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奋的云琅一整天都在用锥子刺东西,且无所不刺。
淬火之后的锥子果然是一件人间利器,淡漠的太宰拿走了最长的三个,他准备当兵刃使唤。
短刀就不能用尿液来淬火了,虽然说也没有什么问题,可是,这柄短刀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将是云琅的吃饭工具,用尿液淬火虽然不错,用尿液淬火后的刀子吃起饭来却十分的恶心。
冰冷的山泉水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云琅不知道自己的刀子里的碳是否合适用水淬火,虽然有很大的几率出现裂纹,他最终还是用陶罐取来了山泉水。
将烧红的刀刃部慢慢的放进水里…
刀子变得有些弯,这是热胀冷缩的结果,而刀子的刃部还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热胀冷缩刀背向后弯曲刀刃经不起拉扯出现了十余道细细的裂纹。
看着云琅晦气的面容,太宰狂笑不已,眼见云琅的脸上已经出现怒容之后,才从石屋里拿出一柄用鲨鱼皮包裹的短刀丢给云琅。
淡漠的道:“这是徐夫人制作的短剑,想必比你的打制的破匕首强一些。”
云琅双手死死的攥着鲨鱼皮包裹的精美匕首,怨恨的瞅着太宰。
太宰莞尔一笑,指着云琅手里的匕首道:“早就准备给你了,只是见你想要亲手打造一柄,就不好强人所难,现在给你也不迟。”
太宰给的匕首自然不是荆轲刺杀秦王时使用的那柄毒剑。
从太宰的口中得知,荆轲刺杀秦王失败之后,远在赵国的徐夫人并未逃脱罪责。
此时的赵国已经于一年前为秦将王翦所破,惶惶如丧家之犬的徐夫人自缚入咸阳,愿意终生为匠奴,换取一家存活。
自此,秦宫多利器。
太宰丢给云琅的那柄匕首双面开锋,寒光闪闪一看就不是什么吉祥的东西,也不知道徐夫人给匕首里面添加了什么材料,能跟铜产生反应,最终变成了硬质合金。
云琅制作的刀子跟徐夫人制作的匕首碰撞了几次之后就变成了一把短锯。
事实上,云琅最后就把那柄短刀做成了一把锯子,用来锯木头非常的合适。
冬天就要到来了,只要看看红叶上厚厚的霜花就知道这个冬天将会有多冷了。
云琅的鞋子已经制作完毕,难看,丑陋,别扭,这些话都可以用在这双鞋子上面。
同样的看世界一定要一分为二的看,这双鞋子除过难以忍受的丑陋之外,还有温暖,舒适,结实这些可以赞美的地方。
尤其是系上带子之后,就与云琅曾经见过的劳保鞋非常的相似。
六层狼皮组成了厚厚的鞋底子,然后被密密的麻绳牢牢地钉在一起,在外面包裹上一层烫掉猪毛的野猪皮,脚跟与前掌部位各自订上一块硬木,即便是踩在水里,里面依旧能够保持干燥。
每回云琅穿着大皮鞋踩在新生的冰凌上,太宰的面容就变得非常难看。
看的出来,他也非常想要一双。
显摆够了之后,云琅就开始给太宰做过冬的衣衫跟鞋子。
这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必须掌握的技能,满足显摆的欲望之后就要懂得分享,否则就会招来很多人的怨恨。
对于穿裤子这事太宰开始的时候是非常抗拒的,在拗不过云琅的坚持之后,勉为其难的试着穿了一次,结果穿上之后就再也没有脱下来过。
按照他的说法,胡服骑射是赵武灵王跟野人学来的,不符合五大夫的穿着要求,好在大秦的骑兵也是这么穿裤子的,所以,他觉得自己的爵位至少可以在军中担任偏将的职位,穿这样的衣裳也不算是违例。
云琅自然不会跟太宰争论,主要是他实在是不忍心看到太宰冻得发青的光屁股。
关于鞋子,他一个字都没说,就在云琅的指挥下痛快的穿上了。
常年穿山越岭的,他知道一双好鞋子能给他带来多少好处。
云琅把裤子做的很长,这样,太宰就能把裤脚塞进鞋子里,绑紧鞋带之后,裤子跟鞋子就成了一个整体,再大的寒风也吹不进去。
穿着云琅给他制作的衣衫在山林里对着野兽显摆了一天之后,归来的太宰就对这套衣裳赞不绝口。
“若是蒙恬大将军有这样的一套衣衫,驱逐匈奴野人于万里之外有何难哉。王上何至于遣发天下百姓修筑长城,弄得天下尽是累累白骨,以至于渔阳狐鸣天下皆反。”
太宰这样的忠臣这个世上可能不多了,始皇帝躺在前面不远处的陵墓里,不知道有没有感应,如果他真的有灵,闻听还有人在他死后犹自为逝去的大秦帝国尽忠,云琅觉得他足矣骄傲一万年。
一提到大秦,太宰就会倜然泪下,并伤心难过整整一夜。
老虎现在根本就不往太宰身边凑,总喜欢腻在云琅的身边,除非不得已,它是万万不会靠近太宰的。
即将入冬的时候,云琅在树林子里发现了一些苦楝,剥皮晒干之后熬成了汤药,将老虎全身上下用苦楝皮药汁洗涮了七八遍,最终除掉了它身上的寄生虫。
