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小心我兄弟们过来……”
林可颂的余光望了望巷口,他那两个傻瓜兄弟正背对着他们抽烟呢。
“干嘛?等你兄弟过来看我揍你啊!”林可颂扬了扬拳头,“信不信等你兄弟过来,你就成猪头了!手机呢!”
“在……在这儿呢……”秃子就要去摸自己的口袋。
林可颂可没那么傻,这家伙要是掏的是匕首那还得了?
“我自己来!”林可颂亲自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部蹭亮的新款手机,明摆着就不是这秃子的风格,“这是你偷的那部吗?”
“是……是……我就偷了这么一部……今天刚开张……”
林可颂可不傻,她顺带取出自己的手机,给这家伙照了张相,然后用恶霸的语气说:“你给我听好了,你要是再敢偷手机,或者带着你那帮弟兄来找我的麻烦,我就把你照片发到公安局备案去!”
“别啊!姑奶奶!不偷了!不偷了!”
林可颂哼了一声,看了眼巷口,再抬手看了看时间,那里是有摄像头的,刚好能把自己追贼却被贼的同伙拦住的录像。她才不相信这家伙狗能改得了吃屎,铁定继续偷。她一会儿就去警察局报案去。
转过身,跨上自行车,林可颂回去学校门口找江千帆。
一边骑着,一边想着自己刚才特别英勇的那一幕。
唉呀……勇揍偷手机贼什么的,这不是男人该做的事情吗?
自己这样一点也不温柔小鸟依人。
这要是楚婷遇上同样的事情,早就在一旁尖叫等着宋意然给她追手机去。
啊……不,宋意然那厮是不会去追手机的,他只会说:没关系,再买个新的……
而且自己这次是真的运气好。万一秃子的同伙一直和秃子在一起,自己根本追不回手机。而且万一他们发现了,冲回来,自己也只有骑着自行车逃跑的命。
唉,她还真不该头脑发热去追什么手机呢。应该带着江千帆去报警。
林可颂正在脑子里想象江千帆坐警察局里的表情时,前车轮压着个小石子儿,车轮一歪,林可颂哗啦一下栽了下去。
自行车轮子呼啦啦旋转着。
林可颂的嘴巴却咧到了一边。她两只手的手掌火烧一样地疼,抬起来一看,手掌被擦破了一大片。她仰头叹了口气,坚强地站起身来,取了餐巾纸垫在手掌心,骑上自行车,继续去找江千帆。
等到她回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半了。
炸臭豆腐的摊子正在收摊。四周早就没了江千帆的踪影。
☆、暗恋的味道=冰糖葫芦
林可颂的心脏往下沉了一下。她也没离开太久啊!人怎么就没了?
“老板!刚才有个长得挺好看的男的,眼睛看不见的,就站在这个位置,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哦,我看见他过了马路,去对面了!”
“他……自己过的马路?”
“是啊。”
“真是不要命了!”林可颂赶紧骑到了对面。
对面是一排文具用品店还有书店什么的。林可颂挨着个儿找,还是没找到。
背上都急出汗水了。
搞什么啊!不是让他在原地等着她吗!他自己过什么马路!乱晃什么!
手机都没了,让人怎么联系到他!
“原地等”这三个字他听不懂啊!
林可颂将所有的店面都问了一遍,心急如焚想着是不是要报警了,终于一个小卖部的老板对她说:“你要找的那个人好像去了那个什么慕枫咖啡馆!”
林可颂差点没给老板跪下了。
她急匆匆去了咖啡馆,将自行车往门外一靠,就三两步上了楼。
看了一圈,终于在靠窗的位置看见了那个淡然自若冷若冰霜的江先生。
依旧清俊的面容,精致到挑不出任何瑕疵的五官,日光倾斜着落在他的鼻尖,覆上一层暖意。
就连他的冷漠疏离,丝毫无法让人心生不悦,反倒是多了一丝神秘感。
对方的面前还放着一杯柠檬水。
江千帆拿起杯子,放在唇间抿了一口,天经地义到仿佛他的世界里,林可颂就是空气。
林可颂那个气啊,就像火箭要升空一样。
她用力地在江千帆面前坐下,憋着一股气说:“我不是让你在原地等我吗?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江千帆的脸上没有丝毫觉得自己做错了的表情。
“我不喜欢臭豆腐的气味。”
林可颂朝天翻了个白眼,心想我还不喜欢你呢!
