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世界我来过 作者:雪影霜魂

第一章 如果他真的落魄了(1)

1、

南国的夏天,总是来得格外早。

三月底四月初,内陆城市还处在春雨绵绵的早春,南国已经迎来了阳光明媚的初夏。

初夏是南国最美的时节,山水皆绿,繁花处处,天天天蓝。

很蓝很蓝的天空,看不见一丝一缕的浮云,蓝色显得格外干干净净的清透,清到极至,透到极至。

初夏天空中这种透明的蓝,让人抬眸间,眼神仿佛都能被染蓝。

安然曾对薄荷说过,她特别喜欢南国夏日的天空,是她见过的最清澈最纯粹的蓝空。

薄荷当时下意识地瞥了头顶的蓝空一眼,那种蓝色的确清澈又纯粹,但她却不喜欢——多年来,她一直都很不喜欢蓝这个颜色。

薄荷姓薄,单名一个荷。

姓薄的女孩子,总会让人情不自禁联想起‘红颜薄命’四个字。不过季风却说薄荷一点都不会给人一种‘薄命’的感觉。

这话听起来像是好话,薄荷却似笑非笑:“你是想说我一点都不会给人一种‘红颜’的感觉吧?”

季风哈哈大笑:“聪明聪明。”

薄荷其实有一张挺红颜的脸。她的皮肤很白,眼睛很大,基本上女孩子如果有白皮肤大眼睛就都不会难看,可以与漂亮挂上钩。何况她的眼睛还大得很有神,两颗黑钻石似的亮晶晶,顾盼间神采飞扬。只是她的头发非常不‘红颜’,削得极短的短发,短得——用季风的话来说:“OMG,你的头发比我还短,你到底是妹妹还是弟弟呀?”

薄荷当时定定地看了他一眼,反问他一句:“你到底是哥哥还是姐姐呀?”

季风和时下很多年轻时尚的男人一样,喜欢留着长度及颈的碎发,每隔半个月去美发沙龙精心修剪一次,以保持发型的流畅层次和发丝的飘逸感。那天他刚修剪过头发,薄而飘逸的发丝将一张原本棱角分明的脸掩映得线条柔和。又穿着一件海岛风情的大花衬衫,五彩斑澜的大丽花图案下是一个宽肩窄腰的健硕身段,很有几分花样美男的范儿,邻桌两个妙龄女郎频频投来的目光就是最好证明。

正颇觉自得时,却被薄荷这句话弄了个灰头土脸。他虽然头发长一点,衣服花一点,也不至于就会让人连是男是女都分不出来吧?

十六岁的季云大乐,坐在一旁捂着嘴吃吃地笑:“哥哥你这下被将死了吧?”

季风确实被将死了,当天晚上他特意又去了一趟美发沙龙,让发型师给他剪了一个美式陆军头,阳刚气十足。再见薄荷时,她大为赞许地点点头:“哟,换形象了?这形象不错,像个男人。”

像个男人——这句评价让季风哭笑不得。

薄荷喜欢留一头削得短短的短发,又常常穿一身男女通穿的T恤衫牛仔裤。季风记得有一次去接她来家里吃饭,她穿着一件黑T恤,配一条裤脚被撕得支离破碎的牛仔裤。裤子已经很让人叹为观止了,可那件T恤更加惹眼。因为T恤衫的胸前印着一个硕大无比的骷髅头,而且是涂了夜光银粉的那种。她双手插在裤袋里,摇摇晃晃地从夜幕下的楼道里出来时,远远只见一个骷髅头银闪闪地移动,胆小的人能被惊出一身冷汗。

后来季风跟她开玩笑:“我当时还以为见到鬼了呢?吓得我。”

她一本正经:“那天不小心,忘了披上画皮就出来了,以后我会很注意不再吓着你。”

薄荷那付女孩子少见的短发和装束,让她看上去十分桀骜不驯的样子,但她的脾气其实并不算差。她有一种女孩子很少有的爽利干脆,时不时地会蹦出几句俏皮话。虽然认识她的时间不长,季风却很快就跟她混熟了。在家时时对继母何婉提起:“这个妹妹挺有意思的,比季云那小丫头有意思多了。”

季云不高兴地嘴一嘟:“哥哥,你可不能见那个姐姐就忘了我这个妹妹啊,要知道我跟你关系更亲呢。”

