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腹黑大人 作者:犬犬


现代满汉通婚录男主角——爱新觉罗?康聿的经典语录:

“你可以把男人当狗使,可你敢把狗当男人使不?”

“将来要情敌是条狗,我还混什么?”

“你的字真难看,好好回家练练,要不将来在我配偶栏上签名,我多丢脸。”

“蠢蛋,你没看到我这是在贿赂未来的小姨子吗?”

“这么大张床,你都睡成这样,以后我得买多大的床,我才有地方睡!”

“听着,我允许你喜欢我。但是,除了白头偕老,你没别的路可选!”

除了以上之外,欧阳焱焱——女主角的孪生妹妹曾这么评价过康聿。

“姐,康聿看其他人的时候,眼睛清澈的就像健康的小便颜色,可看你的时候眼睛就像浓痰一样的污浊。”

虽然形容的有点触目惊心,但很正确。

于是,女主角欧阳淼淼华丽丽的被拐走了…

内容标签:青梅竹马 花季雨季 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康聿和我不但是初中同学,还是同桌,我们就是传说中早恋的那一拨,交往了十年,终于在2004年的2月14日,康聿向我求婚了。
由于康聿不是上海本地人,而我的娘又是典型的上海中老年妇女,对地域差异尤其看重,因此坚决反对我和他交往。
那怎么办,先斩后奏,私奔,算了,我可不会干这种傻事,只能以一个拖字来解决问题,希望到时候我的娘会看开点。
这件事康聿看在眼里却没说什么,但是我知道他是个很要面子的大男人。

当时的康聿还只是见习飞机师,他所应聘的那家航公司是外国的,对于中国籍飞机师要求相当严格,也就是说他未必能够转正。
尽管他信誓旦旦说他会让我幸福,但是我的娘还是看轻他。
或许是康聿想要极力表示他的诺言全部都会兑现,也或许他实在是很要面子的大男人,在拖了一年后,也就是2005年的2月14日,他买了一枚一克拉的戒指第二次向我求婚。

我对于这枚一克拉的戒指,脑子彻底当机。
还是卡地亚的!!
“多…多少钱?”我没敢接,脑子里轰隆隆的响。
“比上海便宜,拖公司的前辈在瑞士买的,十二万。”
“什么!!!!”我当时狂跳而起,因此还打翻了桌子上的饮料。
我的反应,让康聿皱眉,“你不喜欢?”
我摇头,这种时候我不敢说不喜欢,只是…只是…
“你哪来的钱?”他现在还处于见习阶段,早晚都是没完没了的飞行模拟培训,又要吃,又要住,虽然工资也很高,但是还要买房,他哪来的十二万。
“借得!”
“什么!!!”这次我是扯着嗓子在尖叫。
“你安静点!!”
“你蠢蛋呢,借钱买戒指,还买这么贵的,你是不是脑袋被飞机撞过了。”

“…”
“退了,赶快给我去还钱!!立刻,马上!!”我揪起康聿的衬衫领子狂叫。

“我会还!!
“P啦,拿什么还,卖身做牛郎啊!!”虽然,他的确有做牛郎的资本,从小就是个帅哥。

康聿估计是听不下去了,脸一黑,非常之凶狠,“你只要说要,还是不要!!”

用我的比喻就是藏獒级别的发彪。
“我知道你,想让我老妈另眼相看,可是何必呢。”
“要,还是不要!!”康聿这只藏獒已经开始露出獠牙了。
“… ”
僵持了大概三分钟,我还是收下了,因为我了解他,虽然物质不能代表一切,可是对于我的娘,却是最好的良药
可是我心里总觉得别扭。

“这枚戒指能买多少只狗啊!”我从小就是爱狗痴狂的人。
“…”
“都能买藏獒了!”
康聿的脸已经黑了一半了。
“如果不买藏獒,还可以买八只阿拉斯加雪橇犬吧。”我毫无察觉,看着闪光的戒指继续叨念。

康聿阴寒地说道,“你要狗,还是要我!!”

