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耀脸色一变,抿紧嘴默不作声地抱紧了他,用力拍拍他的后背,掷地有声地说:“你不缺什么,就算缺了,咱们把它弄回来就是,有什么大不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不想丑化于书澈,他是自私和骄傲,但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人。

第19章

王铮被徐文耀紧紧抱着,外人看来,这个拥抱符合男性之间情谊的正常交换,犹如兄弟或者伙伴一般的安慰,地点是医院,往来的人多半以为这俩人乍然听闻亲朋好友的什么噩耗,以至如此伤神,其中一个强忍泪水,另一个拍着他的肩膀安慰。

但对王铮来说,整个成长阶段能称之为拥抱的东西几乎没有。他记得清的只有一个:在他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发烧到四十度,他的母亲把他紧紧抱在怀里,不断给他额头换下被捂热的毛巾。隔了这么多年,他记忆中仍然能清晰地重现母亲那天所穿的衣服质地,的确良白色衬衫,贴在脸上有种贴上一张白纸的感觉,有点硬,不柔顺,但是却很好地烘托了母亲的体温,以及属于母亲长年在中医药房工作的中药味。那个味道令他心醉神迷,犹如重返子宫,被周围温柔而暖暖的水包围。而从母亲身上传递过来的焦躁和担忧,确凿无疑的关爱,这些都令他备感安全。童年的王铮在这个时候不止一次想,如果就这样死了该多好,这个时候死掉的孩子,能够保有母亲最温柔的爱,绝对不会对死亡产生恐惧感,相反,还会怀有幸福,这样死掉的话,也就没有什么所谓怨恨。

但是一旦他病好,这种温情立即被剥夺。他的母亲又回复到往日那个粗暴严厉的存在,将呵斥责骂当成日常对话的主要方式。十六岁那年,他有一次,跟母亲到她工作医院的食堂吃饭,那天中午打了一份番茄鸡蛋,因为放的糖多过盐,这道菜让不喜欢甜食的王铮备感折磨。但他的不情愿被母亲发现了,也许那天母亲因为家务多,上班又迟到,连累了当月的全勤奖金;也许她前一天晚上,正好跟丈夫在家里又发生口角,憋着一肚子火。不管原因为何,王铮很不幸地充当了她发泄的渠道,她不管不顾,当着食堂许多人的面,将王铮狠狠训斥了一顿。

即使在今天,王铮闭上眼还能看见那个时候的自己,穿着过大的校服,垂着头一声不响,像一只打蔫的鹌鹑,战战兢兢听着母亲在自己头顶怒气冲冲,尖利地嚷嚷着你个夭寿仔怎么那么不惜福啊,还挑食,快点吃,不吃就晚饭也别吃!旁边有母亲的同事看见了,帮着打了两句圆场,这让母亲越发愤怒,仿佛找到同仇敌忾的战友一般,用她那极具穿透力的大嗓门,将王铮从小到大在吃饭上的劣迹都数落了一遍。

那个时候,王铮深深地埋着头,觉得自己就如一个顽劣的典型,一个令母亲蒙羞和耻辱的孩子,来自母亲一方的羞耻以如此扩大的方式反压到他头上,令他几乎都要喘不过气来。他别无他法,只能用十倍的羞愧,查检自己,不放过任何一个小角落,查找罪证,以印证母亲的权威。

在他成年以前的每一样决定,几乎都要靠与母亲斗争才能争取得到。大到填高考志愿,小到买一本自己想要的小说,所有超出母亲认知范畴的东西,都被她断然拒绝在她的世界外。一直长到高中,他在母亲的眼皮底下,从没试过住宿,从没试过晚上跟同学出去玩,更加不要说尝试那个时代小男孩热衷的游戏厅,录像厅,泡马仔,打群架,至于节假日一家人一块旅行,与家人交流和沟通之类,更像天方夜谭,属于电视荧幕中遥远而不切实际的幻想。

王铮从小就渴望离家出走,渴望长大后远远地离开这里,离开父母无休止的相互埋怨和争吵,离开除了吃饱穿暖外没有其他盼头的,一眼望得到头的生活,离开这种所谓大家都差不多这么凑合过的日子。大二那年,他遇到李天阳后,便几乎义无反顾地跟了那个男人,对他来说,李天阳不仅仅是一个爱人,还是一个拯救的门户,还是另一种,闪光而丰富的生活的可能性。

