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的粗细也大致相当,这样一来,剥除硬壳子就成了一种乐趣,每天剥除一点,他生命里就会多一点快乐,这是以前生命中从未享受过的快乐,他甚至不准备把这个乐趣跟太宰一起享用。
他干的是如此的细心忘我,以至于太宰都回来了,他依旧在跟膈肢洼里的一小块硬壳子做最后的斗争。
太宰跳上大树,眼看着云琅从黑漆漆的一团逐渐长出两根洁白的肉芽,也非常的为他高兴。
以前的时候,硬壳子就是云琅的衣衫,现在随着身体逐渐好转,硬壳子将逐渐变成碎片,云琅目前最需要的就是一套衣衫。
太宰似乎早就想到了,才回到石屋,他就从老虎背上的革囊里取出一套衣裳放在云琅的身边。
衣衫很明显是旧的,衣缝中间爬满的虱子证明衣衫原来的主人并不是什么高贵的人。
衣衫下摆处还有一坨巴掌大的暗红色更加证明这衣衫的来路诡异。
太宰笑道:“有人误入禁地,被我杀了。”
云琅不由自主的避开了太宰的眼神…
衣服上还散发着的血腥味告诉他,太宰为了一件衣衫真的杀人了。
在云琅的意识里,杀人是思想上的一个禁区,在他的世界里,杀人大多只挂在嘴上,只有极个别的人才会将愤怒转化为行动。
杀人这种事历来是国家机器的专利,与个人意愿相距甚远。
脑袋掉了就接不上去,云琅是这样想的,显然,太宰不是很在乎,或者说一条人命比不上为云朗弄一件遮羞的衣服重要。
云琅并没有因为不满就把这件肮脏的衣服丢进火塘里去,既然太宰能为一件衣裳杀一个人,那么,也就能为另外一件衣裳杀另一个人。
已经能够坐住的云朗将衣裳放在火塘里烤,不断地有虱子从衣裳里掉进火塘,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太宰很满意云琅的表现,用低哑的声音道:“大人为上,礼为尊!”
这个道理太宰昨晚教过云琅,他的祖父就因为遵守这一条道理,站在那里用胸膛接了始皇帝三箭。
以此类推,那个死去的庶人因为一件衣裳被高贵的太宰杀掉并无不妥。
有了双臂,一个人基本上就能移动,云琅的双臂拖着他在地上爬行,那件已经被烤的很热的衣衫被他放进了一个灰陶罐子,然后在太宰的帮助下把灰陶罐子罐子挂在火塘上。
今天的晚餐是一钵子麦饭,把麦子放在罐子里放一点盐然后煮熟的吃法,云琅还是第一次遇见。
他吃过的麦饭与面前一粒粒的麦子不同,而是精选上好的野菜,用面粉搅拌了,然后添加各种调料,最后放在蒸笼上蒸二十分钟之后的产物,非常的美味。
第六章 破茧
麦子并不饱满,即便是煮熟之后,麸皮也远比里面的面粉多,吃了几口之后,云琅的嗓子就被磨的很痛。
太宰接过云琅手里的灰陶碗,把一块烤的油脂吱吱作响的野鸡腿塞给了云琅。
“麦饭粗粝,难以下咽,黍稷一时难找,且将忍些时日,待我去远处寻来。”
云琅不明白太宰为什么会对她这么好,他绝对不相信是自己人品爆发的结果,其中一定有缘由。
这时候问什么都不合适,快快的接受太宰的好意比什么都重要。
太宰见云琅撕扯着鸡腿,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接下来的日子里,云琅心安理得的接受着太宰无微不至的关怀。
虽然这些关怀非常的原始,有时候是一块烤熟的黄精,有时候是一串已经泛着紫色的野葡萄,更多的时候他会变戏法一般的从怀里掏出一颗黄澄澄的梨子。
当一大碗黄米饭出现在云琅面前的时候,他坚信,太宰真的是已经尽最大能力在照顾他。
云琅整天乐此不疲的撕扯着身上的硬壳子,这是他最喜欢干的事情。
当他忍着无限的痛苦清除掉胯下那块最坚固的硬壳,禁锢他的外壳终于全部脱落了。
陶盆中荡漾的水波里出现了一个光滑的蛋头。
随着水波慢慢平息,水面上的倒影越发的清晰,一张俊秀的小脸浮现在水面上,即便是因为没有眉毛跟头发,仅仅是耐看的五官就清晰无比的告诉云琅,他现在是一个长相很不错的美男子。
厚厚的一层硬壳去掉之后,他的身体也整体小了足足一圈。
就这张稚嫩的脸,最多只有十二三岁,没人会认为他的实际年龄早就过三十了。
脱壳的过程对云琅来说也是一个新生的过程,喜悦就像光明一样慢慢展现,梦想伴随着希望一起起飞,以最好的形势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了这个新的世界。
云琅对自己的表现极为满意,至于过程虽然恶心一些,难堪一些,结果是好的,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就像蝴蝶在黎明时分挣开茧子,在美丽的朝阳下第一次开始呼扇翅膀…
赤条条的站在阳光下,云琅张开了双臂,像是在拥抱整个个世界,也像是在跟这个世界宣告,自己来了。
太宰看着云琅就像是在看一个绝世瑰宝,眼中不仅仅只有欢喜,更有泪光浮动。
云琅收回目光,虽然这一幕已经出现过无数次了,他依旧感到新奇。
再一次用嘶哑的声音问太宰:“我是谁?”
