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的办事效率超乎林可颂的想象。不到十五分钟,他们就买来了一辆自行车。
林可颂瞄了一眼贴在上面的价格,差点没吓死,够她两个月实习薪水了!
不仅如此,他们还在前车篓子里放上了江千帆专用的餐具、纸巾等等。
李彦还把林可颂的身份证给拍了下来,意思是如果他的江先生出了什么问题,他们就会报警抓她。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林可颂忽然有点不想接这个活儿了。
天上果然不会掉馅饼……
林可颂扶着自行车,硬着头皮说了声:“您可以坐上来了,江先生。”
“嗯。”
江千帆坐了上去,林可颂一咬牙,踩了出去。
还好有宋意然给她做练习,不然她搭着江千帆这个目测一米八五的大男人怎么可能还骑得这么英姿煞爽?错了……是英姿飒爽。
“你叫什么名字?”身后的江千帆问。
“林可颂。”林可颂吸一口气,身后这位金主必须得小心对待啊,“江先生对小吃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偏好?”
“只要在一般的高档餐厅里吃不到的东西就好。”
这样冰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林可颂因为用力蹬脚踏而起了薄汗的背脊这会儿又是凉飕飕一片了。
林可颂在脑海里飞速搜索。
自行车也远离大街,驶向一些小街小道。
“江先生,既然是民间小吃,那就肯定不会像是浪花饭店那么讲究了。只是吃口味,要求不了品质了。”
林可颂得提前给这位江先生打好预防针。不合他口味不要紧,万一他在吃东西的地方表示出不满和不开心的话,场面会很尴尬啊!
“嗯。”
“那个……我选的地方也是我觉得相对比较干净的。我吃了二十年也没闹过一次肚子的地方。”
“嗯。”
“只是都是写街边或者胡同里的小店,有些店就是对方的家。”
“嗯。”
林可颂忽然觉得词穷了。
仁兄,你除了“嗯”之外,还会说点别的吗?
同样是坐在她的自行车后面,林可颂忽然觉得比起这位江先生,宋意然绝对是“萌萌哒”!
“江先生,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啊?”林可颂觉得要是连坐在自己单车架上的人都不知道叫什么,实在太坑爹了。
“江千帆。”
这就是回答,三个字。比如哪个“千”,哪个“帆”,一点附加的解释都没有。
直到几秒钟之后,林可颂终于反应过来对方的名字可能是“江千帆”。
江水东逝,千帆尽过。
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看尽沧桑的惆怅。
但名字的主人却漠然到让人不知如何相处。
林可颂在沉闷中蹬着单车,终于来到了一个路边小摊,一位老婆婆正围着口锅,缓缓搅拌着。
几张折叠桌前,几对年轻的小男女正在慢慢吃着什么,相互说说笑笑。空气里飘着一股令人下意识流口水的香气,林可颂还没停车,就忍不住咽口水了。
她单脚点着地,说了声:“江先生,我们到了。王婆婆的炒肝儿,是我从小吃到大的。”
江千帆下了车,林可颂这时候才发觉李彦买了自行车却没买锁!
她只好随手将自行车靠在一旁,用餐巾纸垫在折叠椅上,请江千帆坐下,然后覆在他的耳边小声说:“因为这是小吃摊子,所以碗和筷子都是随便洗了洗之后放在热水里煮过就算消毒了。您不介意吧?”
江千帆别过脸,很明显对林可颂的靠近很不喜。
“能做到这样已经不错了。”
林可颂开心地去找王婆婆点炒肝儿了。就连宋意然那个嘴刁的家伙都会恬不知耻地要她打包王婆婆的炒肝儿给他带去学校。她就不信这位江先生会觉得王婆婆的炒肝儿不好吃!
林可颂从王婆婆那里接过炒肝儿,小心翼翼地端到江千帆的面前,“江先生,有点烫,你小心一点。”
她将勺子靠在碗的边上,本来想带着江千帆的手去碰勺子,但想起李彦说过他不喜欢别人碰他,于是只能安静地坐在旁边。
江千帆低下头,温热的蒸汽缭绕而起,带着炒肝儿浓郁的香气。
他的睫毛很长,鼻骨十分高挺。在这样薄薄的热气之下,原本冷峻的五官也柔和了起来。
林可颂在心里感到深深地可惜。如果他看得见,大概就真的很符合女孩子幻想的总裁狂霸酷拽了吧……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有谁的外形能跟宋意然那个花心大罗卜相媲美的。
江千帆吃东西的动作内敛而优雅,缓慢但不会让人觉得矫情与女气。
相反,林可颂必须承认,真的很有观赏性。
当嘴唇开启时,可以微微看见他的舌尖,碰上勺子的那一刻,这个一脸漠然的男子多了一分撩人心绪的感性。
只是他只吃了一口,就放下勺子了。
“怎么了?是不好吃吗?”