寒冷的冬天,可以跟老虎睡在一张床上,不但安全,还非常的温暖。
冬天的老虎皮如同缎子一般闪耀着金灿灿的光辉,就是云琅还要教会这家伙不要随便用舌头去舔他,这家伙的舌头上满是倒刺,舔一口像是被砂纸摩擦过一般难受。
母鹿自然不能继续留在干净的石屋里,随地大便这种事调教了它无数次都没有学会。
进入冬天之后,云琅的每一天都过得无比充实,石屋子也在一点点的发生着变化。
先是有了两张大床,床脚是粗大的木料,即便是云琅与老虎同睡一床,也不担心会把床压塌。
后来又多了一个巨大的木头架子,云琅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把所有的竹简,木牍堆放在上面,想要把这些竹简木牍按照时间整理整齐,不是一时半会能做到的。
石屋的外墙上,挂着满满一墙的腊肉,这都是老虎辛勤捕捉来的,被云琅用盐腌制之后,就成了他们过冬的口粮。
太宰有一种奇怪的本事,那就是只要云琅提出要求,他总能办到,而且显得非常轻松。
比如盐巴就是一例。
盐巴在没有工业化生产以前,从来都是金贵的货物,更别说这个原始的时代了。
可是,太宰一次性就给云琅扛来了满满一皮口袋盐巴,还是最好的精盐,雪白如霜。
秋日的猎物很肥,云琅熬制了很多荤油,其中以野猪油最多。
储存在一个半人高的罐子里,足够两人吃大半年的。
石屋外面飘着雪花,云琅正在非常认真地从一堆发霉的白米中间挑选可以食用的部分。
这是一堆陈米,放置的时间应该很久了,旁边还有一些没有脱壳的谷子,只是没了金灿灿的颜色,变得有些暗黄,云琅搓开之后里面的米粒要比外面的这些陈米好的太多了。
第十一章 反汉复秦?
对云琅来说,太宰就是一个类似多拉爱蒙一般的存在。
只有一点不太好,这家伙拿来的东西都是旧的,全部都是旧的好东西。
云琅尽量不去想这些东西的来路,他担心一旦自己弄明白了,太宰可能会杀人灭口。
山里的生活是富足的,这中间离不开云琅不懈的努力。
干蘑菇,干野菜,腊肉,香料,他们的餐桌上甚至多了一个半瓷的盘子,这是云琅无意中找到了一点高岭土,试验着在柴窑里面烧出来的。
当初找来高岭土的时候,太宰还说这种土可以吃…
云琅当然知道这种土可以吃,只是吃过这种土的人最后都会死,他另外有一个惨烈的名字叫做观音土。
太宰还兴致勃勃的跟云琅介绍了一些高人靠吃观音土最后成仙的经过,看得出来,他非常的羡慕。
云琅觉得自己以后要是想弄死太宰,不用下毒,只要把高岭土磨成粉末给他吃就足够了。
直到现在,太宰在云琅面前暴露的秘密实在是太多了,以至于云琅只需要做一点简单的归纳总结,就能判断出大部分的事实。
不过,他现在没有做好出山与别人见面的准备,这是一个不同于他过往的世界,这里有这里的规则,对于这里的生存规则,云琅还太陌生了,一个与所有人都格格不入的人,在这个时代,被杀死是一个非常糟糕的结果。
大雪封山的日子里,整理简牍,其实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这里有堆积如山的简牍,每一片简牍上正反面都写满了文字。
云琅辨识的非常困难,小篆的字体一个个非常的相似,稍微不注意,就会看错,看错一个字的后果就是整部简牍的阅读顺序就乱了。
没有什么比整天泡在简牍中学习小篆文字更快的方法了。
其实,整个屋子里的简牍上记录的内容,并不比一本半寸厚的书本多。
里面的信息内容却广博的太多了。
简牍上写字很难,听太宰说,以前都是用刀子刻字的,更难。
于是,为了少费点制作简牍的时间,简牍上的文字就尽量的简化,有时候简化的连作者自己都弄不明白。
尤其是一字多用,这就要见仁见智了,后人为什么会对古代流传下来的学问有无数种解释,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穷。
太宰对云琅严谨的治学精神还是非常满意的,尤其是翻看了云琅按照图书馆分类法整理归类出来的简牍,觉得非常方便找寻需要的记录。
身为大秦的太宰,他甚至要求云琅把这种方便的归类法书写在简牍上,好流传于世。
“就这个分类的法门,如果始皇帝还在,老夫就会谏言让你来充当陛下的值更官。”
“这是一个多少担的官职?”
“六百担!”
“能养活一家人不?”
“大秦的县令爵位大夫,一食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各一,肉食一盘,另有食邑百户,各色杂丝五匹,你如果就任陛下值更官,食料俸禄加倍,由于是陛下近臣,获得赏赐的机会要比旁人多得多。运气好,甚至有各国敬献的女子可以婚配。”
“如果大秦尚在,您呢?”
