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有这么好?」将领当中有一人提出质疑。
不只是赵走西,连罗佑东都肯定的直点头,脸上明白的写着——一定要相信我们呀!要不后果自负。
「是言语无法形容的好,王爷今日能重新站起来,全是王妃的功劳。」
「真的吗?」众人大为讶异。「真的、真的,比真金还真,王妃还积极的为王爷治脸,利用香药淡化疤痕,日日为王爷上药,王爷的脸明显好了很多。」他要多宣扬王妃的美德,王妃好,王爷就好,王爷好,大家都好,省得就地操练七个时辰。
「王爷的脸……能治好?」大家面露惊喜。
不管成不成,赵走西只管点头,当初连太医都不看好,只说王爷的腿终生无望,一辈子残疾。
可是经过王妃的药浴和什么香疗法、推拿的,加上神医的针灸和祛毒,王爷难以站直的双腿还不是能行走自如了,宛如没受过伤,只要不疾行快步是看不出他的腿其实仍稍显不够灵活。
不过这是短暂的,王妃说了,只要勤于复建,不出三个月,王爷便可健步如飞,能跑还能跳,踹人踹到翻跟斗。
因此,凡事无绝对,谁说王爷的腿不良于行,如今不是能走了吗?还走得八面威风,神气凛凛。原本能吓哭孩童的半张鬼脸,如今也没有令人看了脸色发白的可怕模样,焦黑的皮肉已细嫩多了,外翻的伤疤渐平,一道长长的肉疤从眉毛下方横过脸颊,停在嘴唇上方,看着并不恐怖。
「那真是太好了,王爷又能恢复以往的英姿焕发,面如冠玉,一露面便全城震动,王爷……王爷,你在看什么?」
顺着秦王的视线朝往窗外看,一名容貌秀丽,肤色白嫩的女子走过宽砖石板路,怀里抱着一物。
在挑剔的京城贵人眼中,这样的姿色算中等,勉强能入目,多属丫头、婢女一流,难登大雅之堂。
不过在僧多粥少的西北而言,有个女人就不错了,管她美丑,未曾婚配更是上上之选,看谁下手快。
西北军中娶了妻的人并不算多,因为当兵的真的养不起妻儿,而且待嫁女子少之又少,所以只要颜色不差的,对这些没老婆可抱的兵汉子来说,那可是黄沙里的一朵花,花色正艳。
其中一名自作聪明的小将开口说起荤段子。
「王爷要是看上了就召来服侍,能伺候王爷是她的福气,瞧那奶大屁股翘……噢!赵将军,你做什么打我后脑杓?」真痛。
赵走西故作无事人的道:「那是王妃跟前的丫头。」
「那又如何?」王妃的陪嫁不等同通房吗?日后开了脸一样是王爷的人,主子、丫头共同服侍一人。
这人是榆木脑袋呀!都说这么白了还不开窍。「王爷留心看她一眼,是想知道王妃吩咐她做了什么事。」
重点是王妃,不是丫头。
将还是听得很含糊。「看了就看了,有什么不同?」
「你……」是他傻,是他错了,妄想和石头对话。
「武扬,去把荷心叫过来。」
武扬是赵走西的字。
「是的,王爷。」王爷要坐不住了吧!一碰到和王妃有关的事,王爷很少不过问一二。
一会儿,俏丽的荷心走进满是爷儿的书房,习惯主子满身香的她一入内,一股冲鼻的汗臭味叫她很想捂住鼻子,只是双手抱着东西,腾不出手来。
「王爷。」她屈身一福。
「那是什么?」皇甫桓看向她怀中之物问道。
「胡服。」
胡服……「王妃要的?」
「是的。」还有银臂环、银头饰,银做的腰封铃串。
「王妃要出府?」她不是静得下来的性子。
「呃,这……」王妃交代了不能说。
「告诉她,最近城里不平静,别尽想着往外溜达,过两天本王得空了再陪她上街逛逛。」他还得赶往大军驻紮地,尽尽参军之责,至少要做做样子,帮着堵住南侵的敌军。
闻言,荷心苦着一张脸,「王爷,你这不是为难奴婢吗?王妃要是肯跟人讲理,奴婢都觉得是菩萨开眼了。」
王妃如此蛮横无礼?众将领狐疑的眼光看向方才还宣称王妃好得不得了的赵走西,似想提问王妃好在哪里?