他那么努力地想要追上李天阳的步伐,想说李天阳高兴的话题,想做能让李天阳愉快的事,但王铮如此笨拙而缺乏经验,在读大学之前,他甚至没有试过在餐厅决定这顿饭该吃什么。他一直生活在一个狭窄的环境中,由他的母亲、师长、主流价值观确定了他所要做的事,所要说的话。这种氛围他觉得窒息,他渴望自由和外面宽阔的世界,但等他真的跟了李天阳,他才发现,那个他所渴望逃离的环境,其实也是一种安全和保护。

他逃离了那个环境,却陷落了另一种巨大的惶恐和不安定中。

这些东西,李天阳不会知道,知道了也不可能理解,但这不能怪他,王铮在无数次回想自己的过往时,都明白不能怪他。那个时候,他连跟李天阳抱怨的想法都没有,他时刻在怕,怕自己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笨拙和幼稚,怕因为这样,被李天阳嫌弃和唾弃。王铮在那四年里,一直想扮演一个角色,一个成熟老练优雅睿智的恋人。但因为他没有经验,这种扮演最终就搞砸了,拙劣一点点还是暴露了出来,他原本不擅长这些,所以他输给了于书澈。于书澈才是真正的成熟老练、优雅睿智,李天阳分手的时候说过,对于书澈的爱是他没办法忽略和抵抗的,他知道对不住王铮,他在理智上也勒令过自己不能再跟这个男人纠缠下去,但是他做不到,分不了。

现在,这个李天阳口中所说的,做不到,分不了的男人,跑过来问他,明明按着通常意义上的爱情原则建立的爱,明明已经有了信任、理解、尊重和真诚,为什么他跟李天阳的爱情,也终究难以为继?

王铮觉得这个问题叩问了他也一直迷惑不解的地方,那个时候,他对李天阳,或者说他与李天阳之间,难道没有这些吗?也有的,可能多,可能少,只要愿意,他可以往上面添加想要的形容词,可是事实上,就算拥有这些要素,仍然没有用。

如果他们都是在情感关系中缺失某个重要部分的人,那么,那个部分到底是什么?

“这个问题还真不好说,”徐文耀听完他断断续续的叙述,松开他,没有对面抱着,却仍然单手环着王铮的腰背,一边轻轻抚摩他的背脊,一边柔声说,“但我觉得,你被那一位姓于的给绕进去了。”

“绕进去了?”

“对,遵循他的逻辑,用他想问题的路子来看自己的,他都拎不清的事,对你来说,当然更加无解。”徐文耀从口袋里掏出叠得方正,边角熨烫整齐的手帕,递过去,带笑说,“擦擦,脸都成小花猫了。”

王铮骤然红了脸,接过手帕擦了擦,呐呐地说:“我,我平时不至于这样……”

“平时不至于这样,你还想哪样?”徐文耀带笑骂说,“你以为你在我心中的形象很高知?”

王铮羞愧地垂下头。

“行了,这有什么?于萱在我跟前出丑的多了,你这些跟她一比,就是小巫见大巫,再说,谁知道我什么时候就会在你跟前失态呢?这人啊,总有自己掌控不了的情绪,喜怒不言于色,那是对着外人,是吧?”

“我还是修炼得不够,这么多年了,我还以为自己已经……”王铮叹了口气,垂头轻声说,“徐哥,你心里也觉得对我挺失望的吧?”

“是挺失望的,但不是因为你被人三言两语激到失态,而是你不肯面对这种失态,”徐文耀单手搂住他,拍拍他的肩膀,轻声说,“人的精神状况不是一个虚构物,没有一个可以遵循的理性原则,不然当年弗洛伊德的理论出来时,不会在西方掀起一种革命性的思想转变。虽然他老人家今天备受批评,但是他确实第一个用科学研究的方法表明了,我们赋予自己行为意义的理性原则,在精神层面,在潜意识里是不管用的。所以王铮,你不能说我已经快三十了,我就得管住自己的精神活动,让它该怎样就怎样,这不现实,也是把人简单化的一种理解,你学的是纯理论,在这点上,你该比我更明白才是。”

王铮点点头,有些赧颜说:“但社会文化对我们各个年龄阶段该有的状态总有一套说辞,比如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之类,我们生活在其中,很难不受影响。”

“那么你觉得自己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吗?”徐文耀问。

王铮一愣,随即老实地回答:“不能。”

“那不就是了,孔孟之道隔了两千年,那个时代没有精神分析学,可不意味着,人就被一种思想限制住,是铁板一块,只会按照这个规则生活,是不是?远的不说,我举个例子,文革时候,中学生斗人斗上瘾,专门揪各行各业的领导权威,社会上一片混乱,也没人敢阻拦他们,一时间武斗风起,死了不少精英人才。我们家一家子都是军人,还是小有功勋那种,我爷爷当时作为军区领导人,就被红卫兵盯上了。一群小崽子带着袖章拿着毛主席语录冲进大院要抓我爷爷去游街,你猜怎么着?”