突然的一问,正沉浸在十二万可以买多少只狗的计算中的我,反射性的答道,“狗…”

康聿当场发彪,狠拍一记桌子。
我吓了一跳,才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不过错误已经造成了,他的脸已经彻底黑了。

“不是的,我是说…哎,你不要走啊!!

康聿甩门离去,不过很快又回来了,因为这里是他在公司的寝室。

我刚想说对不起,康聿却先开口了,“回家去,抄一百遍我比狗重要,我才原谅你!!”

“…”
“否则,我就去绑架你的莱西,不停的折磨它,而且还要在你面前折磨!”

莱西是我养了十二年的德国黑背,我的心头肉。
“…”好冷!这算什么,对症下药。
但不管怎么说,这枚等于一只藏獒或八只雪橇犬的戒指,终于让我的娘对康聿改观了。

2006年2月14日,也就是康聿成为正式飞机师的第二天,我和他终于成了合法夫妻。

一个星期后,婚礼定在11月,据说今年是双头春,是十年难得的结婚好年。

我属狗,喜欢狗,今年是狗年。

狗年,属狗的我要出嫁了。

但是…但是…

我至今有一种冲动,那就把这枚戒指拿到当铺去当掉,然后去买狗。

可是…可是… 
我害怕康聿真的会去折磨莱西。

因此我每次看到这枚戒指,就给自己下暗示。
它是一只藏獒,它是八只阿拉斯加雪橇犬…
它是一只藏獒,它是八只阿拉斯加雪橇犬…
它是一只藏獒,它是八只阿拉斯加雪橇犬…
它是一只藏獒,它是八只阿拉斯加雪橇犬…

