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日,任墨予便擂动战鼓,开始攻山了。

我原本想着跟他们一起上山,可任墨予非说我有孕在身,不宜操劳,以往师弟总是帮着我说话,这会儿却跟任家二公子达成了统一战线,强行要我留下,他随军出征。

临行前,任墨予轻轻抱了我一下,他的双手扣住我的腰,像是捧着世间最珍贵的宝物,一双墨玉般的眼睛温柔的似能掐出水来。

这次,他并没有说出什么山盟海誓的话语,只是将面庞埋在我的发丝间,良久良久…于是我的心便酸了一下,软软的。

他们走后的一炷香时间里,我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走上了小三这条坎坷崎岖的不归路?

一炷香后,我又转而考虑一个更为深邃的问题,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跟任家二公子走得如此亲密?

杨离说我喜欢任墨予,我想…这句话他大概是说对了。我花了一天的时间爱上秦延之,却花了整整四年的时间来忘记他,一直以来觉得会想他念他到永远,后来我才发现,一辈子原来这么长,长到足够让我忘记他,足够让我重新喜欢一个人就像当初喜欢他一样。

以往些许年,我绝少有闲暇静下心来思索情爱的个中滋味,现在回想起来,娘亲之于爹爹,老侯爷之于老妇人…一开始也并非完满的两情相悦。人生在世,不如意的事情十之八九,我们都要拿得起放得下,否则只会伤人伤己,徒惹伤悲。

我想,我是幸福的,因为有那么个男人一直默默站在我的不远处,我抬头,便会看到他,这个尘世上并没有太多人会站在原地等你,他一站便是四年,四年的荏苒时光里,他是否有过心酸和气馁…

其实,他的耐性并不好,脾气也很大。

想着想着,眼角便有些酸了,起身走出帐外,营地里把守的几名官兵矜持得向我行了礼,我找了快空地慢慢踱步,内心里实则很宁静很宁静,像是找到归属一般的安妥。

俗话说,月满则亏,盛极必衰,大概是我此时的心情太过平静,跟山上的金戈铁马肃杀之气完全不匹配,老天爷故意要让我体会一下人生的跌宕起伏。

就在我散步散到营地的边缘地带时,思绪还在很发散的飘着,忽见一队轻便的步兵队从山下杀入,他们个个手执长矛,身着兵服,行色匆匆却又井然有序,我一时之间辨不清敌友,待到唤了旁侧的侍卫前来辨认,那队步兵营已经团团将我们围住,间隔刚刚好,不留任何空隙,省去了我们部署突围的麻烦事。

近前的侍卫持刀警戒道:“寨主小心,有敌来袭。”

我无奈,拍拍他的肩头语重心长道:“别紧张,其实我们已经被包围了。”

营地里留守的侍卫本就数目稀少,加之这队天外来兵行动迅捷且训练有素,我们可以说是在毫无反抗的情况下被人压倒性得俘虏了。

我曾经被任景垣俘虏过,因为有过被俘虏的经验,这次便也很淡定了。

只是带兵的那名青年将领好像有些不淡定,他将我由发丝打量到脚跟,再由脚跟打量到发丝,如此来来回回数圈,而后极其不肯定得轻唤了一句:“花之…”紧接着他又摇头说:“你不似她那般温婉…”语气颇多失望。

我有些不明所以,抬头望他。

他便皱着眉头跟我说:“你是那帮叛军掳劫来的姑娘吧,若有什么难言之隐尽管跟我说,本将军会为你做主的。”

“…”我觉得他从见到我就没说过一句让人能听懂的话。

“难不成你是被云夕那个变态禽兽劫持上山的?”他盯着我,很是侠骨柔肠。

我摇头,决定澄清一下:“在下…呃,小女子是任家二公子的夫人…”我还在纠结用“夫人”这个称呼会不会太不矜持,那厢青年将领已经很不矜持的跳起来,惊讶道:“你是长公主!?怎么穿成这样!?”

