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两人摆放餐具时,拿过两本菜单递给两人。点餐进行得很快,林晋修对这里的菜色异常熟悉,基本上不用看单就说了餐前的甜点,然后问他对面的小女生,“乐玉,这里的甜点非常可口,你应该很喜欢吃。正餐你要吃点什么?”
我能感觉出那个叫乐玉的女生大概是第一次跟着男伴来这么高级的餐厅又或者是因为跟林晋修在一起心情太激动,她咬着下唇,不知所措地翻了翻菜单,在林晋修温柔的视线下,她的脸一点点的发红,最后低声说:“我,我不是很清楚。林先生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沉溺爱情的模样看得我于心不忍。
林晋修随口推荐了几样,都是店内的招牌点心。
乐玉犹疑着,“会不会太多了?”
“哪里会太多了,晚上看电影去了还没有吃饭呢。就这样吧。”
林晋修转头吩咐我,“我刚刚说的都记住了?”
“当然当然。”
我答得飞快,走笔如花的记着菜单,赶紧撤退到服务台后,惊魂未定的拍了拍胸口。
沈钦言跟在我身后撤退,把菜单递到厨房后,转回来跟我说了一句:“你一紧张,就会把话说上两遍。”
“哎哎,一紧张就话多,这是我的老毛病了。”
说着隔着服务台,用眼角去偷瞄林晋修,他视线飞来,似笑非笑的表情看得我一哆嗦。
沈钦言看我一眼,又看林晋修,低头去拿咖啡杯子,脸上居然露出一点狐疑和思考的神色,显示出难得的兴致。
我也不瞒他:“也许你之前就在疑惑,现在明白了吧,为什么我毫无工作经验却能得到这份工作?而且经理对我非常客气……就是他介绍的。”
沈钦言是聪明人,听了我的话,了然地一点头,“一个多月前我见过他一次,经理对他毕恭毕敬。”
我想,沈钦言真是观察入微,对客人记得这么牢,亏得只见过一次就记住了他——当然也不排除林晋修是个特别显眼的人。
“他之前在国外,两个月前回国,”我停了一停才说,“曼罗,大概是他某位表亲家的产业。”
沈钦言“嗯”了一声,不再作声,埋头做自己的事情。
我也埋头整理手中的餐具,心情沉甸甸,好像灌了铅。
我和林晋修的恩怨真是一言难尽。我是在高中阶段认识他的。
从小到大我都没有母亲,也没有亲近的亲戚朋友,爸爸一年到头十二个月到有十个月在野外考察,他不放心把我交给保姆,于是不论去什么地方时总会捎上我,他亲自教导我学习学校的课程——于是,十五岁前,我压根没进过学校。所以,刚上高中那会,我对“学校”这种环境感觉到无比的新奇,整个人正直又朝气蓬勃。
我就读的高中是一所真正的贵族中学,之前是男校,数年前才开始招收女生。高中奉行精英教育,学费贵得可怕。
我爸送我到这所贵族中学的目的很简单,希望他出去考察时有人能照顾我——比如这所中学的罗校长。我爸和罗校长是大学同学,毕生至交,我爸觉得把我送到挚友手底下,他能放心地出远门。
罗校长对我关爱有加,也多方照顾,所以我刚一入学就被老师青眼相看;身边的同学也很友好,我自己也表现得很不错,随后加入了学生会的宣传部和好几个社团,当时的我简直爱死了这所高中。
在学生会里,我认识了林晋修。林晋修当时是学校里的王子,家世良好,成绩优异、容貌俊美、在学生中威望极高。他在中学的最后一年,就接到了静海大学经济系的通知书,这是国内最好的商学院。在新生的开学仪式上,他作为优秀的学生代表,给我们讲了一番激动人心有关青春、有关高中、有关人生的话,让人恨不得赶快、迅速、马上燃烧青春。我坐在茫茫的新生人海中,从下而上的看着这位优秀的学长,想,一定要成为他这样的人,让人憧憬和向往。
于是,我浑身上下充满了干劲,除了学习之外,还参加了学校的各种活动,各种事情都抢着做——我们学校的对外活动非常多,我在宣传部忙得脚不沾地不亦乐乎,总是呆得很晚才离开学校,于是我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