“就食材来说,猪肝很新鲜,猪肠处理的很干净。在油熬热之后加入八角与茴香炸透之后放入生蒜。炸至金黄之后,再佐以适量的黄酱,并且熬制口蘑汤。相互融合之后勾芡。本来内脏是最不好处理的食材,但是这份炒肝儿却提炼出了猪肠与猪肝最鲜美的感觉。”
“所以你是觉得好吃了?”林可颂的眼睛亮了。
她记得江千帆说过,如果带他尝到了让他觉得美味的东西,出了一千美金的导游费之外,还有五百美金的奖励!
“普通的路边摊能做到这样的地步,确实难得。但谈不上好吃。”
林可颂囧了。哪里不好吃了?怎么不好吃啦?为什么不好吃啦?
这简直就是侮辱王婆婆几十年的手艺啊!
☆、资本家=被唾弃
“口蘑汤中加入的口蘑太多。适量的口蘑可以为猪肝与猪肠提味,但如果量多了的话,就会掩盖住这个小吃最精华的部分。”
说完,江千帆已经准备起身了。
林可颂看着那一碗几乎没被动过的炒肝儿,心疼的要命。每次自己将王婆婆的炒肝儿带去给寝室里的那群馋嘴猫,她们恨不得打包盒都给舔干净了。可江千帆却只吃了一口,还一副指点江山的口气。
林可颂不想王婆婆看见剩了这么多,赶紧就着江千帆用过的勺子,三两下吃了半碗下去,差点没把天花板给烫了。
江千帆却用盲杖敲了敲桌面,低声说:“走了。去下一个地方。”
林可颂随便擦了擦嘴,心想王婆婆的炒肝儿不合你的口味,偌大个城市,总有合你口味的小吃吧!
她扶稳了自行车,江千帆坐了上来,林可颂在心里想着下一个地方去哪里。
渐渐地,他们来到了一个胡同。车轮下的石板路已经不那么齐全了,不由得颠簸起来。
林可颂晃荡了好几下。她本以为身后的江先生会至少抓住她或者抓住坐垫,但是他始终淡定地将双手垂落在腿上。
这让林可颂起了坏心眼。
她故意发出“啊呀啊呀”的叫喊声,歪歪扭扭地向前骑去。
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按道理盲人的平衡能力是不怎么样的,可江千帆却始终稳如泰山地坐在她的身后,连一声惊呼都没有过。
“我的听力很好,林小姐。这条路上的行人很少,路面虽然并不平坦但以你的能力应该可以很好地掌控平衡。”
江千帆的声音凉凉地从身后传来。
林可颂一颗心顿时沉了下去。
她只是想开个小小的玩笑而已,不会被扣“导游费”吧?
“那个……我只是觉得气氛有点冷场,活跃一下气氛而已……呵呵……”
同样的事情她也对宋意然做过,这家伙就会恬不知耻地说什么“要死一起死”,然后两个人哈哈大笑。
可是当后座的人换成了江千帆,就真的成作死了。
“我和你之间不过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不需要活跃气氛。”
江千帆的声音像是机器一般毫无起伏,甚至带着微凉的金属质感。
林可颂发现自己竟然无言以对。
她一边骑着车一边在心里想着,这位江先生到底是生活在怎样一个环境里。连最基本的人情世故都不懂吗?就算他们只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她这么辛苦骑着车载着他溜过这些大街小巷,难道连说笑两句的资格都没有?
看他去浪花饭店乘坐的是豪车,饭店的董事又亲自相迎,还有那个什么助理李彦也是一副对他关心得要死的模样,说他是什么重要人物——多半就是个资本家吧!
资本家都是要被唾弃的!