这个问题太宰最喜欢回答了,张嘴就道:“你是第五代太宰!我是你的耶耶!”
这样的问答对两人来说其实就是一个游戏,两人都有些乐此不疲的意思。
也直到这一刻,云琅才明白太宰为什么会对他这么好。
他需要一个第五代太宰。
始皇帝的家宰是宦官,这在始皇帝以前是不可能的,家宰乃是王室重臣,秩一千五百石,掌管大王出行,衣食,寝宫,游猎,并有校正大王不当言行职责。
自从嫪毐与秦太后私通生两子阴谋叛乱,为始皇帝剿灭,长信侯嫪毐就成了始皇帝心中永远的痛。
面对母亲生下的孽种,始皇帝狂性大发,下令诛除了雍城中的每一个人,并且一把火将这座嫪毐用了十年才修建成的坚城烧成了白地。
一座城的人死并不能平息始皇帝心中的狂怒之火,为了以后不再出现嫪毐这种假宦官,他亲自对赵高下令,只要是出入王宫的内府男子,全部施以腐刑。
自此,太宰一脉想要依靠血脉来继承就成了泡影,于是,每一代太宰都会寻找一个优秀少年,以父子相称,最终完成接替。
毫无疑问,太宰看中了云琅。
这一幕对云琅来说并不算陌生,当初云婆婆就是从一堆孤儿中间一眼就看中了他。
只要是良才美玉,在哪里都会熠熠生辉,对于自己很优秀这一点,云琅有着充分的认知。
而太宰的做法也非常的普通,太监在寻找继承人的时候,如果没有子侄,就会找另外一个看中的人来继承自己的一切。
只是太监寻找的一般都是太监,太宰是一个宦官,而云琅非常的不愿意做什么宦官。
更何况太宰也没有什么东西好继承的,付出比收获更大的时候,傻子都知道该怎么做选择。
云琅不明白太宰是怎么从一团焦炭中看出自己是一个优秀少年的,每回问他,太宰都笑而不答,云琅总是觉得他似乎非常的得意。
山里的日子过的没心没肺,很快,秋日就要消失了,一场北风吹来,山腰处的阔叶林就立刻变得稀疏起来,漫天的黄叶几乎遮蔽了天空,只留下干巴巴的树枝矗立在那里,如同持戈的武士。
手脚回来了,身体获得了极大的解脱,云琅就无所畏惧,即便是死,也是进行了充分的抵抗之后死掉的。
一连两天,云琅都是在剧烈的咳嗽中度过的,每一次剧烈的咳嗽之后,总有大团的青灰色粘液从喉咙里喷涌而出,粘液最终由清灰转为淡白。
神医太宰以为这是一个排毒过程,是云琅将要痊愈的好现象。
因为云琅可以说话了,他每日出去的时间越来越短,放在云琅身上的时间更多了,他甚至给云琅做了一个沙盘,手把手的教他认字。
“秦书有八体,凡我士人虽不一定全习却一定要知晓。
秦书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
大篆乃益伯观世间万物,测天下玄机,以飞鸟鱼虫外形取其意而创,古朴典雅,最是优美,只是字体繁复,刻于简牍多有不便。
我皇元年,下诏‘车同轨,书同文’,丞相李斯集三百能人异士经三年出小篆,大材昭昭,只可惜为人奸险,小篆通行天下,有利于我大秦,李斯死无葬身之地,乃是自取。
刻符乃是万年文,只求通意,不求美观,字迹铁钩银划,乃是匠人用于铜器上的字体,老夫只求你能看懂,不用刻意通习。
虫书通行于吴、越、楚、蔡、徐、宋等南方诸国,王一统天下之后,此书已经式微,兼之‘书同文’经行天下,渐不为人所知。
署书,殳书大同小异,一书于殿宇,馆阁门楣之上,一椠刻于兵刃之上。
唯有隶书老夫对此深恶痛绝,你却不得不习之,世人往往畏难趋易,隶书就是如此。
云阳奴程邈,初为县之狱吏,获罪始皇帝,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损益大小篆方圆笔法,成隶书三千字。
始皇称善,释其罪而用为御史,以其便于官狱隶人佐书,故名曰‘隶’。
此书大损篆书之美景,除却便宜之外再无半点好处…唉,你亦当习之。”
太宰说话的功夫,云琅已经用非常正确的握笔姿势用树枝在沙盘里分别用,大篆,小篆,隶书分别书写了云琅二字。
这让太宰一脸的惊喜。
如果让云琅用隶书,大篆,小篆这样的字体写别的,他自然不会,至于说到名字…他以前练过。
“云琅?你识字?”
云琅羞涩的笑了一下道:“仅限于名字。”
太宰正色道:“会书写名字,已经是士人了。”
“啊?”
