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勤抬眼,惊疑不定地看着他,说:“什么病,有没有医院开的证明?传染病是不能上飞机的。”
“简直不可理喻。我要去投诉你们公司。”
“精神病也不能上飞机。”地勤讽刺道,从桌下拿出一个“暂停服务”的牌子放在柜台,转身准备离开。
唐鹏一把抓住她的手腕。“你要干什么?”她惊叫道。
他提起自己的裤腿,露出一片疮痍:大小不一的红色血泡盘桓在他的小腿上,没有一寸完好的皮肤。
地勤倒吸一口凉气,唐鹏强迫着她盯着自己溃烂之处,不允许她逃避和闪躲,他有些狰狞地笑了,仿佛这是她对他犯下的罪行。

第二章

原来今天是结婚五周年纪念日。唐鹏起飞前准备关掉手机,看到屏幕上显示的日期才忽然醒悟过来,还是给老沈打个电话吧,无人接听——还在生气,他犹豫着要不要发个短信。空姐过来催促他关机,算了,女人不能哄。
老沈也不是那种需要哄的女人,她比他大五岁。刚认识的时候,他还在杂志社做摄影记者。两人刚在一起的时候,他常对人说:“遇到老沈之前,我守身如玉了三十年。”说多了自己也信了,实情当然不是。
唐鹏如今还记得杂志社的办公室,隶属于某个国企机关,所以位置极好。在一座古迹改造的公园里,公园被不分青红皂白地改造成了江南庭院的风格,在这座肃杀的北方城市显得小气。唐鹏是南方人,上大学去了西北,被贫瘠、干涸、无法得到满足的性欲折磨得苦不堪言,到了这里油然而生思古幽情,毕业之后一直没换工作。
上下班时段适逢老人集体出动的时间,他们是属于老年人里不服老的那一拨,人如潮歌如海,歌颂祖国和革命年代,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不出一身汗誓不回家扫地煮饭带孩子。唐鹏每每骑车经过,总是刻意减慢,对车后座的女友说:“你看他们活得多上进。”
女友是办公室的同事,一个高挑清秀的姑娘,叫姜夕。她却在后座上催促他骑快一些,说受不了他们亢奋的样子,让人对年老感到绝望。
唐鹏只好把预备好的“执子之手天荒地老”的话吞回肚子里。分明是两类人:他要生活,她要逃避生活。分手之后,唐鹏消沉了好久,倒不是因为多么爱她,而是因为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对未来的构想猝然倒塌。
然后就是老沈了。杂志社经营遇到困难,请老沈来讲广告营销,她是某个时尚杂志市场部的头,百伶百俐,名声在外。领导派唐鹏去公园门口接她,未见其人,先看到一双包裹在紧身过膝长靴里的长腿钻出车门。她淡淡地扫了一眼唐鹏,把他当作酒店门童一样,铁骑铮铮径直地往前走,茂密的长发在身后摇曳。
“你倒是快点儿啊。”她停住,回头喊唐鹏。她不耐烦地微仰起头,逆光,脸看不大清楚,胸部倒是清晰而骄傲地高耸着。那时候的老沈,漂亮得与那个暗淡的冬天格格不入。
晚上杂志社领导请老沈吃饭,七七八八找了些酒搭子,团团簇拥着老沈走出办公室,脚下生风似的很快走远。老沈的笑声倒久久没有消失,爽朗而娇媚地一下下挠着唐鹏的皮肤,让他怅惘了一小会儿。
到了十点,领导打电话让唐鹏也过来,他推辞了半天,听到老沈抢过话筒,带着醉意软绵绵地说:“是不是不想见我?”这才答应下来。
包间里,老沈喝得面色酡红,身边围了几个脸喝得更红的中年男子。“再喝再喝。”他们的亢奋不正常,大半个身子趴在桌子上托住老沈的杯脚往她喉咙里灌酒。
看到唐鹏,老沈赶紧招呼:“快坐我旁边。”
其他人带着醋意起哄:“是不是看上我们的小帅哥了?”
老沈也不避讳:“是又怎么样?来来来,走一个给他们看。”拉着唐鹏喝交杯酒。
他意识过来,自己是充当了救星的角色,卖油郎独占花魁的机会一辈子只有一回,顿时士气大振,杀气腾腾地和人拼起酒来。越闹越厉害,终于把自己喝醉。老沈全身的重量都压在唐鹏的手臂上,笑眯眯地看着他,酒精作用让老沈身上的香味如排山倒海一般汩汩传来,唐鹏竟然一下子软弱得想哭,有种茫茫天地相依为命的感觉。他是她的“相公”,比老公还好,进可攻退可守,不清不楚地情深似海下去。
“叫嫂子!”唐鹏指着老沈粗声对领导说。
领导笑笑。唐鹏再度高声说:“你叫不叫?!”
