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恋人(原名:常欢)
作者:人海中

畅销书作家人海中年度纯爱力作,关于初恋、勇敢、一见钟情。闺密顾漫、明晓溪暖心推荐。

编辑推荐
★闺蜜顾漫、明晓溪暖心推荐
《骄阳似我》《杉杉来吃》作者顾漫、《泡沫之夏》作者明晓溪,言情界畅销书大神暖心推荐。
★畅销书作家人海中
《影子恋人》的作者人海中已经出版了十几部作品,其中《钱多多嫁人记》(影视名:《多多的婚事》,由知名演员李小冉和韩国人气演员朴海镇主演)、《我的经济适用男》(由知名演员佟丽娅、李光洁、杜淳、戚薇主演)已改编为电视剧、话剧、网络剧等形式,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年度限量版纯爱力作
《影子恋人》中集合了初恋、一见钟情、勇敢去爱。献给为爱左右为难却依然不放弃的恋人们。我们都曾爱过一个人,也曾为爱小心翼翼,只要不放弃,终有一天会找到另一半温柔。但是,如果当你发现只是他的影子恋人,会全身而退,还是继续沉沦?
★《影子恋人》中对爱情矢志不渝的男女主角
他说:“如果我真爱一个人,在她之后,我不会再有,也不希望再有爱情。”
她说:“我爱他,我才不管他以前爱过什么人,是死是活,我就是爱他,我就是要跟他在一起!”

内容推荐
人的一生会产生许多不同的感情,有一种感情只有一次,那就是初恋。
常欢在学习之余,找了几份家教和兼职的工作。有一次家教完路过一家葡萄酒廊,遇到了严子非。
初见时,严子非温文儒雅,举止绅士,让常欢对他一见钟情。
品酒时,那轻轻碰杯的声音,摇曳的红酒,何尝不是她幸福在心底荡漾?
大年三十,她悲痛欲绝,他第一时间赶到她身边。她和他一起守岁,一起看烟花,得到了他意味不明的拥抱……
在往后的岁月里,他一次次地温暖了她的生命,谱写出了一段纯洁无暇的美好时光。
她以为幸福不过如此,哪怕他从未说过那句“我爱你”。
然而,她不知道,有时候,美好就像一场幻影,想伸手触碰,却瞬间破灭。
那些她不知道的事,到底藏了他多少的秘密?
当秘密被揭晓,他们还能不能回到最初?

网络版文案
比小说更小说的,是生活
写这个文的时候,一直问自己,差距这么大的两个人,怎么会在一起?
关于过去的一些隐痛,还有所谓的似曾相识,许多的巧合,都是为了找一个理由,即使大家觉得牵强,但在我觉得,比小说更小说的,永远是生活。
我们总是反复爱上同一类型的人,有些男人,终身追逐不肯回顾他一眼的女人,有些女人,不停换具有相同特质的男友,这些都是一种人的本性中的偏执,即使事实证明,那一定会失败。
我的女友,她的第一个男友笑起来有些坏,抛弃了她,但她所找的第五任男友,笑起来仍有些坏,大意就是如此。
但这是一个故事,故事里的常欢会长大,会被潜移默化,会改变,至于她最终得到了什么,那要看她改变了多少。
我始终认为,如果你要得到一样非常好的东西,那么最先要做的,就是让你自己变得非常好。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常欢,严子非,袁宇 ┃ 配角: ┃ 其它:

☆、第 1 章
我的户籍是上海,但实际出生在内地的一个小城,父母在同一个工厂工作,整个厂都是从上海内迁过来的,生产重型机械。
工厂很大,大部分技术类职工都是上海人,带着自己的家属和全部家当举家而来。厂里有生活区,幼儿园,小学,甚至自己的菜场,许多人的一生都是在那里度过,很长的一条路贯穿厂区南北,路面被大型卡车压得平直,两边随处可见锈成黄黑色的巨大铁块,路口竖一块牌子,406厂一路。
数千人的大厂,除了随厂内迁过来的那些人之外,剩余的工人大部分的都是从附近城镇里召来的,过去务农,后来务工,所以清一式的黑瘦,憨厚乐天,上下班穿同样的工作服,面目模糊,很难分辨。