太宰脸上洋溢着光芒,一字一句的道:“若是始皇帝尚在,太宰的家门,等闲人不得入。”
很明显,太宰说的等闲人,指的就是云琅这种可能担任值更官的小吏。
明显被太宰鄙视了,不过啊,破落户都是这样,总拿祖上的荣光说事。
“现在外面的皇帝是谁?”
“伪帝刘彻!”
“我们要反汉复秦?”云琅觉得太宰想要推翻汉武帝的统治难度很大,如果是汉献帝他可能还会参加,至于汉武帝——还是算了。
太宰并没有疯狂到忘乎所以的地步,长叹一声道:“刘彻承父祖余荫府库余粮堆积如山,旧米未尽,新粮又到,听说他的钱库里串铜钱的绳子都腐烂了,只好堆在露天里。加之此人自幼聪慧,又懂得轻徭薄赋惠及万民,天时地利与人和他占全了,现在起事没有成功的可能。时机不好,我们只能继续蛰伏,静待天时,一旦风云变幻,我们就揭竿而起,重塑我大秦江山。”
云琅认真的点点头,表示非常同意太宰的见解。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一般都是烈士,他对充当烈士没有任何兴趣。
认怂有时候是睿智行为的具体表现,尤其是在汉武帝面前认怂,云琅以为这是一种骄傲跟荣誉。
在汉武帝时期谈反汉复秦这种话很没意思,两人很自然的将注意力放在快要熟的饭菜上。
云琅今天做的晚饭是大米饭跟蒸腊肉,配以干菜,跟蒜瓣,陈米总有一股子嗖味,这东西云琅在孤儿院没少吃,特意在蒸饭的时候放了一点盐巴跟猪油,米饭蒸熟之后,米粒晶莹,饭香扑鼻。
一指厚的肥猪肉蒸的酥烂,咬一口油脂四溅,唇齿留香,清亮发青的猪油往热腾腾的米饭上一浇配上柔津津有嚼头的蒸干菜,虽然只有两个人,却吃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呼…”两人同时丢下饭碗,不是因为吃饱了,而是因为陶罐里的米饭没有了,装在碗里,盘子里的菜也没有了。
“老夫错了,你更应该就任陛下的庖厨,而不是值更官。”
“这才是一道家常菜而已!”
“一道菜就足够,老夫来到世上的时候,大秦虽然已经没落了,自幼在父亲的庇护下过得却是锦衣玉食般的日子。像今日这般痛快的食肉,却还是平生第一遭。唉,可怜的。如果不是因为那场内讧,这样的日子你也能过。”
云琅摊开双手笑道:“我习惯了靠自己的双手吃饭,至少,在我被天火劈中之前,我从来都是独自求生的。”
“如果不是看你身高八尺,有我老秦人之像,你早就被老虎吃掉了。”
“现在变小了。”
“知道什么,这是异人之像!”
云琅苦笑道:“我自幼孤苦,随着商队在大地上流浪,别人都说我是秦人,这还是第一次回到咸阳…”
太宰用极度讽刺的目光看了云琅一眼道:“不用编造了。”
“我说的都是真的。”
“且当你说的都是真的,这里是荒山野地,外面狼虫虎豹极多,反正你也走不出去,是不是真的有什么打紧。”
“你不信我还收留我?”
太宰幽幽的叹口气道:“这是天意…你是从晴空里掉下来的,是仙人吗?”
云琅摇摇头。
“鬼怪?”
云琅快速的摇摇头。
“那就是人了,一个从天上掉下来的人。”太宰说完话,就出去了,没给云琅任何解释的机会。
云琅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说真话,比假话更像假话。
“喂,我是秦人,这一点丝毫不假!”云琅朝门外高声叫道。
“这就足够了!”太宰低沉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同时也带进来一股子寒风,将火塘里的炭火吹得明灭不定。
关中的大雪下的很大,云琅还从来没在关中见过这么大的雪。
都说燕山雪花大如席,这里的雪下的也不小,雪一层层的下,一层层的向上累积,等到积雪快要与窗户平齐的时候,云琅与太宰就不得不出去铲雪。
铲雪的过程很简单,只要把厚厚的积雪用木板推到旁边的悬崖底下就算是成功了。
铲雪的过程中,云琅还捡到了三只冻僵的野鸡。
最后一堆雪被云琅推下悬崖之后,太宰就站在悬崖边上,望着咸阳方向发愣。
“那里应该是咸阳吧?”云琅帮着老虎掸掉脑袋上的白雪,刚才推雪的时候它非常的卖力。
“被楚人一炬焚毁了。”
“项羽?”
“就是他,云琅,今后如果遇到项羽后裔,记得杀掉。”
“早就被刘邦干掉了吧?”
“一个偌大的家族如何会如此轻易地覆灭,他们跟我们一样,都是在蛰伏。从今后,项氏子弟就是你的仇敌,能答应吗?”