当他们来到胡同的尽头,与一条大街的交汇处时,林可颂停了下来。
一阵油爆炝锅的味道传来,以及浓郁的酱汁香气,林可颂下意识舔了舔嘴唇。
“江先生,我们到了。尝尝这里的爆肚吧。一般外地人都喜欢去什么有名的小吃街或者商业街吃爆肚。其实那就是忽悠外地人的,反倒是这种胡同里或者街边的爆肚做得更加正宗。”
除了介绍吃的,林可颂已经不想和他说别的话了。
照例,她在江千帆坐下之前,先用纸巾替他把座位都给擦干净了,小桌的桌面也擦得一点油光都没有。
林可颂在心里想,这还没去叔叔的餐馆呢,自己就已经当上服务员了……
当她倾下身来的时候,她隐隐闻到江千帆身上有一种清爽的香味。
那并不是男士古龙的味道,而是更加自然的气息,好像是某种沐浴乳的味道。
林可颂忍不住靠近,因为在这样浓厚的爆肚香味里,江千帆身上的气息莫名的怡人,甚至还带着一丝暖意。
在她不注意的时候,头顶翘起的发梢扫过了江千帆的下巴。
“你是想要对我投怀送抱吗?”
对方的声音犹如从头顶泼下来的一盆冷水,林可颂迅速回到了现实。
“啊,不是不是!桌子的边缘有点脏而已。”
“可是你刚才并没有在擦桌子的边缘。”
江千帆毫不留情地拆穿林可颂的谎言。
林可颂再次无言以对。
一千美金一天的导游费,绝对要求导游要有一颗坚强的心。
她想起宋意然的没脸没皮,顿时扯起了个笑脸:“江先生身上的味道好闻呗。我就好奇了一下而已。你别介意,我并没有碰到你。”
江千帆没有开口说话,这让林可颂呼出一口气来。
因为她感觉只要江千帆一开口,必有插刀效果。
林可颂点了一份爆肚,在心中祈祷着这个让她吃了十几年都不觉得腻味的小吃能让江千帆说一声“好吃”。
林可颂知道这家小店并不是那么讲究餐具的干净卫生,于是取来了李彦为江千帆准备的餐具,盛了爆肚之后端到了江千帆的面前。
这种香味比起王婆婆的炒肝儿更加刺激口水的分泌,要不是在浪花饭店吃太饱,刚才又吃了几大口炒肝儿,这一份爆肚,林可颂只需要一分钟就能扫荡干净。
江千帆抬起了筷子。他的手指修长富有别致的美感,仿佛所有经过他手的东西,都会变得美好起来。
他夹起了一块爆肚,在鼻间停留了短暂的一瞬之后,送入口中。
林可颂的心脏悬了起来。
他会觉得好吃吗?骑了这么大老远的自行车来到这里,应该物有所值了吧?
那一刻,林可颂下意识睁大了眼睛,盯着江千帆的唇间。当他的嘴唇微启,轻轻顶上食物的那一个瞬间,忽然有一种什么东西在耳边裂开的感觉。
这个男人吃东西的姿态让人感觉不到热情。
可偏偏当食物送入他的唇齿之间时,林可颂能够感觉到一种执着与纯粹。
难道真的是脸长得好看,就算说话做事都冷冰冰的也能被原谅?
她默默等待着这个男人会再吃第二口,但是他还是将筷子放下来了。
“怎么了?不好吃吗?”林可颂紧张了起来。
对于林记爆肚,她可是很有信心的。她在这座城市生活了这么久,吃了许多爆肚,只有林记爆肚是最完美的。
“不难吃。但是也谈不上好吃。”
“……”
林可颂顿时沮丧了起来,只是不难吃而已吗?那么她这二十年到底吃的算什么?
她现在已经完全可以确定,眼前这个人比宋意然那个混球还难伺候。
“为什么你会觉得不好吃?”
林可颂觉得就算死也要死个明白……
“这道爆肚,就口味而言。比起许多专业厨师做也毫不逊色。酱料以芝麻酱、玫瑰腐乳、韭菜花、酱油、糖、香油、韭菜花、香菜、葱末搭配调和而成。咸香度是合适的。”
酱料没问题,难道问题出在爆肚上?
“灼烫爆肚用的热水中也放入了花椒和葱,为了去除牛百叶的腥味。这一点设想周到,做得也不错。”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到底哪里让你觉得不满意啊?