太宰微笑道:“能书写自己姓名者,放眼天下已是万中无一。尔云姓出自于缙云氏,是黄帝时夏官之后,以官名为姓氏,比老夫的乌姓要高出不止一筹啊。看你握笔娴熟,虽然怪异,却运转自如,看来老夫捡到宝贝了。”
说完话,太宰就提起树枝在沙盘上用分别用大篆,小篆,隶书书写了始皇帝三个字,并一字一句的教云琅念诵,直到发音确认无误,这才带着老虎走出石屋,继续去巡视自己的禁地。
太宰一走,云琅就牵着梅花鹿出了石屋。
外面阳光明媚,秋日的清晨清凉,尤其是云琅身上只有一袭薄薄的单衣,更是显得局促。
身体遭受了大难,才知珍惜身体发肤,云琅不想让自己这具新得来的身体再遭罪,决定把那张熊皮改成一件合适的御寒衣物。
最主要的是,他非常的想有一双合适的鞋子,当初太宰拿来衣服的时候是没有鞋子的,估计这不是他忘记了,而是因为被他弄死的那个人脚上根本就没有鞋子。
翻遍了石屋终于找到了一根针,看着这枚比锥子小不到那里去的铁针,云琅不屑的撇撇嘴,这东西用来缝制麻袋自然是极好的,用来制作衣衫,实在是…
不过,既然是身处汉代,这没有什么想不通的,唐朝的老太太都在用铁杵磨针,这根非常锋利的锥子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缝制衣服的工具了。
第七章 穿衣为礼?
墙上挂着一大团麻,云琅低低的呻吟一声,就从墙上扯下一股子粗麻,熟练地劈开粗麻,然后分成细细的十几股,把它们放在一块木板上,用木槌用力的捶打。
直到麻线变得绵软,他才找来一根棍子,在棍子底部绑上一块石头,开始搓麻绳。
仅仅是这个工作,就消耗了他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握着缠绕在棍子上的一大团细麻线,感慨万千。
太宰弄来的死人衣服也是麻衣,穿在身上跟锉刀似的,这让云琅娇嫩的皮肤吃了很大的苦头。
即便是这样这件衣衫已经被那个死去的人穿了很久,早就磨损的千疮百孔了。
再加上云琅出于洁癖的关系,又把这件破衣衫在灰陶罐子里煮了足足三天。
那张熊皮倒是非常的漂亮,轻轻一吹,浓厚的皮毛层就会起漩涡,是最上等的皮子。
云琅有一把小刀子,按照太宰的说法,只要是秦人,都应该有一把刀子,没事的时候用来吃肉,有事的时候用来杀人。
这句话将老秦人的进攻心态表露无疑,他们从来都没有过防御概念。
在刚刚结束的大秦帝国时期,他们总是处在进攻的一方。
刀子就是用来开疆拓土的,否则开刃干什么。
事实上云琅的小刀子一点都不锋利,青铜制造的刀子能锋利到哪里去?
即便是再锋利,只要切割一会熊皮,刀子刃口部位就会变成钝圆,云琅不得不切割几下,然后再把刀子在石头上狠狠地摩擦几下,好让刀子一直保持在锋利状态。
云琅从未想过缝制一件衣裳会是如此的艰难。
在以前的时候,这种小手工活计,身为孤儿的他曾经干过好多,即便是最笨拙的时候,干活的效率也比现在高的太多了。
就在云琅奋力与兽皮衣裳作战的时候,老虎习惯性的带着一阵风从大石头后面窜了出来,蹲在高高的石头上,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喷着热气。
没用的母鹿呦呦的叫唤一声就一头扎进了云琅的怀里,打搅的云琅没法子安心缝衣裳。
衣服成了碎片,云琅全身上下光溜溜的,自然不愿意光着屁股爬石头。
可是,等了好一阵子,那只傻老虎依旧蹲在石头上喘气,不见太宰从石头后面过来,这让他有些担心。
没有了太宰,云琅不是很确定自己能在这片荒僻的地方独自活下来。
要知道,他现在粉嫩粉嫩的,吃起来一定非常的可口,远不是刚来时那副焦炭模样。
将半成品的熊皮裤子绑在腰间,云琅奋力爬上大石头,抱着老虎的脑袋向小路上看。
小小的山路上空荡荡的,老虎刚刚经过,连调皮的松鼠都没有一只。
“他不会有事吧?”云琅下意识的问老虎。
老虎自然是充耳不闻,依旧把目光放在想要跳上石头找云琅庇护的母鹿身上。
大石头对云琅来说就是一道分界岭,大石头的外面是洪荒,大石头里面则是暂时安身的家。
他没有冲动到跑到大石头外面去,至少,在他没有确定外面确实安全之前他是不会去的,哪怕是为了太宰也不成,能把武艺高强的太宰弄死的存在,弄死云琅没难度。
唯一能做的,就是跟老虎一起安全的蹲在石头上等太宰回来。
大石头上阳光充足,老虎摊开身子懒洋洋的躺在上面晒太阳,看到老虎都不紧张,云琅紧绷着的心也就慢慢放回肚子,这里好像更适合干活。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云琅的一条裤子终于做好了,不是太宰穿的那种深衣,爬个破石头,黑黝黝的屁股就露在外面。
穿上裤子的感觉很好,只是太宰依旧没有回来。
黄米饭蒸熟了,老虎吃的腌肉也准备好了,野菜用野猪油泼过了,筷子也用开水煮过了。
太宰还是没有回来。
等人的感觉非常讨厌,云琅以前就不喜欢等人,时间稍微一长,整个人都会变得烦躁起来。
