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边爬楼梯,一边慨叹:“冤家宜解不宜结嘛,我还在他场子里上班呢,能不相往来么?再说他也没坑我,我又不傻,谁坑得着谁?”

  “他没坑你,你怎么会被拘留?”

  “人家又不是故意的。他自己不也被关了半个月?你记恨他也对,以前这个龟蛋是过分。不过,此一时彼一时。人都有犯浑的时候,他赔钱给我们之后,一直很照应我。我觉得他的本质还不算太坏,只是为人好勇斗狠,带着一身凶悍粗莽的江湖气。”

  沈重阳闷不吭声。我知道他对朱鲲的怨怼一时半会儿无法消弭。换作是我,断腿之恨,我也无法胸襟宽容,一笑泯恩仇。

  我笑说:“重阳,你可以黑是黑白是白,我不能。社会是染缸,不是讨厌什么人,就能屏蔽一切旁枝错节的关联。条是条,道是道,只是斑马线一样的规则,并不适于生存。”

  沈重阳给我泡了浓茶醒酒,还用热毛巾帮我擦了脸。

  我呵呵地傻笑着。

  他埋怨:“你干吗喝这么多啊?”

  我说:“喝醉的感觉很好,不用为了生活烦恼。”

  沈重阳摇头一笑。

  我问他:“你笑什么?”

  “我笑你鸵鸟。醉完了,还不是一样要清醒地生活?”

  “是啊,我太糊涂了……”我把头埋进枕头里,觉得生活如同一张巨网,从头罩下,太多的事情无可逃脱,也无从躲避。沈重阳说的对,我再怎样鸵鸟,到最后也还是要清醒地面对一切。

  第二天早上,我宿醉醒来,发现乔妮度假回来了。

  我揉着头疼欲裂的脑袋问:“八婆,在马尔代夫玩得高兴么?”

  乔妮坐在沙发上,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子。

  我踹她一脚:“你哑巴了?说话啊。”

  “说个屁,有什么可说的?”

  乔妮说话极冲,好像吃了导弹。

  “谁惹你不痛快啦?回来就这个死德行,脸皱得像沙皮狗似的,怎么了?”

  “告诉你也不怕你笑话,我被Eric那个王八蛋甩了。”乔妮怒气冲天地说,“我就没见过那么不要脸的男人,超级下贱!我后悔死了,当初眼睛被狗屎糊了,竟然认识了这号贱男!”

  “他怎么了?”

  乔妮的愤怒致使五官走形,恨恨道:“贱男在马尔代夫酒店和一个野模勾搭上了,被我捉奸在床!你猜当时他说什么?他搂着那个野婊子,很从容无耻地说,‘乔妮,你的身材没有她好,你的肚子上有脂肪。’他是真够狠,一句话弄得我当场无地自容,恨不得扒开地缝钻下去!”

  “然后呢?”

  “我像扔手榴弹一样,把我的两只高跟鞋往贱男头上砸过去。然后,我就跑了。再然后,我就和王八蛋分道扬镳,自己黑头黑脸地回来了。”

  “你们就这么完蛋了?”

  “是啊。”乔妮无所谓地说,“男人就是快餐,随便吃吃就算了。就这样都倒胃呢,要认真起来,还不把五脏六腑都戳出大窟窿?谁受得了?感情这回事,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我冷哼:“我倒没看出来你长什么记性了。”

  “明珠暗投,遇人不淑。你说我不长记性,能怨得了我吗?身边的男人就是这个熊样,我有什么办法?”

  “男人良莠不齐,要学会甄别的嘛。你选男人是怎么选的?光挑一副臭皮囊,碰到一堆绣花枕头和空心草包,怨得了别人?”

  “对,都是我蠢,我自作孽,不可活!”

  乔妮被我激怒,冲回房间,把房门摔得震天响。

  沈重阳从房间里探头出来,问怎么回事。我大声嚷嚷:“一个蠢娘们儿,叫男人甩了,苦无发泄,跟咱们耍耍脾气,没事。”

  我说完,听见乔妮在房间里痛声大哭。

  沈重阳骤起怜香惜玉之情,走过来教训我:“你刺激乔妮干吗?人家心情够糟的,你不安慰她,用不着这么使劲气她吧?”

  “这叫以毒攻毒。”

  “夸张!”

