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夜谈』作者:十四阙
本系列共有7篇,全是不吓人的古代鬼故事。

一《朝夕》

也许,我们所最终期盼着幸福的终结模式,不过是和心爱的人长厢厮守,朝朝夕夕。
——题记

我的名字叫小朝。
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
老爷年轻时曾历牢狱之灾,因此把膝下唯一的女儿柳夕送到他的至交好友——当朝左臣相沈刍那寄养。
左相家有两位公子,大公子叫沈诺,二公子叫沈言。
待十年后老爷从牢里出来时,小姐已经十七岁了。
沈柳两家的交情经久弥珍,决定要亲上加亲。因此,左相朝皇上讨来圣旨,亲自为他的长子沈诺与小姐指婚。
三月初七,便是大喜之日。
这门亲事传遍了京城所有的大街小巷,可算是这年里最受关注的大事件。
然而,未等三月初七花轿抬到,三月初六,一场大火烧毁了小姐所住的彤楼,同时被烧毁了的,还有放在楼里所有的聘礼嫁妆,以及……
小姐的性命。

没错,我的小姐柳夕,在三月初六时,用一把火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
柳府一夜间,由红妆更换了白妆,由喜事变成了丧事。
而我,在一片身穿丧服的下人中,默默站立,凝望着灵堂中央停放着的棺木,恍如置身梦中。
老爷极爱小姐,因此选用的棺木亦是紫檀雕成,描金绣凤,好不精致。他坐在棺旁,想着白发人送黑发人,哭的痛不欲生。
一批批客人走过来,上香,施礼,劝慰,看入我眼,全是清一色的麻木虚假。
他们根本不认识小姐,甚至,在小姐生前,那些个诋毁她的话,都曾从他们嘴巴里流过。
他们说,柳家的那个小姐,作风不怎么端正呢……
他们说,有人看见柳小姐在上香时跟个男人勾勾搭搭,而那个男人,就是沈二公子……
他们说,老大娶了柳小姐,其实就是戴了老二的绿帽子呢……
他们说,听说沈大公子非常讨厌她,但被左相逼着娶,左相既然那么喜欢柳家的小姐,干吗不自己娶了得了……
他们说他们说,他们说的那些个混帐话,终于逼死了小姐,而今,却还有脸来给小姐上香!老爷,你为什么还要谢他们?是他们逼死了小姐啊!是这些人不负责任的道听途说夸大其辞,最终,害死了你最爱的女儿……
我心中像被什么东西滑过,冰凉冰凉。
而就在那时,人群里起了一阵窃窃私语声,我抬起头,便看见沈二公子从大门外走了进来,一步一步,脸色苍白,失魂落魄。
他非常非常俊美。
左相家的二公子虽然体弱,但容貌之美,名扬京城,堪称帝都首秀。
而且才情出众,诗画双绝,比之那个号称混世魔王的哥哥,不知强出多少倍。
可是、可是、可是……若非是这样的他,又怎会传出那样不堪的流言?
他走到堂前,点香,三拜,插于炉上。却不走,站在棺前时间长长。底下里议论纷纷,他也只当完全听不到,霜露明珠般的脸上,有着深深深深的一种绝望。
最后,转身,跪倒在老爷面前。
老爷大惊:“你这是做甚?”
“是小侄害死夕儿,伤情所至,痛不欲生!”
此言一出,众人一片哗然,脸上纷纷露出“这二人果然有私情”的表情。而老爷更是惊慌,颤声道:“你……你……”
“世伯,”他抬起雾蒙蒙的眼睛,眉似远山目如秋波,美至极致,也哀至及致,“为什么你和我爹,都在夕儿的婚事上,没有考虑我?”
是啊,他和小姐,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青梅竹马。
他和他的哥哥完全不一样:沈诺顽劣淘气,沈言乖巧斯文;沈诺吃喝嫖赌样样都会,沈言琴棋诗画件件精通;沈诺仗势欺人是京城有名的浪荡少爷,沈言温文正直是首屈一指的翰林才子……
最最重要的是,他对小姐从小关爱倍至呵护有加,而不像他哥哥,跟小姐三天斗嘴两天打架,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
他才应该是小姐的良人啊!