全军哗然。

我抚额,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几时变得如此艰难。

我扶了扶鬓角,调整了一下情绪,抬头跟他说:“我是任墨予的姘头,背着长公主的那种。”

全军再度哗然。

那名青年将领的眼神都直了,良久缓缓说出来一句话:“在下边关萧楼南,请夫人随我上山一趟。”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萧楼南的场景,无论后世如何将他标榜成骁勇善战的边关将军,抑或是北周末年叱咤一方的诸侯王者,可是在我的印象里,他总是那样不知所云而且词不达意。

那日我听不懂的话…后来过去些许年,便也渐渐懂了。

他转身的刹那,我看到他的瞳眸呈现褐色,阳光下流畅着淡淡的灰,这让我想起了秦朔,那个也有着褐色瞳眸的漂亮男孩。

每个男人的心目中总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姑娘,只不过在他们的故事里,我才是陪衬的那一个。

萧楼南行军有素,只半盏茶的功夫我便被押解到山顶,路上我几次三番想要询问他是否荣华郡主的夫婿,又几次三番得将话咽回肚子里。

八卦是不好的,我要克制,再克制。

我本以为萧楼南会以我为人质要挟任墨予,他却只将我绑至战场一侧的大树下,而后便带着众士兵投入战争。

有些人是以战争为生的,这话我信。

我背靠着树干,极目处是黑色的战甲、红色的鲜血,耳边是铿锵的刀剑声、震耳的厮杀声,我本以为这场战争跟我有着莫大的关系,我是该被绑着石块沉入湖底淹死的那一个,后来我觉得,王权的争霸中其实我什么都不算。

秦延之一袭白衣立于楼台之上,虽是淡泊宁静,肃杀之气却浑然天成。

任墨予振臂指挥,挥斥方遒,锋芒毕露,自有一派霸者之气。

还有那挥剑的萧楼南…北周史上著名的“四王之乱”便发生在落云山,活生生的发生在我的面前。但是我并非自愿要见证这个铭刻于历史的时刻,只不过萧楼南这人太不地道,将我绑在大树上直面战场,风水好,阳光好,视野开阔,甚至连秦延之衣角的一片血渍我都看得清清楚楚。

很多年后有野史广为流传说,当年的“四王之乱”曾有一个神秘人物参加,并且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种说法是:此人为以美色名动朝野的云子宁,故而“四王之乱”又称为“男宠之争”。另外一种说法是:此神秘人物乃先帝流落在民间的小公主,英气逼人,力拔山兮气盖世,当日协助摄政王秦氏平息叛乱,后嫁与秦延之为妃,是皇家跟摄政王之间的枢纽人物。而最不靠谱的一种说法是:落云山的第九任寨主云夕亡于此战役,他因迷恋秦延之,又爱慕任墨予,终舍不得双方战死沙场,遂自刎于乱军当中,成就了断袖史上的一段佳话…

总之,不管是哪种说法,总是附带着一段缠绵悱恻的三角爱情故事,后世在民间流传开来,愈传愈远,愈演愈烈。

但是作为这场战役的唯一观众,其实我特别想说:“女人怀孕期间最好不要观摩血腥暴力以及杀戮过重的场景,容易对胎儿造成不好的影响。”这是我在切身体会后的肺腑之言。

只不过在这场战役当中,云夕是真的死了。

第二四章:离别歌

那日,我亲眼看到我的师弟死去。

我犹记得那日天气很好,晴空万里,太阳由东方升起,悬挂天际,阳光灿烂普照大地,落云山顶却发生着一件并不是很灿烂的事情。

由于萧楼南的加入,使战场呈现一面倒的趋势,加之任墨予所带兵将本就未准备充足,匆忙而战,渐渐力竭,落云山寨建于山隘,易守难攻,萧楼南从后方攻入,两面夹击,任墨予左右指挥,疲于应对,数个时辰后,我远远望见秦延之的嘴角微微上翘了一下,笑容还未敛去,他便扬声道:“陛下口谕,任氏为官跋扈,恃宠而骄,而今反叛数日,北周将领见之诛杀,不留后患!”

萧楼南闻言高声一“喏!”,回荡山谷。

再后来,我看到秦延之从城楼飞身而下攻向任墨予,萧楼南带兵拦截,两人配合默契无间,仿佛早有预谋。

我忽然忆起秦延之曾被发配边关三载,在这三年里,他…抑或是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者是达成了什么样的协议。

我闭上眼睛,将整个战场摒除视野。

脑海中却莫名浮现出三年前老侯爷设计诛杀秦延之的那一夜,种种原因未能如愿,可谓是放虎归山,而今天下争霸,鹿死谁手便未可知了。

我觉得…其实“任我行”这个名字还不错,念着念着也便顺耳许多。

“云夕…”任墨予一声长嘶划破天际,我抬头正对上他赤红的双眼,面容染血,发丝散乱,貌若癫狂。我正纳闷是什么事情令他如此分神,秦延之已经毫不留情得斜刺了他一剑,由于躲闪及时,长剑只刺入肩头,汩汩鲜血溢出,染在墨色的衣袍上竟是全无痕迹。