气氛顿时冷了下来,领导面色铁青,咳了两声,说:“散吧散吧,不早了。明天还要上班。”恢复了开会时的口吻。
那晚是唐鹏第一次去老沈家,什么都来不及看与想,眼里只有老沈,打散的老沈,破碎的老沈,她的胸、肚脐、长腿。早上天光大亮,唐鹏才被她的家吓了一跳。
烟雾缭绕地营造出古装剧里大侠出场般的效果,各个墙角摆着的小香炉里正散发着一股苦涩的致幻香气。客厅里有柔软的欧式沙发,靠墙的地方摆着中式卧榻,躺上去就是民国。屏风上是东瀛的春宫图,荒淫吊诡的姿势和两张雪白木然的脸。屏风正对着的墙上却是一幅字,上面写着:“至道无难,唯嫌拣择。但莫憎爱,洞然明白。毫厘有差,天地悬隔。”
老沈问:“这字写得好不好?”
唐鹏说:“挺好,挺好。是你写的?”
老沈笑道:“怎么可能,是我求来的。”
老沈又问:“你看这个贵妃榻是新花梨还是黄花梨?”
唐鹏听都没听过,压抑住心惊肉跳,笑道:“新花梨。”
老沈又笑:“屁!新花梨有这种香味?你闻闻,快点儿。”
唐鹏在老沈的催促下,弯腰,趴在椅子上嗅了几下,说:“挺香,挺香。”
老沈说:“你再猜……”
唐鹏笑着恳求道:“不猜了,好不好?”
老沈家每件东西都有来头,要么是求来的,要么是哪儿的古董,要么是大师给开过光的,满目都是应接不暇的高级。唐鹏在近一年的时间里,都无法克服进老沈家的不安,连猫悄无声息地滑溜拂过的触觉,都会让他一个哆嗦。他大学之前的日子都在简陋的筒子楼里度过,连自己的桌子都没有——茶几吃完饭就是写作业的书桌,以至于他的作业纸常年都有透亮的油渍。大学毕业之后他到大城市闯荡,生活过得极简,“家”不过是躺下就能睡觉的地方。老沈对家细致的布置,着着实实把他震慑住了。
某一天,当老沈兴致勃勃地提议在家摆个佛堂——她在时尚杂志上看到,某个名媛家里摆了一个,唐鹏才忽然醒悟过来——或许是终于面对现实,这些不伦不类的堆砌和互不搭界的生硬掺杂,都不过是虚张声势,掩饰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平凡的女人。这一天,是他们认识刚满三个月的纪念日,也是他们新婚的第一天。
“我结婚纯属上当受骗。”唐鹏人前人后总爱这样说。一开始,老沈还觉得是在夸她媚、嗲、惑,听多了终于觉得不对劲。终于有一天,她坐在沙发上怔怔掉泪:“你觉得受骗了就离婚啊。”
唐鹏这才忽然看清自己:对于婚姻,他一直有种儿戏感,就像是无意中转台看到的一出漫长而狗血的连续剧,看的时候一边骂,一边心甘情愿地受骗,全是被一股恶作剧的趣味和好奇心支撑。而且,知道自己总能关上电视,爬上床,在黑暗和寂静中睡去。
这样对老沈并不公平,唐鹏反省。那么,就要个孩子吧,为自己在这段婚姻中寻找一些脚踏实地的真实感。他不无天真地想,丝毫不知道这是他末日的序幕。

第三章

唐鹏清楚地记得,腿上的溃烂就是从他与老沈以生孩子为目的而性交的那一天开始的。
此时的他,蜷缩在小小的飞机座位上。西裤成分里的羊毛粘在腿部溃烂处渗出的黏液上,一抻,可以听到水泡破裂发出的轻微的“噗”声,如细微至极的嘲笑——它们恶毒地膨胀着,看他无计可施。唐鹏不断跟空姐要咖啡,灌下肚里,浓棕色的液体像毒药一样让他手脚末端变得麻痹,只有腿像被针刺一样疼。
邻座的小孩儿被飞机的颠簸惊醒,开始哭闹。他的母亲责备地拍打他的屁股,孩子以更激烈的身体扭动表示抗议,狠狠地朝唐鹏的腿上踢了一脚。