“但是淋在爆肚上的辣椒油,因为火太大,让辣椒发黑,与花椒在一起,形成了苦味。”
他的声音冰冷而平静,就像某种准则,某个不可逾越的界限。
所有的怀疑与争论,在他面前都不再有沸腾的可能。
“怎么可能!”
林可颂伸手拿起筷子,夹了一片送进嘴里,十分仔细用力地品味着,只觉得很好吃。
但是渐渐的,她也感觉到些微的苦味,那种辣椒与花椒炸过头之后的味道。
可是一般人怎么会去在意那一点点苦?甚至于不用力去分辨根本就感觉不出来啊!这真的不是吹毛求疵吗?
林可颂抬起眼看着江千帆,忽然在想这家伙的舌头到底是怎么个构造?这么细微的味道他只用一口就察觉到了?
“走吧。”江千帆站起身来,整了整自己的衣领。
“等等……你的餐具……”
“刚才你吃过了,我不会再用了。”
江千帆取出盲杖,探了探路,丝毫不顾及林可颂,就这么走了出去。
林可颂看了眼那一份爆肚,心中祈祷着老板可别记恨她这么浪费。
林可颂认命地叹了口气,跟上了江千帆。
她有点怀疑,这世上能让他觉得好吃的东西到底存在不存在?
还好林可颂经常光顾的小吃摊儿的位置都没有太松散,否则偌大的城市,光靠她两条腿踩着自行车,后面还坐着个一百多斤的男人,她非得虚脱了不可。
她带着江千帆品尝了徐记的豌豆黄,江千帆只吃了一口,评语是口感上佳,甜度太过。
又尝了尝天桥下的茶汤,江千帆还是只吃了一口,评语是质地细腻,厚薄适宜,但桂花卤所选的桂花不够新鲜。
林可颂已经不想说话了,只说了声“上车吧”,然后蹬着自行车行入小巷之中。
之后的艾窝窝、冷锅鱼、炸酱面都如同林可颂所预料的被江千帆统统一言以蔽之地枪毙掉了。
天色渐晚,原本奔着一千美金一天导游费的林可颂觉得自己是应该给对方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任劳任怨、不辞辛苦的服务,但她的耐心却快被消磨光了,而且她也没收定金不是!
她很想点着江千帆的脑袋问他:我说兄弟,这么多的小吃,很多都是几十年传承的工艺,怎么到你这里就只能让你吃得下一口了?你干脆叫“江一口”得了!
☆、偷手机贼=秃顶
可偏偏后座上的人气定神闲,那张扑克牌脸连变都没变过。
“你还有地方可去吗?”
江千帆用的不是疑问句的语气,而是陈述句。
这一问,林可颂一把火从胸口燃气,直冲大脑。真的很想将自行车往路边一甩,给他套上个麻袋,踹他进地缝里。
啊,对了,这家伙是瞎子。连麻袋都不用套。可惜他那个鬼助理拍了她的身份证。
我不生气。
我不生气。
我真的不生气。
宋意然那个无脑少爷自己都忍了十年,江千帆就一个瞎子!
人家都瞎了,要任性,就任性一点吧!
“当然还有。这座城市这么大,你想要把这里的小吃吃尽了,还没那么容易呢!”
林可颂记得有一家的姜丝排叉味道还不错,当然她知道肯定过不了江千帆的舌头。只是答应了对方做一天的导游品尝小吃,她还是会尽职尽责地在时间范围内带着他把那些小吃都逛一遍。
只是此刻的林可颂已经成了霜打的茄子,低着头,完全没有当初的雄心壮志。
空气里传来一阵臭味,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她曾经就读的初中门口。林可颂余光一瞄,就看见一个炸臭豆腐的摊子。忽然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宋意然对面吃臭豆腐的情景。
自己吃得津津有味,那家伙却拧着脑袋一副快吐了的表情。
林可颂嘴角向上一扯,坏心眼又起来了。
“嘿,我说,到了。尝尝这里的臭豆腐!”
“臭豆腐好像不是这里的小吃。”江千帆的眉心略微蹙起。
林可颂在心里想着,这会儿有戏。姑奶奶就等着你吐出来。
“这你就不知道了,整座城市的中学生,谁不知道这个臭豆腐摊子?多少学生下了课,骑着自行车到这里来买臭豆腐?不是我说,你的运气实在太好了。学生潮已经过去,不用排队,多好!”
