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嚣忽起,甲板上有船夫在喊:“开船,开船,难民要涌上来了!”
只听见一阵阵轰隆的脚步声、嘶喊声,果真有好些没能挤进上一艘船的难民,连推带爬地上了这艘船,抓着、推搡着,神情疯狂。有人被挤落入水中,发出混沌的声音,还有些人掉入河里,不会游水,伸长了两只手徒劳地挥舞,而甲板上他们的亲人,除了焦急哭喊落泪,一点办法也使不出来。
岸上是一个鬼蜮,而这艘船,也载满了绝望的魂魄。
久儿捂住了眼睛,吓得发抖,一双温暖的手臂把她拥着,她闻到他身上衣料的气味,那身上还带着淡淡一缕香,不知从哪里附着而来,缥缥缈缈,是那种很好闻的花香,她在春天的原野上闻到过,清甜温柔。
郑先生很安静,身旁的一切喧嚣似乎都与他无关。河风将他鬓边的发微微吹动,雨滴从天幕坠落,他遥望远方,伸出手掌,接住颗颗晶莹,雨水绵绵不绝倾覆而下,河流中浪花翻卷,船摇晃不止,但终于离岸,驶入了茫茫烟涛。
回忆,蛰伏在最幽暗的心灵深处,伺机而动,无尽往事裹挟纷扬的雨雾前来,正如不带一丝暖意的风。
他闭上眼睛,迎向它们锋利的刀口。

第一章 手足
〔一〕
1925年,春天,十七岁的潘璟琛从梦中惊醒。
淡淡的凉意袭来,他的发顶铺了一层细密雨珠,收摄心神,他看着窗外那条通向花园的小径,那里空无一人,只有茂密幽深的花木与纱笼般的雾,天上飘着春雨,水汽幽浮。
他轻轻拭去脸上和发上的雨水,将被风吹开的窗户重新关好,玻璃上映出一个少年郎轮廓分明的俊秀面庞,目光幽深,如夜色下的深海,暗涌潮汐。
“大少爷……”
书房的门被轻轻推开,男仆云升探进了半个身子,关切地看过来。
璟琛扫了一眼地上的碎片,歉然一笑:“睡着了,胳膊肘不小心碰翻了茶碗。”
云升叫来丫鬟进书房打扫,自己去重新斟了杯茶放到桌上,柔声说:
“这几天您忙得脚不沾地,好不容易能喘口气休息一会儿,还窝在这书房里看什么书啊。回屋子里歇息去吧。”
璟琛苦笑道:“人不机灵,再不勤勉一点,爹就更不会放心了。”
云升笑道:“老爷对谁都不放心,唯独对大少爷是最放心的。”
璟琛端起茶喝了一口,掏出怀表看了看:“翟老师来了吧,宁宁起床没有?”