皇甫桓失笑,他的确娶了个不怎么安分的小妻子。
「王妃,这西北的秦王府好大,大到奴婢都迷路了,一走走到石头路。」到处是石砌屋,看多了眼睛都花了。
「哪来的石头路,准是你东瞧西瞧太起劲,错过回屋的廊道。」她这性子要磨一磨,省得招祸惹事。
「才不是,真的是王府的石头太多了,奴婢看得眼花撩乱,王妃瞧瞧这屋子的四面墙全是石砖,住在里头多沉重,彷佛压了无数石头似的。」气都快喘不上来了。
「在边陲地带,多一分防备少一分损失,连年征战,毁损的屋舍不计其数,你家王爷也是聪明,省去修屋的麻烦,直接以坚硬的石头建造。」
她倒是不讨厌,喜欢花草的人通常乐与大自然为伍,石头是最纯净的天然物,历经千万年岁月,说不定都有灵性。
《西游记》里那只泼猴不就是石头吸取日月精华而孕化的,《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也是一块灵石。
「王妃不觉得石头太多了吗?花草树木倒没瞧见多少,光秃秃的一片好似身在石头山里,凿空了山壁往里头一住。」富贵窝里不住倒成了山里人,只差没背弓上山打猎。
经她一说是有点像,成清宁捂嘴轻笑,「是少了点绿意,太过刚强了,不像王府倒似军营。」
皇甫桓一开始的打算的确是盖
几排石砌屋子,把他的几万名亲兵收入府内,后来发现不妥当才改建成目前的王府,超过亲王定额的亲
兵迁往后山,这才有十万府兵的营区,镇守王府后门。
因为王府里大多都是男子,女子寥寥可数,盖成石头屋也更显得宏伟壮观,磅礴大气,完全符合铁血男儿的刚硬。
这是一个纯爷们的地方,皇甫桓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迎进娇气十足的王妃,他当时胸怀万里的气魄,号令十万壮士凿石,耗时一年才完成如今的秦王府。
王府落成时他颇为骄傲了一番,认为是惊世创举,足以留待千秋万代,子子孙孙瞻仰。
可如今雪做的人儿一住进来,便明显看出不足,当年的豪气干云、年轻气盛已成为明日黄花,少了儿女柔情。
「王妃,你得想个法子改善改善,多种树,栽栽花,或是养几盆兰草也好,至少让奴婢看看会动的东西。」风一吹,树叶摇动,花花草草迎风摇曳,妙趣横生。
「人不会动?」这府里最多的是人。
说到这,最没脾气的荷心竟不满的发牢骚。「一个个跟石头一样又硬又臭,奴婢实在不吐不快,王府内到处可见披着铁甲的兵士,可想找个人带路居然目不斜视,明明看到奴婢了还直视前方地打奴婢面前走过,好似奴婢是一棵多余的杂草,不挡路就留着。」
她都快被气死了,这些个府兵分明欺负人,欺负她们新来乍到,还没能是号人物。
看到丫头气愤的模样,身为主子的成清宁反而满脸堆笑,「这才叫纪律,要是你一个丫头使唤得动,令其坏了规矩,那我和王爷才该苦恼,军令如山,任谁也不得违抗。」
「王妃,你一嫁人就不护短了。」以前还是姑娘时,自己和荷叶与她主仆三人像脱缰的野马,四处游走无人管束,现在服侍的人多了,她大丫头的地位越来越不保。
成清宁语带深意的睨了她一眼,「在这秦王府里,每一个人都是自己人,没有外人,不分彼此。」
「王妃……」她觉得委屈。
「王妃,别理会荷心的小家子气,她就是心眼小,喜欢托大,以为王妃的身边人就该高高在上的被吹捧着,她忘了自个儿是个丫头。」荷叶冷声道,手底下忙着为主子理理云鬓,插上叮叮当当、以银丝打制的梨花花冠,一颗颗垂落鸦黑青丝的花串是五彩宝石,最底下的吊坠是脆声轻盈的银铃,一串两铃铛,铃铛约指甲片大小。
「奴婢才没有小心眼,荷叶姊姊胡说,奴婢很认清自个儿的本分,要一辈子给主子当丫头。」有王妃当靠山,她横着走都行。
瞧了瞧铜镜里的自己,成清宁笑得明艳动人。「我才不敢留你一辈子,哪天恨嫁了,我还拦着不让你嫁吗?」女大不中留,到了年纪还不嫁人,闲话一箩筐。
「王妃……」红着脸的荷心轻轻跺脚。
「好了,不逗你了,看看本王妃这打扮俊不俊,像不像本地人?」她瞧了都觉得俏,明眸盼兮,好个美人儿!她顾盼自得。
