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淮走了后,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依然没有开灯。

我想,我是不应该后悔的。

现在的我想要的,当年的我想知道的,我已经都付出了最大的努力。 包括臭不要脸地去强吻,包括拉着他的手追问……至少我知道了现在我们没可能,也知道了当年他并没有话和我说。

十九岁的耿耿和二十六岁的耿耿都应该知足。

那么,我到底在哭什么?

第六十三章 最好的你

(N0.343 ― No.347)

我是在沙发上睡着的。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我竟然睡了十二个小时,明媚的阳光打在我脸上,一睁眼就是金灿灿的世界,把昨晚的难堪和丢脸都映照得像—场梦。

可能真的就是一场梦吧。我不允许自己继续想。

成年人的世界就是好。小时候有点儿什么伤心事,有的是时间回味和难过。现在工作就不允许你沉沧,所以洗把脸,甩甩头,捧着心碎去赚钱吧。

我没有再去过医院,也没有联系过余淮。我记得两天后就是他回美国的日子。

我有那么多不明白的事情,可他已经把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可能我无论怎么改变,在他眼中还是那个可怜的耿耿,自然是比不上他这种一路在康庄大道上狂奔的髙才生的。

狗屁,谁稀罕。

谁稀罕你。

我闭上眼睛仰起头,眼泪通通憋回去。

—个星期后林帆出院了。我们三个去接他,我爸破天荒允许我也开车跟着他。

于是我差点儿又追了我爸的尾。

林帆住了四个多星期的院,病床周围居然收拾出了一车的家当,真是令人叹为观止。我远远看着我爸和齐阿姨两人忙忙碌碌地把东西都放好,热热闹闹地拌嘴,不知怎么就觉得这个样子也挺和谐的。

林帆还会想起他的生父吗?

那种亲情比我和余淮三年的同桌情要深厚得多吧?我对我爸妈营造的三口之家的气氛的记忆,也应该比对五班的怀念要多得多吧

可是不妨碍我现在看着这两个最终将会相伴一生的人,觉得时间真是伟大,没有什么不登对,没有什么放不下。

我想,我也应该去和自己的过去做个告别,然后将剩下的一切交给时间。

“爸! ”我朝他喊道,“你们先走吧,我还有点儿事。”

我是认不出余淮的妈妈的。

尿毒症和类似病例的病房一共有三个,我挨个儿进去转了一圈,没看见一张像余淮妈妈的脸,倒是看到了上次差点儿把我活活吓死的死老太婆。我记得余淮说,她们是同一个病房的,那应该就是这儿了吧。

在六个人脸上巡视一圈,有一个脸庞苍白而浮肿的女人一直看着我。

我想从她的眉目间仔细辨认一下,她忽然开口,问:“你找谁?”

声音轻得像羽毛。

我早听说尿毒症患者做不了重体力活,没想到会衰弱成这样。

“我想看看余淮的妈妈。”

她笑了,脸上病态松软的肉堆到一起去,没有一点儿皱纹,怪异得可怕。

“我就是。你是他的同学? ”

“是,”我点头,“阿姨好,我叫耿耿。”

她缓缓抬眼,不知道是因为疲惫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原来是你啊。”她说。

我和余淮的妈妈没什么话可聊,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来看一看,除了同在一所医院的客气和对长辈的尊重以外,也许因为最后的一点儿好奇吧。

余淮妈妈似乎很髙兴有人来看望她,问了我很多关于我的工作的事情,—直拉着我的手说:“真好,真好,都有出息了了。”

于是,我更加想不起来家长会上那个凶巴巴的阿姨的本来样貌。

“阿姨,祝您早日康复,”我有点儿不好意思,“这段时间,我也没带什

么鲜花水果的来看看您,我……”

“阿姨记得,当初我还不乐意让你和余淮坐一桌呢,是不是? ”

我没想到她主动提起,以为她早忘了耿耿是谁呢。

是不是人生病了都喜欢回忆?余淮的妈妈拍着我的手,也不等我的回应,只是自顾自地说下去。

“那时候是真怕他不走正道,我也没时间管他,他爷爷奶奶身体都不好,爸爸常年在国外回不来,我当然要替他尽孝道。所以对余淮就特别没耐心,做事情不考虑他的感受。这一生病生了六七年,很多事情都看开了,我耽误他两次了,这次不如死了算了,抢救不过来就抢救不过来吧。谁知道,还没死成。”