唉,我咋就认识了这个男人了咧。


我的名字叫欧阳淼淼,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水呢,因为老爸在给我起名字的时候,算命先生说我命中缺水,那还得了,老爸他是做生意的,缺水就意味着缺财,怎么说也得给我补上,因此这一补,就变成了现在N多的水。
奇妙的是,我缺水,可和我同年同日,只比我晚三分钟出世孪生的妹妹,却是缺火,对于身为法医的老妈,这可是了不得的事情,缺火就代表阴气重,很容易惹上鬼魅的,因此妹妹的名字就取为欧阳焱焱。
这下可好,一个六个水,一个六个火,那还不水火不容。
的确水火不容啊,就在两岁的时候,我和妹妹争夺一包小熊巧克力饼干。怎么夺呢?当然是拼命往嘴里塞,吃得越多,那就代表赢了。
结果,噎住了,两人差点重新投胎转世。
从此我们家有个习惯,只要是饼干,绝对买两份,管它吃不吃得完。
我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家境也算得是小康,据我爷爷说,在旧社会,我们家还是地主,那是相当的有钱,可是老百姓要翻身当家做主人啊,我家也就没落了,不过爷爷肯吃苦,即便不是地主,苦哈哈的种地,他也种出了个名堂——茭白大王。
老爸也是从小吃苦长大的,虽然书没怎么念,可是做生意是牛的,眼光其准,做什么,红什么,钞票也跟着来了。
爷爷有两个老婆,现在的奶奶是小老婆,大老婆在我没出生的时候,就去见上帝了,倒是曾爷爷的九姨太还活着,比奶奶还小了两岁,我都叫她小九婆婆。
爷爷很能生,一共生了九个子女,老爸排行第三,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和五个妹妹,曾爷爷更能生,生了二十几个子女,多少男的,多少女的,我已经记不清了,总之每逢过年过节,我们家都要聚一聚,到我这一辈,统计一下,已经有三百多人了。
奇的是,欧阳家的第三代,除了我爸,不管出嫁的闺女,还是娶媳妇的儿子,生得都是男丁,就我和妹妹是女孩。
其实,老爸是想要男孩的,那时候有句话,叫做生儿子是名气,生女儿是福气,可老爸硬把这后半句给掐了,就是想要男孩。
记得老妈回忆说,当老爸知道她生了,还生了两个,那是高兴的急忙去买花,那个报信的人也真是的,光说生了两个,却没说是男是女,那时候只准生一个,老妈却一下子生了两个,对于喜欢多子多孙的爸爸,那还不爽歪歪。
当老爸买了老妈最喜欢的白菊花(汗~~反正是老妈喜欢,也管不得了),冲到医院,护士小姐对他说,恭喜啊,欧阳先生,生了两个千金。
可不千金,老爸当时就觉得有千金重的锤子砸在他的脑门上,当场晕过去了。
后来,要不是欧阳家第三代就出了两个女娃娃,物以稀为贵,老爸的心情才平复了,这才让他想起那句生女儿是福气,女儿是爹妈的小棉袄这句话。
从此,他把我和妹妹都宠上天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就在我三岁的时候,得了一次重感冒,结果碰上个庸医,感冒变成了病毒性心肌炎,还是慢性的,我的身体便弱得跟林黛玉似的,终年和药为伍,相比之下,妹妹的身体可是棒得很,从小到大都没生过病,真是让我郁闷死。
水火不容啊,相生相克啊,瞧,这不应验了。
因为我身子弱,老爸老妈很宠我,那时不管我想要什么,他们就给我什么,幸好八十年代也没像现在这样物质化,我也就多买了几个洋娃娃,多吃了几块奶油蛋糕,多穿了几件公主裙。
大概是宠坏了,小时候我脾气很坏,一不如意就发火,可是老爸就是宠我,谁敢欺负我,他就找谁算帐,久而久之,我就知道,我是最大的,性格有点变态了。
记得,小时候有个小表姐,我特讨厌她,有一次我故意把她绑在我的小三轮车后,拖着她骑车,结果把她拖得满脸都是血,可我不怕,有我老爸撑腰呢。
我这种娇纵任性的性格,直到五岁才被纠正过来。
五岁那年,我看到有个男孩在欺负一条小狗,那条狗叫得好惨,莫名地,我正义感来了,虽然才五岁,可是我力气大,把那个男孩打得满地找牙,便救了那条小狗,说许是狗生来就忠义,那条狗舔我的手,舔我的脸,对我可亲乐了,把我给乐坏了,当下就决定把它带回家。
就是那一次,我突然发现,我和那个欺负小狗的男生一样,是个坏蛋,性子就转了过来,之后,都是别人欺负我,我从来都没欺负过别人。
又可能是我属狗,本性应该就是老实的。
总之,五岁之前的那个我,那个性子特坏的我,就这么消失了,而我从此也爱上了狗狗,爱得一发不可收拾。
就这么着,我渐渐长大,转眼间,便已到了上学的年纪。
一上小学,好奇性,行动力,旺盛的精力,就成倍的增长,我也就干出了无数啼笑皆非的乌龙事。
记得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纳闷着自己是怎样出生的?
这个问题,我相信80后出生的人应该都曾问过自己的父母!
当然,父母绝对不可能老实对你说,大多的父母会用以下的方法回答。的b7892fb3c2
1。你长大了自然会明白。
3。你是从咯吱窝里掉下来的。
4。你是从石头蹦出来的。
应该还有很多类似答案,反正父母是绝对不可能说实话的。
我的父母的回答十分的新奇。
当我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老妈很和蔼的告诉我:“你是从菜花里长出来的,妈妈每天的浇水,没过多久你就长出来了。
当时我才小学一年级,无知可怜的我信以为真了。
因此在奶奶的种的菜地里拔了一颗青菜,放在花盆里种了起来。我很用心,很细心的照料着这颗青菜,巴望着再有个弟弟出来陪我玩。
结果不用想,大家都应该知道BABY是怎么来的。