「远看像,但是王妃肤白胜雪。」晶莹剔透的肌肤宛如打磨过的珍珠,白皙透光,薄得可见晕红。
长年在风沙的侵袭下,又未做适当的防护和保养,西北妇人大都五大三粗,皮肤黑成深麦色,手臂、脸粗糙得会硌手,她们双颊上是冻出来的干红,看得出来苦日子过得多了。
一个玉做的人往麦色的人堆一扎,一眼就明明白白了,成清宁有令人妒恨的好肤色,白里透红。 她太白了,白得不像当地人,一看就知是京里来的,那分贵气、那分恬然、那份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宁和,是西北水土养不出来的娇贵和水嫩,清淡如水莲,幽幽然送暗香。
「难道要我抹上炭粉?」好让自己黑一点。
她这一身白确实和满脸风霜的西北格格不入,养得太好了,冰肌玉肤,眼角儿都带着细碎的风流。
两个丫头一听王妃要将玉颜抹黑,同时惊声拦阻,「不可呀!王妃,王爷怪罪下来,奴婢们吃罪不起。」
「是呀!王妃,你天生丽质何必糟蹋了,谁不羡慕你美得像朵花似的,王爷一见你双眼都直了,嫌奴婢们碍眼,大手一挥全把我们赶出去。」王爷最常做这种事,守财奴似的把王妃当宝给守着,谁敢多看一眼便厉颜以对。
真让王妃弄了张黑脸出府,这事一传到王爷耳朵,两个荷字辈的丫头就得遭殃了,王爷的笑脸只给王妃一人。
「瞧你们一个个脸白似纸,王爷有那么可怕吗?」桓哥哥只是不爱理人罢了,生性不喜与人相处。
非常可怕。两人在心里异口同声。
「我看你们也说不出实话,虎威未现先怕了三分。」成清宁皓腕套上纯银打制的十连环,银环相扣的碰撞声十分清亮。
「王妃,王爷有令,不许你私自出府。」荷心顺口一说。
「什么,你说啥?最近耳背得很,老听不清楚别人在说什么,改天让君大夫诊诊脉,看我是不是犯了什么顽疾。」她边说边穿戴起来,耳垂也换上俗艳的银红色大耳环。
成清宁一身胡风,还系上蹀躞带,带上有银饰,并扣有短而小的小带以作系物之用,足下踩的是鹿皮靴,靴子上有牡丹花压纹,两条小银鱼挂在靴子外侧。
但她又不失汉风的在衣襟上做了一排盘扣,好看用的,直接缝住而无扣洞,一只雕着双鲤羊脂白玉佩垂挂胸前。
娇美动人,落落大方,活脱脱是未出阁的闺女,不见西北妇人的盘髻,因为她做的是姑娘装扮。
「王妃,你太坏了,奴婢们又得把皮绷紧,代王妃你受过了。」王妃能装聋作哑,把王爷的话当耳边风,可苦的是底下的奴婢。
「怎么,还惯出你的祖宗脾气了,跟不跟,一句话。」为主子分忧解劳是她们的本分,还不乐意?
「跟。」荷心没骨气的寸步不离,跟在王妃身后。
天塌下来有人扛着,她怕什么?
荷叶、荷心也是一副胡汉混穿的打扮,一身的银制品不住发出叮咚声,头上梨花栖蝉的玉簪子反而不伦不类。
可是有谁在意呢!套句成清宁的话,这叫混搭风,非胡非汉穿出自个儿的风情,独她有而已,绝不撞衫。
带着两名丫头正要出府,迎面与明叶、明心遇上,在她俩后头还有两个黄衫绿裙的姑娘。
「王妃,你……」
不等明叶开口,成清宁先一步堵住她的嘴,「王爷叫你来堵我的是吧!你跟他说,本王妃赚银子去了,挡我者,杀无赦。」
她故作凶恶的神情,以手当刀,刀起刀落,气势十足的摆出女汉子架式,谁敢拦着她赚钱便是和她结仇。
殊不知她自以为的凶狠,在明叶等会拳脚功夫的婢女们眼中却是可爱至极的鬼脸,她们莞尔不已的忍笑。
「王妃错了,王爷命令奴婢等近身保护王妃,务必毫发无损的回府,这一位是明春、那一个是明桃,她们和我在同一个护卫营。」她们亦是俗称的死士,专做暗杀、诱敌和情报收集,在严格的训练中被选上,脱颖而出。
「咦,桓哥哥的脑洞补好了呀?他居然肯放心把我交在其他人手中。」可见他手上的事多到抽不出身来。
身形玲珑,容貌妍美的明春是死忠的秦王派,对秦王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恋慕,一听有人诋毁她心目中的神只,管她是不是王妃,神态傲然、语气冒犯的冷着声道:「另有十二名暗卫隐身在暗处,随时做好接应、撤退、回护,王爷的用心望王妃不要辜负。」