  我懒散地说:“我不使劲刺激她,她那股怨气怎么发泄出来?现在这么号啕大哭的,就是我想要的效果。放心,她哭完就没事了。我认识她两三年,比你更了解她。这两三年,她都不知道跟男人分手多少次了,早皮实了。”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看沈重阳一脸好奇,好像对我的往事很感兴趣。于是,我盘起腿坐在沙发上追忆当年,滔滔地说:“我刚来北京那年,乔妮也在夜店里跳舞。后来她结识了个有钱男人,傍上一阵子,就摇身一变成了小款婆,开了美容店,自己当了老板娘。”

  “那为什么你跳了几年,还在原地踏步?就没有几个有钱男人相中你?”

  我激动地说:“当然有!以我惊天地、泣鬼神的绝世美貌,怎么会没有男人抢?……就是我脾气硬,张牙舞爪惯了,既不小鸟依人,也不温柔乖巧,实在做不来二奶的工种。”

  沈重阳用不屑的眼神瞄了我半天,然后毫不客气地说:“你真是臭不要脸!”

  “你千万别低估我的魅力,我靠着所向披靡的绝世美貌,成为少男、熟男六路八方的通杀选手。这些年,不知有多少壮士豪杰栽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小心我一勾引你,就让你魂不附体。”

  “你敢勾引我,我就让你变成一条死尸!”

  “我这么美,你舍得杀死我吗?”妖妃苏妲己一定说过这话。我冲沈重阳媚笑,而他居然脸红了。

  沈重阳愤然起身,恼羞成怒:“死开,我烦你!”

  我哈哈笑起来,发现自己越来越无聊,越来越喜欢逗弄沈重阳。

  Eric的劈腿事件深深地刺激了乔妮。不仅因为背叛,还因为Eric无比毒辣的那一句——“你的身材没有她好,你的肚子上有脂肪。”

  对任何一个女人而言,这一句话足以摧毁和凌迟她所有的自尊。

  身边最亲近男人的嘲笑,真的很致命。

  一向自信满满的乔妮开始频繁地照镜子。

  如果是从前,她一定会在镜子面前搔首弄姿,还会贱巴巴地问镜子:谁是天底下最美的女人?天底下有没有比我更美的女人?……而今,她照镜子时不吭声了。我猜她只敢在心里胆怯地问:我是不是老了?是不是干瘪了?没身材了?光剩下肚子和脂肪了?……这种思想如同神经毒素,迅速地蹿遍了乔妮的全身经脉,使她的免疫系统崩裂瓦解,溃不成军。亦是这毒素所致,乔妮一夜之间变成精神障碍患者。

  她砸了家里所有的镜子,并开始自虐地绝食。

  我和沈重阳嘴都劝破皮,求着她:“吃点吧,祖奶奶!”

  她闭着眼睛,一脸决绝:“打死我也不吃。”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蠢娘们儿要减肥,这都是没办法的事。我和沈重阳招数用尽,最后各自津津有味,东坡肘子红烧肉,麻辣龙虾小肥羊……乔妮的眼珠子发红,看着那些食物,一副不共戴天的样子。

  我们两个吃饱了,就对脸色发青的乔妮感慨:“生活真美好,食物真美妙!”

  苦苦挨了三天之后——

  凄惨的乔妮饿得连大声说话的力气都没有。我不在家,她打电话给我,有气无力地说:“薇宝,快给我弄烧鸡、烤鸭……我要吃肉。”

  人到饿极了的时候,一个淑女能一口气吃下两只鸡,真是一点也不奇怪。可奇怪的是,乔妮吃完就目眦欲裂地瞪着我:“薇宝,你再给我买鸡,我就拿刀砍死你!”

  我正在啃鸡爪子,被她的话吓得一哆嗦,险些被鸡骨头卡死。

  咳了半天,我激愤地问她:“是哪个王八蛋要我买烧鸡的?鸡吃到你肚子里,你吃饱了就要拿刀砍死我,我还有地方伸冤么?”

  岂有此理,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乔妮盯着我,幽声说:“你明知道,我肚子上都是脂肪……还敢在我神智不清的时候,拿烧鸡给我吃,你分明就是残害我。”

  “好!你下次跪在地上八拜九叩,也甭想我给你买烧鸡。我可吃一堑长一智,对付你这种狼心狗肺的女人,我只管坐在太师椅上,悠哉游哉地看着你活活饿死!”

  乔妮不以为然地轻哼一声,冷冷问:“你看我瘦了没有?”

  “我理解不了你病态的审美观,你觉得瘦得像猴子一样,皮包着骨头架,就是你要达成的唯美境界?”