但是,老爷,你和左相,却都只想把小姐嫁给沈诺。
老爷脸上有着悔不当初的痛苦表情,颤悸着将他扶起来,哽咽说:“如今再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是啊,如今再说,再求,都晚了。
沈二公子从怀中取出一叠诗稿,低声道:“这些都是昔日我和夕儿一起写的,如今烧了给她,好让她在黄泉路上,不太寂寞。”
他将文稿一张张丢入火盆中点燃,火光跳蹿,映得他的脸,亦明明灭灭。
当年,寒梅映雪,小小书斋,三小人一同上学。
沈言文采最好,深得夫子赞许,因此,小姐望向他时,眼里总是充满了崇拜。当他们两个探讨诗文时,沈诺就在一旁趴于案上呼呼大睡,偶尔翻身碰倒了砚台,手掌沾墨而不自觉,待得醒来一抹脸,就全涂在了脸上。
每到那时,小姐就取笑沈诺:“言哥哥读书你也读书,言哥哥墨在胸中,而你倒好,墨在脸上,真是另辟新径啊!”
沈诺怒,张开手道:“新径么?给你也辟一个好了!”
小姐尖叫一声,连忙躲到沈言身后,其结果就是啪啪两声,沈言脸上印出了两个墨掌印……
从小,沈二公子就是这样保护小姐的,无论闯了多大的祸,只要往他身后一躲,小姐就知道再也不会有事,她信任他,如信赖第二个父母。
偏偏……有缘无分。
诗稿在盆中燃尽,沈二公子俯腰轻泣,老爷挽道:“贤侄,起来吧。有你这份心意,夕儿在天上也瞑目了。”
二公子不肯起,一双手臂忽然伸来,握住他臂,他抬眼看见来人,惊呼出声:“爹。”
老爷亦在一旁同唤:“沈兄。”
来人一袭紫袍,国士无双,正是当朝左相沈刍。
左相扶起沈言,转向老爷,低声道:“我……对不起你。子先,我对不住你,更对不住夕儿……若非我太想让她当我的儿媳,逼她嫁给我的儿子,她也不会……”
他垂首,面容萧疏,黯淡无光。
可他原本,是一个风华绝世,被先帝称之为“人中璧玉”的男子。
左相非常非常喜欢小姐,对她的宠溺程度,甚至超过了两个儿子。从小,小姐和沈诺吵架,只要到他面前一说,他绝对会严惩沈诺替小姐出气。
有次,小姐和沈诺比赛钓鱼,小姐技不如人,眼见得要输,她一脚踢翻沈诺的鱼桶,鱼儿顺水流出,掉回湖内,小姐拍手道:“你的鱼全没了,看你怎么赢我!”
沈诺怒,扑过去也想踢掉小姐的鱼桶,小姐却早有准备连忙护在身后,口中笑道:“你踢不着你踢不着,我有三条而你一条都没有,臭沈诺你输了!”
两小人拉扯间,小姐脚下一滑,连人带桶一起掉进湖里。吓得府内下人魂飞魄散。
左相知道后,根本不细问原由,就把沈诺打了一顿,并罚他跪在堂前,整整一夜不准吃饭……
是了,无论错的是谁,左相都会维护小姐。因为,小姐长得很像他少时仰慕的女子,而那名女子,后来嫁给了老爷。
这成了他一辈子永远的遗憾。所以,他才会那么宠爱小姐,仿若第二个父亲。
我垂下眼睫,在心中叹息,耳中听左相哽咽道:“若早知承我恩宠会导致这样的结局,我宁可再不看这孩子一眼,离她永远远远的……子先,对不起。”
老爷相对抹泪道:“是夕儿自己福薄寿浅,与沈兄何关?而她性格太过刚烈,钻了牛角尖就不肯出来,竟用那样的方式报复我们……”声音一转,转为哀嚎,“不,她是在报复我,只是报复我一个人……”
小姐一直以为她娘是难产死的,十五岁时才知道,夫人是自杀。
老爷和左相是好朋友,在得知自己的妾室就是至交好友寻找了十年的心上人时,就想把夫人让给左相,甚至写好了休书准备放她自由。却不想,夫人全心全意爱的,只有老爷。夫人羞愤悲苦之下,用一把火烧死了自己,用那样决绝的方式,宣告了自己的忠贞。
因此,这一次小姐,用同样的方式,给老爷多年未愈一直流血的伤口上,洒了沉沉一把盐。
老爷抱棺痛哭:“夕儿啊,是我害了你啊,是爹对不起你啊……我的夕儿,若你能活回来,爹什么都答应你,什么都由着你啊……爹给你赔罪,爹重修你娘的坟,爹取消你跟沈诺的婚事,爹……”
“岳父大人,您在说什么呢?”