剧烈的疼痛几乎让唐鹏晕过去,他紧紧地抓住座椅扶手,却丝毫没有缓解疼痛。母亲让孩子向唐鹏道歉,孩子扭动着身体:“不要!我不要!”他开始近乎尖叫地大喊着,踢翻了小桌上的一杯热茶,洒在唐鹏的裤子上。
他的整条腿霎时沸腾起来,五脏六腑仿佛被骤然系紧,高高吊起在体腔之内,眼前一片漆黑,一瞬间他甚至以为自己已经死了,身边是惊叫与窃窃私语。
唐鹏后悔了,他深信不疑,自己会死在千里寻医的半路上,为了这不知真假的偏方。
偏方是柯宏志告诉他的。唐鹏的两任女友——姜夕、老沈都认定柯宏志是他的精神偶像,仰慕得情深意切,简直有同性恋的嫌疑。
认识他们的人都对此诧异和不解,唐鹏长得好看,画画、摄影都有天赋,待同性天真义气,待异性保守腼腆;柯宏志却瘦得难看,头小得不成比例,像个蚂蚱,昆虫一样的脸上还现出痴愣的神情。
相识是在大学,唐鹏刚上大一,去毕业班的师兄宿舍串门。冬天的男生宿舍像个巨大的被窝,空气里藏着所有属于夜晚的秘密。地踩上去软软的,不知是一代代青春期男孩儿的体液凝固结晶,还是被脏出了幻觉。
宿舍中间围了一桌,七八个人凑在一起打牌。只有一个男生没有凑在牌桌前,而是坐在床铺上不知在读什么书,一片嘈杂骂街嗑瓜子的声音中,他猛然抬头,说:“嘘!你们听!”
宿舍一下子安静下来,楼道里放着广播:“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唐鹏也是后来才知道,那是邓小平的南方讲话。
“你们听,这个非常重要!”床铺上的男生自言自语,还重重地点着头。
“你有病吧,到底斗不斗地主?”其他男生不屑一顾,继续吵闹着玩牌,在陶瓷缸里捻灭烟头。
那张沉思而痴迷地听着广播的侧脸,在当时的唐鹏心中留下极大的震撼——远远超越了第一次看到女性的裸体,那是洞察力和智慧,黏黏的冲洗不净的荷尔蒙简直不值一提。
那个男生就是柯宏志。
认识了柯宏志之后,唐鹏才相信世界上确实有“天才”这件事。他有着超越年龄、阶层和成长经历的敏感和洞察力,每当他眯起眼睛思考,就像是在前几世的记忆中检索。
然而,他并没有像唐鹏想象中那样成为百亿富翁或是政协委员,仅仅成了一名记者,以好得惊人的洞察力和差得惊人的行动力著称。“他只是运气没到。”唐鹏曾经这样想。五年过去了,十年过去了,唐鹏发现自己的生活质量已经远远地把柯宏志甩在后面,他的第一反应不是骄傲,而是不安,他为自己不错的生活感到歉意,为市中心有两个卫生间的房子,为过于俏丽也过于能干的老沈,为每次见面聚会选择的高档餐厅和对红酒的挑剔。
每次见面,唐鹏总是夸大其词地描述自己曾受到的失败,毫不留情地自我贬损,甚至期待着柯宏志的讽刺。
一周之前,唐鹏撩开裤腿给柯宏志展示自己的溃烂:“你看我,以后咱们见一次少一次了。”
柯宏志吃了一惊,问:“两条腿都是这样?去医院看过了吗?”
唐鹏点头:“去了,老沈开始一口咬定是我在外面不干净。去医院看,医生半天没查出来,说有点儿像带状疱疹,但也不是。涂了药发得更厉害,都没见过这样的。后来看了中医,说是体内有湿毒。”
柯宏志又露出昆虫一样专注的表情,像是启动了高频声波的听觉系统,过了一会儿,忽然说:“我倒是想起一件事,几年前和一个老总吃饭,他说当时也是和你一样,满腿血泡,怎么也治不好。后来好了,怎么好的,你就当笑话听,千万别当真……”
唐鹏急切地说:“赶紧说。”
柯宏志说:“那人也是听别人胡诌,去了西藏,找了个当地的女孩儿,第二天回来,飞机还没落地就全好了。”
唐鹏笑道:“找了个当地女孩儿是什么意思?”