云琅瞅瞅悬崖外面白茫茫的世界,觉得自己遇见项氏子弟的可能性不大,遂点头道:“见到他们就弄死,在茅厕遇见就溺死在粪桶里,在街道上遇见就弄死在大街上。”
太宰嘿嘿笑道:“也好,反正你不杀他,他们就一定会杀死你,你看着办就好。”
大雪连续下了三天,在这个过程中云琅跟老虎一起推雪推了三次。
雪下的太大了,不远处的松林总能传来树干被积雪压断的吱嘎声。
自从太宰发现老虎能帮着云琅推雪之后,他就没有动过一根指头,而是每日里兴奋地站在积雪被清除之后的院子望着咸阳,长安方向像是在看最吸引人的大戏,即便快要被大雪埋掉了依旧舍不得进屋子。
只可惜,这场大戏并没有看多久,三天之后,大雪停了,天空中再无一丝云彩,红艳艳的太阳挂在高空,照耀着这个洁白的世界。
太宰是如此的失望,以至于站在高大的石头上,挥拳向天空怒吼:“贼老天,你因何如此偏爱国贼?”
他怒吼的声音很大,夹带着无尽的怨恨,声音在山谷里回荡,惊起一片雪崩,在白气弥漫中,云琅看到了太宰那对血红的眼睛,几欲择人而噬。
第十二章 《太宰录》
直到现在云琅才确认,自己真的是来到了西汉年间。
没有锥骨之痛的人是不可能发出这样痛苦的哀叫声的。
如果不是对大汉朝痛恨到骨子里的人,是不可能如此渴盼这个国家倒霉的。
三天三夜的大雪,对向来干旱的关中来说,是一个福音。
就这点积雪,撑不过冬天就会被黄土地完全吸收,并成为来年滋养禾苗的水分。
当然,再下三天三夜,积雪就会阻绝交通,压塌房屋。
大汉遭灾估计是太宰这个秦国的老臣最喜欢看到的美景。
雪停了,太宰的精气神似乎也被抽掉了,已经躺在床上一整天了,连吃饭这种最享受的事情也没有了兴趣。
云琅跟老虎很开心,少了一个吃饭的主力,一人一虎依旧没有剩下什么东西。
母鹿这几天眼睛水汪汪的,总是早出晚归,应该是发情期到了。
山里的梅花鹿很多,据太宰说,以前修筑阿房宫的时候,不论是仙鹤还是梅花鹿,乃至虎豹狼熊,巨蟒,大象,猪婆龙,园子里都有,数量之多,远不是现在汉国的上林苑所能比拟的。
这里的野兽,猎物的祖先大部分都是被猎夫驯服过,因此对人不是很畏惧。
这话云琅自然是不信的。
他相信阿旁宫辉煌无比,里面的飞鸟虫鱼一定多的数不胜数。
始皇帝穷搜六国珍玩,美人,珍禽异兽,征发数十万人修建阿房宫,里面一定穷奢极欲至极。
但是野兽的祖先被驯服过,以后的野兽就会跟人亲近?这也太唯心论了吧?
就他接触到的那几匹狼,豹子,野猪,好像没有一个是善类。
提到大秦,提起始皇帝,太宰的智慧一般就会消失,和野兽相比,他才是被始皇帝驯化的那个。
石屋里面的简牍,其实就是大秦灭亡之后三代太宰记录的秦陵维护记录。
从记载中云琅得知,最初的时候,负责维护秦陵的人手有两千人之多。
后来刘邦进咸阳之后,其中一千五百人战死在了咸阳,剩下的五百人继续维护秦陵。
然而,项羽后来进入关中之后,一把大火烧了阿房宫,咸阳,并派人穷搜关中,寻找秦陵的所在地。
这是太宰记录上最惨烈的一幕,五百秦陵卫士在与楚国密谍的交锋中逐日凋零。
其中有一百五十七人是在将要被俘的时候自戕身亡的。
有一个叫做彭驹子的家伙,四肢被楚卫斩断,然后用烙铁把他创口封闭,最后被人家从屁眼位置插在削尖的木杠子上,哀嚎了两天,直到木杠子从嘴里冒出来才气绝身亡。
这个争斗直到项羽被刘邦在垓下击败,自刎乌江之后才慢慢的停止。
刘邦是一个真正做好当皇帝准备的人,他对秦陵没有什么兴趣。
而且开国的时候建都栎阳,秦陵这才逐渐退出了野心家们的视野。
一部《太宰录》就是一部守陵卫士的血泪史。
而后,汉高祖五年关中置长安县,在渭河南岸、阿房宫北侧、秦兴乐宫的基础上兴建长乐宫,高祖七年,营建未央宫,同年国都由栎阳迁移至长安县,因地处长安乡,故名长安城,取意“长治久安”。
八年前,危机重现。
十八岁的汉皇刘彻下令修建上林苑,偌大的一个上林苑基本上继承了阿旁宫的旧址,地跨三百里,辖长安、咸阳、周至、户县、蓝田五县县境,有灞、浐、泾、渭、沣、镐、涝、潏八水出入其中。
很不幸,秦陵又被囊括其中。
上林苑乃是皇家禁苑,又被雄心勃勃的刘彻当做训练羽林军的地方,于是,又有大批巡山猎夫,军卒出入其中,给秦陵带来了新的危机。
跟太宰一起守卫秦陵的本来还有十六个秦陵卫士的后代。
在这八年中,也逐渐消耗殆尽,仅剩下太宰一人孤独的守卫着沉睡在地下的始皇帝。
在遇见云琅之前的一个月,太宰最后的一个伙伴也被猎夫设下的陷阱杀死。
云琅放下最后一片简牍,长叹一声,心中所有的疑惑都有了答案。
太宰不是太相信他这个突兀的来到骊山的人,而是没有任何选择,如果没有新人加入,秦陵卫士将会彻底的灭亡。
云琅能想得到,在太宰最绝望的时候,天空中凭空掉下一个黑乎乎的人来。
这是神迹啊,是始皇帝派来帮助他这个孤独绝望的臣子的援兵。
即便是这样,小心谨慎的太宰同样守在一边观察了云琅一天一夜,直到他发现再不出现,云琅就会被野兽吃掉的时候才现身。
太宰不在乎云琅是谁,只要不是汉国奸细就好,这几乎已经是他要求的极限了。
太宰眼看着云琅整理完毕了最后一根简牍,沉声道:“看完了?”
