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去的欧若拉 作者:清歌漫,十四阙
楔子
我第一次看见那个女孩子,是在一个春日阳光明媚的下午。
当时广场上有很多人,她坐在喷泉旁的露天长椅上,穿着一条样式古朴的裙子,望着街上来往的车辆行人,面露好奇。
她的五官异常清秀,淡淡的眉薄薄的唇,眼珠和头发的颜色也都很浅,给人的存在感有些模糊,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却第一眼注意到她,然后,便再也转不开视线。
出于职业习惯我开始仔细观察她:她很年轻,大概只有十六七岁,却比同龄人看上去要稚气的多;琥珀色的眼睛也过于纯净,找不出丝毫隐藏和算计,应该是被家里人保护得很好;那条裙子的布料也很特殊,颜色接近灰白,像水银,却没它亮泽,我从未在任何服饰杂志上见到过;最特别的是,她的右臂上戴了个黄金臂环,上面镶有红、绿、紫三颗宝石,无论品质还是手工,都超一流。
我不禁眯起眼睛,寻常女孩儿是不会戴这么贵重的东西上街的,她的身份应该是豪富人家的千金,没准还出入保镖随身没有自由的那种,因此趁一次逛街或是别的什么机会甩了保镖偷溜出来玩……
遐想到这里,我又暗自摇头,不,不对,要真是那样不该这么正大光明的坐在这里,看她的样子分明是在等谁,而且,也没有丝毫任性骄纵的气质……这个设想太俗套了。
那么,我继续推测:她也许是个混血儿……嗯,从容貌上看很有可能,那么,她常年随父或母的一方住在国外,这是第一次回国,因此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嘿,有七成像了!她被嘱咐在此等待,不久那些家人就会出现。
我点点头,虽然还是很俗套,但合情合理。唯一比较难解释的是,那些家人怎么就放心她一个女孩子独自待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而且还佩带了那么贵重的首饰。
就在我浮想翩翩时,几个穿着溜冰鞋的男孩子朝她滑了过去,邀请她一起玩,少女睁大了眼睛,没有不安,反而显得有些兴奋。
果然,这就是青春啊……多么美丽的青春!一见钟情已经上演,也许还会发展出某段可歌可泣的动人爱情故事来,真让人期待……
谁知她最后却摇了摇头,男孩们不肯放弃,继续游说,她仍是微笑着摇头,一言不发。
真奇怪,看她刚才的反应我还以为她不会介意的呢,不但不介意,似乎还很高兴对方前来搭讪,谁知还是拒绝了。
就在那时,一个声音清贵清越清雅的自远方传了过来:“雏。”
少女抬头望向声音来源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我顺着她的视线回头,也顿时震住。
绝对的震住,仿佛一记霹雳不偏不倚的砸在我身上,又仿佛是某人瞬间对我使用了定身术,我望着那个站在十米外的黑衣男子,无法动弹,无法思考,目瞪口呆。
太——美!
那男子微侧着身子,墨色的披肩长发在阳光下泛起一抹幽幽的蓝,我本极讨厌男人留长发,因为那让我觉得邋遢,可眼前这个人,明显例外。
他非常非常干净,不,或者应该说,高洁,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尊贵优雅,渗透在肢体的每一处,仿若从油画中走出的中世纪贵族,表情沉静不苟言笑;又仿若是泼墨画里的几笔勾勒涂鸦,缥缈写意到了极点。
他的鬓角还有几缕银发,并不显得苍老,而是使整个人多了一种萧索孤傲的味道。难怪现今挑染白发那么流行,但明显谁也没他染得这样好看,恰到好处。
真是美,冰玉冰玉,冰般至清,玉般至润,说的就是这样的男人吧?
“雏,走了。”男子淡淡的说出这句话后,便转身先行。
少女立刻起身落地,蹦蹦跳跳的跟了上去,与我擦身而过时,我看见她的面庞溢满一种叫做快乐的东西,纯粹而绝对。
唔,他是她什么人?长辈?兄长?朋友?还是……情人?