“师姐,小心城楼!”杨离长剑挥舞,不要命般向我的方向冲来。

我仰头眯起眼睛望向城楼的方向,阳光刚刚好,柳蝶衣一席红妆立于犄角,像是闺阁里的新嫁娘,只见她手挽长弓,右手搭箭上弦,箭尖只指向我。

而我则大刺刺得被绑在树上,活脱脱一个箭靶子。

柳蝶衣她恨我,从来便是,只不过我总是选择忽略她的恨意,久而久之便忘却了。

现在,我只希望柳蝶衣的箭法要么不精准,要么就精准到一箭毙命,否则被活活射成刺猬我还保留最后一口气息,那便最痛苦不过。

只可怜了我未出世的孩子。

柳蝶衣将弓弦拉到最满,红艳艳的一柄画雀宝弓已经呈现出一种扭曲的形状,仇恨果然激发了这名弱女子最大的潜能。

她要杀我,她想杀我!

任墨予嘶声喊着我的名字,秦延之却自始至终眉毛都未动一下,他要杀死任墨予,全神贯注,心无旁骛。

我想,柳蝶衣果然跟秦延之是一类人,明确自己的目的,不达目标誓不罢休,当真是百折不挠。

离弦的箭是有响声的,箭尖划破长空的声音,很多人喊着我的名字,我却独独听到了羽箭破空而出的响声,那样的声音很奇特,仿佛是地狱的使者呼啸而至的声音,令人由心底冒出一股寒气。

实话说我有些怕,我是很怕死的,我觉得活着很好,我还有很多事情没做,很过东西未曾体会,我还有一个孩子未曾出世,我还有一个男人未曾去爱…那个男人曾经对我说,他会疼我宠我,一生一世,他说他会很温柔很温柔得照顾我一辈子,我很想知道他会对我有多好,有没有骗我…

那柄羽箭最终并未射入我的体内,杨离以自己的身躯牢牢护在我的身前,他双臂展开将我抱在怀里,不留一丝空隙。

他说:“师姐,你要开开心心得活着。”嘴角有鲜血溢出,他却笑了。

他说:“师姐,我答应过师傅不会让你受一点伤害,你看,师姐我做到了。”

他还说:“师姐,只要能陪在你身边,即便你只把我当弟弟…这样也是很好很好的…”

他伸手抚向我的面颊,轻声说:“从小到大,你一不高兴,我就会跟着难受,所以师姐你不要哭,那样我便会很开心很开心了…”

泪水纷纷滑落,迷蒙了双眼,我将头埋在他的胸前,很努力得说道:“师弟啊师弟,我没有不高兴,我的师弟长大了,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胸怀宽广,我以前竟从未发觉他已经如此高了。

我说:“师弟,如果有来世,你做我弟弟吧。”

“不要…”他的声音很轻很轻,轻得像要融化在风中:“师姐,如果有来世,我希望永远都不要再遇到你,你知道吗,这个世界上最累的事情,莫过于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碎了,还得自己动手把它粘起来。师姐啊…我的师姐…”有温热的水滴畅在我的面上,我分不清是杨离的鲜血还是泪水。

那些,都已经不重要了。

我俯在他的怀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那是一种撕心裂肺的痛,比自己死去还要难过的痛。

杨离像哄小孩子一般轻轻拍着我的后背,他说:“师姐,我想叫一声你的名字,可以吗?”