在这样的环境里,父亲就更显得鹤立鸡群,他是随着内迁而来的唯一的大学生,浙大毕业之后被大手一挥,支援内地,直接落到了这个地方。
厂里没有人不记得他,常志柳郁郁不得志,常志柳性格偏激,常志柳愤世嫉俗,常志柳注定从云里跌到泥里,而且一辈子都要在泥里。
我们一家三口住简陋的小宿舍,吊灯昏黄,窄□□仄,墙角的木制书橱里堆满了书籍,厚薄纷杂,翻开来多是复杂的图形和数字。因为常年不见阳光,很多内页都已经发黄,凑近了可以闻到一股霉气。
父亲带着它们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一定满怀凌云壮志,但是后来他发现自己来到的是一片流沙海,更可怕的是,他还没有能力走出去,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里一日日沉没下去,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消失,最后没顶。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和母亲结婚,她只有小学学历,娘家是那个小城城郊的农户,年轻的时候长得好,在那个年代能够在几千人的大厂里脱颖而出,嫁给唯一的城里来的大学生,我想她一定是骄傲过的,但她很快就发现这个决定的错得有多离谱。
家里的气氛是阴郁的,这种不快乐从父亲身上不停歇地散发出来,感染到每一个角落,然后在我出生之后变本加厉。
童年的时候我甚至不敢与他同在一个屋里待着,害怕他突然爆发的怒气,还有憎恶的眼神。我书读得不错,但他从未露出满意之色,看着我的成绩单沉默,然后丢回我面前转身离开。
作为一个孩子,在对一切能够取悦父亲的方法绝望之后,我开始逃避与他的相处。所幸母亲天性很乐观,一个人承担所有家务,对我温柔照顾,她文化不高,喜欢坐在我书桌边默默看着我写字,冬天攒下鸡蛋与红糖一起炖了端过来,看着我喝的时候喉头滚动,接过空碗的时候微笑。
再后来父亲回城无望,开始酗酒,喝醉以后眼神阴沉,操起手边任何一样东西丢向我们,最可怕的一次是过年,母亲在厨房用圆铁勺做蛋饺皮,他在屋里独自喝酒,酒瓶空了,叫我进去,我正埋头搅肉馅,没有听见,抬头看到父亲双目血红,空的酒瓶从三尺外砸过来,当胸一记。
妈妈扔下铁勺跑过来挡在我们之间,我扭头跑出去,屋外冰天雪地,胸口痛得发闷,跑出大门的时候风像刀一样割过肌肤,十数步之后又扭头跑回去,正看到他们扭做一团,母亲瘦小的身体好像狂风中的一片叶,扭曲着怪异的角度,竭力抵挡父亲要冲出来的疯狂。
我拉着她一起跑,然后在河边哭叫,说了很多十几岁女孩子绝望后会冒出来的歇斯底里的蠢话,而她默默流泪,最后抱着我的头说会好的,那是你爸爸。
我内心一直有一种朦胧的感觉,父亲恨我,还有这个家,不过没人告诉我原因,到后来我也不再关心,高三时填报高考志愿,我选择回到上海,祖父祖母早已逝世,姑姑一家住在老式弄堂房子里,空间窄小得转不开身,看到我们去的时候目光冷硬。母亲陪我在一个闷热的小旅馆住了一个月,高考结束之后才回到厂里,也是在那年夏天,母亲突然病逝。
她曾经是那样一个年轻健美的姑娘,死时却已经变得消瘦单薄,下葬那天外婆哭天抢地,咒骂不休,说父亲狠心,不就是没了一个娃,居然这么狠心,恨一辈子。
我终于知道那个埋藏多年的秘密,母亲在我两三岁的时候曾经又有过一个孩子,父亲梦寐以求的儿子,但是她怀孕三个月的时候,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独自坐车到城里将孩子做了人流。回来以后面对暴怒的父亲只说了一个理由,“我想小欢过得好。”