“我不吃臭豆腐。”江千帆的声音凉凉的,带着命令式的口吻。
林可颂本来就没有打算说服他吃臭豆腐。
要恶心一个人,不一定非得让对方吃恶心的东西。
只要她不觉得恶心,就照样能恶心他。
“那没关系,我一会儿就带你去吃姜丝排叉。我好不容易路过一趟自己的初中,你让我过过嘴瘾啊!”
“你这是在浪费我的时间。我一千美金支付你一天的导游费,并不包括我等你吃东西的时间。”
江千帆的声音像是从机器里放出来的,每一个字都标准清晰到媲美新闻主播,特别是那冰凉的音质,格外欠揍。
林可颂眨了眨眼睛,连吃个臭豆腐的一分钟这家伙都计算得这么清楚。
资本家果然就是资本家!
疯狂压榨劳动人民的剩余价值!
林可颂很想跟对方理论一番,但江千帆的“时间浪费论”虽然简单但逻辑充分,一时之间林可颂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背着包戴着帽子的人路过他们俩的身边,撞了江千帆一下,低着头闷着声音说了句“对不起”,便匆匆离开。
林可颂还在与江千帆对视的时候,江千帆蓦然开口:“刚才那个撞我的人偷走了我的手机。”
“啊……什么?”
话题转太快,林可颂一时之间还没将臭豆腐与手机建立起逻辑关系。
两秒钟之后,林可颂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看向那个正逐渐混入人流之中的背包男。
“你在原地等着我!哪里都不许去!我去追手机!”
说完,林可颂调转车头,奋力踩踏,追了上去。
她这辈子最痛恨第三只手了!
有手有脚,有偷手机的本事为什么不去找个正经活儿干!
更不用说今年过年的时候,她陪着父亲和母亲去看烟花表演。等表演结束之后,她的手机就不翼而飞了!
林可颂没有大声吆喝“捉贼”,而是憋着一股劲儿冲了过去。
就快冲到对方面前的时候,那家伙忽然一回头发现了林可颂,立即狂奔起来。
你两条腿还能跑过我两个轮子!
林可颂十分神勇地冲了上去,周围行人纷纷退让。
这时候她喊了起来:“抓偷手机贼了!抓偷手机贼了!前面那个背着黑色皮包的贼!大家帮忙抓住他!”
那家伙果断地脱了自己的包,随手扔到一旁的邮筒上。
林可颂继续喊:“抓头手机贼了!就那个戴棕色毛线帽子的!”
那家伙脱了自己的帽子揣兜儿里,脑门上就剩下两三撮头发在风中摇摆。
“偷手机贼!就那个秃顶!大家帮帮忙!”
就不信你还能突然长出头发来!
两个好心的大叔将秃顶贼拦住了,林可颂刚要上前去说谢谢,谁知道那两个大叔却将秃顶贼拦到了身后。
“我所这位小丫头,你说别人偷了你的手机?你手机什么样的?你给形容一下?”
“那是我朋友的手机,我没看清。”林可颂喘了口气。
“姑娘,这就是你不对了。你嚷嚷着要抓偷手机的贼,可这会儿又不知道手机长什么样儿,这就无法分辨他身上的手机到底是不是偷了你的,还是本来就是他自个儿的了!”
林可颂总算明白了,这几个人是一伙儿的!只是她林可颂也不是好惹的!
当初在大学里,宋意然忽然发了疯要去学什么跆拳道,还把她给拉上了。结果这家伙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就坐在一旁喝果汁泡妞了,反倒是林可颂练出了些名堂。最后宋意然的总结就是:林可颂不仅仅是他的兄弟,还是他的保镖!
林可颂是有信心将秃顶男踹上天的,但是再加这两个同伙……她是不会自不量力的。
路过的行人们同情地看着她。
那秃顶男笑了笑,转身就走进小巷里了。
林可颂好汉不吃眼前亏,就不信你也没个落单的时候!
她转身骑着自行车走了,但却是绕到了巷子的另一头,耐心地等着秃顶男吹着口哨走过来。而他的同伴还在巷子与大街的交界处晃悠着,似乎是提防林可颂再度找上来。
白痴!现在可是远水救不了近火了!
林可颂猛地窜出来,一抬腿就踢在那秃子的肚皮上,对方差点没吐出来。她一把拎过对方的领子,气势十足将他摁在墙上,“我手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