云琅点点头道:“明白了,我是第五代太宰是吧?”
“我死之后你才是。”
“我明白,我现在没有别的路能走了,要是不当太宰五代,你的宝剑就会砍掉我的脑袋。你放心,我会留在这里守卫王陵的,不是因为我还怕你砍我脑袋。而是因为我现在没事做,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才能保证我不发疯。”
“你不来,我说不定已经疯了。”
太宰红着眼睛沉默了良久又道:“即便你以后守不住寂寞想要离开,也请你莫要将王陵的所在告诉他人。否则,我等即便成了阴魂也会取你性命。”
阴魂索命是最无奈,最没有威胁性的恐吓。
云琅不想让太宰失望,认真的点头道:“我以婆婆的在天之灵起誓,王陵之密只会藏在心中,没有找到合适的继承人之前,永不对他人泄露,否则,万箭穿心而死。”
太宰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随即皱眉问道:“婆婆是谁?”
云琅翻着眼睛道:“一个比我性命还要重要的人,已经故去了。”
太宰歉疚的朝云琅施了一礼,他觉得自己刚才的问话非常的无礼。
“明日开始跟老夫学搏斗之术。”
“没问题,我也不想一出现就被猎夫们给干掉,同时,你也给我弄点书回来看啊,不论什么书都成,我现在认识很多字。”
“你本来就认识很多字!”
太宰哼了一声之后就重新躺在了床上。
大雪封山,外面天寒地冻,云琅想要给自己打几样合用的小工具都不成,就只好待在屋子里教老虎识字…
老虎今年只有三岁,非常的聪明,在肉干的诱惑下,不到二十天的时间就能从一数到八了。
云琅极度怀疑,这家伙其实能数更多的数,只是懒得张嘴嚎叫那么多声而已。
老虎识字,数数这种事情已经超乎了太宰的认知范围。
不过,老虎能通过云琅的话语去做相应的动作,这些太宰还是能理解的。
云琅很聪明,非常的聪明,不论是读书,还是做事情,没有他拿不下来的,唯一,到了练剑术的时候,他就成了蠢货。
好好地杀人剑术,到了他的手中比舞蹈还要好看些,唯独不能杀人。
就在太宰担心云琅在猎夫们的手中活不过一口气的功夫时。
云琅用外面的打铁炉子,给他打造了一柄小巧的钢弩。
这柄钢弩只有一尺宽,加上弩箭的滑槽,也不过一尺长。
不过,当云琅将一枚无尾铁刺装进滑槽,扣动了机括,嗡的一声钢铁振鸣声刚刚响起,三丈远的大树干上就多了一枚黑黝黝的铁刺,入木三寸。
眼见云琅将弩弓指向了他,太宰遍体生寒,他没有任何能够躲过铁刺的把握。
直到云琅将弩弓交到他手上的时候,太宰背后的冷汗才涔涔的冒出来。
勉强收摄心神,太宰学着云琅的样子扣动了机括,同样的一声嗡鸣过后,树干上又多了一根铁刺。
“这是近战之利器!”
云琅接过钢弩敲敲弩臂遗憾的道:“本来应该是软钢制作,只可惜没有合用的物料,软钢做不出来,只能用硬钢,弓弦也不好,熊腿上的大筋多少有弹性,以至于不能发挥最大的力量。”
“足够了!”太宰肯定的斩钉截铁。
“你最好给我多找些金铁来,我试验的多了说不定能找到最合适的物料。”
太宰从云琅那里取走了十二枚弩刺,立刻就踩着厚厚的积雪走了。
从头到尾都没有再提交还弩弓的事情。
云琅被老虎追杀的很惨。
跑步这种事情,一定是要有动力的,太宰在云琅的脸上涂满了猪油,一个作用是防冻,另一个作用就是用来引诱老虎舔舐。
老虎的舌头上有一层白绒绒的倒刺,平时是用来清理毛发跟骨头上的残渣的。
任何人被老虎舔了一次之后绝对不愿意再被舔第二下。
别人家的老虎越养越凶悍,云琅养的老虎越来越像狗。
被三百斤重的老虎扑倒并且把上半身的重量全部压在身上,那种窒息的感觉,让云琅忘记了老虎舔脸的痛苦。
脸上的猪油没有了之后,老虎一个虎跃就从云琅的身上跳走了。
留下瘫在雪地里并呈大字型的云琅。
好久,勉强起身,一头钻进了松林,刚才老虎那一下,让他的便意非常的强烈。
武艺练不好,云琅觉得跑步一定要练好,打不过别人,一定要跑赢别人,这东西应该很管用,紧急的时候就要靠他救命。
在山林里跑赢老虎这是一件根本就做不到的事情,每次赛跑都被老虎虐待的很惨,云琅依旧乐此不疲。
老虎也是这么想的,只要云琅给脸上涂抹了猪油,它就非常兴奋的在一边走来走去,就等着云琅跑远之后他再追上去。
第十三章 做一个博学的人
打铁,跑步,被老虎虐待,被太宰夸赞,被母鹿当为依靠,就是云琅目前的生活。
日子过的非常充实,根本就没时间去感受什么孤独。
再加上太宰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简牍,更是把云琅最后的空闲时间都给压榨干净了。
唯一的苦恼就是简牍上全部都是大篆文字写成,比小篆更加的复杂难懂。
不是因为他有多么的复杂,而是这东西非常的考校眼力。
大篆也叫作籀文,象形文,字体繁复,稍微一走神就会看错形象,不像后世的文字顺序的对错并不怎么影响阅读体验。
靠字形来判断含义,阅读的速度如何能够快的起来?