“小君守着呢,听了您的话,肯定不会让小姐睡过头。”
外面隐隐约约传来钢琴声,璟琛偏着头听了听,松了口气。
云升说道:“这年头,人们做事大多只求做个表面功夫,只有大少爷,实打实不掺一点水分,阖府上上下下都看在眼里赞不绝口的。”
璟琛脸上微微一红。
云升到底比他略长几岁,虽只是个仆人,应付的人与事却都比他多了许多,知道这少爷年轻脸嫩,经不住夸,便不再多言,说道:“您睡会儿觉去,要做什么事情的话,说好时间,我来叫您便是。”
“不睡了,我还要再看会儿书。”
茶几上散落着一些书籍,有几本是学堂的英文课本,云升看不懂那些洋文,不过斜放着的那本书他倒是认得的,封皮上印着“断鸿零雁记”几个字,是流行的小说,看来翻阅过很多遍,书页都褶皱了。
璟琛把椅子上的课本拾起收好,压在那本小说上面。
云升道:“大少爷既然要学习,我就不打扰了,有事您叫我。”
璟琛修长白皙的手指紧张地摩挲着茶几的边角,点了点头。
云升欠身一礼,转身出了书房,替他轻轻合上了门。
钢琴声断断续续传来,光阴在雨声和乐音中缓缓碎裂,少年的目光渐渐清冷。
书房是公馆南侧单辟出的一栋宅子,由一条蜿蜒的长廊和主楼相连,横隔一个花园。
惊蛰过了,蓝白相间的鸢尾花刚刚绽放,在雨水的滋润下显得清新秀美。不过这个花园最美的时候其实是在夏季,四处都是茂盛的玫瑰藤,喷水池旁也有一个玫瑰园,五月初开始,玫瑰就会陆续绽放,全是法国进的名种,浅粉、深红、淡紫、鹅黄、雪白,竞相争艳,宛如霓虹。
雨停了,下人们清扫着台阶下的积水和落叶。璟琛在长廊中行走着,见有几棵常春藤顺着玫瑰花台的顶端钻出,枝条已经攀援到主楼的奶白色泰山砖上了,便叫来一个下人,嘱咐说:“把藤子砍了,小心它们钻坏了玫瑰花,弄脏墙。”
那下人去拿了铰枝的工具,璟琛站在那儿看仆人们把那些多余的藤蔓都铰了个干净,方点头道:“嗯,这样就好,父亲最不喜欢看到墙上爬满枝枝蔓蔓。”
众人都道:“大少爷真是心细!”
璟琛微笑:“何叔叔不在,我帮他多留点心,免得他回来数落大伙儿。”
佣人们笑道:“大少爷最体恤我们了!”
他是潘家的嫡长子。
潘家的先祖,在明末清初时只是福建海边一个普通农家,有一年遭逢海难,倾家荡产,生计无从着落,又逢战乱,于是举家迁往广东,从编草席、箍桶、卖海产开始,做起了小本生意。潘家人性格稳重,头脑机灵,在商业上有天赋,一百年后,他们在广州十三行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商号:普惠行。
十三行,并不只是十三个商行。有人说这个名字沿袭的是明代旧称,鼎盛时期多达几十家,衰落时也不过只有四家,不管是怎么一个称呼,十三行是当时中国政府唯一特许与洋人做生意的商行。
乾隆年间,清廷为了将对外贸易控制在它认为合理的范围内,防止洋人寻衅滋事,颁布上谕,只开放广州一地作为对外贸易的港口,全中国所有沿海城市的货物汇聚广州一地,几乎全世界主要国家运来的货物也都只能从这里开始流通,通过十三行转发到内陆各省。自此,十三行独揽中国的外贸八十五年。
潘家起于十三行的黄金时代,彼时广州商界迎来暴富的空前时机,搏杀激烈,有实力的商号纷纷脱颖而出。潘家的普惠行在获得一定资本后,在老家福建买下了大片茶园,先从和瑞典、美国的商人做小笔茶叶买卖开始,一步一步,几乎垄断了广州所有茶叶外贸的生意,之后,又帮东印度公司代理糖和丝绸。然而,鸦片战争后,十三行受到重创,大部分商行都破产倒闭,普惠行在风雨飘摇中亦没能幸存。
光绪末年,长房的潘盛棠继承了家族生意,趁砂糖价格暴涨,兼之欧洲各国对食糖的管制相对放松、食糖需求大量增加,通过不断地买入卖出,聚敛了大笔财富,为家族生意迎来新的契机。
潘璟琛是潘盛棠的原配夫人荣氏所生,璟琛四岁半的时候,荣氏因病撒手人寰。潘盛棠匆匆赶回广州为亡妻料理丧事,对妻子多年疏于照料,他心中是有愧疚的,自此开始茹素。一年后,为了家族生意的发展,潘盛棠带着璟琛从广州搬到了汉口。