我的师弟临死前的最后一个愿望是叫一声我的名字。

他说:“师姐,如果来世遇到一个为你吹埙的男子,你要么不要理他,要么就爱上他,好不好?云夕,我的夕儿。”

我哽咽着说道:“好…好…”耳边已经响起悠扬的埙声,就像以前他每次吹给我听那般凄切,只不过我从未听懂他要跟我说的话,如果有来世,我听到埙声一定会扭头就走,我的师弟,他应该遇到比我好千倍万倍的女子,那个女子会听懂他的埙声,爱上他的人。

埙声响了好久好久,我在他的怀中流尽了最后一滴眼泪,我不晓得战争是什么时候结束的,我也不晓得柳蝶衣是否还想再杀死我,我更加不晓得秦延之有没有为这件事情皱一下眉头,我只晓得,我的师弟在最好的年华里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他对我的承诺都做到了,他为了救我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他临死的时候只愿叫一声我的名字“云夕”,一生中唯一的一次,他已知足。

那天,我在山中抱着杨离的尸体泪流满面,周围是厮杀的战场,震耳的呐喊,兵器的铿锵,我甚至听到了刀剑穿胸而过的声音,只有我怀中的师弟是那样的安静,安安静静的睡着,仿佛涤濯了整个人世间。

我想,他是真的累了。

那之后的数日,我坐在师弟的坟前,不想说一句话。

我将杨离埋在落云山的后山,我们小时候经常玩耍的树边,那时候,他吹埙,我倚在他的身侧昏昏欲睡,他学着文人雅士那般摇头晃脑道:“山中人兮芳杜若,饮石泉兮荫松柏。”我拍着他的肩头笑他酸,我说我不是野人也不是山鬼,虽然喝着泉水,却不喜欢睡在树林字里,还是床上休息比较踏实。他便又说:“山中人兮芳杜若,饮石泉兮荫床榻。”

我的师弟,他是这个尘世上最傻的人。

至于“四王之乱”的结果,任家的人输了,任墨予重伤濒死之时,老侯爷带领大队人马杀至,方才救下爱子的性命,双方人马僵持不下,最终采取折中议和方案,任家被逼退往漠北苦寒之地,世称汉北王;萧楼南继续镇守湘西,册封湘西王;秦延之留守朝廷,加封摄政王…

而这些种种的议和方案全部为秦延之代传的皇帝口谕。

小皇帝自从抵达落云山后便重病昏迷,之后一切朝中大事皆交由秦延之处理。

有流言传说摄政王早就谋划了一切,重病只是幌子…中毒才是真实。

任家走了谋反之途,而摄政王走的则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这条路,至于荣华郡主的驸马爷萧楼南缘何与秦延之走到了一途,世有传言曰“断袖情深”,而个中的隐情大概只有他们自己知晓。

这些事情,跟我是没有多大干系的。

只不过在我为杨离守灵的这些日子里,萧楼南总是拎一壶酒伴在我身侧,自斟自酌,他喝多了话便特别多,絮絮叨叨,跟平时说话一样没有章法,他说:“云夕,你知不知道那些小眼睛刺客监视了秦延之多少年,我们的皇帝陛下可真够狠的,连幼时的伴读都信不过,逼得过了,倒真将他逼反了。”

他还说:“这个人世间,谁又能是谁的影子替身…花之对于秦延之来说是替身,而你在我的眼里…便又成了替身。”

后来有一天,他说:“辽东近几年大旱,农民军起义不断,流寇滋生,我说正好趁着此时士气大涨前去剿灭,秦延之竟不允,采取了招安,封了个城东王…笑话!”他喝了几口酒,冷笑一声,接着说:“竟然舍得将风华郡主嫁过去,那丫头真真是错付了真心。秦延之…他倒也是个疑心很重的人,生怕我将湘西的势力做大…”

萧楼南果然喝醉了,而且醉得很厉害,有些话他清醒的时候是决计不会说,既然醉了,那便由他去吧。

晨昏定省,我日日到杨离坟前祭拜,有的时候一坐便是几个时辰,扫扫尘土,扒扒杂草,日子倒也飞快。

秦延之大概是真的很忙,我不晓得作为摄政王需要干什么,但他绝少出现在我的面前,好似有意避开,又好似真的是忙得分不开身。

后来有一天,我正在清扫杨离坟前的几树枯叶,几个月过去,因为有孕,肚子便凸显出来,以往的男装是无法再穿,我改了几件大妹妹的旧衣,将将穿着不冷便可。

秦延之不知什么时候来到后山,只远远立在树侧,待我将枯叶清扫完毕,他才缓步走上前,蟠龙纹理的袍子,冠带上的东珠微微泛着亮光,一派贵胄之气。

我抬头看他,又仿佛全然不认识眼前这个人。

额前的发丝被微风吹散,他抬手想为我抚开,我微微一偏头躲了过去,只低头轻声道:“摄政王大驾,有失远迎,落云山已成空城,再无半个山贼,摄政王无须担忧。”