我捧着花盆去质问老妈,哭着喊着说她骗我。
老妈却是十分镇定,她说, “青菜是用来吃的,我有说是青菜吗,花菜才会长出小宝宝。”
无知的我又信以为真了,但是我没有继续干傻事。
因为,那时候的我根本不知道花菜为何物,自然不可能去种。
而老妈也没告诉我。
这个问题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随着我年龄增加,我的乌龙事还不只这些。 
一次作文课,老师让我们以自己最敬爱的人为题做篇文章。
在当时的作文里面,形象雷同而且模式化,千篇一律。
如:爸爸是辛勤劳动的,妈妈是温和善良的,哥哥姐姐是勤奋学习聪明懂事的,弟弟是调皮的,妹妹是可爱的,爷爷奶奶是慈祥爱讲故事的,老师是工作负责,更容易病倒的…外加一句,张海迪姐姐是坚强的。
真是纯真的80后小学生呐…
我小时候最敬重的人就是我外婆,因为外婆生了8个子女,还刚好是4男4女,规律更是神奇,一个女的,一个男的,再一个女的,再一个男,一男一女交替出生,在我看来,这是多么的神奇啊。
所以我决定写我的外婆,可是要怎样着重写出敬重二字呢,我苦思冥想,觉得从外婆去世后我的悲伤写起。
我写得很努力,很认真,写的是泪如雨下,看着心伤。
结果我的这部作品,参加上海市的小学生作文比赛得了三等奖。
接着乌龙事就来了!
我的舅妈,就是我老妈她哥哥的老婆了啦,正好也是我就读小学的老师。
我们班主任见到休假多日的舅妈就说了:“金老师,人死不能复生,不要太难过了!”
我舅妈一愣:“我家没办丧事!”
班主任:“你婆婆不是上个月去世了吗?”
舅妈:“说什么呢,她活得好好的!”
班主任:“那这篇文章…”她拿出我写得作文
结果可想而知,我被外婆生的八个子女,还有他们的配偶,做了三天三夜的批斗。
至今这件事,他们过年聚会的时候都会唠叨上一遍…
又比如五年级时的狗咬事件。
众所周知,我是非常喜欢狗的,认为世界上最可爱的就是它们,但是狗是会咬人的。
这是个停电的夜晚,我家那时候住的是私房,有个很大的天井,养了一只巨大的狼狗!(的确是巨大的,我小时候好小好小的,一颗豆芽菜。)
我点着蜡烛想去看看狼狗睡了没有,要知道动物是害怕火的,我一不小心烧着了它的毛,为了自卫,这只名叫莱希的狗狗咬伤了我这个它最爱的主人!
乌龙事并不在此。
它什么地方不好咬,咬到了我还没发育成熟的小笼包上。
我的小笼包在医生的狠心下缝补了3针!
我请假请了一个星期。
当伤口还没拆线的时候,我就去学校上课了,坏就坏在我的那个当老师的舅妈,把我被狗咬伤的事情告诉了所有办公室的老师。
结果午休的时候,我被叫进了办公室,我们班主任问我疼不疼,我说不疼了,已经好了。
如果只是单纯的关心也就算了,她偏要看我的伤口。
我也迷糊地撩起上衣给她看
她看了也就看了,还让所有的老师一个一个观瞻。
你们想象一下那个场景,那可是还有男老师的。
直到现在想来,我都会哆嗦。
就这样,我度过了人生中最珍贵的童年时代,正式步入青春期

如果要问我,在学生生涯中,什么时候是最快乐的,我一定会说,我初中的时候,那是我毕生难忘的一段日子,那时候学习压力远没有像现在的孩子那么苦,无忧无虑的,当然除了考高中那会儿。
那时的男孩女孩,都处于青春期的懵懂期,一下课就是打打闹闹的,好不快活,虽说是懵懂期吧,但那时候估计是身体荷尔蒙分泌增加,总会对这某个男生或女生,有那么一点点酸酸甜甜的感觉。
在这方面,我神经是比较大条的,当初中的某一好友告诉我对班里的某男生有好感的时候,我完全处于鸭子听雷的状态,但是我知道不能表露出来,否则她肯定说我老土。
好感是吧,我捉摸这个词,实在不明白,那是何种感觉。