天擦黑的时候,外面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云琅瞅着已经冰凉的饭菜,盘着腿坐在门前看雨。
一阵凉风吹过,太宰终于回来了。
他的模样很狼狈,破烂的深衣上满是泥水,精美的剑鞘上更是被泥巴糊的看不出本来面目。
云琅上前要搀扶,太宰推开云琅,踉踉跄跄的倒在竹简上,呼吸粗重的如同风箱。
这是脱力的症状。
以前是太宰照顾他现在轮到他照顾太宰,事情就是这样轮流转的厉害。
扒掉太宰湿漉漉的衣服,他的胸口就有好大一片乌青,看样子像是被人用拳头打的。
云琅没有问是谁打的,只知道太宰这条船似乎不是很安稳。
缓过气来的太宰默默地接过云琅拿来的黄米饭,上面浇了一些肉汤,他也不吃菜,大口吃完黄米饭之后就倒头睡在竹简堆上,转瞬间就鼾声如雷。
云琅吃过饭之后,清洗了碗筷,就重新坐在火塘边上,用那一根大针缝制上衣。
这样做出来的衣裳自然不可能太好,其实就是熊皮里面缝制了一层麻布,然后再用麻绳挽几个中国结当扣子。
如果有丝绸或者彩缎,云琅能盘出更加漂亮的扣子,这一手可是跟云婆婆一起给人家制作旗袍的时候学来的本事。
睡觉前,云琅不但把自己的上衣做好了,也把太宰撕破的衣衫缝补妥当了。
他伸了一个懒腰,再一次扫视了一遍石头屋子,不由得叹口气。
实际上,这间屋子里什么东西都不缺,只是被太宰弄得如同猪窝一般。
生活的要义就在勤快两字,一个人的居住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表现一个人的精神风貌。
云琅认为,太宰这个家伙可以邋遢,自己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是万万不能养成邋遢的习惯的,时间久了,假邋遢就会变成真的懒惰。
云琅因为工作的关系曾经见过几个非常厉害的人。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从不在人前显摆。
本事这东西就像是已经吃进肚子里的饭,自己知道有多饱就成,没必要吐出来弄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在陌生的环境里要小心,这句话永远都是对的。
云琅现在就是这么干的。
太宰认为他只认识名字,喜欢教他认字,他就仔细的跟着太宰认字,一板一眼的也不错,反正他对隶书的认知也仅仅是认识而已。
太宰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穿着一身奇怪衣衫的云琅给他送来了饭,他一边吃一边看着云琅收拾这个散乱的石屋。
“你为何不问我昨日因何迟迟归来?”太宰放下手里的饭碗,若有所思的道。
云琅将沙盘端过来,当着他的面将始皇帝三个字分别用三种字体写了一遍。
太宰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刚刚问的话,仔细的检查了云琅的作业,挑出来两处不合适的地方,然后就继续教他认字。
惯例是一天两顿饭,到了天黑的时候,太宰才停止教学,咳嗽着站起来,来到石屋外面,瞅着天边残存的一片晚霞发呆。
“您在这里多久了?”
太宰回过头看着云琅笑道:“一辈子。”
“您就不想出去看看?”
“不想,外面是汉国的天下,没有我这个秦人的立锥之地。”
“不感到遗憾吗?”
“秦人一诺千金,死不旋踵…”
云琅想了一下道:“留在这里其实也不错,只要快活,哪里都是乐土。”
“不可通便,不择手段非好汉,不改初衷大丈夫!云琅你要记住,人一旦通权达变了,就没了坚持。”
云琅点点头,他不想问太宰用一辈子为一个死人守墓到底值得不值得。
即便他是始皇帝,也不没有资格在死掉之后,依旧牢牢地控制着一群人为他所用。
当然,这是他的想法,太宰却会把自己的坚持当成一种荣誉。
这非常的符合这个时代人们的价值观,就像不食周粟伯夷叔齐,就像是枯守孤岛,最后自戕而死的田横五百壮士,至于赵氏孤儿这种残忍的忠贞,正是太宰这样的人所向往的。
在这些不能动弹的日子里,云琅想了很多,从太宰暴露出来的身份,以及石屋对面那座葱茏的高大土丘,他如果再猜不出对面就是秦始皇陵那就太愚蠢了。
毕竟,南面背山,东西两侧和北面形成三面环水之势。“依山环水”正是秦始皇陵最主要的地理特征。
他在测度太宰,相信太宰也在测度他,云琅不相信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人,想必太宰也不会过于相信他。
直到现在,云琅都在怀疑,从自己出现在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太宰就应该发现了自己的存在。
否则无法解释自己一个无法动弹的人如何能在荒原中独自存活三天。
这一辈子,云琅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好运气,因此,他从不相信什么巧合。
第八章 生死?小事耳!