我叫常欢,妈妈起的名字,我大了以后常觉得这个名字起得好,因为就算我被人戳着脊梁逼到角落的时候,别人一声咬牙切齿的常欢,也能提醒我这名字的本意,至少给我起这个名字的人,是衷心希望我常常欢乐的。
家里的条件只有这些,母亲早已料到弟弟出生以后面对我的是什么,又知道父亲对儿子的渴望和热切,所以竟用了这样决绝的办法成全了我。
父亲想要一个儿子,他对自己这一生早已感到绝望,只想要一个儿子来承载所有的梦想,走他走不到的路,去他想去的地方,我的出生是让他失望的,母亲的行为又给了他致命一击。或者在他眼里,我才是刽子手,我的存在就是原罪。
一切的憎恨和厌恶终于有了解释,我拒绝再与父亲说话,再也没有开口叫过他。拿到录取通知书当天我便开始整理行李,收拾东西的时候看到他走过来站在我旁边不说话。
我没有抬头,眼角余光看到他垂在身侧的一只手。常年酗酒,他双手早已开始颤抖,这时更抖得厉害,我不出声,他也不说话,最后蹲下来,把一样东西放在我的皮箱上,然后转身走了。
那是一张存折,写着我妈妈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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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本故事低调拉开帷幕,请不要被开头吓到,大家和我一起期待极品出现吧,嘿嘿嘿
旁白:新的故事开始了,请大家撒花,投票,留言,另,给我一个拥抱……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 章
就这样,我拖着一个简单的皮箱,坐火车来到上海,住进了大学寝室。
我的成绩很好,进的是上海最好的大学。安顿下来之后我仔细盘算了存折里的金额,给自己找了几份家教和兼职的工作,用以维持生活。那时候我的梦想很简单,顺利毕业,在上海找一份工作,然后就这个城市里安身立命,永远忘记过去的一切。
成绩是我唯一值得骄傲的东西,除此之外,我的大学生活乏善可陈。同学大部分是上海土生土长的女孩,穿着时髦,我与她们格格不入,同寝室的费春妮也是从小城出来的知青子女,好歹与我有点共同语言。春妮在上海有叔叔一家,但她和我一样不受欢迎。
那个时代城市里每个人的生存空间都是逼仄的,一代人接着一代人出生,老老小小拥挤在一起,仇视每一个可能会侵占掉一丝空间的外来者。当时觉得人性令人齿冷,现在的我却完全可以理解,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生活空间都不能保证,那又拿什么去要求他们善待外来者?
春妮性格比我活泼,很快对这个城市熟悉起来,休息日拉着我去人民广场地下逛街。我们都不是有钱人,其实就是赤贫,不过她兴高采烈,而我一直把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微笑。
我也爱美,不过我已经打定注意,不再靠家里的一分一毫,所以现在还不是时候。
春妮买了生平第一双长靴,花了一百三十五元,将近一个月的生活费。她在店里就迫不及待地换上,也不舍得脱,将旧鞋放进鞋盒里拎了回来。
进校之前我笑她老鼠不留隔夜食,一天都不肯等,穿那么漂亮回来给门房老伯看吗?她抓着我的手臂说,“常欢,我不想等了,我就是要打扮得漂漂亮亮,要和城里的女孩子一样,我一天都不想等了。”
那是个周日,周末回家的上海女孩都已经回到寝室,春妮的靴子立刻被注意到,其中一个张口说了句,“新靴子啊。”
她们平时很少与我们搭话,春妮笑开来想回答,但她没有停下脚步,端着水盆与我们擦身而过,“人造革的吧?硬得跟纸板一样。”
春妮在原地僵立,我心里也觉得凉,但仍是拉住她的手劝,“别理她们,我觉得挺好看的。”
她猛地甩开我的手,叫了一声,“你觉得好看有什么用!”