季风胡乱撸了撸十六岁小妹的头发,笑呵呵:“我跟你同一个爸爸,你跟薄荷同一个妈妈,大家都亲。”

何婉便在一旁温婉地笑,眼角眉梢透着由衷的欣慰。一张并不年轻却依然动人的笑脸,在头顶晶莹璀璨的欧式水晶灯的照映下湛湛流光。

四月份一到,薄荷的二十四岁生日也就差不多要到了。

二十四岁,正是鲜花怒放的年龄。

因为是本命年生日,算是一个大生日,何婉原本想为她举办一个生日宴会,借此机会正式地把她介绍给一些亲戚朋友。她却想也不想地拒绝:“不用了,那种大场面我不习惯,你也知道我小门小户的没见过什么世面。”

她这一句话,足足让何婉沉默了三分钟。最后她佯作若无其事地微笑:“你不喜欢就算了,那让季风季云他们找个地方陪你一起庆祝生日,年轻人在一起可以玩得开心点。”

因为是薄荷来到南国后的第一个生日,加上继母的嘱咐,季风很重视她的二十四岁生日。提前在市内最有名的一家五星级酒店的顶层旋转餐厅订好了台子,要请她吃一顿精致讲究的西式大餐。她却很不给面子地回绝:“谢了,那种地方我不太习惯。”

精心安排付诸流水,季风只有挠着头苦笑。季云在一旁乖巧地问:“那薄荷姐姐你说要去哪吧?如果你不喜欢吃西餐,我们就去吃中餐好了。”

薄荷很干脆:“找个随便一点的地方吃就行了。别去什么星级酒店的旋转餐厅,我会坐得浑身别扭。”

季云和季风对视了一眼,她悄悄吐了一下舌头扮了一个鬼脸。她稚气未脱的一张圆脸,还带着些许婴儿肥,让那个鬼脸可爱无比。

薄荷突然又想起来:“对了,要吃饭就中午吃啊!那天晚上我没空。”

晚上她会和安然一起庆祝生日,这个老朋友在她心中的份量胜过这些去年冬季才认识的亲人们。

薄荷高一时就认识了安然,学生时代亲密无间的友谊一直维持到成年后,历久而弥新。虽然大学四年她们并不在同一所学校,但始终通过手机与网络保持密切联系。

安然比薄荷早一年来到这座南国城市。大学毕业后她就南下了,在当地一家不大不小的杂志社谋到一个文字编辑的职位,算是在此有了立足之地。她喜欢这里的一切,一年四季几乎有三季在过夏天,再适合她那种畏冷的体质不过了。而且南国的水果品种十分丰富,新鲜又好吃,尤其有她最喜欢吃的鲜荔枝。她对薄荷说,古人说得“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她真是非常有同感啊!

可惜现在的岭南人不好做,古代曾被视为专门流放罪民谪官的蛮夷之邦,如今却是沿海经济特区。外省人想要“长做岭南人”,首先要掏几十万买套房,然后才有迁移户口的可能,而且户口相当难迁。薄荷因为母亲何婉的关系,倒是顺顺当当地就把户口迁过来了。安然为此半真半假地表示过羡慕:“还是你好,突然蹦出个妈妈在这里,家庭条件还相当优越,我简直要羡慕死你了。”

“千万别,以前你都是同情我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一下就换成羡慕了,我可真适应不过来。再说我妈现在条件好跟我没多大关系,她是季家的人,我又不姓季,我姓薄呀。”

“虽说你姓薄不姓季,也到底算是攀上了一门阔亲戚,能沾光的地方多着呢,只看你想不想沾了。”

这点薄荷否认不了,她也确实沾了不少季家的光,像她的户口问题、她现在住的房子都是季家帮忙解决的。

安然最后做总结陈词:“薄荷,你算是发达了。”

第一章 如果他真的落魄了(2)

2、

薄荷生日这天,天气特别晴朗。

天空碧蓝如海,阳光像透明的金酒处处流淌。

薄荷出门时将近正午,天空越发碧蓝,阳光一泄千里。举头望了一眼头顶明净的蓝空,她的眸中闪过一丝淡漠。

在楼下不远的公交站台上了公交车,薄荷找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下。车子不停地靠站,不停地有人上车下车。正值放学的时候,时时有三五成群的学生结伴挤上车,车厢里很快挤得满满当当。