  “你懂什么?你怎么吃都不胖,才说这种风凉话。”

  “乔妮,你要再绝食减肥,我哪天看不顺眼,就把你劈了当柴烧。”

  这些女人真不可理喻。主流媒体一拥戴骨感美女,就有一大票跟风的女人把自己弄成骷髅架子,骨感得跟搓衣板和火柴杆无甚区别。一阵八级大风吹过来,这些“骨感美”保不准就成了人鸢,脱离地球引力,飞天奔月。

  真正的美人是像古人所形容的,丰姿窈窕,珠圆玉润,多一分嫌肥,少一分嫌瘦,像张曼玉、林青霞、巩俐、王祖贤,那才是美人。可有的女人脑子里跑进一个骨感美,就囫囵吞枣断章取义,拼了命地把自己折腾得瘦骨嶙峋,然后,骨感是骨感了,美不知道扔哪儿去了。

  这骨感运动几乎成了整个时代的东施效颦。先得一群群瘦得像猴子一样的女人成了美女,再是一群群削骨磨腮吃蛔虫的女人成了美女,再之后,千人一面,全世界的女人都是整容医生手术刀下生产出的美女——像流水线上的皮鞋一样。哪天一觉醒来,发现所有女人都长着一张削尖的瓜子脸,那真是无比恐怖。

  我忠言相劝,乔妮却根本听不进去。受了刺激的女人,智商也跟着不稳定。短时间内,她大概只能记住Eric说她肚子上有脂肪。

  很长一段日子,乔妮都在疯狂地谋杀脂肪。她每天吃白水煮青菜,吃的时候,嘴里嘀嘀咕咕:“该死的脂肪,该死的脂肪!……”

  一个女人的肚皮上长了一层薄弱的脂肪,就谋杀了她的爱情,实在让人无言以对。原来有的爱情,比窗户纸更薄。

  沈重阳另外租了一处房子,就在我们楼下。

  我问他:“住得好好的,干吗搬走?”

  他腼腆地笑说:“我一个大男人,和两个女人住在一起,不方便。”

  “什么大男人!”乔妮嗤笑他,“你在我和薇宝面前,只是个小男人。我们不嫌弃你,你这小子还嫌我们两个老女人碍你的眼,真是小白眼狼,怎么对你好也养不熟。”

  我反感地皱眉:“你不要把人当小猫小狗一样好不好?什么养熟养不熟,真讨厌。”

  “我让Eric咬了一口,才发现男人都是一个属性。”

  “什么属性?”

  “男人都是野兽变的,区别只在于,有些是蛤蟆,有些是癞蛤蟆;有些是狼,有些是白眼狼。”

  沈重阳辩驳:“乔妮,你不要碰到一条烂鱼,就以为没有白鳍豚,一竿子打死一船人。Eric那种品质,在男人里还是少数。”

  “即使有白鳍豚,那也快绝种了。白鳍豚要是那么好找,老女人早就披上嫁纱儿孙满堂了,不至于有那么多恨嫁心切的结婚狂。我买彩票买了多少年了,一次都没中过奖。找男人也找了很多年,可找来找去,遇到的全是臭鱼烂鳝——有钱的没素质,有素质的又没钱。既有钱又有品的,人家凭什么看上我?现实生活不是偶像剧,钻王会鬼使神差地跑到贫民市场,再巴巴地爱上一个灰姑娘。这种离谱的事是给十七八的小姑娘憧憬的,我这么老了,还不肯面对现实,会被人笑成十三点和二百五。”

  “歪理邪说……”

  我对沈重阳慨叹:“乔老姑娘已经掉进寻找男人的怪圈,你说什么都是对驴弹琴。”

  “乔妮,如果你爱上了我,情况可能会不一样……”沈重阳嘻皮笑脸地调侃。

  “去一边待着!”乔妮丢出一只大拖鞋,砸碎沈重阳的妄想。

  沈重阳搬到楼下之后,我每天都到楼下蹭饭吃。

  这情形也是迫不得已——

  乔妮不睡到日上三竿是绝对不会起床的,雷打不动的一条死猪。而且,她每天只吃白水煮青菜,用水浒的话说,那是口里都快淡出鸟来了。她见不得我做任何食物,哪怕我只做一碗蛋炒饭,她都像看杀她老母的仇人似的,恨不得把我嚼碎下肚。

  楼上天天过寒食节,厨房都结了蜘蛛网。

  幸好,楼下还住着一个热爱生活的沈重阳。

  沈重阳像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把他的屋子收拾得窗明几净,养了一大盆青葱碧玉的水仙,还有一缸如梦似幻的孔雀鱼。

  我饿劳劳地下来,这个无比可爱的小伙子会自觉地去厨房给我做春卷。他若不肯去,我就会阴险地伸出魔爪,去掐他的宝贝水仙,或者把手伸进鱼缸里抓他的孔雀鱼。我每次这么干,都惹得他一副心如刀绞的样子。

  为了吃饭,我算是不择手段了。

  沈重阳的屋子待着很舒服,他的人看起来也很舒服。这小子很喜欢臭美,人十分干净利索,喜欢穿白衬衣和白袜子,大夏天还变态地穿一双纯白的羊毛拖鞋。

  一个男人在家里养鱼养花,比女人还有情致,这算不算是怪癖?我问他,他洋洋自得,说那是他的生活品味。

  我又问:“夏天穿羊毛拖鞋也是品味?”

