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换了衣服回到那个丝绸铺前,老爷问我,“怎么用了这么半天时间?”

我嘿嘿一笑,“看到两条狗打架。”

“是不是有阿黄?”冯倾城赶紧问。

“阿黄是好狗,打架是的坏狗。”我拉着老爷的左手,他的手真光滑,我不禁嫉妒起阳华夫人来。

 

 


惊变(三)

冯倾城已经睡着了。
我却没辗转反侧,失眠是网络写手们的通病,晚上,坐在电脑前拼命地敲键盘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方式,写作,对我来说,是为了忘记。来到这个世界两年了,失眠依旧,不是因为写作,是因为回忆。
回忆中,张莽几乎是唯一。
他叫我小宝贝的时光,是最温暖的时光。
有时候会想起燕风,那么远的温存,脑中也会掠过在他床上的那个女人的样子,眯着眼睛,雪肤花貌,有莫名其妙的熟悉。
窗外忽然闪过一条黑影,门栓微微地响了起来,我似乎能在黑暗中看见门栓向旁边滑动。
阿黄忽然大声叫了起来,扑到门上,不停地用爪子抓着门。
黑影倏然一闪,不见了。
难道有鬼?我叫了一声,阿黄停止狂叫和抓挠,回到角落里趴下。
“姐姐,阿黄怎么了。”冯倾城迷迷糊糊地醒过来,问。
“没什么,大概是太老了,眼花了。”我说。古代的房子真不安全,没有防盗锁,睡觉也不安心。
老爷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倾国倾城,你们没事吧。”
“爹爹,没事,您回去睡觉。”我心中一暖,留在异世,有个疼爱我的美男子爹爹,似乎也很不错啊。
脚步声远去了,一夜无话。
“姐姐,你今天有没有看见阿黄?”冯倾城走进来问我。
我正在梳头,停下梳子,看着她,“没有,奇怪了,只要我们在房间,阿黄都会在呀。”我也着急起来,我只跟阿黄相处了两年,也产生了很深的感情,阿黄在我们心中的地位,远远超过了一只狗所应有的重量,其实,冯倾城一直把它当成哥哥一样对待,冯倾国以前一定也是这样的,她们,曾经跟这只狗,一起吮过狗妈妈的乳汁。
冯倾城一把拉住我,“快去找找。”
遍寻冯府,没有发现。
我们走出大门。
绿玉跟上来,“大小姐,二小姐------老爷知道了会怪罪下来的。”
我头也不回,“你不要跟着,去跟阳华夫人说一声,我们有事出去,一会儿就回来。”
姑苏城,繁华而颓糜,街上行人悠闲地来往,我和冯倾城手牵着手,左张张右望望,希望能在人群中发现一抹黄色。
阿黄从来不会擅自跑到街上,我心中隐隐有种不详的预感,却不忍心对冯倾城说,只好陪着她大街小巷地找。
才转过一条街,忽然前面冲来一队骑马的人,不断地把行人向两边驱赶,口中叫着回避,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随着行人站到了街边,人人都引颈向前边望去,我不解地问身边的一个老人。
老人告诉我,“是姑苏郡主的车驾路过。”

 

 

惊变(四)