太宰能够毫无心理负担的为一件破衣裳就杀掉一个人,这说明,这周边还有很多人,如果他想,他应该不缺少一个太宰五代。
除非自己出场的过程非常的惊艳,惊艳到太宰根本就无法解释的地步。
在这个时代,没有办法解释的事情一般都被称为神迹!
太宰枯坐在高崖上木呆呆的瞅着对面草木葱茏的高大丘陵,不知道是不是在追思自己的王。
云琅没有王可以追思,所以只好不停地玩弄老虎的大爪子。
很奇妙,老虎的爪子其实没有那么坚硬,反而软绵绵的,尤其是脚掌上的那几块肉垫子,只要轻轻地一按,老虎爪子里面的尖爪子就会冒出来。
老虎硕大的嘴巴就在云琅的头顶,偶尔会张着嘴打个哈欠,似乎要吞掉云琅的脑袋。
老虎的嘴巴很干净,没有什么怪味道,云琅今天非常勤快的用盐水帮它清洗过,只是漱口水被它吞掉了。
那只母鹿就卧在老虎的肚皮旁边,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云琅觉得她们能发展出一段跨种族的爱情。
太宰的咳嗽声在夜色中传的很远…非常的悲壮,这世上能把咳嗽咳出悲壮感觉的估计就太宰一个人。
“明天,我能跟您一起去巡山吗?”云琅到底年轻,还是忍不住先开口了。
太宰回过头,一双眼睛亮晶晶的,不知道他想起了什么,摇着头笑了一下道:“不用,你怎么想起跟我一起出巡了?”
云琅把一块皮子披在太宰的身上道:“我怕你明日回不来了,无论如何有我在,也能给你选一块好的墓地,埋葬你,这里的野兽太多了。”
太宰认真的看着云琅道:“不用,等我真的不中用的时候,会把巡山的重任交给你,现在还不用。生死,小事耳。”
云琅点点头,继续把身体靠在老虎的脖子上玩弄老虎的爪子。
“您是怎么驯服老虎的?它有名字吗?”
“老虎就是老虎,要什么名字,它是我捡回来的幼崽,长大之后就跟着我一起巡山。”
“你看他额头有一个王字,我能叫他大王吗?”
太宰的眼神变得有些凌厉,好半晌才慢慢的道:“它本就是兽中之王,称为大王也没有什么不妥。”
云琅像是没有看见太宰的眼神变化,亲昵的把脑袋在老虎的头上蹭蹭笑道:“大王,大王!”
老虎没有反应,太宰的拳头却握的紧了一些。
“我需要一把铁刀,您能帮我弄一把吗?”
“铁刀柔软不堪,要他作甚?你不是有一把铜刀吗?”
云琅笑道:“你之所以觉得铁刀软,纯粹是因为你们不会炼制,在我的故乡,人们都用铁刀,锋利无比。如果您能给我一个铁砧,一柄铁锤,我就能炼制出那种锋利的铁刀。”
太宰的面容隐入了黑暗,云琅看不清他的神情,只有太宰淡淡的声音传来:“我找找看,不知道有没有。”
山崖下的一股青岚缓缓地升起,眼看着就要淹没石屋前的平台。
太宰的深衣上下通透,保暖性能很差,云琅又不敢劝说他回去休息,只好带着老虎,母鹿率先回到了石屋。
云琅能感觉到太宰盯在自己后背上的灼热目光,不过,他不在乎,如果再不表现出点神奇之处,他不敢保证太宰还能继续这样的对他好。
一串串的竹简木牍被平平的铺开,变成了两张床,床上放着云琅今天晒过的各色兽皮,一半铺床,一半盖身,这样的床铺应该非常的舒适。
自从来到这里,今夜是云琅睡得最舒服的一晚,太宰很自然的睡在另外一张床上,可能是昨晚睡得很足,这一晚,他瞪着眼睛看了云琅整整一夜。
早晨云琅醒来的时候,太宰已经不见了踪影,老虎却还在,正在一次次的假装扑倒母鹿,每一次都用大嘴含住母鹿的脑袋,却从不用力,母鹿似乎也不害怕,陪着老虎玩的不亦乐乎。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即便是有,云琅也不信!环境诡异的变了,甚至时空可能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唯一没有变化的是云琅那颗近乎冷酷的心。
离开了工程师的工作,也同时离开了那个喜欢指责他不上进的女人,那个女人曾经咬着牙打电话说他的心是石头做的…
她以为云琅只是出走几天,最后还是会回家的,没想到他一去不复返,对那个家没有半分的留恋。
最后,那个女人还祝愿他早点去死…所以,云琅就死了。
今天的天气很好,云琅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想起那个女人,她已经很久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乡了。
“或许,那个女人说的是对的。”云琅抓着老虎耳朵,自言自语的道。
跟老虎用最短的时间建立起最亲密的关系,是云琅最近一直要做的事情,现在看来,进展还不错。
老虎很喜欢用盐巴水刷牙,或者说它只是单纯的喜欢盐,云琅观察过了,太宰对老虎一点都不好,呼来喝去,稍有不顺心就拳打脚踢。
这或许是太宰与老虎用来构筑主仆关系的办法,对一头野兽来说,幼年时期臣服的王,将是它一辈子的王。
云琅今天的工作是制作一双鞋子,他有足够多的兽皮,其中,一张坚固的老狼皮将是他今天制作鞋子的主要原料。
狼皮的颜色是他非常喜欢的青灰色,不过,在制作鞋子之前,他需要将五层刮掉毛的狼皮用麻绳钉在一起,最后用一张厚实的狼皮把这些狼皮包裹起来,最后形成一个漂亮的鞋底子。
过程说起来简单,制作起来非常的难。
狼皮又厚又韧,他的那根大针又非常的不争气,力量用小了,扎不透狼皮,力量用大了,会把针弄弯。