我记得那是深秋,我把宣传册的样本打印出来后就离开了办公室。爸爸那时在外考察,让我寄住在罗校长家里,就在距学校不到一百米的公寓,很近也很安全,所以晚一点回去也不要紧。
回去的一路我穿过校园,经过了实验大楼、操场室内体育馆和游泳馆。路灯晦涩不明,我在夜色中看到有人从游泳馆中鬼鬼祟祟地跑出来,当下大惊,立刻冲过去找人,人没抓到,但游泳馆的大门的确是虚掩着。
野外考察的时候,经常几个月都跟父亲露宿野外,各种危险都见识过;我也会一点防身的功夫,所以我从来都胆子大,无所畏惧地进去查看。
我们学校被誉为贵族中学是有道理的,游泳馆非常大,有大中小三个游泳池,大的是比赛用池,中小是老师上课用的。
我咬着牙,一层层推开门,确认没有人;我终于来到那个有着最小的泳池的房间,推开虚掩的门,看到了毕生难忘的景象——呛人的烟酒味道、或许还有大麻的残余味弥散四周,泳池里、岸边上,几近□的身体毫无缝隙地贴在一起,一口酒从一个人口中渡到另一个人口中,湿漉漉的水汽从一个人身上淌下来又黏上另外一个人的皮肤……嬉笑的语言、绵长的呻吟、激烈的肢体动作、激起的水花声交融在了一起。
我呆立当场。
要知道我在此之前连张十八禁的图片都没看过,眼前的这种视觉冲击让我足足愣了三分钟。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不堪入目啊,简直不堪入目。
我现在都能回想起我当时的反应——目瞪口呆、站立不稳、浑身发热、气血上涌、怒发冲冠、这并不是因为泳池里暖气充足的原因。
我那时很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正想吸一口气酝酿情绪势如破竹地大叫“你们在干什么”,气刚刚提到嗓子眼,就看到了林晋修。他几乎是用瞬时移动的功夫从泳池旁的沙滩椅上弹起来,闪到我面前,一把捂住了我的嘴,扣住我的肩膀拉我闪出了泳池。他动作行云流水的动作中,我几乎没看清他的脸。
好容易他放开我,我才看清我们正在小泳池外的走廊里。和泳池内的人相比,他穿得最为周正,因为他除了条泳裤,还披了件白色的衬衣。他距我的距离是如此之近,水珠从他的肌肤上滚下来,滴在我的身上。
他穿得太少让我觉得紧张,于是后退两步,直到身体和墙壁的距离彻底消失;他又逼近,一只手撑在墙上,手臂上的皮肤几乎要碰到我的耳畔,眼神如刀子般凌厉。我大口地喘息,气得话都不利索了:“你……你……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他也不多话,准确地伸手,从我的左衣兜里拿出手机,迅速翻了翻,手机屏幕上的亮光照在他的脸上,我看清他紧绷着脸,咬着牙,脸上写满阴沉的不愉、被人打断好事的愤怒。他眼底的光芒异常冰冷,声音也是。
我之前和林晋修虽然不熟,但总还是说过几句话的。他修养极好,对女生极其绅士,总之言笑晏晏,何尝变脸到这个程度,完完全全是另外一个人。
“你叫人了?”
我跳起来去抢手机,“把手机还给我!我要叫保安!我要告诉老师!告诉罗校长!”我的身高和力气怎么能跟个比我大两三岁的男人相比,再怎么反抗也和跳梁小丑一样,结果当然失败了。
他也不多话,扯着我的衣领把我带进游泳馆,当着所有人的面,“啪”一声把我的手机扔进泳池。
我呆了好几秒,眼睁睁看着心爱的手机沉到水中,屏幕上的亮光消失无踪。
一干人发出了“哈哈哈”肆无忌惮的嘲笑声。
林晋修好整以暇地紧了紧衣服,轻轻拍了两下手。
我不知道这算是什么暗示语言,总之这群人纷纷从泳池里爬出来,也不避嫌,就这样开始换衣服。
我目瞪口呆看着现场,愤怒的火焰节节攀升,就要烧起来。
我指着林晋修痛骂:“你们,男男女女……不穿衣服……太无耻,太不要脸了!”
“你说,我们有什么好无耻的?”他收好了冷峻的笑意,以一种聊天的口吻问我。
我几乎崩溃了,红着脸大吼:“你们,你们居然做这种无耻的事情!有伤风化!不知廉耻!”