回到家,我决定问下老妈,但是不能太直白,因为在那个年代,如果涉及到对异性有什么好感的话,直接会被定罪为有早恋倾向,八十年代的早恋,严重程度就跟杀人放火一样,万一老妈怀疑我的话,还不拿她用来解剖尸体的刀把我给解剖了,搞不好事情一传开,学校里的班主任、教导主任还得长期在你家蹲点,天天教育你。
我只能很含蓄的问,“老妈,你为什么嫁给老爸?”
这其实也是我一直很疑惑的事情,毕竟像老妈这种硕士毕业,还从事法医这个神圣职业的女人,怎么就会看上老爸这种铜臭味的男人。
当时老妈不冷不热的回了句,“男人味。”
“啥?”男人味?那是什么味道?
“你老爸啊…呵呵…”或许是回忆起了年轻时的美好时光,老妈笑得实在是很花痴。
我不禁催促道,“说了啦,我要听。”
老妈一开始还不好意思,见我硬是要问,话匣子也就开了。
“我一开始也看不上你老爸,没学历,又是做生意的,我跟他根本没什么共同语言,不过那时候我下乡刚回上海,找个男人结婚,也就好在上海安定下来,你外婆拖人介绍,就介绍了你爸。”
“那后来为什么你就嫁给老爸了呢?”
“本来,我可没想跟他又进一步的发展。”这时候,老妈的语气可拽了,“就约他到人民公园把话和他说清楚,结果话刚说出来,你老爸…呵呵…”
“老爸怎么了?说啊,老妈!”这不是存心让我急嘛。
“你老爸很生气,不对,应该是非常生气才对,结果…呵呵…”
我被老妈笑得差点发疯。
等她笑完了,突然蹦出一句,“他飞踢一脚,那个大脚丫子就踢在了我左大腿上。”
“…”
“当时啊,我突然发现他特有男人味,豪气!!
我被雷到了。
“呵呵~~”老妈笑得更花痴了。25
我半天没找到自己的魂魄,等我回魂的时候,老妈还在笑
我汗了一下, “不会就是这一脚,老妈,你就决定嫁给老爸了?”
“是啊!你老爸那一脚踢起来的时候,衣袖飘飘,帅极了!”
“…”请让我吐三分钟的血吧。好掩饰一下她的窘态。
“老妈…”我说。
“嗯?”
“老妈,老爸那不是男人味吧,那是…野蛮!!”
“还有,老妈…您…不会是受虐狂吧?”哪有女人会嫁给一个踢自己的男人。
老妈的嘴角直抽抽,手里的菜刀立时闪着冷白的光。
我一哆嗦,赶紧溜。
说完老妈,再来说说我老爸,虽然我不知道男人味是什么东西,但我觉得老爸一定挨不上。
我老爸,简直就是一只野生动物。
就说我家养的两条金龙鱼吧,那还是我九岁的时候,当时的金龙鱼说是有助财的含义,生意人嘛,总是希望自己钞票越多越好,老爸当然不会错过任何帮助他发财的东西,因此我家就养起了金龙鱼,还是两条,当时的金龙鱼大概一千人民币一条吧,90年代初的一千元,可说是一笔大数目,不是随随便便能拿出来的。老爸还购买了一系列的养鱼用具,什么鱼缸啊,氧气泵啊,还有鱼食,里里外外真是花了不少钱。
到我十六岁的时候,两条金龙鱼也从几十厘米,长到了两米,要知道金龙鱼身体越长越值钱,当时老爸特别请了个专家来给鱼估价,不得了,这一估一条就有四五万,老爸那叫一个欢啊。
可在这时,政府征地,我们家的私房被充公了,住进了高层的公寓,对于住惯私房的我家来说,公寓就是屁大的一点地方,因此问题也来了,那只养着两米长金龙鱼的鱼缸要放在哪里,那口鱼缸可是在这两条鱼长大的过程中,不段的扩大,结果就变成了四米多长,三米多宽的巨型鱼缸,老爸就想着把鱼和缸都卖了吧,可是谁买啊,谁愿意养这种消耗钞票的玩意。
那要不送人?老爸怎么可能同意,他是生意人,绝不会做亏本买卖。
搬家的前一天,老爸站在鱼缸前寻思来寻思去,终于有了决定。
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放学回家的晚餐是什么。