车到下一站时,前门已经拥挤得上不了人,司机让乘客投了币从后门上。薄荷正坐后门处那排座位上,看见几个年轻男生活力十足地蹿上来,一缕清清凉凉的薄荷香顿时在空气中弥漫开了。

那缕清凉的薄荷香,让薄荷蓦地一怔。下意识地,她多看了那几个男生一眼。他们清一色的干净制服,无忧无虑的笑容,正在分享着一包绿箭口香糖,清爽薄荷型的那种。

瞥到他们手里的薄荷糖,薄荷不易察觉地蹙下眉头,掉过视线看向窗外,她最不喜欢吃薄荷糖了,也很不喜欢闻那股薄荷香。

薄荷香却不解人意,悄无声息地围过来。清清的,凉凉的香气,和透明的空气一起包围着她。一呼一吸间,肺腑里不可阻挡地满是清凉气息。

暗香袭人,让薄荷微蹙着眉提前一站下了车。

中午十二点,薄荷准时来到某中餐厅二楼季风预定好的一间包厢。

包厢里空荡荡的就她一个人,坐下慢慢地喝了一杯热茶后,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十分钟,季风和季云却还没有出现。她最恨人迟到了,马上缺乏耐心地拿出手机拔通他的号码。

“你们到底还来不来?再不来我就走了。”

“来了来了,这不给你拿生日蛋糕去了嘛。车子已经在大门口了,我马上就上来了。哎呀——”

季风话说着说着,突然一声惊呼,紧接着薄荷听到电话那端传来一阵轰响,很明显的撞击声。她一怔:“喂,你怎么了?喂喂,说话呀!”

季风惊慌的声音响起来:“不跟你说了,都是跟你说话没留神后面马路上有人正骑车过来,结果一开车门,咚的一下就撞上了,我得赶紧去看看那个人要不要紧。”

薄荷挂了电话,立马急匆匆冲出餐厅。一出门,就看到餐厅大门左侧的马路旁,季风那辆雅阁车正靠边停着。一群人已经在车旁团团围成一圈,马路上出了车祸,看热闹的人永远来得最快,她也赶紧大力分开人群挤进去。

人群的中心,是一辆翻倒在地的自行车,一个穿蓝色短袖衬衫的年轻人背对着薄荷坐在地上,低垂着头在察看右手肘上的大片擦伤,血珠正一颗颗缓慢地渗出来。季风蹲在他身边,满脸歉意:“真是不好意思,接电话就忘了要先看一下后面再开车门,让你受伤了,我送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那人头也不抬,只淡淡地说了三个字:“不用了。”

很年轻的声音,也很动听。音色非常清冽,泉水般冲进薄荷的耳中,让她不由一愣,这个声音…

来不及细想,那个年轻人已经站起来了,修长挺拔的身体微微一侧,头一抬,仰起一张启明星般让人眼前一亮的面孔。

薄荷浑身一震,看着那张面孔顿时就愕住了。应该是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也转头朝她的方向看过来,看见她时,同样的浑身一震。

目光与目光的相撞,只是短短一瞬。睡在记忆海中的陈年往事却蓦然惊醒,平静的海面下,有汹涌的暗流开始翻涌,推动潮水一波波惊涛拍岸。

看着咫尺之遥的那张星辰般引人注目的面孔,薄荷不自觉地,紧紧咬住了下唇,眼光变得锋利雪亮。

几乎同时,他也抿紧了薄薄的唇,抿成一道直锐如剑的线条。一双眼睛凝成两点幽深无比的黑,影沉沉得仿佛藏了无边夜色。而且是最最寒冷的隆冬夜色,带着冰雪温度的漆黑世界。

季风看出来了:“薄荷,你们认识?”

薄荷咬着唇一言不发,而那个年轻人也漠然着一张毫无表情的脸,转身去扶他的自行车。没有人回答季风的问题,只是在这正午烈烈的阳光下,他却分明清晰地感觉到周围的空气仿佛遭遇了寒流般变得骤冷。寒冷的感觉,来自薄荷,也来自那个穿蓝衬衫的年轻人。

年轻人很快骑上车离开了,蓝衬衫的下摆迎风飞扬,在初夏的阳光下仿佛最温柔的海浪。

而在薄荷的眼中,却是海啸,曾经席卷过她青春年华的巨大海啸。

席睿南——他居然也在这座南国海滨城市?!