第二天春妮对我说抱歉,我那时候正要去图书馆,对她笑笑说没事,又问她要不要替她占个位置。
我们的友谊好像又恢复了,但我再也没有见她穿过那双靴子,它就这样昙花一现,凭空消失了。后来春妮开始经常晚归,衣着打扮渐渐不同,再不去街边小店。两个月以后的一天,她通宵未回,查铺的时候我的心怦怦跳,所幸她睡上铺,走之前又把被子扯开,居然平安无事。
第二天春妮是被一辆车送到学校的,脚下已经换了柔软的黑色羊皮靴,手里的包皮面柔软,金色的把手闪闪发光。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春妮也不说,一次与她走出校门的时候又看到那辆车,有个男人停下车按下窗笑看了她一眼,目光笔直,即便在光天化日之下也让人觉得是赤裸裸的,而她后退一步,好像眼前有白昼生鬼魅。
这件事对我的冲击太大,当晚回到寝室之后根本不能入睡,后来在黑暗里强迫自己闭眼睛,朦胧做了梦,惊醒之后一身虚汗,翻身下床去找皮箱里的那张存折,一直到摸到那个皱皱的表面才惊魂初定。
存折里的钱有一半付了这个学期的学费,余下的刚刚够我付清下学期的,我不会为了一双羊皮靴和一只包羡慕任何人,但如果它空了。
如果它空了……
我在黑暗中打了一个寒噤。
我从入学以来一直在打工,做家教,还有去麦当劳兼职,常常对付完顽劣的初中生之后便立刻赶到二十四小时的快餐厅做晚班。
麦当劳时薪七块五,晚班有补贴,九块,我一直申请做晚班,这样能够在有限的单位时间里增加收入,而且有免费的汉堡吃,省一顿晚餐。
家教二十元一小时,不稳定,有次我去一个初三男生的家里,他家在松江,我倒了三部车才到那里。他一个人的房间比我全家住了十几年的那间宿舍大两倍,窗外可以看到青翠的佘山山景,他跷着脚打游戏,斜眼看我,最后在我讲题的时候突然把手伸过来,伸进我的衣领,我给了他一耳光,然后被他妈妈推出他家大门。
即便是这样,两项打工加起来的收入,也只是堪堪够我的生活而已,我又想到了春妮,我当然不会因为一双靴子一只包便改变自己,但是我需要钱。
再次睡着前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找一份报酬更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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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这两天上海的桂花都开了,坐在办公室就能闻到一阵阵的桂花香,昨天回家,停车的时候也闻到了,想起桂花酒酿小圆子、桂花蜜的汤圆、桂花泡的茶……
旁白:能不能不要光想着吃…………
作者有话要说:

☆、第 3 章
第二天我还是去打工,第一次上门的新学生,他家在西区。
已经入冬了,上海的深秋是很怡人的,尤其是在这条街上,傍晚金色的阳光透过半黄半绿的梧桐枝叶洒在地上,到处都很安静,由头至尾连公交站点都没有,处处清雅。
我之所以知道得那么清楚,并不是因为我曾有闲情将它从头走到尾的缘故,而是我搭公交过来时司机告诉我的——而这直接导致我必须在另一条路上下车,然后步行遥远的距离直到目的地——穷人的理由永远无关风花雪月,这就是现实。
时间很紧张,我几乎是一路小跑。
今天最后一节课上完之后我被国经课的老师叫去谈话了,国经课老师是个非常时髦的中年妇女,一年四季穿裙子,冬天配一双长靴,靴头光可鉴人,说话的时候都能照出我低头的脸。
她说的是我的作业问题,说其他人都已经按照她网络邮箱中标明的书目罗列了心得重点给她,只有我尚缺一份完整的回答。
我小声解释,因为图书馆里有几本书借不到,而其他同学的书也都用着,我会想办法,或者等她们用完之后再借来看。
其实是其他人并不愿意将手里的书借给我,不过这些说了她也不能为我解决,不如沉默。
她说也可以买来看,因为那几本确实是非常有用的,还告诉我地址,说那儿专营这方面的书,一定买得到。
我点点头,心里开始计算价格,专业书价格不菲,但是我真的需要它们,这些是不能省的,我知道。