一屋子人好像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穿衣服的忘记穿衣服,套裤子的手停在半截,拍着凳子椅子对方的肩膀哄堂大笑。
“这个小妹妹是怎么来到我们学校的啊?”
“简直是原始人类。”
“哎呀,你们也别这么说,小姑娘有颗透明的玻璃心噢。”
“恐怕连男人的手都没牵过吧哈哈哈。”
“……”
等他们笑完了,林晋修才冠冕堂皇地回答我,“男欢女爱,是人之常情。我们都过了十七岁,有些人满了十八岁了,是成年人了。你学过生理课,应该知道人都是怎么出生的,难道你要说你父母的行为也有伤风化?”
我被他噎得险些一口气上不来去见阎王,又深吸几口气,“我爸妈和你们又不一样!再说,你们也不能在学校的游泳池干这事!”
“在学校怎么了?每个人心目中的学校是不一样的。一所学校的作用很广泛,除了读书外,还可以有别的用处,”林晋修说,“学校的游泳池的闲置是一种浪费,本就应该开放给学生。”
我目瞪口呆,过一会才吼:“你把我的手机扔泳池了!你赔我手机!”
“噢,赔手机?谁证明我扔了你的手机?”
一群人笑哈哈附和:“我们完全没见到,小学妹。”
我后来才知道林晋修的口才是很好的,据说是学校里的最佳辩手,带着校队参加过全市的中学时候辩论比赛。当时我完全被他和那群高年级生搅乱了思路,好容易脑子里灵光一现,好容易从嗓子里挤出一句话,我的脸都快成猪肝色了,大吼:“你们违反了校规!”
林晋修反而笑起来,“你说说看,我们违反了哪一条校规?哪一条校规规定:不许入夜后在游泳池开PARTY?”
没有学生会去背诵校规,我当然也不例外,隐约有一些印象,但具体的条目是不可能记得了。
我黔驴技穷地指责他,“你偷换概念!枉你还是学生会会长!”
“正因为我是会长,我才知道毕业生们最需要什么。许真,我们需要放松,你懂吗?”他低声叹了口气,最后伸手摸摸我的脸,又俯身下来,唇一点点的贴近我的鼻尖,我听到他的声音又亲密又暧昧,偏偏还压抑了呼吸,听上去那么危险;他的脸在我面前放大,我看到他的眼睛里去——平时总是流露出温柔笑意的眼睛里,此时一派肃杀,让人肌肤生寒。
“请随便告诉老师和校长吧,”林晋修耸肩,一字一句,“我们现场有二十二个人,谁都不是好惹的,你撞到他们赤身**的样子,以后还想有什么好日子?”
他气势逼人,完全压住了势单力薄的我。
我想起好几年前的事情,我和爸爸在非洲草原上发掘化石,我看到了一头朝我们走过来的狮子,那种眼神,和林晋修现在的,一模一样。是的,我知道,那是毫不掩饰、甚至是故意流露的敌意和威胁。
当时的我,虽然的确闪过了那么一丝惧意,但到底年轻气盛,狠狠地反问了一句,“怕死?我为什么要怕死!”然后使出所有的力气,愤怒地一把推开他,撒腿就跑。
推门而出的一瞬间,我听到了他冷冷的说话声。
“记住我的话,给我管好你的嘴。”
我以最快的速度奔回了罗校长家,把见到的一切和盘托出,并且说得声色并茂。罗校长大为吃惊,马上组织了老师和保安去检查游泳馆,结果大堆人马匆匆赶去,却扑了个空。
别说人,鬼影子都看不到一个,烟酒的痕迹,沙滩椅,什么都没有,水池平静无波。我那个被扔到泳池底的手机也不知去向,仿佛刚刚那荒唐的一幕只存在我的大脑里。
林晋修刚刚拖住我,争取到了清理现场的时机,只剩下我一个人证。罗校长为了给我一个交代,还是吩咐悄悄调查。被我看到的所有人都表示,那天晚上他们都不在游泳馆,是我眼花了。在没有物证的情况下,我的话没什么说服力。
我坚持:肯定有物证的!