清悠飞扬的语音,仿佛来自天边,又仿佛来自地狱。
我的心徒然一跳——时近黄昏,终于教我等到了主角。
大开着的府门口,出现了一道人影,火红火红,几灼烧人眼。定睛看去,却是沈诺,穿着新郎的吉服,一步步,走了进来。
大红色锦缎上用金线绣着龙凤呈祥,宽大的广袖与下摆水一般地拖曳在地,他走过来,长发飞扬,带着三分的癫,七分的狂。
是了,这个穿着吉服闯灵堂的男子,就是沈诺。
小姐的未婚夫沈诺。
小姐的命中克星沈诺。
小姐生前……最讨厌的沈诺。
府内三百余人,无一不是面色凝重神带悲伤,更有老爷左相和沈言哭的肝肠寸断,然而,只有他,依旧唇角上扬,竟是在笑。
他沈诺,竟敢穿着吉服笑着进灵堂!
左相先自色变,惊起道:“诺儿,你来做什么?”
“做什么?”沈诺微微的笑,懒懒的答,每一步,都走的好轻佻,“当然是来拜祭我那未过门就死了的媳妇啊。”
老爷沉下脸:“这里不欢迎你,你走吧。”
沈诺挑眉:“奇了,同是沈家人,爹爹来得弟弟来得,为何独独我来不得?”
“你还有脸说!”老爷气的跳脚,伸指指他道,“若非你行多不义恶习累累,更与红袖楼的小月亮纠缠不清,夕儿怎会不肯嫁你,若不是不想嫁给你,她又怎么会以死拒婚……”
沈诺的目光胶凝在牌位之上,然后眉毛一跳嘴角一翘,又笑了:“这话说的更是有趣,我行多不义恶习累累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你们先前不说,倒现在反来怪我。岳父大人,当初执意要把你女儿嫁给我的,可是您哪。”
“你你你……”眼看老爷就要发火,左相轻轻拦住他道:“子先,你先别生气,看在我这张老脸上,就让诺儿拜拜夕儿吧,不管怎么说,他们也有媒妁在身啊……”
老爷看了左相一眼,颓然而叹。
有下人将香送到沈诺面前,却被他一把推开:“要这劳什子玩意做什么,来人,给我拿酒来。”随着这一句话,十二名青衣人列队直入,每人手上都捧着一坛酒。这些人我认识,都是沈诺的跟班。
老爷震惊道:“你要干吗?”
沈诺没有理他,径自取过第一人手里的酒,掀去盖子,仰头喝了一大口,再挥袖抹嘴道:“好酒!不愧是十七年的女儿红!”
“你你你究竟要干吗?”
沈诺还是不理他,望着牌位道:“丑丫头,我知道,你一向最讨厌我喝酒。小时候我偷偷的在酒窖里喝酒,你就去我爹那告状,害我挨我爹打,我喝一次你告一次我爹就打我一次,加起来大概不下于一百次吧。从那时起我就跟自己说,没关系,总有一天,我所挨的扳子我都会讨回来,也总有一天,你再也管不着我喝酒。这一天可总算是来了啊,我这就喝给你看,这可是你陪嫁的十二坛酒,是你出生时就埋于地下的佳酿。哈哈,柳夕啊柳夕,你有本事继续告我的状啊!”说着,他举起坛子开始豪饮,直把周遭一干人等全都看的瞠目结舌。
沈大公子的酒量,是京城出了名的千杯不醉。他日日喝夜夜喝病得咳嗽了也照喝不误,每每被小姐看见了,小姐就会咒他:“你干脆喝死得了!”结果,他还没喝死,小姐却先死了。
还有一次,沈诺从红袖楼喝的醉醺醺地回来,在花园里遇见小姐,呆呆地盯着她看。小姐恼了,说:“你看什么?”沈诺喃喃道:“真美……你是这么这么的美,美的遥不可及,美的让我心痛……”
小姐和他一起长大,朝夕十年,他从没夸过小姐一句好话,还一直叫她丑丫头丑丫头,这还是头一回夸她美丽,小姐整张脸都红了,正在颤悸时,却听沈诺又道:“小月亮,你果然是我的小月亮啊!”