这样一耽搁,我赶去上课的时间就变得非常紧张,我一边加快步子一边看两边的门牌号,街边都是老式的洋房,间隔着一些精致店铺,很小的首饰店,手工旗袍店,还有鞋店,橱窗上映出我匆匆而过的身影,格格不入。
最后我看到一家葡萄酒廊,占了临街洋楼的底层,围栏里翠色深深,大门处搁着黑板牌子,写着今日品酒会的时间,天还没有全黑,洋房里亮着灯,照出一排排酒架与老式家具。
花园里有穿着黑白制服的侍应生平托着餐盘安静走动,桌上已经布置好,雪白的餐盘放在酒红色的桌布上,任何一个角度都让人不想移开目光。
就连我这样急切,都为之驻步了几秒钟。
然后我看到那块黑板牌子旁有一副很小的招聘广告,上面用中英文写着招兼职的字样,晚班,有底薪并有提成,待遇从优。
我走过去仔细看了招聘条件,写的很简单,不外乎五官端正之类,然后要求熟练英语对话,熟悉葡萄酒则上佳。
天已经全黑下来,时间不允许我多做停留,我再看了一眼之后转身继续往前走,三步之后又回头,看到那花园里的灯火一瞬间都亮了,恍若仙境。
两小时的教学乏善可陈,学生是个初二的女孩子,做到数学题犹如服毒,我给她讲解思路的时候呵欠连天,然后趴在桌子上看我。
“老师,我妈妈说高中就送我去澳大利亚读书,上海这两天冷死了,我舅舅在那儿,昨天我跟我妹msn,她说她等我放假过去冲浪,你放假打算做什么?”
我笑笑,然后拿过她的另一张英语卷子,用英语说了一句,“So you need more English speaking practicing, right?”
她翻了翻眼睛,大概觉得我是个至无趣的人。
我没资格有趣,我还在想我的国经专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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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昨天跟一个美国来的独立记者聊中国的经济适用男,光解释花了半小时,文化差异确实大,那女生觉得两个人在一起还讲条件?那是爱!我说中国这儿,选一个人都抱着长久过下去的心思,为了避免以后忍无可忍继续再忍,一开始就得严肃认真地选,这是国情
旁白:ps 本文男主下章将千呼万唤始出来,大家请自带板凳排队,通宵可以不必……
作者有话要说:

☆、第 4 章
离开她家之后我又经过了那家葡萄酒廊,大门旁的金属牌上有它的名字,sphere,是法文,中文翻译过来叫思凡,多么香艳的两个字,跟它内里的奢华相得益彰。
花园里衣香鬓影,有笑声,麦当劳的晚班时间快到了,我踌躇了一下,觉得这不是一个很好的时间进去做自我推荐,遂一转头打算离开。
我站得靠近大门,一转头之间那门突然被从里打开,有个男人走出来,看到我大概以为我正要进去,很自然地退了半步,扶着门,非常绅士。
我尴尬了,摇头说了一句,“对不起,我只是看看。”然后转身便走。
越是尴尬越是出问题,我转身的时候肩上背的布包袋子勾住了旁边搁着那块黑板的木架,才走出一步,“哗”一声,那黑板便被我带翻在地上,连着我包里的东西也洒了一地。
花园里的人都看过来,我一时窘迫到极点,低头去捡我散落的东西,又要扶起那个放黑板的木架,
然后我闻到很清淡的香味,是那个男人走过来,弯腰把那个木架先扶了起来,又替我捡起那些书。
我已经蹲在地上了,所以只看到他落在我书上的手,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清爽平整,拿起来之后还替我掸了一下灰尘。
我抬起头来,看到他的侧脸,挺直的一管鼻梁,眉骨峥嵘,但是忽然笑起来,一下子处处都有了暖意。
他是看着书笑的,然后抬起眼来看我,说话声音醇厚。
“你是Z大的学生?”
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我忽然有些耳烫,低头看了一眼他手里的书才想明白为什么他会一语中的。那书是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的,我校图书馆很有维权意识,血红的大图章敲在封面正中,让人想看不到也难。
门里又有人走出来,一抹淡淡的秋香色,雪白的脸,鲜红的唇,眼睛看着他,声音柔和带笑。
“子非,跟谁说话?”