潘璟琛从小就爱看一些杂书,这或许是他唯一的缺点,因为不把心思放在生意上,可是致力商业的潘家人极度不容许的。璟琛涉猎的书籍多是小说,他记得一个法国作家说过这样一句话:
“每一笔巨大的财富背后,是深重的罪恶。”
虽然并不认为他所在的家族获得财富是因为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才取得超乎常人的能力,比一般人更善于欺诈、掠夺和倾轧,毕竟那些都是人的本性,既存在于繁华地,也如疫病一样,流行在贫民窟。只是那句话,总让他对他所处的环境有一种警惕和疏离。
〔二〕
汉口的潘公馆在法租界,是一栋精致的白色建筑,隐没于茂密的榕树和香樟树林之中,这是一个与世隔绝的神秘世界,外面的人根本无法看到里面的小桥流水,花圃池汤,无法想象它是多么豪华富丽。
草木散发着撩人的气息,灰蓝肚皮的野鸽子在上面踱着步,细雨透过枝梢上已渐渐深浓的绿意洒在地面,天地间织起一道轻盈曼妙的纱笼。
刚搬来那天也是一个春天,也如今天这样下了一场细雨,花园还不如现今这般规整,现在想来,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璟琛曾在一棵茂密的榕树下发现一丛野生的黄水仙,水仙是母亲生前最爱的花,曾经,每年的春节之前,母亲会携着他的小手去花圃,看着家里的哑巴花匠吴叔将一棵棵已经冒出绿芽的球根从湿润的泥洼中剜起,用清水洗净,放置于青花瓷的小瓮之中,母子俩一起数着日子,等待清香的花朵依次绽放,花开得最多的时候,就是父亲回家过年的时候。
这种生长在陆地、颜色金黄的水仙花,璟琛还是第一次见到。
黄水仙的花朵比以往见到的水仙花大了许多,没有香味,像灯盏发出荧荧的光芒,照着孤清的小男孩。雨水透过藤蔓滴落下来,男孩把脑袋埋在膝盖中,沉重呼吸。
盛棠不知何时走到他身后,轻声唤他,他小心翼翼用手背擦了擦眼泪,抬起头。
“你妈妈如果还在,也不愿意看到你伤心。等你长大了,跟着我一起做生意吧,男人有了事业,心就会更开阔,心一开阔,就不会再伤心了。”
他仰望着那个男人,男人的眼角似乎有泪光,又或许只是雨水。
盛棠抚了抚他的小脑袋:“人这一辈子变数很大,谁都不能预知将来,也无法改变过去。孩子,我们都要慢慢去习惯,去接受和以往不一样的生活。”
璟琛听话地点了点头。
不一样的生活很快就开始了,家里来了新成员。
在此之前,璟琛并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也并不知道弟弟妹妹的母亲,将取代他死去的母亲,成为潘家的女主人。生活的变故迅疾而来,让幼小的他无从准备,更不知如何应付。
但他是懂事的。盛棠发了话,要他尊重爱戴新妈妈,他就必须乖乖地当个好孩子,因为他知道如果母亲还活着,必不会容许他忤逆父亲,而作为潘家长子,一言一行都不能有任何差池。
他观察着来客,带着一种如梦初醒的复杂情绪,隐藏着畏惧和不安。
云氏,他的新妈妈,湖北女子,一个纤细秀美的女人。肤色明净,神情温和可亲,语声清脆,每句话的尾音会娇柔地拖一拖,她朝璟琛微笑,璟琛的脸红红的,把头低下,一个穿着黑色洋服的男人笑着说:“阿琛不好意思呢。姐夫,明天我带着这小哥俩去洋行里转转,阿琛第一次到汉口来,正好让他熟络熟络。”
“还这么小,就别带他们去洋行了,学本事也得懂事了才能学。”盛棠向璟琛招招手,“过来。”
璟琛走过去,盛棠道:“这是你新妈妈的弟弟,是我在汉口最得力的助手和好兄弟,你该叫舅舅,去行个礼吧。”
璟琛轻轻行礼,声音低如蚊吟:“舅舅。”
云秀成拍拍他的肩头,称赞道:“真是斯文的孩子。”
盛棠温然地笑笑,忽然又似想到了什么,轻轻叹了口气。秀成了然般感叹道:“如今广州的亲戚那边,怕是少有机会再来往了吧?”