王铮好奇地睁大眼睛,摇了摇头。

“一整个警卫连的人都出来了,个个荷枪实弹,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们都吓住了,我爷爷就坐庭院里,不动声色地装枪,他早年参加革命杀的人可多,气势骇人,震住全场,没人敢上前抓他。后来军区政委们出来了,搬出周总理的指示文件等,半劝半吓,把那帮人给轰走了。”徐文耀笑了笑,摸摸他的头发,说,“那些警卫员们后来跟我们家一直保持很好的关系,我小时候问过他们怕不怕,那种情况下,一开枪就是反革命的大罪。有个叔叔笑着说,怕当然怕,但在自己地盘上把首长让一群毛孩子抓了,那还要不要脸了?我又问,毛主席都说造反有理,你们不是在反对毛主席吗?他笑了笑说,毛主席他老人家离得太远了,管不着我们这边。”

“小铮,在那样一个时代,他们一块的战友都没人觉着他是错的,人有时候,不是说按着别人的规矩来,别人的规矩是一套说辞,你完全也可以自己弄一套自己的规矩,比如说,三十几岁了照样不压抑自己的情绪,容许自己有伤口,也有软弱的时候,当然哭鼻子之类的,在徐哥面前就好,别人那,还是别表现出来,会被人笑话的。”

王铮红了脸,头低得恨不得把自己埋起来。

徐文耀哈哈大笑,单手搂紧了他,摸着他的头发说:“刚刚那个事,我一个局外人看着啊,其实就一来找抽的,你没让人言语挤兑了去吧?小傻子?”

王铮咬着下唇,摇摇头说:“我有顶回去。”

“这就对了,给他点颜色瞧瞧,让他以为咱们好欺负,”徐文耀赞许地说,“下回甭跟他废话,下勾拳揍丫的,不会打架啊,没事,改天我教你。”

王铮也笑了,说:“你怎么还教人打架?还公司老总呢,难不成生意上谈不拢也拿拳头说事?”

“要搁我这就不是动手那么简单了,我主要是怕你被他的歪理绕晕,听着啊,两人相处没有什么缺不缺,要说缺,世上就没完满的东西。咱们问心无愧就好,你说,你在跟那什么阳处朋友的时候有尽心尽力对他好吗?”

王铮想了想,说:“基本上算有。”

“那没什么好遗憾的,你能做的,就是这么多,咱不能要求自己做弄不了的事,有那个金刚钻,才敢揽瓷器活,两人相处,就是这样,你给了他十分,他如果想跟你好,自然会十分地还回来,但有些人非但还不了十分,还觉着你给的不合他的意,给多了,或者给得太频繁了,这就不是你能控制的。”徐文耀笑着柔声说,“而且你这缺心眼的,想也知道吃了亏,事情都过去了,哪还轮得到你来自我检讨?”

王铮笑了,徐文耀的话讲一种复杂的情感关系理解得简单而直接,但有时候却不失为一种走出困境的办法,他看着徐文耀,问:“那你呢?如果你谈恋爱,你会给几分?”

“满分十分?”

“对。”

徐文耀的笑瞬间消失了,他转过头,看着王铮,收紧手臂的力量,慢慢靠近他,哑声说:“也许,得看人……”他伸出手,摩挲了王铮的下巴,手竟然有点抖,但目光复杂,似乎在挣扎,有难以决断的事情,有不确定,但也有炙热的渴望,最后他叹息一声,松开王铮的下巴,站起来说:“走吧,你的汤再不送,于萱喝到就不热了。”

王铮愣愣地看着他,心里有些莫名其妙的怅然若失,但很快调整了情绪,点头说:“好,我把汤送过去,徐哥一起来吗?”