小姐这才知道他将自己当成了名妓小月亮,再加上他扑过来抱住了就要亲,至此怒火哪还能熄,啪啪两耳光扇过去不算,更狠狠踹了他一脚,直将他踹倒在地。然后奔去找左相哭,说大公子醉了羞辱她,结果可想而知,沈诺被禁足了整整三个月,才准他再出房门。
两人积怨如此之深,却被误指成了鸳鸯,如何能怪小姐会想不开,寻了短见?
那边沈诺喝的极快,没多会,一坛酒就见了底,他用力往堂前一掷,缸裂瓦碎,残酒肆流,老爷和左相的脸,都变得很难看。
而他长臂一伸,仆人立刻将新酒奉上,依旧是撕掉盖子,仰头狂饮。一坛、两坛、三坛……
沈公子嗜酒,路人皆知,但喝的如此不要命,我却是第一次看见。他这个样子哪是喝酒,根本就是在倒酒。
当他喝到第十一坛时,左相终于忍不住上前道:“够了,别再喝了!”
沈诺不听。左相将他手里的酒打翻在地,暴怒道:“我说,不许再喝了,听见没有?”
沈诺被那一打,踉跄向后退了两步,停下来时,目光凌乱,似是醉了。
左相沉声道:“来人,送大公子回去!”
仆人上前正要搀扶,却被沈诺一把推开,眼神再次转为清冽,哑声道:“把最后一坛拿来。”
最后一个捧酒者望望左相又望望他,颤颤地将酒递上。
沈诺接过后,挡开左相前来拦阻的手,对着紫棺道:“丑丫头,这一坛,我不喝,给你喝。”
他将酒慢慢地洒在地上,然后拎着空坛转身,摇摇摆摆的貌似离开,但是才走三步,身形突然一顿,只听噗的一声,血花飞溅,落得他身前的地面,一片嫣红。
“大公子吐血了!”有仆人惊呼,想上前搀扶,却再度被他推开。沈诺一手捂胸,一手提着那个空酒坛,转头看向灵位,淡淡一笑:“如你所言,我真的喝死了……我喝死了,你可就满意了?”
他的眼中忽然有了泪光,伸指点点紫棺,仿佛在笑,又仿佛在哭,“丑丫头,你果然一直是我的灾星啊……死了,也是。”
话音刚落,他就啪地倒了下去。
吉服如烂泥般摊在地上,映着四周清一色的黑纱与白花,咄咄逼人的红。

我的名字叫小朝。
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
自从小姐死后,彤楼变成了废墟,柳老爷睹景伤情,最后一把铁锁封了西园。从此,再也没有人进来。
只有我,日复一日的住在这里,看着枯叶残花,回想着小姐生前的繁华景象,不甚哀伤。

春雨又复绵绵。
小姐生性喜动,待得春至,就一定要外出踏青。通常都是沈言陪着,惟独一次,沈言临时被皇帝传见,左相便唤住宿醉在外刚刚回府的沈诺,让他陪小姐去。
小姐不悦,刚待拒绝,沈诺边打酒嗝边道:“弟有事兄代其劳,丑丫头,你就认命吧,谁叫你争的过天争的过地,却争不过皇上呢。”说罢,将她强行推上马车。
路上小姐生气,故意不同他讲话。沈诺却笑笑的看着她,忽摇头叹道:“你看看你都胖成什么样子了,上个冬天光顾着吃了吧?连小肚子都出来了,啧啧啧……”
小姐惊羞,连忙取毯遮住自己的肚子。
“你再看看你的脸,居然有这么大的黑眼圈,哎呀呀,连皱纹都有了,老得还真是快呢……”
小姐以帕遮脸。
“还有你的手,这要不知道的人看见了,还以为你在我们沈家为奴为婢,尽干粗活了……”
小姐展袖遮手。
如此遮无可遮,正在提心吊胆的担虑,听闻沈诺哈哈大笑,这才知道自己又上了他的当。小姐怒,去掐他胳膊,沈诺边笑边躲,车身突然一个巨震,两人顿时倒在了一起。
近在咫尺间。