盛棠点点头:“他母亲家的人早就走的走散的散,即便我在广州,也难得聚在一起了。不过我现在能常在这孩子身边了,也算能弥补些许。”
云氏插话道:“我必会像待亲生孩子一样待他的。”
璟琛局促地站在他们中间,双手紧张地放在衣兜里,怯怯的黑眼睛小心观察着每一个人的表情。他已经发现,除了大管家何仕文是从广州老宅跟来的,大部分的佣人已经不是旧人了,这一天,云家也带了几个佣人过来。
窗外是雨后明媚的阳光,门外一切都似带着一团光晕,从那团光晕中,朦朦走来几个人影:两个年长的女仆牵着两个粉团儿似的孩子从外面走了进来。
一个五岁左右的男孩,还有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女孩,她走路走得摇摇晃晃,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朝着盛棠招了招,娇娇地叫:“爹地,爹地!”
盛棠微笑道:“阿琛,这是你的弟弟妹妹,现在你有玩伴了,高兴吗?”
璟琛大为愕然。他的弟妹们,原来都这么大了。起初他以为父亲找新妈妈,也不过是最近这一两年的事,可是如今看来,父亲原来早就在汉口安了家。那么,他和亡母在广州的家又算什么呢?
他只怔立了片刻,便快步走到靠窗的方桌旁,桌子下有他装玩具的小箱子,他蹲下将它慢慢拖出来,打开,拿出心爱的玩具汽车,然后走到那个陌生的小男孩面前,父亲说那是他的二弟,叫璟暄。
璟琛将小汽车放到小男孩手中,说:“弟弟,送给你玩。”
在场的大人们愣了一刹,回过神后,纷纷连声称赞。
弟弟大大方方地向大哥哥道了谢,把自己带来的两套积木和一套古董锡兵也贡献了出来,说要和大哥哥一起玩。兄弟俩一见面就如此亲和,大人们更是满意了。云氏则为表亲近,在继子的脸颊上轻轻吻了吻,璟琛一怔,不待反应过来,一只小手掌忽然用力在他腰间推了推,把他和云氏隔开,紧接着一张粉色的小脸挤了过来:“不许不许!不许亲亲!”
这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两岁的潘璟宁穿着一条白色的小纱裙,袖口有着蓝色褶皱,轻软乌黑的头发披在肩上,发顶束了一条天蓝色缎带,扎了一个夸张的蝴蝶结,她推他的时候,蝴蝶结耷拉下来,盖在她厚重的刘海上,遮住了弯弯的眉毛,她甩了甩脑袋。
她有一双乌黑明亮的大眼睛,原本是带着怒气的,在与他的目光交汇之后,眼神慢慢变成了好奇。
“咦!”她说。
“宁宁,这是大哥哥,不要没礼貌。”云氏轻声斥责,璟琛已经低着头默默走到一旁。
小女孩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大哥哥”,他在那边站着,委委屈屈的样子。
她悄声问母亲:“他的妈妈呢?”
云氏低声说:“大哥哥没有妈妈了,不要惹大哥哥伤心,知道吗?”