***

季云大呼小叫着冲进包厢时,薄荷已经恢复了平静。正若无其事地跟季风讨论龙虾要怎么吃,刺身还是椒盐还是清蒸?

“薄荷姐姐对不起,我给你买礼物去了所以迟到了。还好搭了同学的便车,不然只怕这会还在路上,都怪哥哥不肯来接我。”

“我也忙啊,实在没空去接你。这边离你学校又近,你自己过来也很方便。再说云妹妹,你还用得着我管接管送吗?只要你一句话,你们学校不知多少男生肯为你当车夫哇!今天是搭哪个男同学的车来的?”

十六岁的季云正在念高一,圆圆的粉红脸蛋蜜桃般甜美可爱,性格又活泼,在学校很是招蜂引蝶。男生们的情书隔三差五就能收到一封,经常拿回家念给她哥哥听,听得季风连连求饶:“好妹妹,别再拿这些肉麻的东西来折腾我了,听得我快要起鸡皮疙瘩了。”

季风看不上任何一个给他妹妹写情书的小男生,季云也同样看不上,总说学校那些男生好幼稚呀!她的口中倒是经常挂着哪个男老师成熟儒雅,哪个男老师风度翩翩,哪个男老师英俊潇洒…这让薄荷十分不解,难道她们学校就没有一个出色的男生吗?怎么说来说去都在说男老师。

薄荷记得自己上高中的时候,学校里没有女生会谈论男老师。一方面,学校仅有的几个年轻男老师都不咋地;另一方面…她眼神一冷有再想下去。

薄荷的疑问,季云叽哩呱啦地回答了一长串:“出色的男生在别人眼中有,不过在我眼中没有。有些女生认为很好很好的男生,我却不喜欢。比如有门门功课都棒的优等生,鼻梁上架的一付眼镜镜片厚得像啤酒瓶底,考场上所向披靡,上了运动场却呆若木鸡;也有在运动场上叱咤风云的运动高手,做起试卷来却总是勉强及格,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也很没劲的。”

季云说着老气横秋地叹口气,薄荷哑然失笑,这小丫头看来对男生的要求很高,要‘文武双全’呢。

季云给薄荷带来的礼物是一只别致的景泰蓝手镯。她一边雀跃地把手镯拿出来为薄荷戴上,一边回答她哥哥的话:“赶时间,我搭了同学夏雷的车。”

季风宛尔一笑:“夏雷,就是你说的那个运动高手但考试起来只能勉强及格的男生吧?”

“是呀,就是他。百米短跑快得像风,打起篮球来五分球投得超帅,可是写封情书却错别字连连,看得我几乎要笑死了。”季云说着说着突然想起来,“对了,薄荷姐姐过生日,哥你准备了什么礼物送给她?”

“我送的当然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好的礼物。”

季风拿出来一个四四方方包装得特别精美的礼盒,季云接过去顺便帮薄荷拆:“薄荷姐姐,看看哥哥给你买的什么东西。”

缎带解开,玻璃纸撕开,盒盖打开,季云洁白细腻的双手拎出一件天蓝色的小礼服裙,缎子面料非常柔软轻盈,蓝色又蓝得剔透干净,款式也十分简洁雅致,是条非常漂亮也非常有品味的裙子。

季云大呼小叫:“真漂亮啊!哥哥你哪找来这么漂亮的裙子,我好喜欢,可惜不是送给我的。薄荷姐姐你喜欢吗?”

她问出的问题薄荷没有回答,纳闷地抬头一看,却见薄荷看着那条蓝色裙子怔怔发呆。一双原本清晰明亮的眼睛,此刻如同雾霭笼罩般的迷迷朦朦。

“薄荷姐姐你怎么了?”

季云连叫了两遍,薄荷才猛然回神,没精打采地一笑:“季风你怎么送我一条裙子,你知道我不穿裙子的。”

“正因为你不穿,所以我才送,想看看你穿起裙子来是什么样子。你过生日不想办宴会我们由着你,不过下个月云云的十六岁生日是肯定要举行生日宴会的。到时候你就穿上这条裙子来参加吧,云云你说好不好?”