  他闷着脸,很不爽地说:“那是个人情结!”

  个人情结的东西,真让人无法理解。

  沈重阳租了房子,就开始出去找工作。但他陆续找了几天,每天回来都垂头丧气,唠叨着工作难找钱难挣。

  我问他想找什么工作,他说想到酒吧唱歌。我问他以前有没有经验,他说没有。沈重阳的个性太老实,根本不会撒谎。到酒吧面试时,人家问他有没有上台唱过,他肯定也说没有。然后,再啰嗦一堆什么他会唱,愿意吃苦耐劳之类的废话。

  这样的木头疙瘩,是没有哪个老板肯用的。

  我不想打击他的自尊,委婉地问:“你除了会唱歌,还会做别的什么工作?”

  沈重阳面有窘色,明显底气不足,半晌才说:“我以前只在酒吧里做过服务生,送过快递,别的工作没做过,又没学历,实在找不到什么好工作。”

  “那你想到酒吧唱歌,是为了谋生,还是为了梦想?”

  我想他如果说是为了谋生,那所有的事情都很简单。在谋生的范畴里,有太多其他选择。而梦想却不然。梦想是悬崖上的独木,有勇气走上去的人,要么孤注一掷地到达彼岸,要么在那一根狭窄的独木上,高不上,低不下,置身在一片悬空渺茫里,前路漫漫,退而不甘,一不小心就跌下去粉身碎骨。

  ——很多执着,都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8 恋上他的味

  如我所料,沈重阳说他唱歌是为了梦想。他想做一名歌手。

  我良久缄默,不知该和沈重阳说什么。

  这个全民造星的娱乐时代,想做歌手的人太多了,拿上麦克风就做了歌手的,也数不胜数。可真正做得了一个好歌手的,又有几人?

  沈重阳的工作没着落,不仅他自己焦头烂额,我也跟着他干着急。

  我开始明白朵儿为何离开沈重阳。她和他在一起,没有生活的安全感。朵儿很清楚草根阶层的前途光景,即使再过十年,沈重阳也给不了她想要的物质生活。他的谋生能力能养活自己已经不错,怎么养活得了一个漂亮的女人?

  女人貌美如花,便会对生活有许许多多的要求。她们天生丽质难自弃,如果生活无法与她们的美貌相衬,她们会委屈、埋怨、愤愤不平,慨叹时运不济,苍天不公,身边的男人不争气。即便那个男人对她再好,她也不甘心,仿佛一只粘在蜘蛛网上的蝴蝶,拼命地挣扎,想扇动美丽的翅膀,飞向更美好的地方。

  感情本身已极其脆弱,既斗不过时间的荒凉,也斗不过现实的刚强。唯一能辗压消磨并角逐斗勇的,只有我们摇荡不定的内心。

  我打电话给朱鲲,托他给沈重阳找个唱歌的差事。

  朱鲲很豪爽地答应了。

  我们闲聊了两句,他冷不丁问我:“你对那个小子不错啊,是不是爱上他了?”

  我一愣:“我爱不爱他,关你什么事?”

  挂上电话,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眉头紧皱,一脸的波纹。

  几天后,朱鲲打电话说工作的事办妥了。他说了一家夜总会的地址,叫沈重阳直接过去找他们那的徐总。

  我说:“你这介绍人不一起去,我们面子不够硬,你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嘛。”

  朱鲲支吾说:“我忙啊,没时间……”

  “店都让人封了,你还忙得脚打后脑勺,骗傻子呢?你忙活什么?”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那小子一看见我,捋了袖子就跟我掐,跟他妈吃了耗子药似的!我上赶着不是买卖,你说是不是?再说这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你也不想看着你的心头肉被我揍得青紫交加吧?”朱鲲说着便在电话里哈哈地笑起来,好像他真把沈重阳痛扁了一顿。