彼此都能感应到对方的鼻息,如此四目相对,肢体缠绕,他覆在她的身上,眼眸微沉。
然后,低下头。吻了小姐。
我不知道小姐为什么没有躲开。
也许是当时沈诺的眼神太过慑人,仿若勾魂夺魄的钩,钩住小姐动弹不得;
也许是当时马车颠簸的太过悸乱,天昏地转间根本不知身在何处;
也许是当时车内的氛围太过怪异,沉甸甸地压住呼吸,亦压住了思绪……
总之,小姐没有躲,而沈诺吻到一半,忽放开她,舔唇笑:“真是……青涩呢……”
小姐脸上的血色在刹那间转成了苍白。
沈诺目光如星,星光却可燎原:“二弟怎么没调教好你?还是说,你跟二弟之间,到现在都还没有……”
他的话没能说完。
因为小姐突然跳起,什么话都没说一把打开车门就跳了下去。
车在急驰中。
沈诺大惊,连忙伸手去抓,于是,两人一同摔下车,沿着坡道翻滚,他用手抱着小姐的头,紧紧抱住,一直一直没有松手。

转眼夏雷震震。
那场意外,令小姐的额头破了相,留下一道一寸长的小疤,却令沈诺摔断了一条腿,足足在床上躺了四个月。
小姐不肯去看,许是拉不下脸许是前怒未消许是其他原因,总之,她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肯出门。
最后,还是沈言来劝,说五月廿一是沈诺的生日,这会他躺床上肯定是没法好好过了,就带点礼物去探望他,顺便帮他庆生。
劝说半天,小姐终于心动,从床底下翻出个匣子来,带着一块跟沈言去了。
刚走到沈诺房门前,就听里面一阵说笑声,莺声燕语,好不热闹。
透过大开着的窗子,小姐看见一个女人坐在榻旁,喂沈诺吃东西,光一个侧影,便令人神授魂消。
耳中听沈诺笑道:“幸好你来看我,这段时间来他们尽让我吃稀粥淡饭,苦死我了,想起你做的麻婆豆腐和豆瓣鱼就口水直流……”
那女人掩唇笑:“这话说的,左相家的大公子什么没见过,如今反而来谗我穷人家的伙食。”
“还真别瞧不起穷人家的伙食,白菜豆腐那要做的好,可比鲍鱼鱼翅难多了。而小月亮你的厨艺,无疑已经登峰造极。”
我这才知道,原来那个女人就是小月亮,一直以来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京都名妓小月亮。
小姐听了那名字,却是出乎寻常的沉默。沈言察颜观色,连忙掀帘而入道:“哥,我跟夕儿来看你了。”
纬帘轻扬,令得帘内的沈诺,和帘外的小姐,就那样直直的照了个对面。
小姐低眉敛目,表情静静,一言不发。
沈诺眸光闪烁,若有所思,但也最终没说话。
而一旁的小月亮,转过身来,对着两人盈盈施礼:“月亮见过沈二公子和柳小姐。”
沈言迟疑道:“姑娘怎会来此?”
小月亮还未回答,沈诺接话道:“是我让她来的。请个老朋友来探望一下病中的我——怎么?不行么?”
沈言连忙摆手:“不不,我没那个意思。只是……”他没有说下去。无论如何,妓女出入相门,传将出去,终归不妥。
沈诺瞥二人一眼,转向小月亮,继续笑:“别管他们,这道鱼羹真好吃,我还要吃。”
小月亮连忙勺起碗里鱼羹继续喂,小姐终于开口:“伤筋断骨,饮食不易辛辣。”
那碗鱼羹红红的,全是辣椒,一看就很辣。
沈诺抬眉,朝她深深一笑,眸光流转间有种逼人的锐利,“真想不到,柳小姐也会关心区区在下,也不想想我这腿是怎么断的,而且我躺了这么多天,你都不来看我一眼,这会儿,装什么好心啊?”