璟宁含糊地唔了一声,似懂非懂,璟琛悄然抬眸,看着她,小女孩挣脱母亲的手,在客厅里欢跑起来,并拒绝再让老妈子牵她的手,她发现了属于她的全新的乐园,要独自去探险。
她朝那个装玩具的箱子跑了过去,半跪在绣着金色花朵的地毯上,从箱子里找到一个银质小秤摆件,用小小的手指挑起了秤杆,银盘与秤砣撞击,发出剔透清脆的声音。
璟琛咬了咬嘴唇,心微微一抽,那是盛棠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是他曾最喜欢的玩具,他飞快地看了一眼周围的人,他们都用宠溺的眼神看着那个小女孩,于是他只有缄默。
还是盛棠心思细致,皱眉说:“宁宁,这是大哥哥的东西,没有他的允许不能乱碰。”
璟宁看都没看父亲一眼,用一只小手拖着秤盘,另一只手则调皮地把秤砣拨弄得晃来晃去,忽然爬了起来,举着小秤走到璟琛跟前,眨了眨大眼睛:“给我吗?”
她的笑容并没有攻击性,只有着清澈见底的单纯。
其实给或不给,这家中所有的玩具,从此也不再是他一个人的了。于是他点头。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小女孩把玩具放到地毯上,踮起脚,将小小的双臂环绕在他的腿上,再伸手拽拽他的衣襟,他弯下身子,她身上有股甜甜的香气,扑扑地飞过来。她嘟着小嘴,勾勾小手,示意他再近些,他便听话地凑过去,她伸臂搂住他的脑袋,圆圆的眼睛如两汪清泉,映着他愣怔的表情,冷不防她的小嘴已在他脸颊啵地亲了一下,她眼睛眯起,拍着小手快乐地道:“哦哦!奖励!”
众人哈哈大笑,目光里带着浓浓的暖意和鼓励,璟琛也忍不住笑了,盛棠看了他一眼,那是自荣氏去世后,这个孩子第一次露出笑脸。
孩子们一起玩耍,天晴的时候在花园里晒太阳踢皮球,阳光照在草坪上,茵绿的草尖触碰脚背,那时璟琛还是个穿着背带裤和格子衬衣的小男孩。
两岁半的潘璟宁坐在小推车里,腿上搭着法兰绒小花毯,手里捏着一根狗尾巴草,每当有白色小蝴蝶飞过,她就把小草举矮一些,生怕干扰它们的飞行,闪闪的目光安静地追随过去,可蝴蝶却总是调皮地飞到面前逗她,她急忙把小脑袋藏着,也无非只是藏在扶手的下面,悄声说:“躲起来,躲起来,躲起来!”
哥哥们称呼这推车里的娃娃为“公主”“丫头”“娃娃”“毛毛”“小妞儿”“豆豆”,使用了一切可爱的称谓,璟宁心情好的时候,便一律用微笑点头来回应,或者干脆拍着小手开心地喊:“啊哈!”
和风轻拂,女贞花像细雪飘落,浓艳的法国玫瑰罩着一团柔光,梦境般的光影。三个孩子分食一块栗子蛋糕,因为大人叮嘱不能让他们吃太多甜食,所以每个人都只能吃一点点。璟宁想独占蛋糕上的栗子颗粒,可哥哥们却不给,因为怕她消化不了,引得她不依不饶愤怒哭喊:“栗子!小栗子!我的小栗子!”
可是栗子没有吃成,她最后却被叫作了“小栗子”。
“坏!坏!”小栗子的小脚在推车里乱蹬,一只鞋掉了下来。
她越生气,两个哥哥越高兴,老妈妈们也逗她:“谁坏?”
小女孩大叫:“坏!坏!”指着站在两侧的男孩。
“你说她好不好玩?”璟暄笑着问,不顾她的反抗,抓起她浓密的头发揪作一团,“冲天炮!”
“二少爷真是促狭,总捉弄妹妹!”老妈子们笑骂。
“令人发指!”二少爷学着管家何仕文严肃的语气,将妹妹的发辫指向兄长,“真是令人发指!发指啊!”