两军交战之际还执意出府,分明是恃宠而骄,任性妄为,给王爷带来麻烦。
「明春,不得对王妃无礼,她是你的主子。」明叶特意强调,要明春牢记自己的身分,她们的命不是自个儿的,早已属于效忠之人,王爷重视王妃,她们便得以身护主。
明春眼里的恼意一闪而过,随即恢复了平静。「奴婢逾矩了。」
她们的身分不能有私人情感,她的确是过了。
「明叶、明心、明春、明桃,这可有趣了,明亮晃晃的四个一等丫头。」
一旁的荷心一听急了,她才是大丫头,怎能让人后来居上,不过她急归急,成清宁下一句话又让她悬起的心回到原位。
「只是荷叶、荷心是打小跟着我,陪我在嫡母、嫡姊间战战兢兢的过日子,我若亏待了她俩也说不过去,不如你们四人为伴,一起降为二等丫头,日后看谁更利索再往上升。」
明叶、明心被明春拖累了,她们原本领的是一等丫头的月银,钱多人阔气的王妃给的可是庶小姐的月银,一人五两,而二等丫头则是对半开。
虽说另有暗卫的补贴,但也不及王妃的大方,她不时的打赏远超过暗卫的月俸,是一个钱多事少的肥缺。
银子也许买不到忠心不二,但重金之下很少有人不动摇,成清宁很舍得用银子砸人,她认为人心不太禁得起考验,多下一点本多一层保障,看在银子分上多得是前仆后继的勇夫。
虽然秦王手底下少有见利忘义的两面人,个个在铁血的训练中坚贞如石,可是若出现那一、两颗老鼠屎,要命的关键时刻往往在瞬间,在人最不提防的那一刻,她习惯未雨绸缪。
论足以信任的程度,谁也比不过荷叶、荷心,即使她们的身手远远不及明叶、明心,但她了解她们,自幼一起生长的情分是他人无从相比的,在某些方面她还是比较相信她们两人,毕竟明叶、明心原是
皇甫桓的人,对他的忠诚是铁铸的杆子,敲不碎的,对她仅是听从命令行事罢了,高下立现。
不过正如她所想的,人心可以收买,多用点水磨功夫和银弹攻势,她俩也渐渐倾向她。
至于明春、明桃,那是完全陌生的两个人,她还得花时间适应,不熟悉性子的人她不会交付信任。
尤其是明春的态度太令人不喜了,除了在未嫁前在娘家受过一些闲气外,嫁人后还没人敢给她添堵,秦王妃的身分在前,那简直是一块免死金牌,再加上秦王的宠爱,她更是随心所欲了。
成清宁不否认她被皇甫桓养出一点娇气,甚至惯着惯着惯出受不得气的脾气,她身处高位,为何还得看下人脸色?
明春算是倒楣,正好往枪头撞,给了她一次立威的机会,就从整顿内宅开始。
【第三章 集市教训地痞】
融入当地是成清宁的第一步。
所谓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而嫁给神只一般的秦王,她只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当个事事操心的秦王妃,为夫婿分担一些重责大任。
每月逢三、六、九,城内会有不小的集市,今儿恰巧碰上的成清宁抱着寻宝的心态,也跟人挤进万头攒动的集市,水眸灿如星地寻找着她认为的宝,尽管那在别人眼中压根一文不值。
城外战事连连,因此也影响到城内的交易情况,人虽多买气却热络不起来,个个无精打采的叫卖着,能得一文是一文。
买家和卖家一样是一脸颓色,面无表情,大多数的百姓只走过摆摊凌乱的摊位,看而不买。
在多数人看来,这是个欲振乏力的集市,一滩没生命力的死水,除了零星买卖外,看不到大宗交易。
可成清宁和别人不一样,她看见的是无限的商机,越是贫乏的土地越能挖掘出致富的黄金,人是财富的来源。
「来来来,小姑娘,买颗果子解解馋吧!我家的柿子又大又甜,水分多,包你吃了不后悔……」
一位缺牙的老妇包着褪色的头巾,发已斑白,稀稀落落,在她面前的是两筐黄澄澄的甜柿。
「柿子怎么卖?」「小姑娘」双目闪闪。
入秋后西北季风日渐增强,天候也转为凉爽,一入夜便带着凉意,虽然还不致冷到要烧炭的地步,但没盖上厚实点的棉被,没见过北风冷厉的成清宁是消受不了的。