罗校长摸摸我的头,说:我知道你不会说谎,但这件事,也就到此为止吧。
身为校长,他自然有很多顾虑,于是游泳馆事件就这样悄悄发生,再悄悄地不了了之。
但我从来也不是逆来顺受的人。那口气堵在胸口,怎么都消不了。虽然看在罗校长的面子上我没有张扬游泳馆事件,但那之后,我就不怕死地跟林晋修杠上了。
几天后我在抽屉里发现了一只新手机,我一看到他送来的东西就直犯恶心,冲进他的教室,把手机在他面前摔个稀烂。
“我不要你的破东西!”
大半个教室的人都在看我,倒抽一口凉气。
林晋修并不动怒,实际上他甚至微笑了一下,说了句:“许真,你到底多喜欢我?到底仅仅为了见我一面,你居然砸了自己的手机?”
半个教室的人都在笑,我涨红了脸,觉得备受侮辱。
于是,我盯着林晋修足足大半年,找他的岔子,在各种工作中反对他的意见,无所不能的挑刺,直到他上了大学。他是个彻头彻尾的两面派,在人前和在我前完全是两张脸。举个例子,我试图宣扬林晋修人渣败类,却只换来了同学们的嘲笑,没有人会相信我。在他身上,我坚信了一个观念:大凡外表太完美的人,内心里的阴暗面也比别人来得多,来得更加黑暗。
其实我也是到后来才发现,我当时到底挑战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这所中学,对地位的认知有着无与伦比的清楚,简直可媲美于路易十四在位时期的凡尔赛宫廷,学校里大约有五十个左右的各式社团,都等级森严。
毫无疑问,林晋修就是这森严等级体系中的国王。
他要为难我,只是一个手势的事情,根本就不需要自己出面。
我在学校寸步难行,总有人来为难我,我被逼到绝路的时候,他英雄救美般出现,不遗余力地帮我;每当我一脸嫌恶地拒绝他的帮忙,他就在别人面前一脸忧郁地表示“我太喜欢许真了,可惜她怎么都不领情,总觉得我是个花花公子,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她才在背后中伤我吧”;只剩下我们两人时,他就会一改翩翩佳公子的模样,把我逼到墙角无处可躲的地方,才耸肩道:“你连我最糟的一面都看过了,我也不用在你面前装了。你就这样陪我玩到毕业吧。”
不幸的是,我虽然清楚他的真面目,但别人不知道。为此,我受到的责难车载斗量,在他毕业之前半年过得简直惨不忍睹,不但要忍受林晋修的嘲弄还要承受朋友的责难,被学校的女生视为公敌,完全是没法解脱的恶性循环。
大半年后他和他那帮跟班纷纷上了大学,我终于从他的可怕魔力下解脱了,心满意足过了两年正常的高中生活。
然后又是两年。
我考上静海大学经济系,跟他在大学里再次相遇。他依然是那个完美无缺贵公子、优等生的林晋修,轻轻一挥手指就可以大杀四方、所向披靡,而我还是他的学妹。
一切再次重演。
新生交流见面交流舞会上,他以不可侵犯的学长威严、合理的要求、笑容可掬的英俊脸庞让我去他的办公室拿个相机,结果相机没拿到,居然被误会成是闯空门的小偷,其他人居然把我关在空荡荡的屋子里;等到误会澄清时,那天晚上已经过了大半。
林晋修打开门接我出去,当着我的面,给了带头的男生一个耳光,又让在场诸人不论男女,陆续跟我道歉。那时的我,疲倦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不知道他在这起事件中起了多大作用,背后的真相我完全不知道,甚至想都不愿意想。
不论怎么说,他给我的这个下马威真是让我一辈子都印象深刻。
我也不是两三年前那个傻乎乎到处碰壁的许真了,已经知道“吃一窥长一智”这个道理,也很清楚对林晋修,绝对不能逆鳞的。
我真是怕了他,远远见到了就绕道走;不得不见面相处的情况下,除了原则问题绝对不主动跟他起冲突。好在他接下来的时间里都在国外某同样知名的商学院念书;我总算不必看到他了。
三年之后的今天,我摇摇晃晃走到了大四;再次见到他,还是几个星期前,他结束了交换生生涯回国;而我却刚刚安葬了了父亲,正在四处找兼职,累得马不停蹄。