季云雀跃不已地拍手:“好哇,我也想看薄荷姐姐穿裙子是什么样子。”

薄荷笑得漫不经心:“你们就慢慢想去吧。”

“薄荷姐姐,你什么时候开始不穿裙子的?”

季云托着下巴好奇地问题,让薄荷的眼光有片刻凝滞,尔后她淡淡地答:“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

真的不记得了吗?

事实上,最后一次穿裙子是什么时候,薄荷还清晰地记得。虽然她一直很努力地想忘掉,想借助时光的流水覆盖那段极不美好的经历。但无论时光流水如何年复一年地重复覆过,那些往事却始终会如浮标般固执地浮上来,浮出点点寒夜里星子似的微冷光芒。

第一章 如果他真的落魄了(3)

3、

和季家兄妹一起吃了午餐后,薄荷谢绝季风送她,让他直接把季云送到学校去就行了。看着他们上车离开后,她马上掏出手机拔通安然的电话。

电话响了四五声她才接起来,声音痛苦无比:“薄大小姐呀!我昨晚加班加到三点钟才睡觉呀!这会被你打电话吵醒简直是要我的命…”

薄荷只用一句话就切断了她喋喋不休的抱怨:“安然,你猜我刚才看见了谁——席、睿、南。”

电话那端的安然静了片刻,很快又像被踩了一脚的鸭子般哇哇大叫起来:“席睿南——你说你看见了席睿南?有九年没见他了,他是不是还像以前那么帅呀?”

薄荷恨铁不成钢:“你就只记得这一点,以貌取人的家伙。”

“我们曾经的清州一中之星,女生们公认的校园帅哥NO.1,我怎么可能忘记这一点呢?当年他可是我的梦中情人,我像迷恋明星那样迷恋过他…”

安然开始没完没了地感慨了,感慨的内容简直不像一个已经二十四岁的女人,倒像瞬间穿越长长的九年时光,倒回去做了十五六岁幼稚无比的女中学生。薄荷很不耐烦地打断她:“够了够了,你有完没完?再说下去我就录下来放给傅正听。”

傅正是安然的男朋友,职业很不一般,他是一个巡警。每天穿着笔挺威严的制服在闹市街头走来走去地巡逻,起到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当然不仅仅只是震慑,真有那震不住还是胆大包天出来犯事的,他得英勇大无畏地与犯罪分子作斗争。

安然认识傅正,就是因为目睹了他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精彩一暮。

那天马路上一个女人的挎包被抢了,这样的事在都市里屡见不鲜。那声“抓贼呀”的尖利声音响起来时,街上的行人们虽然都本能地循声望去,却没有一个人会挺身而出帮忙抓贼。这年头,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已经比国宝大熊猫还稀少了。好在有人民的好警察傅正同志正巧巡逻到这里来了,马上反应敏捷地拔足猛追。他跑起来那叫一个快,倒霉的抢匪根本跑不过他,很快就被追上,人赃俱获地逮捕归案。

傅正动作利落地拿出手铐把他铐起来:“你跑,你跑,我看你往哪跑。”

那抢匪应该是个惯抢,并不害怕,只是非常郁闷非常沮丧地看着他:“我靠,警察大哥你也跑得太快了吧,你是人吗你简直是头猎豹。”

安然后来绘声绘色地把这一幕说给薄荷听,反复强调她是如何如何地被傅正‘勇于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英勇大无畏精神所折服,满眼飞桃花:“你知道吗?不单单是英雄难过美人关,美人也同样难过英雄关的,所以我当时就下定决心要拿下他。”

安然说最后那句话时,配了一个用力往下一挥手的手势,像个统率万军的将军在战役即将打响前的军令下达。薄荷却嗤之以鼻:“少来了,我还不知道你,如果那位警察哥哥不是一个帅哥,他再怎么英雄盖世你也不会多看一眼。你那双桃花眼,扫描异性时只看得见帅哥,相貌不入流地统统自动忽视。”

安然理直气壮:“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就是喜欢帅哥怎么着?”

薄荷翻了个大白眼,能怎么着?谁也不能把她怎么着!