柯宏志说:“你说呢,不就那回事。说是去了体内的湿气。那个老总可真是有钱,可劲砸,拿女人当药引子。”
唐鹏说:“女人就是用来医男人的药。”
柯宏志说:“你小心我把这话告诉老沈,看她生不生气。”
唐鹏说:“她高兴还来不及。你也见过她年轻的时候,不知和多少人腻乎,最后落在我手里,我也觉得邪门得很,像是击鼓传花,到我这儿,鼓声停了,花我也传不出去,只能接着。如果不是被我截住,她早就桃李天下普度众生了。”
柯宏志讪讪道:“你这是得了便宜卖乖。”唐鹏意识到自己过分了,也就不继续说。
沉默之中,柯宏志继续说:“你要是想去的话,我就给老张打个电话。老张你也见过的,现在在西藏做地产和旅游,生意弄得挺大。”
饭店外是一个水池,水池中间还有个长脖子书生的雕像。几个孩子在往水池里扔石子,石子在水面上悠悠打了几个漂,沉了下去,涟漪散尽,水面依旧,可石子就在那里,石子与水都知道。念头也是这样,沉下去,就出不来了。

第四章

唐鹏刚出闸口就看到出口栏杆后,一个年轻的女孩儿热情地朝他招手。她穿着荧光黄的薄外套,紧身牛仔裤,头上戴了一顶印着熊猫脸的棒球帽。
“你怎么认出我的?”唐鹏走近后,第一句话问道。
“张总说,最帅的那个就是咯。”女孩儿抢过行李箱,径自朝前走。
听到这样熟练而伶俐的谎话,唐鹏有些心酸。
“我们张总这几天刚好出差忙一个项目,没办法陪您。派我这几天做您的专属秘书,叫我盼盼就行了。”女生指着自己头上的熊猫帽子,说,“好记。”
她说得过于轻快流利,以至于唐鹏无法分辨出其中有几分是真话,有几分是暧昧的暗示,姓张的是真的出差,还是借故为他送上一个床伴?
女孩儿灵敏得像一只小鹿,穿梭在来往的人群中,他则笨重地跟在后面,睡眠不足和高原反应一下下轮流拳击着太阳穴。
“这辆车这几天都给我们用,自驾游。”盼盼坐上越野吉普的副驾驶,弯腰的瞬间露出牛仔裤上一块紧致的小麦色肌肤。
唐鹏笨手笨脚地爬上后座,说:“都听你的。”
盼盼摘下帽子,回头一笑。唐鹏这才看清楚她的脸,她的眼睛大得不合比例,不笑的时候阴郁而深沉,笑起来,眼睛周围的小细纹像是一圈锋利的小箭,露出闪光的白牙,瞬间变成一种小野兽。
盼盼说:“今晚先吃饭,给您接风,然后早点儿休息。明天咱们去布达拉宫、大昭寺、小昭寺、色拉寺,然后看时间决定要不要去罗布林卡,这样好不好?”
唐鹏说:“你安排。我这块肉要杀要剐,全交给你了。”
盼盼没有笑,车里的温度一下子降下来。
几年前,他去参加一个熟人第三次结婚的宴席,娇妻比新郎年轻将近二十岁,根本还是个孩子,吃力地跟在新郎身后敬酒。到了唐鹏这桌,新郎已经喝了五分醉,指着新娘大声说:“你说她这么年轻、漂亮,跟谁不行?跟了我,图什么?还不是图我这块五尺三寸的肉!我这块肉!”他脸颊上的肉激烈地抖动着,新娘被他挟在腋下,瘦弱得像一只刚被拎出笼子的小鸡崽儿。唐鹏当时很注意地看了她的表情,她难堪的笑容里有一丝嫌恶。
此时的盼盼,是否也露出一样的鄙夷呢?嘲笑着一坨悄然腐烂的肉。
唐鹏小心翼翼地看着她的背影,只能看到的小半个侧脸是平静的,整个天空倒映在她的目光里。她身旁的车窗摇下了一半,云压得很低,一小团一小团地从大块云朵中挣脱开,殷勤地挤进车窗,是在天上也待得无聊了吧,来人间索求吻。
车平静地继续行驶,他从她那侧的车窗外看到一条标语:“定居工程惠及千秋万代,知恩图报共建长治久安。”汉字在上,藏文在下。她的脸猛然出现在这标语当中,很是怪异,唐鹏这才移开目光。
晚饭被安排在一家颇有名气的藏餐吧,预约排得很满,他们到达的时候离预定的时间还差一个小时,便决定在附近逛逛。
街道是环形的,经幡飘扬,桑烟荡漾,林立的小铺子里贩卖着藏刀、转金筒、耳环和手镯等。唐鹏一心想着赶紧治愈腿上的血泡,心里一直有些惴惴不安。盼盼不知道来了多少遍,早就没有新鲜感。两人都不大有兴致逛,可都为了对方做出兴致盎然的样子来,笑得都很吃力。