“您别这么说……”

我说过,我根本不适合慰人。

“他都考上清华了,怎么我就不争气了。家里缺钱,他爸要是那个时候硬调回来,家里就没饯给我治病。你不知道,这个病是无底洞,每个星期都要透析,支撑不了。余淮那时候非要把他的肾给我,我怎么能为了我这条老命,赔了他的下半辈子?换肾之后就是半个废人了呀。后来也算天无绝人之路,等到了肾源,终于花光积蓄做了手术。”

我听得心酸,只能紧紧地拉着她的手。

“他爸不能回来,换完肾排异反应严重,要一直吃药,结果比透析还贵,身边儿离不了人。余淮跟我说,他不去北京了。”

余淮的妈妈忽然哭了出来。

“他考上清华了,跟我说他不去了。”

我怔怔地看着这个哭得肝肠寸断的女人。她的哭声在我耳中忽然变得很遥远,很遥远。

余淮去了本市的一所重点工科大学,一边上学一边照顾他妈妈,还是努力在三年内就修完了全部学分。

“他跟我说,他复读过一年,最难受的时候朋友发短信劝过他,没什么好难过,大不了比别人都多活一年不就赚回来了。所以他特别努力,上不了淸华,就铆足了劲儿要跟同学们同一年毕业。”

我当然知道这句话。

因为是我发给他的。

“那时候我的病已经好转了,不能干重活,但是不用住院了,我觉得都好了。不过他说要去美国读书的时候,我还是担心,家里都没有钱了,哪能供得起他?他说拿了全额奖学金,自己打工,不用家里帮忙,那些保证金什么的都是亲戚们凑的。我心里也不好受,他上一个志愿被我耽误了,这次我不能再拖着他了。”

“谁知道现在……”余淮的妈妈呜呜哭得越来越伤心,“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去死?”

我安静地听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个世界有太多天降横福,太多飞来横祸。我没成熟到可以坦然看待的地步,只能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可当一切发生在余淮身上,我实在没办法用平常心对待。

“你别怪阿姨拉着你絮叨。阿姨心里苦,也知道他和他爸更苦,不能一天到晚跟他们念叨死啊活啊,那不是让他们更难受吗?是我把这么好的一个孩子给坑了啊,他之前还特别高兴地跟我说他遇见你了,说你现在发展得可好了,他在你面前都觉得抬不起头,说自己也这么大年纪了,还不如你独立,见到你就又高兴又难过。我心想那怪谁?那不都怪我吗?……”

余淮的妈妈就这样哭了很久,最后才羞涩地放开了我的手。

我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漂亮话来宽慰她。

走出病房很久之后,我终究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走廊里依然人来人往。我曾认为医院是生死桥,却忘记了,在死亡这个结局之前,漫长的痛不欲生的过程,也是在这里发生的。它不光折磨病患,也折磨健康的人,在与死神的交锋中,病患付出生命,家人却付出了整个人生。

我以为那个面貌不经风霜的男孩只是因为一个小小的挫折站不起来,我以为他依然满身天之骄子的傲气,却不知道那个笑嘻嘻地对我说“我们一起坐同桌吧”的少年,背后已经过了万水千山。

我忽然在人群中看到他,提着饭盒走过来,转进了病房。

他说“后天我就要回美国了”,他没有,自然是没有。

可我无法迈出步伐再次拉住他的手,问清楚这漫长的过程。

我喜欢当年的那个余淮,那个最好最好的余淮。

可那些脆弱的崇拜和美化的记忆,真的足够承载现在的余淮那山一样的悲哀吗?

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后来的我是最好的我。

可是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

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只好伸出手道别。

我颓然转身,朝着门外走去。

第六十四章 都过去了

(NO.348—NO.355)

我过了一个月浑浑噩噩的生活。

没有出门拍片,每天只是不停地修片,出片,让助理下印厂,一切都交给别人。

然而坐在家里的时候,常常还是会一看到沙发,就想起那个黑夜里,他推开我的一瞬间。

那双情绪汹涌的眼睛,当时我看不恐怖行动,此刻回忆起来,心中尖锐地疼。

我没有怀恨在心。

因为我懂得他。

他在张平说落榜生张继名满天下时,说成王败寇活在当下;他在顶楼向我小小地展示了自己对竞赛成绩的恐慌后,就立刻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这样的余准,怎么会愿意让我戳破他的谎言。