秦延之的手僵在半空中,良久良久,他将手放下,缓缓说道:“先帝昔年有一女遗落民间,幸而得以寻回,陛下很是欣慰,疼爱有加,遂册封为落云公主,择日嫁入摄政王府。”

我一惊,猛然抬头,目光灼灼:“你看我现在的样子,还要娶吗?”我抬手抚上肚子,圆滚滚的一小坨,我的孩子快要长大了。

“我要娶你,这是我自己的事情,其他都不重要了。”他的眼中满是淡然的柔和:“这个孩子,我会视如己出,他会作为嫡子继承我的爵位。”

我抚着肚子退后一步,右手按在杨离的墓碑上,触手一片冰凉,我垂了眼睑,而后抬眸对他说:“我弟弟死了,我要守孝三年,你若能等,那便等吧!”

其实,我是不是先帝遗落在民间的女儿根本就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他想娶一个公主。

那日之后,小皇帝便颁布圣旨说落云山寨的第九任寨主云夕死于落云山一役,而新册封的落云公主则聘与摄政王秦氏,结为姻亲,以示秦晋之好。

后来依稀听闻漠北境内有马贼流寇发生暴动,竟然打着为落云寨主复仇的幌子,后被汉北王剿灭,不复存在。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北周王朝下设汉北王,湘西王,城东王等诸侯王,京城朝廷由摄政王把持,皇族已然被架空。

杨离逝世的那年冬天,雪来得特别早,我清早下山去集市买菜,听闻茶馆的公子们谈论说,湘西,城东两个诸侯国已经陆续将质子送往京城,摄政王也向落云公主下了聘,大概用不了多久皇家又要办喜事了。

至此,摄政王秦延之的势力无人能及,可谓是权倾朝野。

第二卷:似水流年过 完结。

下章是第三卷:沧海变桑田。

第〇一章:小娘子

今年的岁末格外冷,大雪封山月余,一道把山底下把守的数十名官兵也封死了。

年关将至,我趁着天气晴朗下山采购,以往山寨守岁的时候总特别热闹,几个妹妹跟小五他们喜放烟花爆竹,闹腾得所有人都不得安稳,杨离沉默寡言,喜欢拉我到偏厅的暖阁中歇着,一遍一遍得为我吹埙。

下山之前我特意到后山打理了一下杨离的坟墓,小小的一柸净土,埋葬了我的亲人。

我拍拍杨离的墓碑跟他说:“我一会儿下山买南瓜,看看能不能做出你最爱吃的金丝南瓜饼。”这菜我娘拿手,自从爹爹跟娘亲离去后,我已经有三年未曾尝到,看来做饭这种行当还是自己掌握比较保险,落魄的时候也不至于饿死。

现下我已有九个月身孕,大腹便便,行动颇是不便,亏得自小习武,身子骨硬朗,若是摊上那种柔弱的大家闺秀,怕是大雪封山的时候便呜呼哀哉,一尸两命了。

我将寨子里能穿的衣服都穿上了,一场浩劫后,整个山寨如同废墟,勉强找出几件旧衣,缝缝补补,日子当真过得凄苦,而对于秦延之这个人,经过这个冬天后,我内心里只剩满满的怨念,怨念他怎么能这么抠门,虽然我现下被他囚禁在落云山,可我好歹是小皇帝亲封的落云公主,怎么能如此衣不遮体;再者我怎么说也是他下过聘的未过门媳妇,施舍几件过冬的棉衣就那么难吗?

碎碎念一路下山,将将午时才爬到山脚,我思忖着若是下午逛街,晚些时候便不必回山了,找家客栈住下,再带些充饥的干粮,明天上山大抵够我爬一天。

当初看《水漫金山》这出戏的时候,我总不相信怀孕的威力居然如此之大,能够让一个法力无边的女妖怪蜕变成一个连劫难日子都算不准的妇人,亲身体会后,我觉得…孩子这种东西,我养了一个绝对就不想再养第二个。

山下的侍卫看到我,颇是紧张得叩拜行礼,而后远远得跟在我身后。

我懒怠理会他们,只一路小碎步踱到黄菊村,村口卖烙饼的大娘还是一如既往得胖,斜对门打铁的阿伯还是每隔半柱香便探头望一眼阁楼里的豆腐西施,而阁楼里的豆腐西施则十年如一日得重复着同一个动作——磨豆腐…