“不了,我把于萱家老爸安顿了再说,老爷子有人陪着,但到底这饭还是得我过去,刚刚是我不放心,现在你也没事了,我该走了。”

他匆匆忙忙地说完,勉强一笑,朝王铮挥挥手,转身就走。

作者有话要说:徐文耀对王铮动心了。

第20章

王铮进去病房的时候,于萱正在试衣服。

隔着窗子,王铮看到于萱气喘吁吁地努力将自己套进一件黑色小礼服,那种服装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设计简洁扼要,三言两语将一件衣服所能承载的高贵内敛展现无疑,但又峰回路转,在腰线和裙摆处精细地点缀上不规则图案,绣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藤蔓花枝,妙曼而华美。好比进行曲走到第三乐章,忽然有悠扬深远的节奏与慷慨激昂主旋律的相应得彰。

也不知道于萱上哪弄来这么条漂亮裙子,但她病的时间太久,平日有衣服罩着,有兴致勃勃的情绪掩盖着,总让人忘记这是个病入膏肓的女人,但现在宽大的病服脱下,又费劲想解开秋衣秋裤,底下瘦骨嶙峋的身子就露了出来。王铮看得怵目惊心,他还记得大学时代,一到夏天,于萱永远都是短裤短T恤,颜色永远徘徊在黑、灰、蓝之间,但即便如此,少女的神采,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仍然能从这些颜色中跳脱出来,用自身的活力给这些低沉的颜色掺进靓丽的要素。于萱的皮肤不算白,带了点米黄,就如陈年的珍珠项链,揭开檀木首饰盒的瞬间,有细润而暗哑的光。从短裤下露出的两条腿,不算修长,小腿有点粗,膝关节比其他女孩的凸出,坐下来也总是不安分地分开两边,从来没有所谓女孩该有的并腿观念。但这样的于萱,犹如野地里疯长的芦苇,柔韧优雅,鲜嫩多汁,透着活力和水分,孤独得理所当然,却又张扬得理所当然,看上去,就连王铮这样的同志也不得不承认,于萱拥有一具漂亮得令人侧目的身体。

但这一切显然已经让疾病摧毁干净,仿佛在她体内被安置了一台抽水机,将那些鲜活的水分抽干净,再将血肉曝晒于阳光之下,令原本均匀有序的肌肉体从此干瘪软趴。脖颈、手臂、腿,这些裸露出来的部分,干瘦得厉害,以至于关节就如被人拉扯开一样,突兀吓人。这袭华美的裙子,不知为何,竟然让王铮想起裹尸布,在被抽离了活力的身体上,孤零零地挂着,华美得愈加凄凉。

王铮突然就明白了,为何于萱现在突然热衷了化妆,这个问题他原本有些疑惑,要知道对方给他的感觉,一直是游离于性别之外,但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她忽然开始热衷穿衣打扮,忽然迷上了化妆,忽然对扮演一个女人无比热忱。是的,扮演,她从来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女性气质,她只是按照自己的想象,怀着古怪的热情,想把自己往那上头靠拢。但是王铮明白,她与自己在某一点上无比相似,他们都是天生不擅长模仿社会常规的人。王铮模仿不了一个成熟优雅的男人,于萱也没法模仿一个成熟优雅的女人,他们的笨拙显而易见,可笑也显而易见,但如果不对她发笑,王铮觉得,自己想哭。

于是几乎无可选择,王铮很快就笑了,他甚至敲了敲门,调侃地说:“哎,打扮成黑山老妖,是想吸哪位无辜书生的精血呢?”

于萱转过身,抬眼看他,笑颜如花,有韶华胜极的美。她眨眨眼,笑嘻嘻地回:“答对喽,我瞧上这家医院某年轻有为的外科医生,正准备拾掇一番,上前把人抓进我的盘丝洞。”

王铮把门小心关上,天气很冷,屋里开着空调虽然暖洋洋的,但于萱这么一身礼服,他还是有些担心,把汤放了,说:“行啊,你还舍得下血本了啊,衣服哪来的?挺贵的吧?”

“还行吧,不清楚那种事,对牌子什么的从来记不住,设计师的名字也是。来来,你看我,电影里头不是经常有女主角的裙子转圈的镜头吗?我转一个给你看看,”于萱兴冲冲地转了个圈,还没转完,脚下一踉跄,险些摔了,王铮一阵心惊,忙伸手扶住了她。

“嘿嘿,那什么,多日没动作,武功都废了。”于萱傻笑了一个,顺嘴说,“等我好了,我铁定能转个大的。”

王铮双手一滞,点了点头,含糊地说:“知道了,别耍宝,坐下来喝汤。”他四下看看,说,“屋里头虽然暖和,但你还是要小心,把裙子换了吧。”

“没事,难得我穿个漂亮衣服,病服什么的,有股怪味,我腻烦死了。”她孩子气地嘟嘟嘴,眼睛抬起来看着王铮,小声地问,“不好看?”