姑苏郡主,我听阳华夫人说过,这是江都王的孙女,高贵美貌,是江都的第一美人。阳华夫人正是她叔父的宠妃,美丽如阳华夫人,对姑苏郡主的美貌都赞不绝口,她一定如天仙般美丽吧,况且她还有皇族血统。我的好奇心也被勾引了起来,冯倾城也暂时忘记了她的阿黄,伸长脖子,遥遥地向缓缓而来的车驾望去。
前面是两骑军官模样的人,长得还算帅,这郡主的老公是执掌江都郡国兵权的中尉,自然会在军中选几个帅哥来充当郡主老婆的保镖了。
此时我的心不在帅哥保镖身上,即使他们有网上看到的中南海保镖的英武。我一心想看看那位闻名的美人儿,日后变回安心,也算见过了传说中的郡主娘娘了,还可以以此为题材,写一个YY小说。
郡主的车子过来了,这是一辆超级豪华的马车,三面是织锦帷幕,前面是密密的珍珠串成的帘子,珠帘随着马车的走动摇摆不定。珠帘后面,隐隐约约可以看见端坐着一个丽人,可这么密的珠帘,根本不可能看清丽人的模样,我不由得失望了。
冯倾城瞪大眼睛看着,也微微叹息了一下。
看不到,所以我永远无法认识你,看到了,离你这么遥远,我又能怎么样。
那马车走过我和冯倾城身边,好像心有灵犀似的,帘子里的丽人一弯腰,那密密的珍珠中伸出一只美丽的手,十指尖尖,色如温玉,在阳光下仿佛是透明的,单是这只手,就足以让周围的人惊艳不已了,我听到了人群中发出啧啧称赞声,微微骚动起来。我我冯倾城都睁大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那只手,玉手似乎迟疑了一下,轻轻一动,珠帘被拨开,一张美丽不可方物的脸露出来,一刹那,我的心猛烈一跳,几乎要尖叫起来,我咬住嘴唇,呆呆地看着,那张脸上的一双妙目一转,落在我和冯倾城身上,目光似乎一滞,我看见了那只玉般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珠帘落下,无数珍珠在眼前闪烁,跳跃,如花人面消失了,马车远去了。
什么东西也跟着远去了,永不再回去,一些东西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靠近,又隐秘地离去,似乎从来不曾有过。我们无知无觉地得到,无知无觉地失去。
我听不见旁边行人的大声赞叹,只是紧紧地拉着冯倾城的手,似乎那片刻,全世界只剩下我们姐妹俩,又独孤,又温暖。
“姐姐,郡主真美啊,我们长大了,也像她那么美,那该多好啊。”冯倾城凝视着马车,一直到看不见了,才叹了一口气。
我看着她的脸,断定,长大后,这张脸绝不亚于刚才珠帘后的那张脸。
“倾城,你会比她更美丽。”我认真地对她说,就是到韩国整容,也整不出冯倾城那样美丽的五官出来,当然,也整不出像我这样美丽的五官来,或者说是整不出像冯倾国这样美丽的五官来。
“还有你,姐姐。”冯倾城笑了,站在阳光下,她总让我担心,担心太阳把她晒化了。
“还是古代的美女多啊。”我感慨了一下。
“姐姐在说什么------啊,我们还要去找阿黄呢!”冯倾城忽然想起我们此行的目的。

 

 

惊变(五)

最后,我们在城外的垃圾上找到了一堆黄毛,我和冯倾城一眼就认出这是阿黄的毛,这些毛,我们都无数次地抚摸过,阿黄被人打死了,肉被别人吃掉了,只剩下一堆毛。

冯倾城没有哭,她的眼睛很红,可是没有哭,反而是我,对着那堆零乱的狗毛滴了几滴泪水。

想起了那晚窗外的黑影,隐约觉得有什么事情会发生,可我没有特异功能,不知道会有什么降临在我们身上。


老爷又出门去了。

冯倾城病倒了,我知道是因为阿黄。

冯夫人连看都不来看一下,老爷不在家,她在抓紧时间与表弟行乐。幸好有阳华夫人,她为冯倾城请来了医生,诊脉,开方子,抓药,冯府的人上上下下都忙得不可开交,有忙着做爱的,有忙着生病的,有忙着抓药煎药的。

忙,我们无时不刻地忙,即使什么事也没有,也要忙着发呆。

阳华夫人怕冯倾城的病气过给我,便让我跟她一处睡,拨了绿玉去跟冯倾城住,晚上好端茶送水地照顾她。

折腾了三四天,冯倾城的病才好些,脸上恢复了一点血色。

我预感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早知道我不应该搬出去跟阳华住,我应该守在冯倾城身边。

可就算我守在她身边,又能怎么样呢,我现在不是一个二十二岁大人安心,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什么事也做不了,一样会受到惨无人道的伤害。

一夜没睡好,我总是觉得心慌气短的,一早起来,我穿好衣服,来不及梳洗,便从阳华夫人的屋子向我和冯倾城的房间奔去。

一堆开门,我的头嗡地一声响,僵在门口。

冯倾城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似乎昏了过去,衣衫不整,裙子被撕碎了,两条雪白的长腿叉开着,大腿根上沾着血,她的嘴角也有血。

我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可怜的妹妹,她才十二岁!

一定是苏子路这个畜生干的!我此时只有一个念头,到厨房去操上一把大砍刀,把姓苏的一劈两半。我咬咬牙,忽然想到这是古代,女子失贞是一件恐怖的事情,到底有多恐怖,我不太清楚,可我本能地不希望别人知道我的妹妹被人沾污了。

这一刻,我才明白妹妹这个词的含义,我愿意为了她做一切事情,包括杀人,可我不愿意她被人看不起。

我转身把门掩上。

绿玉不在,这是意料之中的事,一定是事先冯夫人把绿玉支开了,这件事,一定有冯夫人的一份,这个烂女人!