中午的时候,云琅看着自己布满水泡的双手,只好暂时停止了鞋子的制作。
他非常的希望太宰能给他弄来一套铁匠工具,好让他用最简单的方法弄出一套合用的工具来。
整个下午,云琅都在石屋附近的山林里转悠,这里的山林物产极为丰富。
仅仅是附近的山林,就让他获得了两种野生香料,一种是花椒,另一种则是八角。
有了这两种香料跟盐巴,云琅觉得自己今晚就能做出一锅极为鲜美的兔肉汤。
前途未卜,云琅决定过好每一天,至少要每一天都不辜负自己的新生。
兔子肉炖在陶罐子里面味道没有想象中的好,这种动物的肉非常的寡淡,还有非常浓重的土腥味。算不得好吃,不过啊,如果给里面添加一两块肥腻腻的野猪肉之后,再被调料的气味烘托一下,立刻就变得喷香扑鼻。
没人单独吃野兔肉的,这应该是一个常识,云琅自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不过,一连三天顿顿都吃野兔肉,即便是再好吃的东西也会变成垃圾。
可是,太宰这家伙却每天都吃的非常开心,不论云琅做多少食物,他都会把剩余的吃光,即便是汤汁也不会剩下。
云琅相信,如果有人看到太宰吃东西的模样,一定会对食物这种存在保持极高的敬意。
于是,太宰每天回来的时候都非常的准时,因为他发现,云琅做的食物,一旦放凉之后味道就差了好多。
云琅顾不得继续研究美食,他需要的铁砧,铁锤,火钳子,铁刀子都被太宰陆陆续续的弄来了。
虽然上面有厚厚的一层铁锈,依然让云琅非常的开心。
垒一个简易的炉子需要最好的泥料,旁边山根上就有一层红胶泥,这个材料很适合弄出一个简易的炉子来。
于是云琅开始用最细的麻线编织孔洞非常小的筛子,好用来筛选泥料。
那些被细细磨碎筛选出来的泥料被云琅泡在水瓮里面,为此,还用脚丫子踩了成千上万遍。
泥料在水瓮里待了足足三天。
在等待泥料沉淀的日子里,云琅在山根处挖掘了一个炉子,把太宰储备的粗大柴火全部丢进去烧,在浓烟将要散尽的那一刻,他用土把炉子的排烟口跟火口全部封死,然后就开始整理他生锈的铁锤跟铁砧。
太宰看了足足五天,在云琅的炉子刚刚成型之后终于忍不住了。
“你不是要打铁吗?做这些事情干什么?”太宰有些怜悯的看着云琅,打铁需要烧炭这事他还是明白的,至于云琅干的其他事情他就一头雾水了。
“我是要打铁,主要是因为我需要一柄锋利的刀子跟一把坚硬的锥子好给我做一双合适的靴子。”
云琅的话说的很拗口,不过,太宰还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多少有些鄙夷,一个真正的贵人是不干这些事情的。
云琅不等太宰提起读书的事情,张嘴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太宰,秦风十五篇我已经会背了。”
太宰闻言叹了口气,就背着手离去了,《秦风》是他在发现云琅学习能力很强之后,特意找出来难为他的,只是没有为难住。
第九章 努力成为一个贱人
云琅瞅瞅自己满是泥巴的手笑了起来,经常做一些出乎太宰预料的事情对两人以后长时间相处好处很大。
炉子弄好了,下一步自然是烘烤,然后再保温,要不然炉子会炸掉的。
太宰眼看着云琅用胶泥条一圈圈的盘绕弄出一个奇怪的炉子很是惊讶,他的手艺非常的娴熟,就像是经常干这些活计一般。
云琅忙碌了一整夜,太宰看到他出去了无数次,直到天亮,才倒在竹简上沉沉的睡去。
太宰起来的很早,坐在火塘边上用刀子削木牍,最近因为云琅来了,有很多的事情需要记录。
赤着脚站在冰冷的石头上,会让人发疯,云琅用两块狼皮包裹着脚丫子,依旧冻得瑟瑟发抖。
被草木灰完全覆盖的炉子被他扒拉出来之后,心情才变得好一些。
炉子烧制的很好,没有裂纹,内腔不大,对云琅来说足够了。
毕竟,他只想要打造一把小刀跟几柄锥子,如果可能,他还想打造出一把合用的菜刀。
在太宰的帮助下,云琅将砧铁安放在一个粗大的木头墩子上,高低很合适他现在的身材。
烧炭的窑冷却的时间已经足够,打开之后里面依旧有热浪喷出来。
怪不得老虎跟母鹿这几天都喜欢趴在炭窑上方过夜。
眼看着云琅烧成了木炭,太宰长叹一声,取出一块成型的木炭对云琅道:“百工精妙,于国家大有裨益,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当年,我大秦百工皆受制于国,大良造以十六级上爵署理百工,不能说不看重百工。只可惜,操持百工者多为家奴,尔一旦接替我太宰,将跻身爵位第九级五大夫,再摆弄这些贱业,将获罪于左庶长,更会招来他人耻笑。”
云琅一面开始往炉子里添加木炭,一边笑道:“我现在需要一双鞋子,在制作鞋子之前,我先要弄一柄合适的锥子。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在您面前,我无所顾忌,只要过的舒服,干什么都成。”
太宰再次叹口气道:“老夫担心的就是你这种得过且过的性子。士大夫乃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哪怕是一瓢饮一箪食,也当恪守风范,虽死不改初衷。没有这样的决心,即便是位列彻侯也不过是沐猴而冠罢了。”
云琅看看自己黑乎乎的手,再看看衣着破烂的太宰,他没有看出两者有什么差别。
“饿死也不能丢弃士大夫的尊严吗?”