“那如果我找不到你怎么办?”
“你肯定会找到我的。”
“为什么?”
“为了一千美金一天的导游费。”
林可颂有种又被插刀的感觉。
她今天憋屈了一天,仍旧愿意回来找他,还真没记起来那一千美金一天的导游费。
“你的手机。”林可颂将对方的手机从桌面上滑过去。
这家伙慢条斯理地取出纸巾,擦拭着手机。他的手指很漂亮,颔首时,有一种令人莫名心动的美感。
这还是林可颂第一次这么仔细地近距离看着他。
“你是要这里吃点什么东西?还是去吃姜丝排叉?”
林可颂已经有些累了,声音也是恹恹的。
“这里的咖啡很劣质。闻气温就知道苦涩不醇厚。刚才端过去的点心还留有淡淡的面粉味道,说明在烤箱里时间不够充分。水平如此,我是不会在这里吃东西的。”
江千帆将手机放回口袋里。
林可颂按了按脑门,她就知道,这里也不会符合江千帆的品味。她也想像火山爆发一样大发一顿脾气,但是当她的目光触上江千帆宁静的眉眼时,她发觉自己爆发不起来了。
他就像山谷云雾之间的湖泊,任你地动山摇,他顾自沉静。
“你在生气。”江千帆仍旧面无表情。
感谢你知道我在生气。
“我好不容易帮你把手机追了回来。你人却不在原地等我。你要是我,什么感觉?”
“我付你的是导游费,不需要你去帮我追手机。”
又是一刀,正中红心。
不过林可颂已经连疼的感觉都没有了。
“哦,我知道了。下次不追了,走吧。”
希望你一出门,手机就被偷掉!到时候就是跪着求我给你追回来,我也点杯柠檬水慢慢喝!
林可颂起身,拽着江千帆盲杖的另一端,带着他下了楼梯。
当他们走到楼梯底部的时候,江千帆忽然顿住了。
“怎么了?”
“你受伤了。”江千帆忽然问。
林可颂心想你不是看不见吗?难不成你还能知道我手掌磨破了?
“哦,骑自行车的时候摔了一下。你怎么知道的?”
林可颂心里涌起了一点点的委屈。不过,如果对方是宋意然也许还会赏她两条OK绷。但是这位唯我独尊的江先生……不被插刀就好。
“我闻到血的味道。”
林可颂看了看自己的掌心,那么点血丝他都能闻出来?
虽然听说盲人虽然失去了视觉,但可能其他感官会更加敏锐,但也不至于敏锐到这个地步吧。
“去一趟药房,清洗一下。”
这算是林可颂陪着他的这一天里,这家伙说得最有人性的一句话了。
这附近就有一家小药店,林可颂买了瓶双氧水,淋上手心的时候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她的目光瞥见站立在窗边的江千帆。
他的表情是肃然的。
窗外的车灯灯光一排一排掠过他的脸庞,而他的眼睛都不曾眨一下。
明明是个凡人,却偏偏有一种居高临下,世间万物不为所动的气势。
她知道用“美”来形容男人是很奇怪的。
但是那一刻的江千帆,让她有一种淡泊而美好的错觉。
林可颂忽然开始想象,如果江千帆的眼睛是看得见的,他的脸上又会是怎样一种表情?
是更加倨傲?又或者像宋意然那样漫不经心地笑?
贴上创口贴之后,林可颂带着江千帆继续上路。
这座城市是十分繁华的,即便到了夜晚,也依旧人声鼎沸。
当他们来到卖姜丝排叉的小店时,店主正在收拾准备打烊。林可颂买下了最后一份姜丝排叉。
江千帆低下了头,夜风撩起他的发丝,昏黄的灯光让他的侧脸显得不怎么真实。
如同她所预料的,江千帆还是只吃了一口。
“酸甜度适宜,鲜姜味浓郁。但是用作配料的鸡蛋腥味太重了,应该是饲料而不是谷物喂养的鸡所下的蛋。”
“如果用土鸡蛋的话,对于这样的小店来说,成本太高了。”
林可颂解释说。
“嗯。”
真难得,冷冰冰的江千帆会同意她的观点。
就在这时候,一个大婶扛着冰糖葫芦从他们身边经过。靶子上也就只剩下零星的两串了。
林可颂的舌头上泛起一股酸甜的味道,口水就快溢出来。明明萎靡不振的心绪忽然再度雀跃起来。
“你到了这里,怎么可能不吃冰糖葫芦!”