不懂的地方向太宰求教,太宰总能给出答案,求教的次数多了,云琅就发现,太宰居然也是靠猜的。
因为没有字典一类的东西可以作对照,太宰非常心安理得的糊弄云琅。
靠猜想来认字的最大缺点就是得出来的结论大多数为胡说八道。
云琅相信,在李斯他们没有弄出小篆之前,认识大篆的人应该很多。
学问从来都是一种昂贵的高级货,投入一生精力去研究的人历朝历代都层出不群。
聪明的云琅拿出几篇不同的文章,然后对照里面相同的字,先一个个的对照确认,最后才肯定他是主流,然后才庄重的写在新的木牍上,并标注了对应的隶书。
这相当于编篡字典,是一个水磨功夫,需要非常长的时间。
冬日里的山林是安静而且祥和的,残雪变成冰层之后,青色的雾岚就笼罩着山林。
一个蒙面皮衣少年突然从一条小路上窜出来,不等站稳,踩地的那只脚又开始发力,踏碎薄冰身体前倾,随着腿弯伸直他的身体再一次箭一般的射了出去。
紧跟着,一头斑斓猛虎悄无声息的从他身后出现,庞大的身躯凌空飞起,抖落了树枝上残留的落叶。
前伸的两只大爪子几乎要碰到少年的后背。
少年不惊不慌,本来向前狂奔的身体,在平地上突兀的折向,让老虎扑了一个空。
眼看着老虎重重的扑进了枯草堆,少年人大笑了一声,沿着崎岖的小路向尽头狂奔。
老虎把脑袋从乱草堆里拔出来,一巴掌就把站在一边看热闹的梅花鹿拍翻,继续盯着少年的背影紧追不舍。
石屋就在眼前,云琅再一次加快了奔跑的速度,无论如何他今天也不想让大王的舌头再落在他的脸上,这家伙昨日里弄死了一头野猪,吃掉了整挂内脏,包括野猪还没有排泄干净的大便。
虎啸山林,绝对不是夸张,身后的传来的虎啸有摄人魂魄吓破人胆的效果,云琅明知道这是大王在耍赖,脚底下依旧不由自主的停顿了一下。
不等他第二次发力,一股凌厉的风压推着他向前迈出了一步,重心没了,被向前的力道推着摔在了地上。
刚刚做完蜷身动作,一只沾满了泥水的大爪子就重重的按在他的脑袋上。
老虎熟练地把他翻过来,一个巨大的虎头就贴在他的脸上,红里泛着黄白色的舌头刺啦刺啦的开始舔舐他蒙面布上的猪油。
吃完了猪油的老虎就对云琅没了什么兴趣,懒懒的虎蹲在地上,巨大的肚皮起伏不定,刚才这一段剧烈的运动,对它这个山中之王来说也不轻松。
“你他娘的居然耍赖抄近路!”