男子与她很快便消失在街道拐角处,但他们的背影却遗留在我脑中,久久不散——
一静、一动;一高、一低;一肃穆、一活泼;一高雅、一纯洁……
真是极至的一种和谐。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个名叫雏的女孩,和她那位帅绝人寰无以复加穷极人类想象的美男子同伴。
我根据他们编绘了好几个故事,哦,对了,忘了说,我是个职业作家,每天外出观察行人,猜测他们的身份来历就是我的最大嗜好。
老实说,我没想过自己还能再见到他们,对于太过美丽的事物,我总有点敬而远之,免得自己一不小心迷恋上了,就引火上身最后搞得伤肝伤肺。
但事实却是,一年后的秋天,她再度出现在了我面前。
那天晚上我和朋友们泡吧到深夜,从出租车上走下来时整个人已不太清醒,因此乍然看见坐在小区紫藤架下的那个人影时,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睛。
但等走近了再仔细一看,真有个人。她从手臂里把头抬起来,因为印象太过深刻,所以一下子就想了起来——雏!怎么会是她呢?
然而,她又不是我记忆中的模样了。
彼时灿烂轻灵,像滴露水,纯净不染尘埃,年轻的脸上,没有痛苦,没有忧郁,没有一切一切的负面情绪,径自的快乐着,开心着,像个天使。
而今,削尖的下巴,迷茫的眼神,处处流露出一个少女的敏感脆弱,像个陶瓷杯子,稍加碰触即成伤害。
为什么会改变的这么大呢?是遇到什么挫折陷在矛盾挣扎中了吗?
我本不是个热心的人,然而看着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像只野猫般蜷缩在露天长椅上,还是于心不忍,因此走上前轻轻问道:“嗨,你……需要帮助吗?”
她看着我,眼神里多了几分戒备。
我忍不住在心中叹气——看吧,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学会防备,学会不信任……当初,那样那样天真的眼神啊……
“嗯,别害怕,我无意冒犯,只是觉得——也许你现在很需要一杯热茶?”
十分钟后,她跟着我进了我家。骨子里还是个单纯孩子呢,这么容易就跟我走了,要我是坏人怎么办?
不过当然,我不是个坏人,起码,自认为不是个坏人,我只是想知道她身上有什么故事而已,当然,那也是在她自愿的前提下。
轻呷几口薰衣草茶后,她总算镇定了些,捧着马克杯的手指也不再颤抖。她抬头,环顾四周,问道:“你家……只有你一个人吗?”
“嗯啊,父母早逝,而我尚未出嫁,所以至今单身。”
“对不起,打搅了。”道谢过后她又低下头,神情郁郁,看样子不太想说话。于是我识趣的站起说:“你很累了吧?早点休息吧,我去放水给你洗澡,安心睡上一觉,看你的样子,很久没睡好觉了对不对?”
她的眼圈顿时红了起来,应该是想起了伤心事。尽管我心中好奇到了极点,但还是让道德占了上风,乖乖转身给她安排睡处。
于是她当夜留宿在了我家。
第二天一早,我就被门铃声叫醒了。披头散发睡眼惺忪的去开门,一边还打着哈欠想,哪个该死的敢这么早来吵我?不想活了吗?
门开后,一个人沐浴在晨曦中,周身散发着金光。
我吓得立刻清醒过来,第一个跳入脑海中的念头便是——惨了!居然被这个人看见我这幅鬼样子!第二个念头是——哦,老天,一大早就看见这样养眼的画面,实在是太幸福了!
门外的不速之客不是别人,正是我上次见过的雏的同伴,那个超级无敌成熟尊贵落寞沧桑美男子。
我连忙拉拉头发整整睡裙,露出一个自认为最最完美的笑容说:“嗨,你是来接雏的吗?”
“嗯。”
“咦,可是,你是怎么知道她在我这的?”
他瞥了我一眼,说:“我知道。”
酷哥就是酷哥,言简意赅到令人吐血的地步,多说一个字都不肯!