  我受不住那笑声,把电话从耳朵上拿开,隔着老远,仍然听见他破锣似的大嗓门在嚷嚷:“咱这样的大佬硬跟一个毛头小子过不去,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江湖上传出去,我脸上可不好看。你们自己去吧,我还有一堆妞等着海选,挂了啊。”

  电话传来一片盲音。

  这头镇日忙着打种的叫驴,一年四季没日没夜地发春,只要见了雌性动物,就无比欢实。

  我讨厌男人整天鬼混。

  朱鲲扎在女人堆里,就像一只活蹦乱跳的大蚂蚱。我跟他探讨过生殖健康,什么淋病、梅毒、阴虱、疱疹、艾滋病,全跟他分析过厉害。他不当回事,说他做爱戴两个套,双保险。

  我告诫他,说像你这样的高危人群,频繁地耍流氓,真要中招,就算戴一百八十个套也不顶事。

  朱鲲怨我咒他,怪我恐吓他,还说他染上什么性病,第一个先把我过了。

  我无奈至极,像这样的王八蛋,以后得艾滋也是活该。他每次去海选他的妞,我就想象他被关在隔离病房,浑身长满了杨梅疮……这种想法是我自己杞人忧天。

  我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喜欢替人操心。

  朱鲲打完电话,我就下楼找沈重阳,把他乱七八糟地打扮了一下,然后拉着他出门。

  沈重阳被我一脚踢进出租车里,一路上喋喋不休地问:“干什么啊?去哪里啊?”

  “贩猪!把你拉去卖了。”我好心情地开玩笑。

  “别扯淡了,你到底带我去哪里?”

  “你不是要找工作么?我托人帮你找到了,在一家夜总会驻唱,一场两百,你辛苦一点,唱一个月下来,收入六千块,算是个小白领了。”

  我以为沈重阳会很高兴,没想到他黑着脸喊了一声:“停车!”

  车戛然停下,沈重阳下车就走。

  我付了钱,急忙去追他。当时的感觉真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又抽了哪根筋,半道上犯了神经病。

  沈重阳走得很快,我穿着高跟鞋,根本追不上他。

  我气得在他后面嚷:“你生什么气啊?我帮你找工作,你还跟我发脾气,有你这么不识好歹的吗?”

  他怒目圆睁地回头:“谁叫你多管闲事?我要你帮我找工作了么?我自己的事,你别插手行不行?”

  “你别那么幼稚了,我不帮你,你这工作找到什么时候是头儿啊?我整天看着你垂头丧气,心里堵得难受。”

  “那真抱歉,我让你不痛快了。”

  沈重阳的脸色非常难看,我好言好语,却像是火上浇油。

  男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我完全摸不透沈重阳心里的想法。我只苦口婆心地劝说:“重阳,别耍小孩脾气了。跟我去面试,先找到工作再说。”

  “要我说多少次?不用你管!”

  “你抽什么疯?”我不由得生气。我没有看低他的个人能力,更毫无奚落他的意思,我把他当朋友,才操心他的事情。却原来,对人太好也是错。

  及至后来,我才想清楚,我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沈重阳的生活,却没考虑他是否愿意接受。我对人好的方式,是自己一厢情愿的转嫁逼迫,委实招人讨厌。

  被强迫意志的沈重阳像一只发狂的狗,在大街上冲我汪汪吠叫:“我垂头丧气是我的事,你可以眼不见心不烦。别自作聪明地跳出来搅和我,我最烦你这号咸吃萝卜淡操心的。说好听的,你是一片热心。说不好听的,你就是一个多事的八婆。”

  我气得眼冒金星,倘若我手里有一颗炮弹,肯定把这个混蛋炸得四分五裂,让他当场死无全尸,灰飞烟灭。

  “好好好,沈重阳,我领教你的厉害了。我狗拿耗子,我吃饱了撑出屁来了!”骂完了,我扭身就走。在街边打了车,呼啸而去。

  吵架闹僵之后的大半个月,我和沈重阳不相往来。刚开始,我每天早上都习惯性地趿拉着拖鞋去楼下。到了门口却猛地想起来,已经和那混蛋闹翻了。

  隔了几天,我终于习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坚决不下楼。

  早晨,我和乔妮一样懒睡不起。睡到中午饿醒了,自己到小吃城要一大堆东西吃——延吉冷面、西安凉皮,成都盖饭、过桥米线……这小吃城是我心中最爱。一顿就能吃遍五湖四海的风味,实在令人非常有成就感。我像个超级饭桶,每天变着花样吃,天天换口味,把各地小吃轮流吃了一遍,可越吃,我越想念沈重阳做的芥末春卷。

  这种味觉的怀恋,有些不可捉摸。