冯倾城微弱地呻吟了一声,她醒了。

我把凌乱的床整理好,抱起她,轻轻地放在床上。

她睁开眼睛,看见我,泪水滴了下来,“姐姐-----”

我心一酸,掉下泪来,“倾城,都怪姐姐,姐姐应该在这里陪着你的。”

她哭着摇摇头,“不要告诉别人,姐姐。”

“苏子路?”我把牙齿咬得咯咯响。

她不作声,曾经如墨玉般无瑕的眼睛闪出恐惧,屈辱,仇恨和决然,我不知道她现在在想什么,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安慰我的妹妹冯倾城,她受到如此残忍的伤害,我的心都要滴出血来了。姐妹血肉相连,果然。

我默默地掏出手绢,动作轻柔地给她拭去眼泪和嘴角的血,用破碎的衣裙拭去腿和下体的血和肮脏的东西,把撕碎的上衣和裙子团起来,塞到床底下,以后再扔掉,我找出干净衣裙,给她换上。

刚刚收拾好,阳华夫人就进来了。

 

 

驻颜术(一)

“你们姐妹俩怎么了,打架了?”她疑惑地看着我们的泪脸。

我勉强笑道,“没有,倾城的病老不好,我急的。”

阳华夫人笑了,“姐妹情深,好。倾城的病一好,我就教你们驻颜术和媚术。”

我有些惊异,“夫人,我们年纪尚小,学那个有什么用?”

“你们长大了就有用了,一个女人,只要有了这两种本事,一生的衣食就有了着落了。”阳华夫人眼波闪动,“十二岁是学习这个最好的时候,从十二岁到十八岁,你们会越来越美丽,然后一直停在十八岁的容貌。”

也好,学了这个,万一回到二十一世纪,我就开个美容院,不愁生意不兴隆,阳华夫人已经三十一岁了,可看上去不到二十岁的样子,据她说的意思,她永远就这个样子了,一直到老。

像巫术,好神奇。

“不过,我要告诉你们,学了驻颜术,你们就会终生不育,这就是代价。”阳华夫人微笑着说。

任何东西都是有代价的,这代价也太大了。

我有些犹豫起来,不能有孩子,做一个女人,就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

我们想得到,我们不想失去,我们患得患失,我们永远不知道如何选择,选择任何一个,我们会为失去另一个而后悔。

“我学。”冯倾城张开眼睛,微弱地对阳华夫人说,同时用充满希望的眼神看着我。

我不能抗拒这样眼神,做什么事都好,我们都要两姐妹一齐上,这世界我只有她,她也只有我,别人再疼我们,也只是别人,我咬咬牙,“我也学。”反正这具躯体也不算是我的,上刀山,下火海,让她陪着她的妹妹吧。

冯倾城的病好了,老爷回来了,苏子路到长安去了。

我们背着老爷跟阳华夫人学习驻颜术和媚术,老爷绝不会让我们学习这些的,就是学歌舞,也是我和冯倾城要老爷面前恳求了好几天,并答应他永远不会在外人面前表演,他才答应的。因为歌舞在当时,只有家妓和青楼女子才学习的,是下贱的女人用来取悦男人的技艺。我天生是学跳舞的,腰肢柔软得像是没有,身体轻盈得像只小粉蝶,冯倾城说过,在跟华阳夫人学习之前,我们曾经偷偷学过跳舞,以前的那个冯倾国,已经能跳很优美的舞蹈了。冯倾城生来就是唱歌的,天籁般纯净的声音,一开口,世界都为之沉静下来,如果我去参加舞林大赛,舞状元绝不可能是别人的,如果冯倾城去参加超女,别的超女都得去自杀,如果我们能组成一个姐妹组合,大概马上能横扫亚洲,甚至全球!