云琅愤愤的从地上爬起来冲着老虎大吼。
老虎张嘴嗷的叫了一声。
云琅怒道:“只有那么一点糖,我还做个屁的红烧肉。”
老虎似乎知道自己理亏,用大脑袋蹭蹭云琅的肋下,云琅没好气的用力推开,打一声唿哨,那只被老虎拍翻的母鹿就哒哒哒的跑了过来。
淡青色的薄雾粘在露在外面的皮肤上,针刺一般的疼痛。
云琅快步奔跑起来,想快点进入温暖的石屋。这鬼天气,如果不是被太宰丢出来,他无论如何都不会自虐。
一大早就被太宰丢出去了,回来之后,石屋子里面非常的诡异。
太宰端正的坐在火塘边上,头戴白色鹿皮做的皮弁,身穿素服,腰系葛带,手持榛木做成的手杖,威严如天上的神祇。
见云琅带着老虎梅花鹿回来了,就指着床上的一身屎黄色的衣衫要云琅穿上。
“今日蜡祭,我替始皇帝祭天,你着民服。”
云琅点点头,没有半分犹豫就穿好了那身难看的衣衫,戴好了斗笠,这两样东西都象征着秋季之后草木的颜色。
草民一说就有这个因素。
大秦帝国没有过年这一说,每一年的开始是从十月开始的,九月为一年的终结。
本来大秦之前的历法不是这样的,始皇帝信奉《五德终始说》之后才变成现在的模样。
这是标准的随着农作物的生长周期制定的历法。
云琅认为入乡随俗很重要,没必要非要在这个时代过什么年。
这里只有两个人,太宰要扮演皇帝,云琅就只好扮演草民,至于另一个重要的角色——尸,就只好交给了老虎。
“土返其宅。(夯土不要乱跑,乖乖的待在屋子地基上。)水归其壑(水都要回到沟里,不要漫出来),虫崇勿作(害虫都去死),草木归其泽(杂草、荆棘,请长到水里,不要来田里)。”
仪式非常的简单,太宰唱一句,云琅跟着唱一句,最后两人一起合唱一遍就算是结束了。
老虎是最舒服的,虽然脑袋上戴着荆冠,脑袋跟前的小桌子上却堆满了云琅昨日就备好的冷猪肉。
尸是蜡祭中最重要的一环。
这是因为鬼神们“听之无形,视之无形”,当他们回到生前的家里后,抬头看椽子,低头看几案,那些用过的器皿还在,自己人却没了,就会感到各种空虚寂寞冷,所以需要由“尸”代替他们吃饱喝好。
总之,这个大型的蜡祭活动中,老虎的角色最好。
按照太宰忧伤的说法,等到祭祀结束,钟鼓等音乐暂停,“祝”宣布祭礼完成,神灵都喝醉了,就该回到天上了。
这时乐队再次敲起钟鼓,送“尸”和祖先的灵魂踏上归程;庖厨、侍女们撤下祭品,大家开始准备宴饮。
为此,他还忧伤的唱了一首《诗经·小雅·楚茨》
礼仪既备,钟鼓既戒,
孝孙徂位,工祝致告。
神具醉止,皇尸载起,
钟鼓送尸,神保聿归。
诸宰君妇,废彻不迟,
诸父兄弟,备言燕私。
享受过好日子之后,就很难再吃糠咽菜,云琅陪着太宰喝了一大碗酸了吧唧的所谓的酒之后,就埋头吃饭,听太宰讲那过去的事情。
“老夫总角之年,祖父未亡,童仆尚有百二,每逢蜡祭,家中熙熙攘攘。蜡祭宏大,非我等今日之惨状…祖父酒醉痛苦,捶胸顿足,满座宾客无不痛恨赵高,李斯之流…断我大秦基业者赵高也,害我百二秦关尽落敌手,章邯也,此二人皆为国贼,当断子绝孙以儆效尤…云琅,切记,他日一旦相逢二贼后裔,诛之,诛之!”
太宰说一句,云琅就答应一句,总之,项羽,赵高,章邯的子孙不是死在茅厕里,就是死在街道上,且死法大不相同。
陪喝高的人,云琅非常的有经验,他们这时候说的话基本上都是屁话,只要点头,他们就会在酒精的作用下兴致更高,能讲出更多的埋在内心的秘密。
云琅不敢借酒套话。
天知道这种比醪糟还淡的酒能不能把太宰灌醉,要是这家伙耍酒疯反过来套话,这就麻烦大了。
事实证明,太宰的酒量一点都不好,一连喝了七八碗醪糟之后就醉了,躺在地上耍死狗不肯起来,一个劲的说林子里有尸,他好怕,要耶耶抱他。
云琅费了很大劲才把太宰搬到床上,瞅着鼾声如雷的太宰,思绪万千。
妈的,这个老家伙终于放下了防备的心思。
喝酒不是太宰这么喝的。
尤其是这个时候的酒里面满是酒糟,这东西进到嘴里又酸又涩,必须用筛子过滤一遍之后烧热了喝。
筛子云琅有,他细心地筛出漂浮在酒浆里面的酒糟,然后倒进罐子里,挂在火塘上烧煮。
又往里面添加了一点糖霜,这才用双手抱着膝盖坐在火塘边上瞅着暗红色的炭火发愣。
喝酒的时候,情绪就是最好的下酒菜,高兴的时候就能饮酒三升并且豪迈异常,怀揣徐夫人之匕刺秦都不算大事。
痛苦的时候也能痛饮八斗,而后见着什么悲什么,最后吟诵出千古悲剧。
最没意思的饮酒方式就是情绪不好不坏的时候,喝着喝着就觉得酒好难喝…
云琅现在的情绪就不好不坏,他准备酝酿一下,总要高兴起来,或者悲伤起来。
白日高悬,还不到下午,云琅就醉倒了,没什么酒味的酒,就像最不要脸的刺客,在你不知不觉中就把你放倒了。
太宰翻身坐起,古怪的看着酣睡的云琅,良久,叹了口气,就重新睡倒。
第十四章 大王派我去巡山
太宰拿来的酒根本就不是什么好酒。
除了味道难以下咽之外,后遗症还非常的猛烈。
口干,头痛,身体僵硬,嘴里的气味难闻。
老虎刚刚把鼻子凑近云琅的脸,就被一个长长的隔夜酒嗝熏得摇头晃脑,用爪子挠了很长时间的鼻子,才安稳下来。