“还行。”王铮笑了笑,说,“但偶尔我想起你大学时候的邋遢样,有点感慨而已。”

“哈,是这样啊,”于萱呵呵笑,问,“感慨什么?”

“连你也能变淑女啊,”王铮皱眉笑着,把她扶到一边的椅子上坐下,转身拎起保温桶,打开盖子,倒出一碗汤,递过去说,“果然爱美的天性是不可阻挡的。”

“与其说天性这种虚头八脑的东西,不如说社会约束力好些,”于萱喝了一口汤,点头说,“味道不错哦,里面是不是有陈皮,你下回别放,我烦那玩意。”

王铮好脾气地笑了,说:“明白了,大人还有什么吩咐?”

“给唱个小曲下饭更好。”于萱笑嘻嘻地点头。

“还真来劲了啊,”王铮在她边上的椅子坐下,调侃着问,“说吧,医院里头哪个帅哥这么倒霉被你看上了?”

于萱的手一顿,随即又笑逐颜开,摇头说:“那可不能告诉你。”

“你这就不厚道了啊,我当年的事,可从没瞒过你。”

“当年你不是正处在情窦初开的时候吗?我瞧你傻不拉叽的忒容易受人骗了才勉为其难做了你的知心姐姐,怎么你以为小女生交换日记哪?我这个事跟你说不着。”

王铮没好气地说:“行,那容许我先为那个人默哀一会。”

于萱撇撇嘴,默不作声地喝汤,随后古怪一笑,说:“我也二十好几了,忽然想想这辈子还是个处女就要死掉,还真是有点不值当。”

王铮瞪大眼,重复了一句:“后悔还是个处女?”

“是啊,”于萱点头,满不在乎地说,“男朋友什么的没交过,传小纸条递情书的事没干过,连基本上具备的那点性知识,都是从书上自学的,我们家里这类话题是禁忌,没人会主动提及,如果不得不提到性,我们会用其他的字眼代替,比如说那档子事,那个,反正很含糊,我父亲从我记事那会开始,就只会板着脸训人,我一度怀疑他从没过过性生活。但后来一想,没性生活我是从哪蹦出来的?这不符合常识啊。”

王铮扑哧一笑,想起刚刚撞见的于参谋长,说:“我刚刚撞见你爸了。”

“我知道,他以为你是我对象呢,正觉着对不住你,可心里又自私地想让你陪着我,你别揭穿啊,他好容易看我正常了点,就当我为他做件好事吧,而且,以后我不在了,他会对你好,我也放心点。”

“于萱……”王铮心里堵得慌,不知道说什么。

“别介啊,这有什么,”于萱伸出手按在他手背上,她的手有些发凉,小巧而细致,即便是病了这么久,指尖仍然漂亮有光泽。王铮抿紧嘴唇,反手握住她的,于萱微微笑了,轻声说:“你别看我不着调,我爸爸可是个人物,而且护犊子,小时候我被大院里的小孩欺负,我爸爸能让警卫员抱着我,一家家找上门去,说是道歉,可他是首长,谁敢真接受他的道歉?他话里话外明褒暗贬,那些孩子很快就不敢对我怎么样。我爸这人哪,反正他要是对你好,别的人就欺负不了你。”

王铮勉强笑了笑,哑声说:“不用这样……”

“要这样,”于萱握紧了他的手,仿佛要把身上的力气传给他一样,认真地说,“不要推开我给你的,何况,我能给的也不多。”

她看着他的眼睛,平静地笑了笑,感慨说:“真希望把我全部的运气都给你啊,可惜我都给糟蹋得差不多了。”

王铮眼睛一涩,险些掉下泪来,他忙别过脸,岔开话题问:“我记得好像很少听你说过你爸爸。”

“嗯,没什么好说的,老头子跟我八字不合,我们一碰面那绝对是彗星撞地球,吵得凶了,砸东西的时候都有,但奇怪的是,我虽然从没相信过什么父母爱孩子这类全民神话,但我一次也没想过离家出走,一次也没有过。”

“因为其实你还是爱你父亲。”

“爱吗?”于萱皱皱眉头,说,“也不尽然是,我感觉有点像两只鼹鼠。你看过那种动物吗?藏在地底下,对储备过冬食物的积极性远超过其他动物,我们就是这样的,我们都能知道冬天什么时候到来,于是我跟我爸,天性中都会不由自主为过冬做准备。”

“这么说有点晦涩。”王铮轻声问,“冬天是一个隐喻吗?指危险之类的?”