安大美女下定决心后,该出手时就出手,很快将傅正同志手到擒来。薄荷来到这座海滨城市,跟安然接上头后,她迫不及待地跟她吹嘘她的警察男友:“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

薄荷忍俊不禁,顺着她的话往下说:“请问他的名字是不是叫至尊宝,抑或是孙悟空?”

安然十分骄傲:“虽然不叫至尊宝或孙悟空,但是同样干的是‘除妖降魔’的活。我的警察哥哥除暴安良造福一方呢,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约了时间见面后,安然带着警察帅哥来献宝,让薄荷评评如何,就如同高中时她们一起评论学校的那些男生。

傅正确实是很不错的一个年轻人,高大英武,身上有一股职业赋予的沉着冷静,却又不失年轻人的活力。他的自我介绍很风趣:“我叫傅正。我爸爸姓傅,我妈妈也姓傅,所以我的名字是傅正,傅傅得正。”

薄荷对傅正印象很好,暗中对安然说:“这个傅正确实不错,相貌端正人品也正,不是那种徒有其表的人。以后你就收了心跟着他吧,有了这棵树,你可以不用在森林里继续浪费时间了!”

安然大学四年谈过恋爱N次,没一次动过真格的,像狗熊掰玉米棒子似的,掰一个看一看,不中意了就随手一扔。且振振有辞:“森林里哪么大,我怎么知道哪棵树是最适合我的?当然要好好挑一挑找一找了。”

薄荷轻易不夸哪个男人,她对傅正的评价让安然十分高兴,马上大力点头,笑嘻嘻地说:“我知道我知道,我就准备吊死在他这棵树上了。”

薄荷用傅正来威胁安然完全不起作用,她满不在乎:“他不会介意的,他知道我‘来自不花痴就会死’星球。对了,薄荷你在哪看到了席睿南?”

薄荷简单地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听得安然又大呼小叫:“你那个名义上的哥哥一开车门就刚好撞上了席睿南,哇,这可真是太巧了!我真没想到席睿南原来也在这座城市。”

确实很巧,薄荷咬着下唇想,如果不是她不耐烦打了那个电话,季风也就不会匆忙开车门时一不留神撞上他。这一次的重逢,实在很偶然。

很多的事情看似非常偶然,一切均在不经意间发生。起初或许只是云淡风清的一句话,只是漫不经心的一个动作,到最后,却可能会蝴蝶效益成一场风暴,让生命进入一场风骤雨狂的历程。

“九年不见,席睿南现在什么样子呀?当年我封他为清州一中的‘莱昂纳多’,前段时间看报纸,莱昂纳多都老了,还发了福,简直不能再入眼,帅哥人老珠黄比美人迟暮还要惨不忍睹。不过他老了,席睿南可是长大了,一定由小帅哥长成了大帅哥吧?”

安然关心的问题薄荷避而不答,只对她说:“我看他的样子好像是落魄了。”

刚才的短短一面中,薄荷轻易就看出席睿南那辆半新不旧的自行车不是什么好货色。而以前他用的东西,无一不是好东西。记得高中时他骑的那辆名牌山地车,都够买好几辆普通单车了。有道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如果他家境依然够好,没理由会用起便宜货来。

安然很惊讶:“落魄了?怎么会呢,他们家以前不是很有钱吗?”

“此一时彼一时,也许被经济危机搞垮了吧。”

“如果是真的,那他可就太倒霉了。过了富日子再来过穷日子的话,很难捱的。”

薄荷冷冷一哼:“难捱吗?可我还想让他更难捱呢。”

“什么意思呀?”安然不解。

“安然,你让你们家傅正发动他的警察圈子帮忙查一查,看能不能查出席睿南在这座城市哪一处落脚。如果他真的落魄了,我要去痛打落水狗。”

安然哇哇大叫:“薄荷你不是吧?雪上加霜那是小人才做的事,你一直都是个大度的人…”

薄荷毫不客气地打断她的话:“大度要看对谁了,对于席睿南这个家伙,我就是要这么小人、这么小器。以前他仗着家里有钱不可一世,为所欲为。现在他落魄了,我一定要落井下石。我要一棒子打翻他再踩上一万脚,让他永世不得超生。”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年席家家境富裕,有钱能使鬼推磨,薄荷纵然恨席睿南恨得牙痒痒,也奈何不了他。而如今…或许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时候了。

第一章 如果他真的落魄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