谎言已经和他的尊严紧密不分。

记忆中的少年余淮越是闪闪发亮,现在这个活在谎言里的男人,就越让我心疼。

我居然还曾经在他面前提张三的近况、李四的新工作、王五的留学生活……

何其残忍。

这些东西,我从来没有得到过,所以也不觉得可惜。

他却实实在在地失去了。

我想给β打电话,虽然她总是不着调,但是有个人说说,至少有缓解心中的焦灼。

现在才发现老朋友是多么重要。

我和余淮之间的过去,即使我记得再清晰,时至今日也没有办法再和新认识的人说起。少年时代的东西,再怎么纯正鲜活,被我在这个年纪讲出来,也难免荒腔走板。

我从小就不怕别人笑我,但我怕别人笑我和余淮。

但我最终还是没有打电话。

我不想让β她们知道余淮的近况——这种无奈并不是耻辱,也不是失败,我根本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心而去维护喜欢的人的形象。

不是,不是。

但我就是不想。

余淮小心翼翼地避免和任何人联络的举动,假装自己已经飞回美国继续读书的样子,都很可笑,我一想却会疼得翻滚。

第三次竞赛失利,他走出阴影时对我说,林杨可以,我为什么不能重来呢?

你还想重来吗?余淮?

我有时会在夜里跑到市一院门口中,然后停步在病房门口;有时会忽然从床上坐起来,绞尽脑汁地想要对他好,绞尽脑汁到觉得把他当年对我所有的好都回报出来也不足够。

可我知道,他不需要。

我不想再用短信和电话逼迫他把自己的手机号关停,所以没有找到他。

他一次次被命运捉弄,一次次拼尽全力把人生道路拨回正轨,然后再一次次输给命运的翻云覆雨手。

所以,我选择让他活在自己的“美国”。

可这真的是他想要的吗?

十一期间我没有休息,因为之前小助理接的那个北京飞来的拍婚纱照的顾客已经到了我市。

助理说,人家要去振华取景,让我跟着一起看看,边看边谈。

我整整七年都没回过振华了,这对夫妇真他妈能折腾人。要不是助理说开了个高价对方也乐呵呵地没奓毛,我才不伺候。

我没精打采地站在振华大门口,幸亏只是取景,要是今年拍片,我估计能直接死在操场上。

赭色的大门是我们入学前一年刚修的,到现在正好十年了,风霜雨雪的侵蚀之后,颜色褪淡,竟然比以前好看了不少。

算明白恍如隔世是什么感觉了。十年前我第一次站在大门口的时候,曾经盯着它激动又忐忑地看了许久。

那时候我是耿耿,我还不认识余淮。

“耿耿?久等了。”

我转过头,眼前站着一个有点儿眼熟的女人,皮肤很白,长发抚媚,眉眼细长。

“你看着有点儿面善。”我笑着问。

“当然。我是洛枳。”

我愣住了。

“洛枳学姐?!啊啊啊啊怎么是你!电话里怎么不说! ”

她背着手笑眯眯地看着我在校门口哇哇疯叫,那副老谋深算的样子啊,当年的感觉都回来了。

“你结婚?你拍婚纱照?谁?谁娶你啊哈哈哈,这么有福气! ”

“我也觉得他很有福气,”她一本正经地点点头,把我逗笑了,“而且我觉得,你可能会认识他。”

她朝马路对面招招手,笑得明媚。

我顺着那个方向看过去,一个髙大的男生抱着三瓶水,穿过斑马线朝我们跑过来,看到洛枳招手,瞬间也绽放出一脸无比灿烂的笑容。

是盛淮南。

是“洛枳爱盛淮南,谁也不知道”的盛淮南。

我站在原地,几乎要忘了呼吸。

我看着盛淮南,半晌没说话,只是死盯着,彻底把人家看毛了。

洛枳自然不会知道我曾经在墙上见过那句话。

“你不会以前对人家小学妹……”洛枳面色难看地转头对盛淮南说。

“绝对没有……吧? ”盛淮南挠挠头,被洛枳狠狠地掐了一把。他大笑,顺势将她揽在了怀里,从背后抱住,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

他妈的老子还没反应过来,你们就秀上恩爱了,有没有王法了?!

“你是不是特意回来跟我显摆的? ”我瞪洛枳。

洛积点头,一脸阳光。

“对啊。”她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