他把书递给我,然后回过头去跟她说话,也是带着点笑的。
“一个小朋友,我的校友。”
我就走了,很仓促地说了一声谢谢,也不知道他听清没有。
有时候我看到太好的东西会就会突然地仓皇起来,不用我那些城里同学提醒我都知道,这个叫不见世面。
第二天我又去了那条街,穿着我最好的衣服,白天,街上多了些人,但每一个走路的姿势都很悠闲,总之和我是不一样的。
我走到那栋花园洋房前停下,昨夜那些酒红色桌布与餐碟早已被收起,露出原色的木桌木椅来,一切安静得像是隐藏在水下的。
门是开着的,挂着“OPEN”的牌子,那副招聘广告还在,我又看了它一眼,然后才走进去。
里面有三两个顾客在选酒,中国人外国人都有,酒廊的员工穿着深红与黑色的制服,有一个瓜子脸的看到我便走过来,可能是想招呼我,但走到近前却忽然停下来,多看了我两眼。
我知道自己这样子完全不像是来选购或者品尝红酒的,一定是让她觉得疑惑,所以主动解释了一句。
“你好,我是来应聘晚班兼职的大学生。”
她“哦”了一声,又看了我一眼,然后走到一边拨了个电话,轻声说了几句,说完才走回来,往里指了指,对我说,“经理室在二楼,你从后面楼梯上去。”
楼上有一间办公室,我敲门,里面有人应声答了句,“进来”。
走进去看到一个四十左右的女人,正在讲电话,看到我示意我等一下,然后继续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说到一半夹着电话找纸笔,一边重复那头的句子一边记下来,她是站着的,颈边夹着电话写字不方便,窗开着,有风,她手一偏,那张纸就飘到了地上,就在我脚边。
我低头把它捡起来,看到上面一连串的地名和酒名,我把它捡起来放回原处,她对我一点头。
电话结束之后她看着我说话,“你好,我是负责这儿业务的南希张,你是来应聘兼职的大学生?”
我点头回答她是的,然后把自己的简历递过去。
她看了简历,轻声把我所在的大学名字重复了一遍,然后抬起头来,用英语与我说了几句,最后点点头,说,“英语不错。”
我对她微笑了一下。
我对我的英语很有信心,我有一个黑色的调频收音机,爸爸几年前心情好,又没有喝酒的时候改装过它,信号很强,能够接收非常多的国外频道,几年来我一直用它收听英语台,模仿那些发音,有时候晚上戴着它睡着了,梦里还有那些叽哩咕噜的国际新闻,也因此,我的英语发音字正腔圆,高中时还代表学校参加过省里的英语演讲比赛,拿了亚军。
冠军是个穿着雪白连衣裙的女孩子,用眼皮底下的光看人,上台后只对第一排的嘉宾笑过一下,结束比赛之后她与他们一起去吃饭,黑色的大车一直候在礼堂门口。
我当时握着获奖证书站在路口等公交车,觉得自己能够拿到亚军,也算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南希张对我的简历与英语口语表示满意,然后又问了一句,“了解葡萄酒吗?”说着把自己刚才落笔过的那张纸递过来,“念一下试试看。”
我很老实地摇头,“有些是法文词汇,我可能发音不标准,不过我可以学,我的记忆力很好。”
我没有说出来的是,其实我对葡萄酒的认识仅限于王朝和张裕干红,过去参加过妈妈在镇上亲戚的婚礼,每张桌上有一瓶或者两瓶,喝的人在里面混很多雪碧可乐,我也喝过两口,除了雪碧可乐的味道,再也不记得其他。
南希张笑了一下,返身在书架上抽了一本书递过来,书很厚重,封面上印着大片的青翠葡萄园,一瓶白葡萄酒映衬其上,漂亮得让人忘记现在的季节。
“拿回去看看吧,这些酒我们店里都有,不明白的问莉莉她们,她们都是做熟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