“差不多就这么回事,”于萱咯咯笑了起来,抽出手,拍拍他的肩膀问,“跟你说话就是不费劲。这么说吧,我跟我爸爸,都有所谓的预知能力,但我爸没我这么敏感,他只能模糊知道一点大事上的走向,而且他可比我狡猾多了,他把这种能力藏得很深,然后自如地运用到工作上,在军队上干得风生水起,可我不行,我在这种能力的压榨中,把自己的生活弄糟了。”

王铮挣扎了一下,终于问:“于萱,我一直想知道,你的病,你事先也预知了吗?”

于萱看了他一眼,平静地说:“知道啊。”

“那,为什么不在可以避免的时候避免,反而,要抽那么多烟,要这样透支自己的身体……”王铮狠狠地吐出这句话,瞪着她,痛苦地问,“你替我想了很多事,介绍我认识徐文耀,又介绍我认识你父亲,但你为什么从来没想过,如果你一直活着,对我来说,要比这些都强吗……”

于萱一下沉默了,她垂下眼睑,像怕冷一样抱住自己胳膊,强笑说:“呵呵,有点冷呢,帮我拿件披肩,跟这个一套的,哪,床上那件皮毛。”

王铮憋着一口气,却不能冲她发作,只好站起来替她拿了披肩,于萱接过绕在自己肩膀上,把瘦削的下巴埋在那堆柔软的白毛中,笑了起来,说:“王铮,你真傻。”

“什么?”

“事情从来不能避免,哪怕知道结局,该怎么样,还是会怎么样。”于萱抬头淡淡地笑着,说,“你看过一个电影没有,名叫时间机器,男主人公为了救自己死于非命的未婚妻,特地制作了一台时间机器,回到未婚妻出事之前,试图阻止不幸,但结果,他回去了多少次,就目睹了多少次未婚妻的死,而且,死法还不尽相同。”

“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的,由微妙的链条组织起来,一环紧扣一环,如果硬要解开,那会世界大乱的。”于萱笑嘻嘻地说,“当然世界大乱什么的不关我的事,但拯救世界的英雄可不一定会出现,而且还那么及时。”

“我不管什么世界大乱,我只是,”王铮一下子哽住了,他微微仰头,艰难地说:“让我看着你慢慢死去,太残忍,我做不到……”

“你不觉得,这是我的福祉?”于萱轻声反问。

“什么福祉?”王铮愕然地问。

“没什么,对了,”于萱看着他,微微眯起眼,“前几天,你没来看我,有个人找到我这来了,你想知道是谁吗?”

“谁?”

“李天阳啊。”于萱不无得意地说,“太有趣了,看到他那个样子,我的病立即好了几分。”

王铮诧异地问:“他来干什么?不是,他怎么知道你?”

“因为你们俩处朋友的时候,我去找过他啊。”

“你找过他?”王铮猛地站起来,问,“于萱,你到底有多少事瞒着我?”

作者有话要说:在这里再一次跟大家说一遍,这个文真的不是讲究情节的文,它的进展会很慢,会有很多心理剖析,会有很多让你觉得沉重的东西,也许主角还性格墨迹,作者行文也从来不喜欢所谓简洁的文风,这些都是在写这个文的时候就设定好的,我真的不希望,在明知道这一切的情况下您跳坑了,却反过来指责我,为什么不写轻快的情节文,为什么让主角墨迹,为什么总有大段心理分析,然后将之称为我骗v文钱。如果这样,我真的奉劝您早点弃坑,不要为这点冰棍钱闹不愉快。

我从第一章就说过,这个文可能会不讨好读者,现在更加坚定这个想法,我想写一个给自己看的文,我写文快两年了,也是觉得该寻求一种自己的表达了。如果您能跟我一块走下去,那是有缘分,我会很感激,并且保证会认真用心去写;但如果您中途觉得不好看了,点一下叉叉,咱们好聚好散就行。以往某水文下总是或多或少闹得不愉快,其实跳出来看真没必要,我表达我的,您能接受当然最好,不能也没人强求啊,一切随缘吧。