“哆,哆,哆…”
云琅被极有节奏的劈柴声给惊醒了。
掀开身上的兽皮,趴在窗户上向外看。
太宰劈柴的样子非常的贵族。
身体坐的笔直,每一根劈柴都被他端端正正的摆在木桩子中心。
而后手起斧落,大腿粗的树干就被均匀的从中间劈开,松香弥漫。
每根劈柴之劈砍三斧头,多一下都不砍。
他的身边已经堆积了一大摞木柴,看样子已经干了很久的活。
可是,他头上的纱冠虽然破旧,却一尘不染,两条被汗水浸染的发亮的带子依旧紧紧的束在他的下颚上,一丝不苟。
云琅悄悄地缩回脑袋,没有打搅太宰,他希望太宰能把剩下的木柴全部劈开,最近他喜欢烧东西,需要的木柴量非常大。
宿醉之后的人就该好好休息,只是昨晚睡得太多,现在有些无法入眠。
就知道太宰不可能被那么一点酒灌醉,果不其然,大半夜的瞪着眼睛瞅了他好久的事情,云琅心知肚明。
其实无所谓,人跟人相处的时候总有一段磨合期。
云琅是太宰最后的希望,也是他想要建立亲子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人,小心一点,谨慎一些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云浪可没有期望自己从一开始就成为太宰心中最重要的一个人。
如果这种事发生了,那么,两个人中间,总有一个是蠢货。
外面很冷,裘皮里面很暖和,云琅哪怕是睡不着也不想到冰天雪地里面去。
今天空气清冽,视线极远,云琅躺在床上透过洞开的窗户就能看见远处的秦陵。
这座山丘是如此突兀的出现在平原上。
骊山是秦岭北麓的一个支脉,传说因此山山体像一匹骊色(黑色)的骏马,因而得名。
山峦与沟壑相间,构成了一条条南北走向的山谷,并由此发育出了一道道河流。
南靠骊山,北临渭水,始皇陵就在骊山南山脚下,高大的封土与骊山南部悬崖紧紧连接,最终将骊山与始皇陵完美的融合成了一体。
这在后代也是极为浩大的工程,云琅很难想象秦人是怎么用简陋的工具将一座悬崖变成山峦的。
云琅参观过兵马俑,却没有见过秦陵,或者说世上就没有人见过秦陵。
在云琅来这里之前,秦陵上依旧草木葱茏,封闭如昨。
太宰在山中一定还有别的巢穴。
两千人跟两个人的居住地方是有很大区别的,也无法解释太宰总能弄来云琅想要的所有东西,包括糖。
据云琅所知,在秦汉时期,只有楚地有最原始的蔗糖,至于麦芽糖一类的东西,估计妲己都在把它当零嘴。
这东西在这个时代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享用,除了楚地,外面是没有这东西的。
所以啊,太宰这家伙其实对他的始皇帝没有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么尊敬,至少,这家伙敢从陵墓里拿东西就是一个明证。
这个问题同时也说明了一点,始皇陵至今还留有进出口…
听说始皇陵的顶上布满了宝石镶嵌成的日月星辰,地上布满了用水银制作成的江河湖泊美不胜收,云琅很想去看看…
云琅直起上身,瞄了一眼依旧在砍柴的太宰,这一刻,太宰身上的迷雾全部都散尽了。
一个人是经不起琢磨的,尤其是经不起一个身边人琢磨的。
最伟大的骗子也没有办法蒙骗所有人,这是一个定律,且坚不可破。
喜欢吃白米饭的老虎很麻烦。
他一顿吃的很多,在偶尔品尝了白米饭之后就爱上了这个东西。
只要有白饭吃,吃不吃肉对他来说似乎都不是很重要。
老虎当然是吃肉的,就他那一嘴尖牙,咬白米饭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
只是这家伙有些不知好歹,只要云琅跟太宰开始吃饭了,就丢下自己嘴边的肉食不吃,专门跑过来蹭云琅的米饭吃。
太宰那里老虎从来不去,只要靠近太宰一米之内,就会被太宰粗暴的踹出去。
“你看,不多了,就剩一小口了,我还没吃呢,你就不能好好地去吃肉吗?”
云琅竭力护着自己的饭碗,把老虎的脑袋向外推。
太宰抬头看了一眼老虎,老虎愣了一下,立刻乖乖的趴在地上吃他没有吃完的生肉。
“宠溺不可过甚!”
云琅点点头,快速的将碗里的白米饭吃完,还冲着老虎亮亮碗底,老虎失望的低下头,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自己的饭。
“端月过后,就是春天了,你想不想陪我去巡山?”
云琅愣住了,抬起头瞅着太宰道:“您前些日子还说不到时候。”
太宰落寞的道:“是时候了,开春就会有猎夫上山,我一个人应付不来。”
“猎夫们的目标是始皇陵?”
太宰摇摇头道:“他们的目的在山上的野人。”
“野人?这山上有野人?”云琅惊讶的站了起来,他对这个东西太有兴趣了。
太宰依旧冷冰冰的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