我虽然出自一流大学一流专业,但因为学的是相当基础的经济学,社会上也没有专门为经济学设置的岗位,按照老师的说法——“经济学只是一个学习的起点”,谈起兼职,还得看机会,和专业的关系着实不大;当然,我能干的活倒是不少,如一些设计策划项目、调研分析等,但要么时间过长,要么薪水不让我太满意。
林晋修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直接说已经知道了我的家庭情况,单刀直入地说,说可以给我介绍一份工作。
那时候我又累又乏,坐在学校的花园里休息,炎热的夏季,我跑了整整一天,接受了三四场面试,人都要掉了一层皮。
虽然我知道面前的林晋修学长从来都是以折腾我为乐,但那时也顾不得这么多,勒令自己不要想他主动示好的目的,就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去会接受面试。
现在我已经在这家餐厅呆了一个月,却依然不知道林晋修主动伸出援手帮我的原因。不过以他的个性来说,恐怕不会这么简简单单帮我一个忙就算了。
我站在两人身边不远,随时准备上去斟红酒。林晋修和那个叫乐玉的女孩子说说笑笑,女孩子起初有点腼腆,一杯红酒下肚后她的腼腆羞怯就被彻底瓦解,红着脸开始说个不听,从天到地,从衣服到学习,仿佛一辈子的话都要在今天说尽,林晋修安静地听着,一只手支着头,笑意十分温暖。
两人的餐盘终于见了底,我在一旁站得要崩溃的时候,林晋修才对再一次我招了招手,签单。
那一瞬间我真是感动得眼泪都要下来了。
林晋修环顾了一下空荡荡再无旁人的餐厅,又看了看手腕上的表,慢条斯理地用毛巾擦着手,徐徐道:“看来我们是最后一桌客人了。”
你们半个小时前就是最后一桌客人了!我心里痛骂这个伪君子,脸上保持着僵硬的笑,“十点半餐厅关门,现在已经到时间并且超过了。”
“那你也可以下班了?”
“是的。”
“我记得你住在学校?”
我闹不明白他为什么跟我说这些没头没脑的话,还是回答:“对的。”
“现在去换衣服,”他说,“我送你回学校。”
我傻眼了,坐在他对面的乐玉也傻眼了。他和佳人看完了电影吃了昂贵的晚餐,现在应该送佳人回家才是,此时忽然提出要送我回学校,完全是故态复萌,再一次把我拉入一幕复杂的三角恋戏剧里去。
“不用了,学长,”我眼角瞟了瞟乐玉,特别诚恳地说,“如果有事,明天再谈吧。”
“我先送乐玉,再送你,”他挑起一道视线,根本没在乎我说什么,“我的车在外面的停车场,自己过来。”
这个人还是一样的武断,拿定注意后是从来不征求意见。我不敢惹他,只得应承下来。
怕林晋修等得太久,我回到休息室,闪电般卸了妆,换好衣服,急匆匆到男生休息室跟沈钦言招呼了一下,匆匆离开。
林晋修的车我很早之前逼于无奈坐过一次,那时一车有三四个同学,热闹得很,我们大声地说说笑笑,半点都不觉得尴尬。而现在和之前的情况完全不一样——他依然坐在驾驶椅上,乐玉则坐在后座,我微一迟疑,很自然地去拉后座车门。
前门自动打开了,他回头瞥了我一眼,“我不是你的司机,坐前面。”
他让乐玉坐在后座,让我坐到他身边,这种“就像棋子般”被林晋修掌控的情绪让我百感交集。林晋修在国外这两年,更是变得越发高深莫测了。
林晋修的车子不是他大学时开的那辆,已经换成了另一种奢侈型号;车内安静得很,连发动机的声音都无法穿透。车子行驶在路上,我在后视镜里看到乐玉用一种“被人抢了老公”的眼神瞪着我,毕竟是我破坏了她美好的约会之夜。她不会对林晋修抱怨、咬牙切齿,所有的不愉快也只好冲着我来了。我从来不知道一个年轻的小姑娘也会有这样怨毒的表情,只觉得如芒在背,这种尴尬就跟要命的黄连水一样,我怎么都要喝下去的。
车厢里没有人说话。我不吭声,乐玉也不说话,林晋修开着车,也不说话。我悄悄瞥一眼他的侧脸,却被他逮了个正着。
我耸然一惊,他似笑非笑看我一眼;车子来了个急刹,“嘎”一声轻响后,停在路边。
他回头,“到了。乐玉,今天晚上谢谢你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