小姐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整个人都在颤抖,气的不轻,最后将匣子往沈言手中一递,“这个给他,我走了!”
说罢转身便走,不顾人唤,匆匆离开。
沈诺凝望着她的背影,眼眸更加幽沉,沈言打开匣子,递到他面前,叹道:“哥你干吗又气夕儿?你看看她为你准备的生日贺礼。”
匣内,静静地躺着一只琉璃瓶,瓶内的液体在日照下折光粼粼,剔透幽蓝。
那是稀世难求的极品名酿。

秋叶缓缓凋零。
沈诺的伤好了,小姐却病了。
她整夜整夜咳嗽,所有的大夫都瞧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说是感染风寒,要潜心静养。
左相心疼的不知如何是好,沈言更是长陪榻前,端茶喂药,惟独沈诺,一次也没来看。
深秋后,小姐的病愈发重,痰中带血,吓坏众人。更有多舌者偷偷议论,说柳家的这个小姐福短命薄,怕是就会这样的去了。
小姐昏昏沉沉,那些话,有的听见了,有的没听见。
她在梦中依稀看见有人靠近,以为是沈言,便唤了句:“言哥哥,水。”
那人倒过水来,扶起她的头,慢慢凑到她唇边。身上,有很好闻的味道。
小姐喝了水,说了句“谢谢言哥哥”,便又沉沉睡去。
如此好几夜,那个人,总是在需要的时候出现,身上有她熟悉的味道,不知为何,她闻见那种味道,就会觉得很安心。
小姐病得最重的那夜,在阖眼间,又感觉到那个人,于是说:“言哥哥,我快不行了,我要是死了,你可千万不要哭,叫伯父也别难过,如果有来世,我就投胎你们家,当他真正的女儿。”
有温热的液体滴到她额头,那种触觉经由肌肤的颤动,一直传递到心间,滚烫滚烫。她甚至能分辨出有双温暖的手,掌心柔软,指节修长,慢慢拢上她的脸庞,最后,覆盖住她的眼睛。
“对不起……”那人的声音像是沉在水底,浮起来时,就扭曲变了形,“对不起。对不起。”
一句句,尾音长长。
窗外的月光,映着他和她,又是清冷,又是凄凉。

而小姐终于逃过了那个劫。
在度过那个最糟糕的夜晚后,她开始慢慢的康复。待得冬雪飘扬时,老爷获释提前出狱了,当夜就派人来接小姐回家。
柳府的下人来的很快,左相和沈二公子全都没有心理准备,小姐听闻了这个消息后,只说了一句话:“让我收拾一下东西,明日清晨再启程。”
她回到房中,遣开婢女,亲自收拾行囊,从酉时一直收拾到寅时,烛光方熄。第一缕阳光落到窗棂上时,她打开房门,对柳府的下人们说可以走了,下人们躬身进去抬行李,却发现每件物什都放在它原来的位置上,丝毫未动。
小姐说:“带我走就行了。”
下人们面面相觑了一会儿,不敢异议,便拥她上车。
车轮碾碎冰雪,驰出长街,对面驰来另一辆车。而那辆车上,彻夜不归的沈诺歪在座上宿醉未醒。
两辆车就这样逐渐靠近,然后彼此擦肩,一奔柳宅,一回相府。
而那一夜,小姐和沈诺终归无缘说声再见。

除夕之夜,老爷把小姐叫到书房,对她说沈柳两家决定联姻,小姐大惊,问:“那将我嫁给哪个?”
老爷道:“根据我朝律例,为弟者不可先兄而娶,你当然是嫁给诺儿。”
小姐的脸由白复青,最后又重归苍白,惨然一笑:“天意,真是天意!”
老爷道,你可愿意?
小姐答,愿意,我有什么不愿意的?
于是这门亲事便轰轰烈烈的订了下来。街头巷尾,蜚语流长。
而那个幸运的新郎,依旧夜夜笙歌,声色犬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