,想着你既然不要我了,我也不要你,把照片删得一张不剩,连钱包里放的我最心水的大头贴也撕了个粉碎。所以每次想他的时候都只好靠大脑做器官合成,这太费劲了。“一点念想都不要留下”,听着很洒脱,其实就是把事做绝了苦了自己。人家死了丈夫还能抱个遗像哭会儿,我倒好,开头那几年空着双手傻哭,一点楚楚动人的样子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