林可颂只买了一串。
因为她所认为的再好吃的东西,江千帆也顶多只会吃一口。
林可颂将糖葫芦伸到江千帆的面前,“你小心一点,横着咬下来,不要被竹签扎中了。”
江千帆张开了嘴,林可颂再次看见了他的舌尖。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江千帆吃东西的时候,只要她不小心看见他的舌尖,就仿佛有什么东西轻轻的掠过她的心脏,勾动她的思维,整个世界都在涟漪中微微荡漾。
他含住了糖葫芦,没有将它整个包入嘴中,而是咔嚓一声咬了下来。
红色的糖衣在他的唇缝间裂开,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他含住不到一秒,眉头蹙了起来。
林可颂看着他的表情,心里一阵发笑。
“怎么样?”
“……山楂应该去皮,否则太涩。山楂果肉太酸,糖衣太薄,甜味与酸味无法平衡。糖的质量也不好,杂质太多。”
“所以不好吃了?”
“是你今天带我吃过的东西里面最难吃的。”
林可颂笑了笑,她将自行车往路边一停,在台阶上坐下,不紧不慢地咬起了糖葫芦。故意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你有没有暗恋过什么人?”她随口问。
反正把他当做神一样的供着,他也不会露出不一样的表情。不如索性想怎样就怎样。
“没有。”
这个答案十分利落肯定。
他的身影在路灯下纤长到孤独。林可颂笑了,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在江千帆的面前有了优势。
至少有一些经历,她拥有,而他不曾感受。
“暗恋就像糖葫芦。包着喜欢一个人的甜甜的糖衣,但只要咬下去,就会吃到又酸又涩的味道。特别是当你看见你喜欢的人身边总有别人而那个‘别人’通常都是一个趾高气昂的绿茶婊的时候,那种酸涩的感觉都快从嗓子眼里冒出来了。可是,当你穿着旧牛仔裤,跟着你暗恋的那个人随意走过大街小巷,然后买了一串糖葫芦。其实你知道它的糖衣太薄,不足以与山楂的酸涩抗衡。但是你仍旧会觉得每一颗都让你心情愉悦,因为那个人在你身边。”
江千帆站在原处,没有说话。
林可颂猜他不知道什么是“绿茶婊”,更加不知道什么是“暗恋”。
只是他难得沉默而有耐心地等着林可颂吃完了剩下的糖葫芦。
当还剩下最后一颗的时候,林可颂站起身来到江千帆的身边,歪过脸,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喂!还剩下最后一颗了!你要不要再吃一口?”
“不用。”意料之中冰冷的回答。
“其实,后面的两颗山楂没有之前的那么酸了。试一下啦,也许你就觉得好吃了呢?”
林可颂将糖葫芦伸向江千帆的唇边,江千帆没有直接拒绝,只是别开脸避开。当他的眉眼从她的面前晃过,视线仿佛被拉伸一般。
这样的江千帆,有一种缱绻的柔软。
林可颂忽然起了坏心眼,想要看到更多江千帆回避时候的表情。
他侧过的脸,甚至于他修长白净的脖子,就像注定划破天际消失不见的流星,她只能用眼睛去看,永远无法捕捉。
林可颂踮起脚尖故意将冰糖葫芦摁向他的嘴唇,在他抬起手拒绝的时候,故意说:“小心竹签!”
江千帆果然没有推开她,而是选择后退。
“来嘛!最后一颗了!也许你尝过一千颗糖葫芦都是酸涩的,但这一颗却不一样!又不是每一粒山楂都来自同一棵树!”