“首阳山上有先贤。”
“渴不饮盗泉止水?”
“胡说,我大秦以法立国,从父子兄弟姐妹,不准同睡在一个炕上直到全国使用统一的尺寸升、斗、斤、两。
再到十家编一组,相互监督一家犯法,隐匿不报九户连坐。
再到从事垦荒者,九年不收田赋,耕田织布特别好的,积存粮食多的免除税务和劳役。
人际间争执,诉诸官府,禁止私人决斗,对敌作战,以斩首多少论等赏赐;必须作战有功才能升迁,贵族商人,若是没有战功,不能担任政府官员。
每一样,每一种都有法可依,人人遵从律法行事,奴隶以百工糊口,士大夫以为国谏言,统御牧民为生,各行其道,不得稍有僭越。
孔丘之言,不过一家之念,不可全信。”
云琅的嘴巴张的很大,吃惊的道:“咱们是法家?”
太宰习惯性的瞅着天上漂浮的白云道:“有商君变法才有我秦国成为天下七雄。李斯立法,才有我大秦一统天下的机遇,我们自称法家也没有什么不妥。”
“可是,这两位死的都好惨啊。”
“豹死留皮,雁过留声,人死留名,本就是千古功业,生死小事耳。”
云琅痛苦的转过头,他决定不再跟这种把自己性命当成一回事的人说话。
两人相处才短短一个月,这家伙就两次为了功名利禄把性命不当一回事了。
以后如果有可能一定要远离这种人,跟他们站在一起,比被雷劈还要惨,天知道那一天自己就因为跟他离得近,被他的理想株连,最后被某一个强力人士五马分尸。
这个世上的坏人一个个都活的风生水起,好人只能靠卖惨留名,傻子都知道取舍。
云琅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俗人,不是俗人也不会因为受不了老婆的唠叨最终亡命天涯。
俗人就喜欢一些俗事情就对了,不论是跟小贩讨价还价省了一文钱,还是地里多产出了一斗麦子,哪怕是在街道上多看了一眼美女,意淫的愉快,都是好事。
至于后人读着自己惨烈的历史,生出雄心壮志这种事情,他是一点都骄傲不起来的。
死掉了,肉体就腐烂了,什么都没有了,留名有个屁用。
云琅没有第一时间毁掉炉子,丢掉锤子,这让太宰非常的失望。
他承认云琅是一个非常聪慧的学生,一定能够在学问上有很大的前途。
同时也承认,想要把云琅教化成一个真正的士族,前路依旧漫长。
打铁首先要打的就是火钳子,太宰拿来的火钳子充满了秦汉风格,古朴而笨拙。
在经过皮囊鼓风之后,炉子非常的给云琅面子,火焰熊熊,颜色也从橘红转变成了青色,高温之下,不一会就把一柄破铁剑烧的通红。
大锤子需要很大的力气才能抡起来,云琅没有这个本事,只好用小锤子一锤锤的将破铁剑折叠成两层,然后趁着铁料依旧高温,猛力的挥动锤子,软铁里的碳砸出去。
没有焦炭,在鼓风皮囊的作用下,木炭不一会就烧没了,眼看着木炭一点点的变少,云琅几乎要放弃自己的雄伟计划了。
一整天的时间,木炭用了不少,云琅精疲力竭,才完成了一把最小号的火钳子。
被老虎拖死狗一样的拖回石屋子,太宰坐在云琅收拾的非常干净的石屋里悠哉悠哉的喝着水。
不论云琅制作出了什么东西,都打动不了太宰的那颗士族之心。
他心安理得拿着云琅打造出来的火钳子,夹着云琅烧好的木炭往火塘里丢。
这家伙不喜欢干活,却非常的喜欢享受云琅给他带来的便利。
比如,他现在一天不换洗一遍衣衫就很不舒服,尽管他只有两件破衣裳。
救命之恩大于天,云琅自然不会计较这些,被老虎拖回来之后,还要挣扎着起身,为大家熬制鸡汤。
自从上一次云琅用灰陶盆子熬制了一锅野鸡汤之后,太宰基本上就不再做饭了。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是云琅一向的追求,日子已经过得苦不堪言,如果每天对食物都没有一点期待,生活就再无质量可言。