跳舞的时候,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我以前也喜欢跳舞,可我不知道自己这么狂热地喜欢跳舞,跳舞的时候,我会忘了一切。

驻颜术其实并不复杂,先学习吐纳之术,再把阳华夫人炼的药丸置于肚脐眼中,用吐纳之术把药气慢慢吸入体内就行了。

这药丸的方子极为复杂,需要一种叫飞红鼠的珍希动物的脑髓,传说这是一种忠贞不二的动物,打猎的人只要捉到一只,它的伴侣就会乖乖地自投罗网,除了飞红鼠,药方中还有传说中炎帝的女儿瑶姬死后化身的瑶草,附木而生的菟丝,女萝,还有名贵的麝香,还有其它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

大概用了两个月,我们已经把药丸完全吸收了。

 

 

驻颜术(二)

在这两个月中,我和冯倾城已经慢慢产生了一些变化,最显著的是,我们的皮肤越来越嫩了,现在我才知道吹掸可破这个词并不夸张,相反,它根本难以形容一个人皮肤的柔嫩。我忽然想起了在一本书上看到的形容一个宫女丽娟的美丽柔弱:“汉武帝所幸宫人名丽娟。年十四,玉肤柔快,吹气胜兰。不欲衣缨,拂之恐体痕也。每歌,李延年和之。于芝生殿唱回风之曲,庭中花皆翻落。置丽娟于明离之帐,恐尘垢污其体也。帝常以衣带缚丽娟之袂,闭于重幙之中,恐随风而去也。”皮肤之嫩,连丝质的衣缨也会将她的皮肤弄伤,真是太强了!现在我和冯倾城的皮肤正向这境界迈进。其实,冯倾城的皮肤之柔嫩,在大汉王朝中,已经找不出第二个人来了。冯倾城若能在什么芝生殿唱一曲回风,庭中花一定人翩然起舞,过不了多久,我的身体也许也会轻得被一阵风吹走。

驻颜既成,接着学习媚术。

所谓的媚术,不外乎如何讨好男人,引起男人的注意,还有房中术,在二十一世纪,这些统统是雕虫小技,所以我学得漫不经心的,而冯倾国却脸红心跳地学得很认真。不过制作春药的方法我倒是很认真地去学了,这玩意儿日后说不定有用。

我们每天嚼着经过秘制的豆蔻,以便能吹气如兰。这有点像嚼口香糖,我以前很喜欢嚼口香糖,而且豆蔻的味道还不错,我倒挺喜欢嚼的。

两个浑身散发出幽香的美人眼看就要炼成了。冯倾城因为已经非处子之身,更显得沉静温柔,散发出异常迷人的气息。

我却重新变成处女,浑身散发着处子的幽香。眼神却狐媚之极,一个天真加狐媚的女孩子,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极品吧。


一年过去了,又到了夏天,苏子路居然又出现在冯府里,这一次是回去奔丧路过姑苏,他的爹爹病死了。

冯倾城似乎已经忘记了苏子路强加给她的耻辱,她在园子里看见苏子路的时候,竟然一点不动声色,从小她就有这个本领,可没想到修炼得这么高了,这孩子,喜怒不形于色,如果做特工,前途不可限量。

“一年不见,倾国倾城都变成大人了!”这个无耻的畜生笑嘻嘻地说,我恨不得照他那张清秀的脸上打一拳,打开花才好。

学习了驻颜术和媚术,我们的一举一动无不带着令人销魂的魅力,别说这个色狼,就是老爷,有时看我们的眼光都会有些异样。大凡男人都无法抗拒女人的媚。

冯倾城微微一笑,这笑容简直能生生地将人命要去,她用甜美的声音道,“我们姐妹成大人了,舅舅却一点不见老。”

苏子路爽得嘴都合不拢,那嘴脸,若他刚死的老爹爹此刻看见,应该会从棺材里跳起来赏他一个耳光罢了

 


驻颜术(三)

“倾城长得真白。”他吞了吞口水。

“不如夫人身上白。”我忽然插了一句。

苏子路脸色大变,直愣愣地看着我。

我看也不看他,道,“夫人应该等急了,快去吧。”

苏子路还要纠缠,冯倾城道,“舅舅快去吧,明天带我去划船。”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跟这种畜生去划船?也太煞风景了吧。

苏子路大喜,容长脸儿红了起来,乐颠颠地走向客厅,去见他的表姐情人去了。

苏子路来到冯府的第二天,老爷在阳华夫人的房间中看见了阳华夫人和苏子路赤身裸体地在床上搂抱成一团酣睡。

老爷又惊又怒,马上把阳华夫人赶出冯府。阳华夫人临走前,眼睛红红地看着我和冯倾城,我们上去,分别抱了抱她,除了老爷,这世界上对我们最好的就是阳华夫人了。美艳的女人永远不愁没人收留,只是不知道她会投入哪个男人的怀抱中去。