我想,即便是北周朝亡了,他们也还会如此生活下去,只要吃得饱穿得暖,谁会去理会朝廷里现下当权的是阿猫还是阿狗。

黄菊村的集市很热闹,我逛了大半日,挑选了很多中意的小玩意,棉衣特特买了狐裘的,成衣店的老板前来收钱时,我只指了指身后的几名侍卫,做公主贵妇呢,就是有这点好处,买东西不用自己掏钱。

逛到后来,我觉得那几名侍卫离我越来越远,我偶尔瞥一个眼神过去,他们都战栗得捂住自己的钱袋,一副遭遇山贼打劫的怯怯模样。

我扼腕叹息,哎…如今的年轻人,心理素质真是越来越成问题。

傍晚时分,我特意到茶馆里坐了一会儿,选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听那些自命高雅的公子哥儿谈论政治,有人说摄政王未婚先纳了妾,长子已经三四岁大,而今又要娶公主,真是艳福不浅啊艳福不浅;有人说湘西王家的荣华郡主前几天刚刚离家出走,湘西王闷在屋子里灌了一宿的酒,第二天便身披战甲杀向了辽东,真是家门不幸啊家门不幸;又有人说当年以美艳名动于世的男宠云子宁其实就是前些年行事惊世骇俗的落云寨主云夕,也是现下备受恩宠的平息战乱且孔武有力的落云公主,于是众人唏嘘,说这位仁兄你想象力真是丰富啊丰富…

我低头抿了口茶,若是大妹跟二妹她们在这里,定会凑上前去跟众人探讨八卦一番,顺带针砭一下时政。

听了好些时候,都未曾听见有人提及汉北王家的世子,我无奈叹了口气,摸着肚子腹诽:可怜的娃,你还未出世爹爹便失踪了。

我估摸着最坏的打算便是任墨予他重伤昏迷数月,醒来后丧失了全部记忆,爱上了伺候她的婢女,只不晓得那婢女会是微微还是南叶,抑或是小熙和小千…然而公子跟婢女相恋太过不容于世,在老侯爷的强力弹压下,任家二公子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偕同心爱的姑娘离家私奔了,只不晓得以他的博爱程度会带走一个还是两个还是一群…

这是一出多么完美的私奔戏码,处处充满着大无畏的反叛精神。

我正独自黯然神伤,忽听一名男子悠悠然说道:“我倒是听闻汉北王家的世子前些日子刚刚聘娶了城东王家的嫡女,真真是门当户对佳偶天成啊…”

我闻言“咕咚”一声栽下椅子。

任墨予聘娶了农民军首领的女儿?!

苍天啊,萧楼南你快些带兵去把辽东平了吧,我精神上绝对支持你。

任墨予这个禽兽他不仅二婚,而且还重婚!

那长公主上官翎怎么办?!

我大着肚子一时半会儿没从地上爬起来,刚才说话的那名青年转头望了我一眼,而后很有涵养得向我伸出一只手,手指修长,微有薄茧,他薄唇一弯,笑意妍妍:“小娘子身子不便,不若让小生扶你一把。”

我被他一句“小娘子”雷得外焦里嫩,抬头去打量那名“小生”到底是何许人也,而那名仪表堂堂的青年也正弯着眼角望向我,四目相对,瞬间乌云压顶。

我吃惊不小,脱口而出:“宋非晗你个倒霉孩子,你怎么还在这里?”

他一吃惊也脱口而出:“云夕你个祸害,你怎么还没死?”

我扶着他的手臂爬起来,定了定神,摸了摸肚子,弹了弹袍角,抬头潋滟一笑:“托你的福,不仅没死,还赚了一个。”

宋非晗闻言愕然,低头死死瞪着我的肚子,一副难以接受的惊恐表情。

后来他主动帮我付了茶钱,又主动要求送我回山,我便也欣然同意,只是他一路上一直保持这种愕然的惊恐神情盯着我的肚子,久而久之,我有些不好意思。

当他持续盯我肚子的时间超过一炷香后,我终于忍不住想要提醒他我们是在走夜路,而且是险峻的山路,不看路只看肚子这是一种很危险的自杀式行为。

我拍拍他的肩头语重心长道:“宋非晗啊,你是第一次看见女人怀孕吗?”

他头摇得像拨浪鼓,继而两眼放光得看着我说:“不是,我是第一次看见男人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