我暗暗咬牙,然后放他入内,刚想说你等一下我去叫雏起床什么的,却看见雏不知何时已经起了,站在客房门后,露出半张脸,眼神怯怯幽幽,欲语还休。
男子的目光闪烁了一下,说:“我以为你被海夫拉抓走了。”
海夫拉?我立刻竖起耳朵仔细听,生怕错过任何一丝讯息。
“对、对不起……”雏的表情很内疚,也很哀伤,总之,很耐人寻味。
他静静的看着她,不再说话。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我没事了,我们回去吧。”雏说着,抬头笑了一笑。
任瞎子也看的出,她笑的有多勉强。
男子又静静的看了她几秒钟,转身先走,雏朝我鞠了一躬,低声说:“打搅你了,姐姐,谢谢你。”
“哦,没关系的啦,其实我一个人有时候也会寂寞啊,巴不得多个人……”我正在好一通谦虚时,男子已越走越远,雏连忙追上前,边跑边回头朝我挥手:“姐姐再见!”
就这样走了?我摸摸鼻子,心里有点小小的介意。怎么说我也收留了未成年少女一夜,保护了她的人身安全,那个酷哥就不该向我道谢吗?而且,他们的故事我还没来的及试探出来呢……不过,经此一事后,我有预感:看来我和这两人很有缘分,应该还会有再见的机会。
我猜的没错,后来我的确又再见到了雏,只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竟会以那样一种情形,并且,她的身份来历,还是远远超越了我的想象,令我目瞪口呆,疑在梦中。
那是距二度相见的三个月后,白雪皑皑的平安夜。
我窝在家里赶稿,喝几口咖啡,敲几个字,写得非常不顺,正满是烦躁时,依稀听见有人在敲门。
我停下动作,倾耳聆听了一下,没有错,真的是有人在敲我的房门,只不过,敲门声极轻,断断续续的,显得很是犹豫不决。
靠!我怒冲冲的赶过去一把拉开门吼道:“你最好有什么要紧事,否则这个时候打搅我你不觉得——”
我的声音嘎然而止。
雏站在门外,依旧穿着那件单薄的裙子,头发上和身上全是雪花,她的脸苍白的没有丝毫血色,浑身颤抖个不停,样子看上去非常非常憔悴。
我惊讶:“你怎么了?怎么变成这幅样子?”
她睁着一双雾蒙蒙的眼睛,几经踌躇才说道:“对不起……”
顿一顿,声音低得几不可闻,“可不可以……再收留我一晚上?”
“电视好看吗?”
一个小时后,她洗完澡穿着我的浴袍蜷缩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则坐在一旁的书桌后继续面对我未完成的小说,同时分心留意她的举动。
方几上的薰衣草茶已不再冒热气,她一口没喝,只是盯着电视屏幕,眼神沉静。
电视里播放的,是最最经典的安徒生童话《海的女儿》,此后关于爱与牺牲的故事就层出不穷,终于泛滥成了恶俗。
在我看来,人鱼公主爱上人类的王子,已经属于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俗点说,就是“触犯天条”,所以,最后爱情失败再正常不过。
正当我这么想时,只听她忽然开口,幽幽的问道:“为什么人鱼可以为爱做到这个地步?爱情又是什么?”
这问题的难度真够高的。千百年来,尽管有关爱情的戏码重复不断的上演,可惜还是无一人能答清楚说明白。
即使是我这个写爱情故事给别人看的所谓作家。
“那样锲而不舍的追求为的又是什么?为了让对方也爱自己?为了能再在一起?可在一起又怎么样呢?还是有一天会分开的,分开后,还要追么?何时是尽头?而且,那真的是爱么?也许,只不过是因为不肯放弃自己对爱的执念?”
她说这话时的表情不是困惑,而是悲伤,很浓很浓的悲伤,浓得化不开。
“你……发生什么事了吗?”
“你说人鱼会怨恨公主吗?她会不会后悔自己没有告诉王子其实她才是当初真正救了他的那个人?如果她告诉王子的话,事情是不是就会变得不同了?”