耽美圈如果少点是非,相信读者能看多点好文,作者也能走得更远,如果总是掐架的风气,好作者真的只能一个个流失掉。我在我的围脖上写“希望有一天作者跟作者能共享资源,不同作者的粉丝能不用通过践踏别的作者来抬高自己的偶像,希望单一狭隘的耽美写作观能早日被打破,能允许不同作者做出更多更好玩的写作尝试”,这也许真的是我白日做梦,但行文至此,还是想感慨一句,如果这能成真,该有多好。

第21章

这个过年期间,李天阳都呆在G市,私心里想再见王铮一面。

虽然他没想好,再见到王铮要如何。

他不只一次地想,要自己再年轻十岁,不五岁,该多好。

如果再年轻一点,他想自己还真干得出堵在王铮家门口这种事。

堵在王铮面前,死缠烂打,说尽所有肉麻的话,或者什么也不说,就把人抱紧了,不撒手,他要打要骂随便,如果哭了更好,那么事情就有转机有希望。

年轻时候李天阳从不屑做这些,差不多二十出头的时候,他冷眼旁观周围一干直男为了泡妹妹丑态百出,尽干什么女生宿舍楼下点蜡烛抱鲜花,跟傻冒喊口号似的高喊我爱你,他觉得这种行为很愚蠢,把个人生活公众化,犹若戴了高帽踩高跷,以为弄上这身行头,就真比别人高,以为当着众人的面把自己那点小情绪喊出来,那点爱就比别人的真诚。

卸了妆,还不如别人的呢。

李天阳只要看到这种夸张似的示爱,都会在心里嗤笑一声,无聊。

但直到现在,他才忽然觉得,那些死缠烂打的招数,有时候并不全是因为无聊,而是人在一时之间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又被心里火烧火燎的欲望催着逼着,恨不得立刻见到那个人,得到那个人,明知道有些招数用了适得其反,可能会惹得对方厌烦,但还是用了,迫切地希望用最直接的办法来达到目的,如此而已。

比如对王铮。

他实在受不了,要疏远客气地跟王铮说话。

记忆中,在王铮跟前,从来就是想说什么说什么,就连当初那么决绝的话语,也是遵循本心意愿。

可现在,再也不行了。

其实王铮那句“天阳,你从来不是纠缠不清的人”,已经令他分外难堪,只觉得脊梁骨一阵冷汗窜出来,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地道。是的,他李天阳从来拿得起放得下,讲究好聚好散,知道进退得度,他是一个做事干脆利落的大老爷们。但此时对上王铮,他却宁愿自己能性格再无赖点,年纪再轻点,最好能年轻到做再蠢的事都有青春年少做掩护,做再肉麻的举动,都有激情打底,显得堂而皇之。

如果可以,他想对王铮做很多以前从来没为他做过的事,比如听他说话,陪他看他想看的电影,带他去吃他爱吃的食物,送给他一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在他做饭的时候在一旁打下手,在他看书的时候给他沏杯茶,在他回家的时候赶在他之前到家,先开玄关的灯,再亲手给他递双拖鞋。

最重要的,想好好陪他,跟他过日子。

但这些,在拥有他的时候,李天阳都不曾为他做过。

因为他总是很忙。

可那时候到底在忙什么?就真忙到这个程度?

诚然有很多表面上的理由:当时他的小公司成立才几年,应酬很多,业务很繁琐,遇到阻力很大,他也不过出身一般家庭,白手起家,总是有料想不到的意外。

但怎么解释说,他有一回出差,两个人半个月都没见着,好不容易回家了,可屁股还没坐稳,朋友哥们一个电话过来,可能转身就出了门,喝酒唱k照样不含糊。

他不是没注意到身后王铮失望的眼神,像只等待主人抚慰的小狗,眨着水润的大眼睛,一览无遗地,里头全是小心翼翼地感伤。

为什么那时候从来不觉得,这就是一种不公平呢?

没有。

反而好像很理所当然,事业很重要,朋友圈很重要,什么时候只要事情一来,原本给王铮的时间,都可以随时推到日程表最后,王铮确实就如家里豢养着的小宠物,得空了爱怎么宠都行,但只要事情一来,谁顾得上逗一只小猫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