她体质偏寒,一到秋冬便手脚冰冷,这两、三年来赚了点钱才开始给自己进补,可补来补去不见成效,还是十分畏冷。
成亲之后,有皇甫桓这个大暖炉在,她倒不觉得冷,而且新婚燕尔,两人热乎得很,就怕热过头了哪还会冷。
只是一路往西北走,气候的变化越来越明显。
在京城的冬天,再冷的天气也只是下点雪,待在烧着地龙的屋子,成清宁熬着熬着也能熬到开春,春暖花开。
可在强风直吹的北地,明明才是秋天,却已呈现初冬的景致,秋老虎仍是威风,艳阳高照,可是冷一阵、热一阵,早晚温差大,一不小心就着了凉。
成清宁是个喜欢预做准备的人,有备无患,来到这个什么都没有的年代,她最不想的便是亏待自己。
于是,她又动起脑子了。 物资匮乏的西北,几乎什么都缺,因此她才想在入冬前买齐所有东西,别委屈了自己,她想自己前辈子肯定是仓鼠,见到好的就往窝里搬,睡在米仓上才安心,囤粮囤衣好过冬。
「两个三文钱,小姑娘你瞧瞧,这皮儿多薄呀!香甜爽脆,是自家种的,不坑你,买两个吃吃吧!」再卖不出去,柿子就要全烂在筐里,他们一家五口的生计也没了。
「我不买两个。」好便宜,京里好一点的柿子一颗要十来文,差点的也要五、六文,这位老婆婆亏大了。
一听她不买,原本脸上稍有光彩的老妇又黯淡下去,两手局促的搓着竹筐边缘。
「你家里还有多少柿子?我全买了,包括你这两个筐里的。」也不知西北的冬季有多长,多备点好过想吃没得吃。
老妇一听,灰白的双眸忽然睁大。「全……买了?」
成清宁咧开一口好看的编贝般白牙,俏皮的一颔首。「是呀!全买了,你让人送到秦王府,论斤买,一斤十文。」
亏本的生意她不做,但也算照顾了西北百姓。
「什……什么,秦……秦王府……」还一斤十文钱,她卖一辈子柿子也卖不到这样的高价。
难以置信的老妇盘算着能得多少铜板,家里有两棵结实累累的老柿树,她原本想留一棵给孙子解解馋,反正也卖不了那么多,留着自己吃也好,多少算是口粮。
可如今贵人出手了,她十根指头都不够算,起码能赚好几两呢!这个冬天不用发愁了。
想到能过个好年,有肉吃,有白米饭,老妇满是皱纹的脸开出一朵菊花,多了能活下去的希望。
「对呀!你知道王爷娶王妃了吧!我是王妃跟前的小丫头,她这人最喜欢帮助人,看不得别人受苦,你都一把年纪了还这般辛劳,王妃肯定不忍心。我不骗人,你尽管往秦王府送,我们论斤给银子,有多少收多少。」
买卖有进有出,她已经想好销售管道。
「真的?王妃真是大好人,刚一来西北就照顾百姓,老婆子我……我真是太高兴了,我们西北有希望了……」天大的烧饼砸下来,老妇喜得落下两行泪水,边用摘果子时沾了汁液的手擦脸,边哽咽不已的道谢。
「以后王妃还会做更多有利西北的好事,婆婆别急着哭,日后有得你笑呢!」改善西北的贫穷,先由商道做起。
打仗很耗钱,养兵更需要银子,皇甫桓虽然有很厚的家底,可是一旦京城那边断了供给,一年、两年还养得起,三年、五年就捉襟见肘了,百姓们的日子会过得更苦。
身为王妃,成清宁自是要尽一份心力,她首要目标是把西北变得自给自足,不依赖其他地区的供给,若能做到,那么粮食不足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百姓吃得饱便有银子交税,一交了税数十万西北军便有军饷可领,领了军饷养家活口,西北才会日渐繁荣。
这是一个双赢的循环,关键是要有个分量重的领头羊。
这人非她莫属。
其实说穿了,成清宁也只是为了赚钱而已,不跟银子过不去,有发特发的机会在眼前,她怎么能不伸手一捉,紧握在手?!
「小姑娘,那你买不买菜?看起来虽然不好看,有些虫蛀的洞,但下锅油炒十分好吃,能整肠健胃。」
看到老妇把自家种的柿子卖了,一旁卖菜的妇人也捉起一把卖相不好的青菜,盼着能换上几文钱。
「你这是……呃,小白菜?」长得蔫蔫地,只有巴掌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