我很慎重的考虑了一下,回答她:“基本上人们认为——人鱼是不应该怨恨的,因为它为自己喜欢的人促成了幸福,并见证了他们的幸福,它不应该有遗憾了。爱是奉献,爱是让所爱之人比自己过的更好。”
她的眼睛在灯光下更显剔透,看她这么认真虚心听讲的样子,我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又说:“开玩笑的啦!我说了,那是‘基本上’人们的认为,无非是编造出来为不幸开脱的借口罢了!要我是那位人鱼公主就肯定怨恨,因为我那么爱那个人,我的爱却无法得到公平的回报,不但如此,最终还要牺牲我去成就他和别人的爱情,我可做不到!人,还是自私点好……”
她沉默了,许久,当我打个哈欠起身准备再为自己续杯咖啡时,她突然望向窗外漫天飞舞的雪花,很轻的说:“可是……比起怨恨,更多的是舍不得吧?舍不得怨恨、舍不得让对方痛苦,更舍不得……和他分、离。”
我愕然回头,只见她慢慢的将身子放倒,枕着沙发的扶手闭上眼睛睡了。
“雏?”我推她,“进房间睡吧……”
她没有动,我站了一会儿,叹气,从客房里抱出被子给她盖上。在关灯的一刻我看到她的睫毛在颤动,泛出一线晶莹水光。
第二天我起来时,她已经不在了。书桌上放了一封书笺,字体娟秀规整,灵气十足,一如其人。拆开,厚厚一叠。
教堂的钟声和赞美诗远远响起,玻璃上结了很厚的水气,从里面望出去,外边的世界很模糊。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读完那封信的,我也不知道那些信纸什么时候从我的手中滑落,飘到了地上。我只记得2003年的圣诞节,早上9点,我站在自己家的落地窗旁,凝望着教堂的塔尖,和成群飞过的白鸽,突然间——
泪流满面。
2003年的圣诞节,雏死了。
死在4531年前,古王国第四王朝时期的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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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10:37:05 PM《穿越文合集》楔子
逝去的欧若拉作者:清歌漫,十四阙
第一章 Daisy的诞生
“雏?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因为它是森林中的妖精贝尔蒂丝的化身花。贝尔蒂丝是个活力充沛的淘气鬼,我希望你能和她一样快乐。”
有异状。
彼临走过长街时,轻皱了下眉,空气中涌动着几股暗流,小心翼翼,蓄势待发。
“站住!什么人?”一道黑影自墙角后闪现,看见是他,顿时一怔,连忙鞠躬行礼,“彼临大人,是您啊!”
对方一身黑衣,抹额上印刻着银色十字架,原来是虚灵界的隐部成员。
“怎么回事?”
“有只恶灵在这一带盘旋,吓到了不少人,我们正在紧急处理,要把它抓回灵界。”
一二三四五,竟然出动了五名隐员,看来那只恶灵真的是很棘手。彼临点个头,转身正准备离开,那成员却又唤住他道:“彼临大人!您……您仍是不回天界吗?”
“我有事。”他淡淡回答。
“可是,闼罗大人他们都很惦念您呢……”隐部成员还想说些什么,就听见远处响起一记暗哨声,恶灵来了!当下也顾不得再行礼告别,立刻飞身一闪,隐没入墙,消失不见。
与此同时,长街的那头,一个白色人影缓缓出现。
彼临微微一惊——小孩?
那恶灵竟然只是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凌乱的长发,巴掌大的脸庞,穿着单薄的旧布裙,光着双脚,看样子死了不会超过一个月。而且,她身上也完全没有邪恶气息,一双眼睛怯生生的充满稚气。
这是怎么回事?
小女孩走到一户人家的窗前,又回头观望了下四周,彼临站着没有动,以他的法力只要他愿意,别说只是个区区死魂,便是天使也看不见他。
果然,小女孩毫无觉察,撬开那家的窗户爬了进去。彼临不禁又皱眉,看她的姿势动作相当笨拙,就这样子还想吓人?