“我不是你用来开玩笑的对象,林小姐。”
江千帆的声音里带着警告的意味,气压低了下去。
“我没跟你开玩笑。你为什么不能试着期待一下最后一颗糖葫芦的味道呢?酸与甜说不定就恰到好处了。”
江千帆站在原处,一动不动。
林可颂执拗地将糖葫芦靠向他的唇边,脸上是坏心眼的表情。
也许他是要再次拒绝,又也许他不想再被林可颂缠下去,微微张开了嘴唇,唇线张开那一刻,就像另一个世界缓缓开启。
林可颂注视着这短暂的一瞬,蓦地将糖葫芦收了回来。
“你不想吃就算了。”
她咔嚓一声,将它咬了下来。
我勒个去!这最后一个最酸!
林可颂将竹签扔进垃圾桶里,拍了拍手。
江千帆仍旧站立在原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
林可颂扯起嘴唇,在他的面前露出得意的表情:“刚才你是不是想要咬下去?”
对方没有回答她,淡泊的眉间有一种漠然的意味。
“你想不想知道最后一颗的味道?”
“不用。”江千帆的眼眸是凉凉的,明明看不见,却因为折射了路灯的灯光,像是黑暗中寂寂燃烧的火柴。
“我也没打算告诉你。”林可颂揣着口袋,走到自行车的旁边。
他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是他的助理李彦打来的。
林可颂拍了拍车垫说:“走吧,我送你回去你住的地方。虽然一天的导游还没有结束,剩下的我可以明天补给你。”
反正她待业在家,闲到发霉。
“我明早的飞机。”江千帆淡淡地说。
“哦……不过已经很晚了,会有人担心你的。”
林可颂跨上了自行车,江千帆循着声音坐了上来。她对那一千美金的导游费已经不那么看中了,因为累得脑子不想想事儿。
晚风有些凉,吹拂着林可颂的脸。
淡淡的甜味与山楂的气息在空气中蔓延开来。
他们骑过十字路,因为路灯有些昏暗,林可颂看得不是那么清楚,前车轮拐了一下,后车轮跟着摇晃。
林可颂努力保持住了平衡,可就在那一刻,她感觉到有什么覆在了她的腰上。
温暖的感觉如此清晰,宛如托住她的心脏一般。
但是对方的手很快就放下去了。
林可颂低下头来,抿起了唇角。
他们一路上没有再说一句话。
林可颂将他送到了市中心一个豪华酒店。酒店门口,李彦还有另一个林可颂没有见过的外国人似乎等候多时了。
“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林小姐,你把江先生带到哪里去了!”
一时之间,林可颂不知道说什么好。
反倒是李彦旁边的那个外国人按住了李彦的肩膀,用英语问江千帆:“江先生,你没事吧?”
“我很好。”
江千帆的英语是微凉的,偏向于英式发音,显得严谨而内敛。
林可颂呼出一口气,将自行车推到李彦的面前,“李先生,这是您买来的自行车,我现在物归原主了。”
☆、是兄弟进屋也得敲门!
李彦似乎还想对林可颂说什么,江千帆却对那个外国人说:“梅尔,支付她一千美元的导游费。”
“是的,先生。”梅尔点了点头,转向林可颂说,“小姐,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个……我叫林可颂……”林可颂心想对方是打算银行汇款还是写现金支票,需不需要自己把账户信息写下来?
“可颂?”梅尔的嘴唇上方留着两撇胡子,戴着无框眼镜,穿着十分正统的西装,看起来就像个英国老绅士。比起李彦,确实要和蔼可亲的多。而且,他的中文很好,几乎听不出口音。
“林是我的姓氏,我的名字是可颂。”
梅尔笑了:“听起来像是croissant。”
林可颂笑了,“啊,法师羊角面包!”
梅尔果然撕下了一张现金支票,非常有礼貌地递给林可颂:“谢谢你今天陪伴在江先生的身边,可爱的小面包。”
林可颂眨了眨眼睛,他叫她什么?
可爱的小面包?
已经走上酒店台阶的江千帆微微停下了脚步,侧向林可颂的方向。
尽管林可颂知道他根本看不见自己,可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对方在对她说“再见”的错觉。
“再见,江先生。”
林可颂小声说完,走向马路对面,打算乘坐地铁回家。
李彦与梅尔陪着江千帆走入了电梯。
一直沉冷的江千帆忽然开口:“那部自行车呢?”