璟琛笑着把他的手打了下去。
璟宁急得站起来,使得推车的滑轮轻轻动了动,璟琛扶住她胖胖的小身子,她朝着他鼓眼睛,显得很委屈,璟琛便柔声哄她,抚平她蓬乱的头发,又拾起小鞋子,给她小心穿上,小脚丫上温暖的肌肤真似融融的阳光。
“大少爷疼妹妹,真好!”老妈子纷纷感叹,只有丫鬟阿梅在一旁冷着脸,眼神锋锐。
阿梅是当年荣氏的陪嫁丫鬟,璟琛被她带到三岁大时,她曾辞过一次工,那一次是为了回老家照顾卧病在床的寡母。璟琛的生母去世后,阿梅又主动回来照顾璟琛的起居生活,云氏他们搬来后不久,阿梅寻了个因由再次辞了工,盛棠原本不允,理由是少爷需要一个得力人照顾,可阿梅坚持,说虽然新夫人很贤惠,必会好生待大少爷,但自己顾念旧主,言辞间难免会对新夫人有失分寸,主人有雅量不计较,但少爷小姐们说不定会因此不痛快,盛棠便没有阻拦。
她走得很干脆,没有丝毫留恋。下人们议论说是大少爷跟新夫人一家过于亲近,让这个姑娘冷了心,换作是谁心里也会不自在,好歹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走的时候大少爷连送都不送一下。
大少爷只是坐在自己的小床上,神色平静,床下有一双脏脏的篮球鞋,以前它们总是阿梅亲自拿去洗。
璟琛不觉得有什么难过的地方,潘家的新夫人对他如同亲生子一般关照,他应该奉之如嫡母,倘若自己能和异母兄妹的关系和美,那就更是锦上添花。
他从来都只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
〔三〕
璟琛最爱和二弟一起去看小栗子睡午觉。
暮春的正午,小女孩蜷缩在母亲的怀里,腿上搭着她心爱的小花被,小脑袋向后仰着,长长的眼睫轻轻颤动,眉头一皱一皱。
她爱闹,哪个下人都哄不了,午睡的时候只能由母亲亲自带。
兄弟俩迈着轻巧的步子进屋,有幽香轻笼,室外的阳光一束束投射到窗帘上,微风一吹,形成无数朦朦的光圈,像个顽皮的小孩,一拳拳揉在上头。
云氏懒懒地斜靠在床边,脸上是掩不住的疲乏,轻声说:“琛儿,你来抱着你妹妹,她差不多睡熟了,一会儿放床上便可以,我去花园透透气。”
璟琛郑重地从她手中接过了那个又轻又软的小家伙。
云氏起身,伸了伸懒腰,缓缓走出屋子,璟琛看着她的背影,心中掠过一丝奇怪的感觉,那在室外光线衬托中显得曼妙柔美的背影,竟似曾相识。调皮的璟暄待母亲一出门,就走过来恶作剧般在妹妹脸蛋上虚做了个抓挠的手势。
璟琛连忙要挡,璟暄却嘻嘻一笑,低头在妹妹额头亲了一口。
璟琛怒视了他一眼,低首凝睇,脸色已经温柔,怀中的小女孩如此柔软轻盈,带着缕缕甜香,像有一年他和母亲逛公园,在荷花池边买的一个棉花糖,也不知道加了什么颜料,粉粉的像一朵云,又像一朵花。
其实他也想亲一亲她,不知道那滋味是不是像棉花糖那么甜,正想着,闲不住的璟暄又伸手去解她头上的蝴蝶结:“我给重新绑个好花样。”
璟琛阻止,已然来不及,蝴蝶结散开,几缕头发滑到璟宁眉上,她小鼻子一皱,缓缓睁开水汪汪的眼睛,露出微微的恼意。
她午睡被人打扰,必是要大闹一番的,兄弟俩都有一瞬屏息。
璟暄做好了撂下摊子逃跑的准备,璟琛则在脑子里苦思如何收拾残局,孰料璟宁仰起脸迷蒙地看了他一会儿,只是把小手换了个位置放着,攥紧了什么东西,然后朝他胸膛一侧身,继续睡去了。
温暖的呼吸轻柔地喷在他的胸口,她粉嫩的小手里握着一把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