唐鹏饶有兴致地去打听一副唐卡的价格,盼盼悄悄拽他的衣袖,挤眉弄眼地暗示他走。走出几步远,她说:“我带你去看好的。”
人群在环形街道上顺时针流淌,熙攘、稠密。慌乱迷茫的内地人混在神色平静的红衣喇嘛之中,一道往前走,没有终点,因为处处都是终点。街上所有的人像是被召唤来参加某个神秘的仪式,只有他和她在人群中逆行,像两个逃兵。唐鹏心里很不安,担心这样是忤逆了什么神灵。生病之后,他就变得很迷信。
走进一家很小的门店,连招牌都没有,外屋不过十几平方米,一个穿红色运动服的藏族男子在为唐卡上色,一手端着颜料,一手拿着极小极细的笔,脸几乎贴着画布。
“今天只有你一个?”盼盼问。他朝他们望一眼,漫不经心地点点头,继续画。
盼盼凑到唐鹏耳边,轻声说:“你细看,笔是猫毛做的。他现在画的是阎罗法王。”她的气息里有温热的酥油茶的味道,他的耳朵像是被放在小火上烤着。
阎罗法王通体蓝色,半人半兽,长着三只眼睛,一手握着骷髅棒,一手拿着绳索,骑着水牛,水牛下仰卧着一个赤身通红的人。盼盼说,那人因为是异教徒而受罚。阎罗法王背后燃烧着熊熊的火焰,只看一眼,这火焰就像要引到自己身上一样,唐鹏觉得腿又燃烧了起来。
“画得真像。”他不敢走近,抱着手臂远远站立。
“秘诀在颜料。这些颜料全部是取自自然,手工配制,研磨的力气差了一点儿都不行,讲究得很,黄色的让有力气的年轻男人来磨,蓝色和绿色就需要体弱的人一点点研磨。”盼盼说。
她压低的声音仿佛被研磨过,声音里有细微的颗粒在滚动,很有诱惑力,在这狭小的空间里有种让人不安的魅惑。
不安是唐鹏在腿发烂的半年里没有一刻摆脱的恶魔,它不离不弃地跟在他身后,永远不休息,他醒着的时候它醒着,他睡着的时候它依然醒着。他无法温柔体贴地对待老沈,尽管他知道自己除了她,无人可以去爱。
每次性爱都像上了刑具,他急切地想和老沈生个孩子——把两人从发现彼此真面目的悔意中解救出来;同时,又为真正拥有一个手掌中有真实重量、无法回收的婴儿的场景而惊恐万分。
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堕落成一个邪恶的人,却像远在另一个星球那样无法施救。他整晚沉默地在房间中坐着,把溃烂的腿大咧咧地搁在茶几上。当老沈找他说话,他会埋怨她的打扰,而当她无视他,他则更加愤怒。
有一天晚上,他和老沈并排睡着。她忽然小声说:“我觉得你不爱我了。”语气平静得像是讨论明天的天气。
“我就是有点儿烦躁,等我们有孩子就好了。”他把手覆在她的小腹上。永远拧不紧的水龙头又在滴水了,他觉得他们如此无助,两个如此靠近的陌生人被同一个奴隶主奴役,在结束乏味劳动而休憩的夜晚并排而睡,只有在同情自己的时候才有片刻的心灵相通。
突如其来的恍惚,在离家万里的这个地方,满屋的眼睛在看着他,一只眼睛的怪兽,两只眼睛的绿度母,三只眼睛的阎罗法王,还有释迦牟尼,一个释迦牟尼,两个释迦牟尼,108个释迦牟尼。他们在问他,齐声问他:你来这里是为什么?去睡一个小麦色皮肤的女孩儿?用一次背叛来拯救自己?你难道不知:背叛,早已犯下。

第五章

晚饭很丰富。他们点了石头烤牛肉、羊排、素菜卷、藏式烤蘑菇、酥油人参果、糌粑和青稞啤酒。热热闹闹地摆了一桌子,却没有想象中好吃,牛肉没有煮熟,蘑菇太干,啤酒太酸。
盼盼吃得很开心,唐鹏吃了几个素菜卷就再也吃不下了,一直在喝温热的啤酒。盼盼夹菜的瞬间,他看到她纤细的手腕上有一道银色,很快湮没在袖子里。
他说:“你这个手链很好看。”
她笑着把手伸给他,原来是三根极细的银环套在一起,她笑道:“是我自己做的。”
唐鹏对眼前的女孩儿越来越好奇:“我发现你懂得真多。”
盼盼说:“我十六岁来这里学画唐卡。过去传男不传女,现在男女都能学。到现在,八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