冯倾城独自上街买衣料,苏子路离开冯府,从此再也没有任何音信。后来冯夫人得知,苏子路并没有回家奔丧,他似乎凭空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每天都有人在消失,总有一个人知道,消失的人去哪里了。

冯倾城买了一匹翠绿的衣料回来,说要给我们一个做一条裙子,翠色的裙子最能衬出我们的肤色来,当她在房间中裁剪衣料的时候,剪刀停了一下,看了我一眼,说,“姐姐,我什么事都不想瞒着你。”

我的心中一跳,冯倾城干了她一直想干的事了。

“你应该知道了,我把苏子路给杀了。”她安静地说,在此之前,她连一只虫子都不会捏死。

真的杀了!

十三岁的冯倾城,杀了一个二十七岁的男人。

我沉默了一会,“是用阳华夫人的药丸子吧。”

冯倾城点点头。

那珍贵的药丸子,有剧毒,入口必死,所以只能放在肚脐眼上,慢慢用吐纳之术吸入肌肤之中,这个阳华夫人在教我们的第一天就告诉过我们。

“他杀了阿黄。”冯倾城眼睛微微红了。

这就是最好的理由,他杀了阿黄。所以,没事不要去杀别人的宠物,切记。

“尸体呢?”

“在船上杀的,尸体在河里,我在他身上绑了大石头,不会浮起来了。”冯倾城忽然有些颤抖起来。

我抱住她。

做什么都要有代价,苏子路为他的色心付出了代价,身体成了鱼虾的食物,不知道鱼虾们现在是不是正在举行一场狂欢的盛宴。

冯府又安静下来,不过,冯夫人已经不敢如何虐待我们了,她甚至有点怕我们,也许她隐约觉得,苏子路的失踪跟我们有些干系。

冯夫人病倒了,拉肚子拉到虚脱,我知道这一定也是冯倾城捣的鬼,没有要了冯夫人的命,已经算冯夫人命大了。

这样下去,总有一天,冯夫人会死在冯倾城手上的。

杀一个人跟杀两个人有区别吗,没有。

杀两个人跟杀三个人有区别吗,没有。

杀三个人跟杀四个人有区别吗,没有。

杀九十九个人跟杀一百个人有区别吗,没有。

由此类推。

杀一人个和杀一百个人有区别吗,没有。

这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有人杀人成瘾,变成杀人狂

 


姑苏郡主(1)

冯倾城之所以不要了冯夫人的命,多半是因为老爷的原故,毕竟冯夫人是老爷的结发夫妻,若她死了,老爷多少会悲伤吧。我们都不愿意老爷悲伤,所以冯倾城放了冯夫人一马。

老爷还是经常出门,隔三五天才回来,我和冯倾城已经习惯了等待,唯有等待,才使相聚变得更加甜美,每个人都倾其一生地等待,等待爱情,等待亲人,等待幸福,等待死亡的降临。

这一次,老爷回来的时候,脸色出奇地苍白。

我知道又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了,冯府不知道犯了什么太岁,要祸事连连了吗。

老爷让绿荷把我和冯倾城叫进房间,挥手屏退丫头,他坐在椅子上,很累的样子,闭上眼睛,我们都静静地站着,不敢打扰他。

午后的阳光从窗棂照进来,背对阳光,老爷脸上的阴影更加重了,他还是那么俊美,只是看上去没有生气,像蜡像馆中一具精美的蜡像。潘安宋玉,也不过如此吧。

虽然已经来到冯府三年了,每一次见到老爷时,我还是忍不住发自内心地赞叹一番,男人生成这样,也是到了极致了。

过了许久,他睁开眼睛,目光在我们脸上移过来移过去,几次张开嘴巴,却说不出话来。

“爹爹,有什么话要对女儿说就说吧,无论是什么,女儿都能受得了。”冯倾城说。

是不是要赶我们走,像赶走阳华夫人一样,是不是亲生父母向他要人了,到底是什么事情,使他如此开不了口,我满腹疑问。

老爷长叹一声,垂下眼帘,低声道,“孩子们,爹爹对不起你们。”

我和冯倾城面面相觑。

“其实,你们就是爹爹的亲生女儿….”老爷犹豫了一下,说。

“什么!”我和冯倾城异口同声地惊叫。

太让人难以置信了,一直以为自己是老爷捡的,现在忽然成了老爷的亲生女儿,我和冯倾城的脸色都变了,不知道应该是喜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