隐部成员纷纷跟上,准备在她做恶时突击抓获。谁知她进了屋子后竟只在厨房里转悠,橱柜里放着晚餐没吃完的馒头,她就伸手拿了一个,想一想,可能觉得不够,又拿了一个,然后转身回到窗边,看样子想回去了。
好巧不巧的碰到该屋女主人半夜梦醒上厕所,透过厨房半开的门看见两只馒头在空中缓慢移动,顿时吓得放声尖叫,眼白一翻,晕倒在地!
小女孩爬窗的动作停了下来,一脸惶恐的望着地上昏死的女人,竟似比她受到的惊吓还要大。
这时哨声响起,隐部成员立刻跳过去一拥而上,轻而易举就抓住了她。馒头掉到地上,她开始挣扎,拼了命的想去捡,奈何手臂被人牢牢扣住,压根动弹不得。
朦胧的月色下,那双晶莹剔透的琥珀色瞳仁中溢满了泪光,又是可怜又是无辜,落到彼临眼中,心中突然一悸,就那样被毫无防备的触动了。
他走过去架住隐部成员的手,对方震惊:“彼临大人!”
“她不是恶灵。”
“可是……”
就在他们犹豫间,小女孩猛的挣脱开,一把捡起地上的馒头就跑了。隐部成员们各个面面相觑。
“把她交给我吧。”丢下这么句话后,彼临转身追上了她,并不靠近,只是远远的跟着。但见她一路狂奔,绕过好几个弯,最后到了一条小巷子里,确定没人追上来后,对着墙角的垃圾箱呜呜的叫了几声。不一会儿,一只野狗的头从箱口里钻了出来。
小女孩眯起眼睛微笑,将馒头捧到它面前。野狗连忙爬出来,然后又转身从垃圾箱里叼出三只幼犬。
小女孩一边看它们吃,一边高兴的摸摸它们的头。
彼临静静的望着这一幕,墨蓝色的眼睛变得更加深邃。
事实上,很少有动物愿意和魂灵接近,因此在人间能看到这样的景像,非常难得。他本就在奇怪一个死人偷别人家的食物做什么,原来是为了这四只狗。而她之所以死后不肯归天,依旧在人间徘徊,大概也是因为这个。
可惜了……原本是个可以上天堂的灵魂,却最终因为盗窃而毁了自己的前程。
一念至此,他现身走过去,母犬最先警觉,全身僵直犬毛倒竖,对他呲牙,小女孩转过头,看见他,吓了一跳。
母犬猛然纵身,朝他直扑过来,小女孩惊叫道:“芭比,不要!”
彼临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的点在母犬额头,母犬一个寒栗,再落回地上时,已恢复了平静,不再鸣叫,温顺之极。
“芭比,你没事吧?”小女孩抱住狗狗,发现没有受伤,这才松一大口气,问他,“你也是来抓我的吗?”
彼临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淡淡的说:“你在人间逗留的太久了。”
小女孩很是吃了一惊,呆滞的喃喃说:“你的意思是……我死了吗?”
原来她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究竟是哪出了差错,为什么没有引灵人来引导她?看来天界的人对待工作真是越来越马虎了,秩序乱得一塌糊涂,连对付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魂灵都出动了五名隐部。
“原来是真的啊……原来那场车祸是真的啊……”她抱膝在地上坐下,神色更加黯然,“难怪下雪时我不会觉得冷了,不吃东西也不会饿了,原来我已经死了……”
“你现在知道了,就应该去你该去的地方。”
她咬唇,将头压得更低:“可是……我走后,芭比和她的孩子们怎么办呢?现在这么冷,孩子们又这么小,她没法去远点的地方觅食啊……”
彼临心中一动,走过去,手心朝下,将右手平放在离她头顶三寸处。小女孩不明所以,睁大眼睛望着他,满脸迷惑。
五秒钟后,彼临收回手,说:“你是为了救这只叫芭比的狗,才被车子撞飞死去的。”
“是这样吗?我只记得自己推了芭比一把,然后就没什么印象了。当我再清醒时,天已经黑了,芭比依旧蹲在我身旁。”
“你的死是场意外,所以引灵人没能及时发现。跟我走,我带你去找你的身体,然后复活。”
“复活?”她犹豫,“是要回到原来那样子吗?我……可不可以不要?”