风干的野猪肉被热水逼出油脂,油脂再与八角,花椒,山姜,野葱充分混合之后,浓郁的香气就弥漫了石屋。
厚重的野猪腿骨带着一大块肥厚的猪肉不用煮熟,被云琅晾凉之后,就放在老虎的面前。
老虎现在已经喜欢上吃煮过的食物,虽然它大部分的食物都是血淋淋的,而每天晚上这顿带着盐巴味道的熟食,依旧是老虎最大的享受。
不等老虎下嘴,那根猪腿骨就被太宰拿走了,他一边吃一边抱怨:“如此美食喂给牲口吃未免糟蹋了。”
野兽都是护食的,这无关驯服与否。
老虎大王咆哮一声,不等扑过去抢夺食物,一根粗大的木棒就重重的敲在老虎的头上,也不知道太宰是怎么敲的。
刚才还悲愤的不能自抑的老虎大王,摇摇晃晃的在地上走了两步,就摔倒在地上。
太宰丢掉手里的木棒,斜睨了老虎一眼然后看着云琅道:“畜生就是畜生,学会了规矩才能继续活下去,如果有一天它有了弑主之心,就该剥皮煎骨。”
云琅放下木勺,拱手道:“瑾受教!太宰与畜生争食有失身份。”
太宰放下正要进食的猪腿骨道:“奴隶与士人,一在平地一在天,奴隶与野兽同列。
老夫夺野兽奴隶之食饱腹乃是天道。
自周天子失了天下,天下群雄并起,列国征战不休,奇谋妙计层出不穷,奇人异士如雨后春笋更是屡见不鲜。
争天下者乃士人也,威天下者士人也,服天下者士人也。
士人驭百姓如驭牛马,驱平民,奴隶上斗场如观儿戏,士人才是天下的主宰,予取予求乃是上天所赐。
云琅你当谨记,尔为士人,恻隐之心可有,却不能滥施。
就如今日虎食,它平日里茹毛饮血习惯了,你贸然给它熟食,一旦吃惯了熟食,就会懒于狩猎,我等也没了食物的来源。
因此,恪守其道乃是天理,不可贸然改变,否则必遭啮脐之祸。”
云琅觉得太宰这是对自己进行洗脑大业。
什么大道理在特定的时间里都是有道理的,直到他被另一个更大的道理给灭掉。
第十章 徐夫人的手艺
云琅自然有无数的大道理可以说,不过,他不准备跟太宰说,说到了会死人的。
就像一个员工想要跟自己的老板讲道理,道理讲赢了,他的倒霉时刻也就自然来临了。
黄米饭其实很好吃,如果再浇上蘑菇肉汤之后就变得非常完美。
一连吃上三碗,不论是士人还是奴隶都会心满意足。
物质才是决定人心向背的决定因素。
就像此时的老虎大王,忧伤的啃了一根没肉的骨头之后,就满足的趴在火塘边上,跟那头母鹿耳鬓厮磨。
现在,睡觉对云琅来说真正变成了一种享受,一整晚不用在梦里跟那个女人吵架,身体得到了彻底的休息,每一个早晨对云琅来说都是一个新的旅程。
锻造一块顽铁需要耐心,巴掌大的一块铁在云琅的铁锤下被折叠了三十几次,那些漂亮的人折叠花纹已经慢慢的出现,现在剩下的就是造型与淬火了。
云琅的手艺不好,他只是见过新疆英吉沙小刀的锻造过程,也仅仅知道锻造需要的一点小小的知识。
上手之后才发现,工艺什么的并不是很难做到,唯一难以做到的是耐心。
一个模样丑陋的短刀出现在了太宰的面前,对于这个结果太宰并不感到吃惊,毕竟,对于云琅瘦弱的身体来说,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比一般的工匠强大了很多。
让他吃惊的是云琅在有意识的收集尿液,不但有他自己的还有老虎的。
老虎自然没有往罐子里撒尿的习惯,太宰瞅着云琅漫山遍野的追逐老虎要虎尿的样子,不由自主的露出了微笑。
烧红的锥子被塞进了尿液里面,一股难闻的蒸汽散尽之后,六把黑乎乎的锥子就出现在了云琅的面前。
黑色的外皮被磨掉之后,被云琅安上木柄之后就已经成型了。
它是如此的锋利,往日里用那根大针费劲力气才能刺穿的狼皮,现在,在新做的锥子面前如同一张纸,即便是六层的狼皮鞋底子,在锥子面前,也不再是云琅制作鞋子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