“哦,我想……要不送给酒店工作人员吧?”李彦露出奇怪的表情,他不明白江千帆为什么会忽然提起自行车。
“我要带它回纽约。”
李彦张了张嘴,一部自行车而已没必要千里迢迢带回纽约,而且江千帆看不见,他根本骑不了自行车啊!
但是梅尔却微微抬了抬手,示意李彦不用再说了。
当他们回到酒店房间,李彦做了一段简短的汇报之后,房间里就只剩下江千帆与梅尔。
梅尔不紧不慢地泡了一壶茶,与江千帆对面而坐。
“江先生,李彦说你想要试一试这里的小吃,为什么不让他陪着你,反而选了一个陌生的女孩,而且还是自行车呢?”
“浪花饭店并不如李彦报告中的那么出色,不足以做我在中国区域的合作者。今天在浪花饭店里,李彦也比平常要紧张许多。”
“所以,江先生您觉得李彦他有什么瞒着你?”
“我的信任,只会给一次。如果我坐在那辆车上,我不认为李彦会让我寻找到我真正想要的东西。”
“但是林小姐做到了,是吗?”
“是的。”
而此刻的林可颂在地铁里靠着椅背睡了个昏天暗地,猛然惊醒的时候,同一条线路,她貌似已经坐了两遍了!
摸一把口水,林可颂急匆匆下了车。
回到家里,好好地洗了一个澡,躺在床上林可颂用微信给宋意然发了一条语音信息:我好像也要去纽约了。
说完,就将手机调到勿扰模式,被子一卷,睡着过去。
第二天的早晨八点,一辆黑色宾利在行驶在市区的道路上。
前排的年轻人拍了拍车窗:“没想才早上八点,交通就这么堵了!”
“就算在纽约,早晨八点的交通都没有好到哪里去,更何况是在中国?淡定一点,年轻人。”梅尔安慰道。
车子在堵在了某个路口,几分钟寸步难行。
坐在前排的李彦小心地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老板的脸色。
江千帆还是喜怒不形于色,如同冰雕一般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的波动。
但是李彦隐隐有感觉,浪花饭店的赵董找他帮助达成与江千帆合作的事情已经被对方知道了。
江千帆想要品尝当地小吃,本来可以完全交给他李彦去计划打算,根本不用特别买辆自行车叫个小丫头带着他去。现在又迟到了,虽然交通不是他李彦可以控制的,但他还是忍不住担心,如果他们没有赶上飞机,江千帆会不会把这一点也怪到他的身上?
早晨的空气还算新鲜,江千帆半开着床,日光暖洋洋落在他半边脸上。
忽然,他开口说:“路上是不是有人在卖冰糖葫芦?”
李彦顿住了,朝窗外看了看,只见一个老人扛着插满了冰糖葫芦的桩子正慢慢地在人行道上走着。如果是一般人,也许会惊讶江千帆看不见怎么能知道。但是李彦在他的身边待了将近一年,江千帆的嗅觉十分敏锐,只要是距离五米以内的气味,他都能分辨出来。
“是有人在卖冰糖葫芦。”
“我想要一支。”
李彦看向梅尔,梅尔点了点头。
下了车,李彦呼了口气。他真的看不懂江千帆了。
味觉在江千帆的舌尖会被无限放大,无论是好吃的感觉,还是难吃的感觉。所以江千帆对食物的要求高到让人觉得不可理喻的地步。普通人觉得挺不错的食物,对他而言可能是难以下咽。
而冰糖葫芦这种完全上不了台面的东西,李彦是怎么想怎么觉得江千帆不可能会想吃。
但这两天下来,李彦已经明白了,作为一个助理,他要做到的不是问为什么,而是江千帆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精心挑选了一支长得最入眼的冰糖葫芦,李彦小心翼翼地用纸袋包好,送进车里。
他很好奇,江千帆真的会吃吗?
车子终于动了起来。江千帆只是自然地托着那支冰糖葫芦,没有要吃的意思,甚至于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直到来到了机场,下了车,李彦和司机开始搬行礼了,江千帆才将那支冰糖葫芦递给了梅尔。
“先生?这个也是要带回纽约吗?”
“它不是我想要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