彼临始料未及。
“我觉得现在这样子挺好的。因为不会饥饿、生病和死亡,所以不需要被别人所照顾,也就不会再给大家添麻烦。而且,这样我还能和芭比他们在一起,我觉得很快乐……”
彼临沉默。先前他已施法看到了她生前的全部经历——
她是个孤儿,尚在襁褓中时便父母双亡,被送入孤儿院。
如同所有的孤儿院一样,大孩子永远欺负小孩子,老人永远欺负新人,食物永远不够,衣服永远单薄。
她在一群孩子中,因柔弱而显得更加不起眼,毫无个性。大孩子们问她要蛋糕,她就乖乖的给,他们把她推倒在地上,她就自己拍拍尘土爬起来,文静内向,很少说话,连修女们都很少注意她。
她被派去帮邻街面包店送面包的途中,一只瘦骨嶙峋的野狗一直跟着她,呜呜的叫,并不凶狠,却叫的格外辛酸。
于是她不忍心,丢了一只面包给它。其后果自然是被面包店主发觉了,啪啪两记耳光,加上一通痛骂。
她没觉得委屈,因为虽然出于同情而施舍给饥饿的小狗食物并没有错,但那食物并不是属于她的。任意处置别人的东西,就应该受到惩罚,所以她对此毫无怨言。
回到孤儿院后修女们对她摇头叹气,其他孩子们笑话讽刺她,她一言不发的走进宿舍,习惯性的趴到窗口仰望天空。
如果她能变成云朵就好了,悠闲自在的飘在天上,看遍人间美丽风景。
第二天就不再让她送食物了,改为为住院的老奶奶送毛线。在路上她再次看见那只狗,狗一看见她便亲热的粘了上来,怎么赶也赶不走,于是她只好带它一起走。
然后便是那场意外车祸,走到路口时一辆马车冲出来,她下意识的拉了狗一把,结果连人带篮一起被车身撞个正着,直飞出十几米,滚落于地。
这就是她的一生,很简单,也很平凡。难怪她不愿意回去,的确,那样的人生,实在是没什么可留恋的。
但是,愿不愿意回去是一回事,应不应该回去又是另一回事,长年以死灵之态飘泊人间是不被天界所允许的,她不能继续这样待着。
“正因为如此,所以我才奉劝你在还没完全毁了它们之前及时抽身。”
她听后变色:“什么意思?”
“你难道没有发觉么?”彼临面沉如水,声音依旧淡的不起波澜,足够冷静,也足够残忍,“活物与死灵的接触会使他们变得虚弱,时间一久,必将死亡。”
她怔住,复震惊,一下子跳了起来,颤声说:“我、我……我不知道会这样……我以为只是因为天气太冷了,而食物又不够,所以他们才会看上去病恹恹的……真的是因为我吗?是我的关系吗?”
感觉到她的慌乱,芭比走过去舔她的手指,她却吓得连忙后退。看见她这个样子,彼临轻叹一声说:“走吧。”
于是她跟着他,一前一后走出深巷,芭比站在巷口呜呜的叫,但最终没再跟上来。
小女孩频频回头看它,眼圈红红的问道:“没有我送东西给它们吃,它们会饿死吗?”
“你知不知道这个世界里有因果报应一说?”
她抬起茫然的眼睛,显然不知道。
“你对动物好,是因为你的善心,但是,让它亏欠你太多,却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这些都是得偿还的。也许不是在这一世,不是在这一刻,但迟早,它得还给你。”说到这里彼临的眼眸又沉静了几分,“这种亏欠其实是一种劫数,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还,也不知道怎样才能还得清。还的少了固然不行,还的多了,就变成你反过来欠了他,如此循环重复,永无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