一盘清蒸鱼,一盘红烧鱼。的
材料--两条两米多长的金龙鱼。
而我也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它给吃了。
罪孽呐…
我不得不说,我老爸的手段是非一般常人能有的。
这不是野生动物,是什么!?
可这还不是最绝的,最能体现我老爸野生动物般气质的事情,还有两件。
小学的时候,我养过一只叫卷毛的小山羊,因为它额头有一团卷毛,因此得名,那是老爸带我去乡下时,我见它实在太可爱了,就把它带了回来。
那时,我家还住着私房,老爸为了我们姐妹俩,特地造了一个小花园,都是绿草,还做了秋千,这里也就成了‘卷毛’的新家。
我每天都给它好吃好喝的,把它养得肥肥的,这不,它的灾难也就来了。
五年级我去春游的时候,总共去两天,我怕我不在的时候‘卷毛’饿着,老爸老妈工作又忙,我就只好把它托付给奶奶,然后才安心的去玩了。 
等我回来的那天,正好赶上家里没人,我就到奶奶家去蹭饭,顺便看看‘卷毛’,我可是想死它了。
谁知,它已经成了白煮羊肉放在奶奶家的餐桌上,凶手就是我大伯。
我那叫一个气啊,当场想掀桌子,可是我那时力气太小,红木桌子我可翻不动,可是我咽不下这口气,决定找个更有‘力’的人来为我讨公道。
老爸就是那个更有‘力’的人。
等我爸一回家,我哭得天雷地动,倾盆大雨,哭喊着申诉大伯的杀生行为。
老爸听闻,猛地一拍桌子,面色发黑,吼了一句,“什么!?敢吃我家养的羊!”
我想,有门了。
老爸那时在我的眼里就是救世主,是上帝。
可是…
“竟然不叫我去吃,这算什么兄弟!!我这就去拿个羊腿回来啃!!”
我顿时噎住了,哭不出来了,看着老爸风风火火的走出家门,不一会儿真拿了羊腿肉回来。
我泪奔…
卷毛就这么被吃掉了,牺牲了。
卷毛事件着实让我心痛了好一阵子。
老爸却没反省,又继续在我圈养动物的事业上,添了一笔罪孽。
某天,我小学好朋友要搬家,家里有只兔子,想先寄养在我这里,我便答应了。
说到养动物,我还真不是吹的,我养什么都能养得肥肥壮壮的,更奇妙的事,我养的狗从来不会狗仗人势,和非同种类的伙伴总是能相亲相爱。
这是朋友信任我,才交给我的,是友情的体现,我当然要把这只小兔子当成宝一样的供着。我天天喂它吃新鲜的红萝卜,把它养得特可爱,就像一团棉花球。 可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老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它当作老妈买回来给他进补用的补品,二话没说,花了五个小时,把它变成了一锅兔肉煲。
当我知道后,欲哭无泪,彻底崩溃了。
为了能向好朋友交待,我赶紧第二天去买了一只小白兔,和朋友的那只无论毛色,还是长相都一模一样,打算来个瞒天过海,但是我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我忘记问我朋友了,她的兔子到底是公的还是母的。
结果,买错了,穿帮了!!
从此,我不再养任何除狗以外的小动物,因为它们的下场很可能是变成我爸的食物,或是某个我家男性亲戚的下酒菜。
可是狗不会。
因为,老爸也爱狗,谁敢动我们家的狗,他绝对变成阎罗王,冲着这一点,我这个做女儿的也就原谅他了。
于是,男人味对我来说依然是个未解的谜。
直到…班里来了个转学生。
他出现了…
那时候,我才明白,什么叫作男人味。
男人味… 
嗯…的确够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